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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990年11月获批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开始集中交易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先后出现及其后续迅猛发展无疑应被视为改革开放40多年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事件之一——从这一时刻开始,以证券交易所为内核的资本市场正式重新回到了中国经济金融运行的大舞台 ,进而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制度构成部分,客观上改变了之前中国存款货币由银行垄断的金融运行格局,使之逐渐转变为一个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股份制改革为导向的国有企业改革重新将股票和债券带回了中国经济金融舞台,但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简称沪深交易所)会在充满了不确定性和自我怀疑且经济体制改革整体陷入停滞的1990年末开业,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一方面,鉴于沪深交易所成立之初带有极为浓厚的“试验”色彩,因此恐怕没有人会猜测到这一金融制度创新会在此后的30年间得到如此快速的发展——1991年,沪深交易所仅有14家上市公司,约109.2亿元的股票市值,到了2019年两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总数增长到了3777家,股票市值则达到了59.29万亿元(约占当年中国GDP的59.84%),且自2016年股票总市值(不含港澳台地区)就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另一方面,鉴于中国经济金融转轨和发展的独特实践,恐怕也没有人想到沪深交易所的初始制度设计会存在如此之多与后续的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不相容的问题,进而导致其后续发展之路会如此坎坷。因此,在沪深交易所创设30年的今天,回顾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的历史性制度探索与创新历程,反思沪深交易所的初始制度设计及其内在逻辑,对于我们理解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特性进而后续的制度改革就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本章尝试立足金融制度变迁和创新的视角,在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起点,也就是沪深交易所的建立背景、历程及其初始制度框架设计进行深入介绍的基础上,对于中国资本市场创设引发的金融经济体制层面的积极效应和其初始制度性缺陷及其逻辑给出分析,以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起点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R4lwYwfnUkQcAqvU5R3NnQKfaajMUWm8pHcnLomW9Lk2UYqsfEm85Qs+hRMY7y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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