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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模型扩展Ⅱ:异质性金融机构与监管偏好

前文针对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分别考察了可供使用的监管策略及其效果。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基本模型所讨论的传统金融机构类型,还是扩展模型Ⅰ中所讨论的对新进民营(私有)金融机构的监管选择问题,均假设整个经济中的金融机构是同质的。换言之,前文的分析并没有讨论当经济体中同时存在传统金融机构类型和新进的民营金融机构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为此,本节将继续讨论当经济中存在以上两类不同性质(异质性)的金融机构时,如何实现有效的监管。

为方便表述,后文用“国有金融机构” 来代表基本模型中所讨论的传统金融机构类型,对于新进民营金融机构,则仍以“私有金融机构”为代表。从理论上看,如前文所述,私有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通常是那些信息透明度不高且尚未进入稳定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较难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此外,在新兴市场经济中,私有金融机构是新生事物,其项目投资和风险管理手段可能尚未成熟。因此,较国有金融机构,私有金融机构在总体上面临的项目风险通常会更大。为此,如果我们用( θ' ,- θ' )表示私有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项目支付,用( θ ,- θ )表示国有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项目支付,那么根据前文的分析,易知, θ' > θ 。为分析不同性质金融机构并存下的市场结构,不失一般性地,假设国有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机构中占比为 λ ,私有金融机构占比为1- λ 。基于前文关于不同风险水平的界定,两类金融机构的项目收益情况可由表3-1予以概括。

表3-1 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的支付结构假设

续表

3.3.1 国有和私有金融机构的风险差异与最优监管边界

沿用基本模型的相关假设,当经济中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时,国有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约束为IC( θ ): P 1 (1- π )≥(1- ϕ P 0 θ π )+ ϕP 0 θ - E ),私有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约束为IC':( θ' P 1 (1- π )≥(1- ϕ P 0 θ' - π )。如果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的存款在事实上都是完全保险的,同时假设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的监管者相同(即存在统一的预算约束),那么预算约束为BC: P 1 π ϕC a +(1- P 1 )。对于 θ' > θ ,国有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约束曲线IC( θ )和私有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约束曲线IC'( θ' )可由图3-4表示。

图3-4 风险差异与监管边界

从图3-4可以看出,当私有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风险时( θ' > θ ),其道德风险增加,为维持激励相容,监管者必须提高审查频率 ϕ ,审查频率升高导致审查成本增加,新增加的成本需要提高费率来覆盖,因此, π 也随之升高,其结果是,私有金融机构的最优监管点 F 与国有金融机构的最优监管点 F' 相比,具有较高的审查频率 ϕ 和费率 π

在新兴市场国家中,如果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或者监管者选择不对私有金融机构提供存款保险,那么统一的预算约束变为BC': P 1 π ϕC a + λ (1- P 1 )。预算约束从BC移动到BC'的结果是:无论对于国有金融机构还是私有金融机构,审查频率 ϕ 和费率 π 都会降低。

推论4: 如果监管者可以针对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分别制定不同的审查频率和费率,那么最优的政策选择将不会有任何问题,即对于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而言,各自存在最优的监管策略。不仅如此,只要私有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大于国有金融机构,那么就应该相应地提高对私有金融机构的审查频率和费率。

3.3.2 金融产业结构、监管偏好与最优监管策略

如果监管者对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制定统一的监管政策(即制定统一的审查频率和费率),那么根据前文的分析,如果存在统一的预算约束且有存款完全保险,那么对于审慎的监管者而言,其最优政策选择相当于求解以下问题:

max{ P 1 -(1- P 1 )- ϕC a }

P 1 (1- π )≥(1- ϕ P 0 θ' - π

P 1 π ϕC a +(1- P 1

因此,与基本模型相比,这里的主要问题在于,国有金融机构和私有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约束必须同时满足以确保所有的金融机构均选择项目A。这意味着在图3-4中,如果监管者具有审慎的偏好,那么该监管者将选择点 F 所代表的监管策略,相应的审查频率为 ϕ *,费率为 π *。

值得注意的是,审慎监管者的政策选择点 F 可能不是最优的政策选择,因而可能就不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策略。根据Weinberg(2002),当高风险的金融机构仅在全部金融机构中占极小的部分时,也就是说当 λ 接近于1时,仅阻止低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风险项目,可能产生更有效率的结果。为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假设允许私有金融机构采用高风险的项目C,并对其存款提供保险,提前关闭一个私有金融机构的成本是 l l 小于采用高风险项目的预期损失: l <(1- P 0 θ' - P 0 θ' 。在统一预算约束下,监管者的最优策略是求解下列问题:

max{ P 1 -(1- P 1 )- ϕC a }

s. t.

P 1 (1- π )≥(1- ϕ P 0 θ - π )+ ϕP 0 θ - E )             (3-5)

λP 1 π +(1- λ )(1- ϕ P 0 π λ (1- P 1

+(1- λ )(1- ϕ )(1- P 0 θ' +(1- λ ϕl + ϕC a

这一问题的解体现在图3-4中预算线BC( λ )与IC( θ )的交点 G π # ϕ # )上。当 λ 接近于1时,曲线BC( λ )非常接近曲线BC,这意味着,与审慎监管者的政策选择 F π * ϕ * )相比,最优策略解 G π # ϕ # )具有更低的审查频率和费率,因而社会福利增加。 G π #, ϕ #)与 F π *, ϕ *)相比,虽然增加了提前关闭私有金融机构的成本,但也因为降低了对所有金融机构的审查频率而节约了成本。我们已经看到,当 λ 接近于1 时,成本的增加部分小于成本的节约部分,使 G π #, ϕ #)成为最大化福利的政策选择。特别地,当 λ =1时,市场结构变为仅含国有金融机构的单一市场结构,此时问题退化为求解基本模型。

推论5: 在统一预算约束和统一监管政策下,如果监管者的偏好是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那么最优的监管政策与金融机构的产业结构相关;如果监管者的偏好是审慎的,那么为确保所有的金融机构只选择低风险的项目,监管者必须相应地提高审查频率和费率。

3.3.3 产业结构动态发展与最优监管路径选择

在前文的分析中,私有金融机构面临更大的项目风险是根据新兴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所做出的一个假设,并不特定与金融机构的私有性质相关。随着新兴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一方面国有金融机构会逐步退出,另一方面必然会出现更多的私有金融机构,而且这些私有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管理技能也会逐步提高,其结果是私有金融机构面临的项目风险 θ' 会逐步降低。

应该注意的是,作为产业结构状态指标的 λ 是针对风险特征做出的划分,而不是根据金融机构所有权性质做出的划分。这意味着,即使当国有金融机构完全退出以后,只要存在风险异质的两类金融机构,前面的分析逻辑依然成立。

此外,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的逐渐发展特别是其制度的完善 ,可以预期 λ 值会越来越大,此时最优监管点会从 G π #, ϕ #)沿着曲线IC( θ )向点 F' 移动,而必要的审查频率 ϕ 和费率 π 也会相应降低,从而推动社会福利增进。因此, G F' 在理论上代表随金融产业结构发展变化的动态最优监管路径。 ZLXcKDj7ECbNMBoP9Dliczs0ltjfGftBH2Fpy8JVdu2E4CDgUUjZQDml7t1E8Q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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