很多年前,当我第一次认真思考邪恶这个问题时,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挑战:我得证明有关邪恶的概念仍然属于哲学范畴。回过头来看,这一想法正经历着“复兴之潮”。不过,在哲学系及其他院系的很多同事眼里,有关邪恶的概念来自神秘的基督教世界观,其光辉岁月已悄然逝去。
起初当我试图“复原”有关邪恶的概念时,这一概念本身就令我着迷。因为我倾向于将邪恶视作美学客体,即邪恶是可以替代平庸生活的他物。电影、文学等媒介越来越多地向我们展现了代表邪恶的符号,但这类邪恶不属于道德范畴。邪恶像文化中的其他事物那样被审美化了。正如西蒙娜·韦伊(Simone Weil)写道:“想象中的邪恶丰富多样,富有浪漫气质,而现实中的邪恶阴暗、乏味无聊且毫无光彩;想象中的善良枯燥乏味,而现实中的善良总是日新月异,令人惊喜陶醉。”在虚构作品中,邪恶的本性是虚构的,它扮演了日常生活之平庸的对立面,表现出超越平庸的一面。“邪恶”被解释为“僭越”“优越”等。当这种审美化过程被视为理所应当时,我们就忽略了邪恶包含的恐惧。纯粹从美学角度看,似乎世上是不存在真正的受害者的。邪恶,作为一种纯粹的美学现象,变成了不会伤及肉体的游戏,我们可以尽情投入或假惺惺地掉几滴眼泪,而不用担心产生切肤之痛。
最终,我对邪恶的复原之路还是采取了更严肃的态度。在欧洲,我们密切关注发生在前南斯拉夫的事件,当阅读到揭露大规模谋杀、强暴和极端酷刑的新闻报道时,我们简直不敢相信现实中竟会有这么多毫无意义的残暴行为。发生在前南斯拉夫的暴力事件委实令我们毛骨悚然。我们认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至少不会发生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中。很难解释为何会发生这种事……“邪恶”,就是我们立刻能想到的、用来表达惊恐的词。
接下来发生了2001年“9·11”事件,有关邪恶的观念一时之间成为重大政治议题。当天,美国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宣布:“今天,邪恶降临我们的国家。”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痛斥:“大规模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上新生的一股邪恶势力……我们不会善罢甘休,直到铲除邪恶为止。”以色列总理阿里埃勒·沙龙紧接着宣称:“恐怖主义无好坏之分,都是恐怖、邪恶的,都是人类价值观的沦丧。”
“9·11”事件,以及随后那几年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邪恶的思想有很深的生存土壤,使用这个词可能引发极大的危险。就在我写下这些话时,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居民遭受了以色列的一次空袭。这次袭击很容易被认为是针对巴勒斯坦人民的集体式惩罚——它有组织地摧毁了学校、温室和清真寺等非军事目标建筑。打击“恐怖主义”被用来粉饰这次入侵行动。一旦恐怖主义被视为邪恶的化身,哈马斯被视为恐怖组织,那么为了铲除威胁可以动用任何手段,无论袭击是否会殃及巴勒斯坦平民。
自从开始构思本书,我的思路发生了许多转变。首先,我曾经想省去所有关于施虐狂和种族灭绝的内容,因为我更想谈论普通的邪恶而不是特殊的邪恶。但不久之后我发现,显然这些有关邪恶的概念是与极端现象紧密相关的,所以这些素材必须包含进去。恶魔的极端行动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了邪恶。或许世上真有人类“恶魔”存在——意味着我们不能与行为极端的人为伍——但这些人的存在很难解释为何人类的邪恶会大行其道。最后还是得由比较正派、体面的人来为大多数不堪的后果负责。作为这世上唯一能解释所有邪恶的生物,我们变得邪恶是一件“平常的”事情。当然,我们并不急于这样描述自己,如果说有人是邪恶的,那一定是我们之外的“他人”。
