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是对国内外学术界讨论何为文化的最佳写照。季羡林说:“现在世界上对‘文化’下的定义有几百个。有的说二百个,有的说六百个……但还没有一个定义是大家都同意的。” 钟敬文说:“有个外国学者曾经收集过这个术语(指文化——引者注)的说法,约有一百多种。它还没有包括我国学者们的说法在内呢。” 辜正坤统计,“文化的定义多达一百八十余种”。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克鲁伯(Kroeber)与克拉克洪(Kluckhohn,1952)所编辑的《文化》( Culture )一书中,已收集了一百多个各界对文化不同的界说。现在这个数目更加十倍甚至数十倍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呢?罗威勒(A. Lawrence Lowell)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当我们寻找文化时,它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以外,它无所不在。” 尽管难以捉摸,尽管无所不在,人们还是努力将文化做界定性的勾勒。西方人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前43)就在“‘性灵的陶冶’(Cultura Animi)的意义上使用了文化一词”。
1871年,E.B. 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的《原始文化》发表后,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便越来越多地使用“文化”一词来描述原始社会。 自此,文化作为一个科学术语,正式引进学术研究领域。
西塞罗雕像
从语源学上探讨,所谓文化,即“Culture”,源自拉丁文“Cultura”,该词又源于动词“Colere”,本义为“耕作”“栽培”“养育”,等等。同时更可追溯自印欧语Kwel-字根,这一字根则有翻动一块地方、运转与耕作之意。它指的是人类用自己的双手进行的创造。简单、原始如石器,也有人类亲手加工的痕迹。因此,文化的最初内涵,是自猿进化为人类之后,有农耕以来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创造的内容。
显然,“文化”是近代西方首创的一个学术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它是一个舶来品。特别是由于近代西方对东方压倒性的先进,其众多学术概念取得了话语主导权,其流入中国,有一个被理解、吸纳与消化的过程。
将Culture译为“文化”,乃是对中国传统概念的借用与改造。刘向《说苑·指武篇》:“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
西汉刘向
应该承认,这一译名的选择,甚为精当。从内涵上讲,虽不中,亦不远矣。
经过多年的研讨,在汲取国外学者的论述的基础上,我国学者对文化的定义做出了大体趋同的判断。
张岱年认为:“文化是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结构体系,但起主导作用的是哲学思想。……在西方,在印度,宗教成为文化的中心。” 这里,大约还是侧重于文化的精神方面。
季羡林认为:“凡人类在历史上所创造的精神、物质两个方面,并对人类有用的东西,就叫‘文化’。” 钟敬文与季羡林大致相同,认为文化“包括人们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社会事物和现象”。 这一提法,包罗万象,已不拘泥于精神,而是涵盖了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
在众多的定义中,王富仁的论断值得注意,他认为文化“实际是人类在自己存在和发展的过程中所创造并作为一种信息返转来作用于人类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 将信息的观念引入文化,令人耳目一新。
谈论文化,就不能不论及文明。
根据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的研究,现代意义上的“文明”(Civilization)一词,于1752年产生于正在撰写一部人类通史的法国学者图尔阁(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笔下。不过,此前Civilized和to Civilize一直在使用,且在16世纪甚为流行:“该词最初确指对知识进步、技术进步、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朦胧向往,也就是所谓‘启蒙思想’。”
又据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的说法,与“野蛮”相对的“文明”一词,于18世纪被两位重要的启蒙学者开始使用,即法国人米拉波(Mirabeau)和英国人弗格森(Adam Ferguson)。 [1]
从语源学上探讨,所谓文明,即“Civilization”,源自拉丁文“Civilisatio”,其名词“Civis”,本义为“市民”,形容词“Civilis”,本义为“都市的”。Civilisatio指城市市民的身份、状态。因此,文明的最初内涵,伴随着王权、国家、阶级、商业,特别是城市出现后人类所创造的内容。
显然,文明也是近代西方首创的一个学术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它与文化一样,也是一个舶来品。将Civilization译为“文明”,也是对中国传统概念的借用与改造。最早,《周易·乾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易·贲》:“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里可以发现上古中国人关于文明观的雏见。将西方的Civilization译为“文明”,倒也差强人意。
唐代孔颖达疏曰:“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文章而光明也。”这一疏,似乎距离近代学术概念文明的内涵反而远了:“这鸭头不是那丫头,头上哪来桂花油?”(见《红楼梦》)
唐代孔颖达
高月谭详评《红楼梦》原本书影
清朝孙温所绘大观园
清代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为中国古典长篇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小说名著之一。
长期以来,西方学术界对“文明”与“文化”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从未整齐划一过。据说德国人早先宁愿使用“文化”一词而不愿使用“文明”。19世纪法国的一些思想家曾力图区分文明与文化。在他们的界定下,文明比较偏重物质方面,而文化比较偏重于精神方面。然而这种区分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同。布罗代尔竟苛评谓之为“虚妄”。当代一位有代表性的努力者是日本的伊东俊太郎教授。这位前国际比较文明研究会的会长,试图用内、外双圈的图示,比喻文明与文化二者的关系,认为人类生活圈的外壳为文明,主要指组织、制度、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其内核为文化,主要指观念、价值与民族性等方面的内容。这一界定,也未见多少积极响应。
事实上,文明与文化在许多场合下几乎是同义的,常常被交换使用。例如,黑格尔在柏林大学授课时,就曾互换地使用过这两个词。 [2] 历史上如此,目前依然如此。
那么,文明与文化究竟有没有区别呢?
