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如表1-4所示。
在最新的资产负债表中,与上述2015年万华化学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比较,有如下变化。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简单讲,应收款项融资就是已经被用于融资的应收款项,比如,已经被贴现的、对方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已经被用于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等等。 本质上来说,应收款项融资还是应收款项的组成部分。大家在后续分析中,将之视同应收款项处理即可。但是,大家要小心的一点是: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过高的公司,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的风险。
表1-4 资产负债表
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项目。“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和“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租赁负债”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租赁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这两个项目是为了适应租赁准则的变化而新增加的。在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为防止表外融资,资产和义务初始确认均按照未来租金的折现值确认,对净资产没有任何影响。同时,资产使用权确认为资产,后续折旧;支付租金义务确认为负债,后续用摊余成本计量。 在分析中,我们把“使用权资产”作为长期经营资产,同时,由于租赁本身的实质是融资行为,因此把“租赁负债”作为有息债务。
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理财投资情况,新增了“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四个项目。 在分析中,我们通常把这四个项目都归类为一家公司的金融资产。 财政部对这四个项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债权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
新增“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非常专业,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期末余额在贷方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
我们在现实中分析时,要通俗地理解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最简单的案例就是万科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以前的报表中,万科预售房子时收到的款项是“预收账款”,现在放在“合同负债”中,也就是以后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的交房义务;万科已交房但尚未收取的房子尾款,同时业主尚未验收或者还需要给业主精装的情况下,以前的报表中就直接放入了“应收账款”,现在放在“合同资产”中。因此,在分析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我们把“合同负债”作为“预收账款”,把“合同资产”作为“应收账款”来看待就可以了。
“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不再单列,合并到“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对这个合并,我个人持保留意见。 我一直建议,报表项目的列示,应该按照企业业务流和现金流的性质来分类,而不是按照会计专业人士想当然来分类,其他应付款中的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金等都跟企业的经营活动业务有关,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跟企业筹资活动有关,现在把不同活动内容的项目合并到一起,不利于通过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的不同活动的影响。 不过,我现在使用的Wind资讯整理的报表中,在“其他应付款”项目下列示了三者的明细金额,省去了我在分析时的很多手工调整工作。
新增“其他权益工具”项目, 我们在分析时,作为“股东权益”处理,视为股东的资本投入。 “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在“应付债券”项目填列,对于优先股和永续债,还应在“应付债券”项目下的“优先股”项目和“永续债”项目分别填列;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填列,对于优先股和永续债,还应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的“优先股”项目和“永续债”项目分别填列。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这个主要适用于煤炭采掘、核电等高危行业,在分析中,视为股东为了进入高危行业而投入的资本。 “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