本书特别提到了大屠杀,有关作恶者的大量研究资料让我们从独特的视角看待普通人是如何卷入巨大的恶之中的。讨论大屠杀时,我不会关注希特勒,而是会将焦点放在参与大屠杀的“正常”人身上。因为我更想知道,有关邪恶的概念与我们将自己视作道德能动者之间有何种关联。说到希特勒,一方面很少有人会认同他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我们又很容易认同那些参与屠杀计划的人。出于同样的原因,本书也不会关注连环杀手,即便我没有直言“我们”与这些“恶魔”完全不是同类。例如,杰弗里·达默(Jeffrey Dahmer)的父亲莱昂内尔·达默(Lionel Dahmer)首先承认,他无法理解儿子竟会变成美国历史上最恶毒的连环杀手:他彻底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然后,他渐渐想明白是什么让儿子变成了这种“非人的存在”。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发现自身的某些阴暗面,而我们在杰弗里·达默案件里却找到了其极端的表现。不过,我认为认同像达默这类严重失常的年轻人的理由是不堪一击的,从普通人的罪恶中就能发现更多问题。对于研究有关邪恶的观念能为我们理解自身带来何种贡献,我充满兴趣。
如果说我能让读者完全明白何谓邪恶,那会是一种自负的表现。撰写本书时,我对邪恶的理解逐渐发生改变。起初,我觉得邪恶会先让人迷醉,而后变得令人害怕,最后成为极度的悲哀。极度悲哀也许才是邪恶的根本特性。假设读者基本明白我所说的道理,他们就能在大脑中将我讨论之事的细节勾勒出来,这样一来,那些想阅读有关犯罪的生动描写(包括古今酷刑的刑具、连环杀手对受害人的暴行、残酷的处决方式等)的人恐怕要大失所望了,因为我省略了很多相关内容。书里如果涉及这类描述可能会更加“吸引人”,而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写一本有趣的书。我相信详细、清晰地呈现出的细节,足以令人发指。
我承认本书的主题太宽泛,盘根错节,定义模糊,难以做到真正令人满意的公正。我不奢望描绘出一幅全景图,能完全捕捉邪恶的复杂性,为邪恶造成的所有问题提供处方。但是,就算是单独挑出这些与讨论密切相关的方面也比我原来想象得更加复杂。从学术角度看,我认为自己做好了写作本书的充分准备,而当我开始遴选原始素材时,的确产生了一种溺水般的感觉。之前,我从未接触过需要做如此广泛研究的课题;书中只涉及了有关该课题的部分文献,并没有将许多特别有意义的内容纳入进来。尽管如此,我希望书中涉及的是最关键的几部作品。尽管在梳理以往素材时,我对邪恶的观念不时变换,但我所写的这本书并不是有关邪恶的历史。以从《旧约》开始至今的素材为基础撰写一部邪恶全史将会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因此,我转而选取若干相关度较高的主题和理论来缩小讨论范围。
有关邪恶的起源有四类传统解释:(1)人被邪恶的超自然力量控制或引诱;(2)人受天性的驱使,某些行为可能会被视为邪恶的;(3)人受环境的影响会做出邪恶的举动;(4)人受自由意志的牵引,走向邪恶。我会着重讨论(3)和(4),简述(2),而不涉及(1)。我认为(1)不适合做理性探讨,它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在本书中,我不会辩论撒旦和基督是否存在,因为这更像是神学或历史学、宗教社会学关注的范畴,而不是哲学的研究兴趣所在。在18世纪,撒旦失去了作为解释邪恶之存在的权威地位。宗教、魔术和神秘主题不是本书的重点,尽管我确实努力地深度探讨神义论的问题——上帝如何与世上所有的邪恶共存。我不是一名信徒,更关心人性而非上帝。选择“人性”作为出发点,并不是说我自认为已经找到了所有邪恶的根源。众所周知,邪恶主要是通过人际互动现身的。显然,凡是涉及邪恶的地方,哲学和神学的边界就会变得模糊,相对于该主题下的其他文献而言并不寻常,我尽量绕开了神学话题,除了第2篇,该篇旨在从传统的、神学的角度为邪恶问题的解决出谋划策。我认为邪恶是一种人际关系,不应该将其看作一种超自然神力。当我们说邪恶行为“反人性”时,其实就是忽略了这个重点。邪恶是人性的一部分,可以说太符合人性了。正如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写道:“残忍长着一颗人心。”
此外,本书的目的不在于挖掘“所有邪恶的根源”或者对邪恶追根溯源,最关键的是要了解善与恶都是人性的一部分,了解人类行动的一些特点及其所包含的积极和消极的方面。基于因果关系,作恶总是比从善更容易;伤害他人,比向他人提供帮助更容易让他人切身难忘;酿造全国惨剧比促进国家繁荣更容易实现。总之,从善和作恶的能力是失衡的。或许这是人类行为的典型状态,但我们仍然有责任多多行善,少作恶。
最后,由于我撰写本书是想更多地了解作恶者而非受害者,必然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主动施加的恶行,而非被动遭遇的罪恶上面。或许有人认我应该更多地关注受害者,当然,毫无疑问,我对这些群体是深表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