论者曰:有。
这个区别,笔者以为主要表现在人类历史的时段上。
文化,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东西。自从有人类以来,当人类用劳动创造自己并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同时也在人类群体中发生了社会关系,人类就创造了文化。在长达数万年乃至数十万年的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就创造了从物质到精神各个层面的文化。统而言之,称为原始文化。我们绝不可低估这一文化。在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情况下,人类的创造即使是今天看来也堪称绚丽多彩。特别要指出的是,没有原始文化,就没有人类的今天;蔑视原始文化,是一种数典忘祖的反文化行为。
从发生的角度看,文明的出现晚于文化。
美国人类学理论家菲利普·巴格比(Philip Bagby)认为文明是“在城市里发现的文化”,或者是这样一种文化:“在其中,城市被发现了。” [3]
美国人类学家基辛父子认为:“没有城市,文明就很少有可能兴起。”
可见,城市的出现,对人类从野蛮进入文明,至关重要。
马克思高度重视城市出现的意义,他指出,城市“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
当然,进入文明时代,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标志。摩尔根(L.H.Morgan)在《古代社会》中就写道,文明时代“始于标音字母的发明和文字的使用”。恩格斯也指出:“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
位于德国柏林米特区马克思–恩格斯广场上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铜像
因此,文化所涵盖的时段,乃自人类始;而文明所涵盖的时段,则始自原始社会结束以后的古代阶级社会。二者之间,有重叠处,也有不重叠处。例如,中国原始时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使用上约定俗成,学理上界定清晰。文化也,非文明也。然而,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文化与文明出现了重叠现象,难以区分。年深日久,重叠使用者众多,因而愈加难以界定。事实上,进入阶级社会或文明社会以后,文化与文明早已合而为一。
依上述议论判断,《中国大百科全书》“文明”词条的解释,“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社会进步和人类开化状态的标志”,这似乎在时段上有欠清晰,如果加上“自阶级社会以来”几个字,或许更为妥帖。
博采以上众家精粹,愚以为文化与文明的基本内涵应该做如下表述:文化与文明是人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与社会条件下,在社会生产和生活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也是人类社会进步与开化状态的标志;其核心部分则是价值观。文化与文明二者在被界定时常常通用,也常被赋予不同的侧重领域。但在时段上,文明一般应界定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
一般而论,文化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狭义文化主要涵盖精神层面,即文学、艺术、思想意识等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东西;而广义文化则涵盖了从物质到精神的一切领域。
从层面上分析,文化又可由低向高,划分为物质(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种。近来,更有习俗文化、生态文化等新的界定不断提出。更有甚者,在市场经济大潮澎湃之下,中国民间更兴起了酒文化、食文化,等等,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狭义与广义的提法,是指文化所涵盖的领域;物质、制度、精神的提法,是与之大致相对应的从社会基础到上层建筑的不同层面。此二者都属于对事物的横向观察。而此外的诸般“新秀”文化,如酒文化、食文化,甚至生态文化,则是对文化的某种纵向理解。可以预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纵向观察的成果,即更多“新秀”文化将会不断涌出。而横向观察的领域,即狭义与广义的文化,以及物质(器物)、制度与精神文化这几个界定,将有相对的稳定性。
在上述界定之外,周一良先生曾提出过一个特别的界定:深义文化。他认为,“文化”还有一个层次,姑名之为“深义的文化”。这就是说,在狭义文化的某几个不同领域,或者在狭义和广义文化的某些不相干的领域中,进一步综合、概括、集中、提炼、抽象、升华得出一种较普遍地存在于这许多领域中的共同的东西。这种东西可以称作深义的文化,亦即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或最具特征的东西。 周一良先生乃日本史大家,他就日本文化而论,提炼出两个属于深义文化的东西,即“苦涩”“闲寂”。
深义文化的提法,在学术界引起了关注,但呼应者并不多,大约是因为比较陌生。那么,究竟有没有深义文化或者类似深义文化的东西存在呢?这是一个颇费思量的问题,似乎难以顺畅地接受它,又难以轻易地否定它。
事实上,人们对这种似乎说不清道不明的“深义文化”,常常不约而同地有所探究。例如,西方学者克利夫德·格尔茨在论述仪式时,就探讨过这个深层面。他指出:“仪式”所唤起的一方面是范围颇广的情绪与动机,另一方面是形而上方面的观念。它们构成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 爱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也认为:“人类对仪式的渴望是一种深层的需要。” 中国学者吴晓群进一步阐释说:“这种‘民族的精神意识’作为一种集体潜意识蕴含于社会的所有公共仪式之中。而所谓集体潜意识实际上就是有史以来沉淀于人类心灵底层普遍且共同的人类诸般本能及经验的遗存(包括生物遗存与文化遗存)。通常,那些深藏于一个团体、一个民族乃至一个文明圈底层的集体潜意识都是超时代存在的。”
这个深藏在一个民族或一种文明底层的长期沉淀的、超时代存在的集体潜意识,大约就是迄今为止对我们仍然比较陌生,而为周一良先生睿智的学术直觉所触及的“深义文化”吧。
[1] Immanuel Wallerstein, Geopolititcs and Geoculture : Essays on the Changing World-Syste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p.126.
[2] F.Braudel, A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 ,Allen Lane the Penguin Press,1994,Translated from French by Richard Mayre,p.5.
[3] Philip Bagby, Culture and History : Prolegomena to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Civilizations ,Westport,Conneticut,1976,pp.162~163,转引自阮炜:《文明的表现——对5000年人类文明的评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