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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御门听政的发展及其衰微

在中国传统王朝的政治生活中,清晨的朝会是一项重要内容。在清代,朝会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突出礼仪属性的朝会,分大朝、常朝两种。其中,大朝是元旦、万寿、冬至三大节皇帝亲临太和殿,接受官员、使臣上表庆贺的朝会。常朝则次数较多,每月初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为常朝之期。每逢常朝之期,如果皇帝不御殿,则百官坐班,晚清时期已经很少举行。 内阁中书袁昶曾记载1876年(光绪二年)夏季的一次常朝:“天微明,赴午门,常朝坐班,辰末刻(约9:00)归。是日到班者,仅纠仪官一人,坐班官三人,亦有鲁朔馈羊之慨焉。” 所谓“鲁朔馈羊”的故事,说的是子贡想去掉鲁国告朔(初一日)仪式的饩羊,结果被孔子教育:“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篇》)。袁昶的意思是说,常朝已没了内容,只剩下部分形式。

第二类朝会,主要任务是商讨国家的日常行政、处理重要文书,这类朝会也可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御门听政”,另一种则是皇帝接见军机大臣、各部院大臣轮值奏事的朝会(见下表)。第一类朝会及其仪制,各类政典记载详细,本章不予讨论,这里详说第二类有关政务和文书处理的朝会。

表1-1 清代朝会分类

明清两朝,国家日常最高的政事处理和政务运作,主要体现为文书流转和朝会论事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又紧密关联在一起,明人王阳明、杨一清说“夫朝以出政,政以成事” ,就是这个意思。粗略言之,明代及清代前期,国家的重要政务经由题本、奏本两类文书上呈,由内阁在皇帝的授意下,撰拟处理意见;朝会论事,也主要是讨论题本与奏本。清雍正朝之后,出现军机处,辅助处理康熙年间开始大盛的另一政务文书——奏摺,其后的朝会论事,也开始围绕奏摺进行。前一种讨论题奏本章的朝会,在清代被称作“御门听政”,不定期举行;后一种围绕奏摺的处理而进行的朝会,出现在雍正、乾隆朝之后,综合了一系列会面商讨的经过,主要包括皇帝接见军机大臣、部院大臣轮班值日奏事,这种朝会几乎每天进行。有清一代,伴随君臣关系、文书制度的变化,这两种活动的内容、性质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发生着重大改变。

有关清代朝会的研究,此前学者多集中于康熙一朝。他们主要利用《康熙朝起居注》的相关记载,对当时经常举行的政务朝会——御门听政,作归纳分析。概括言之,御门听政最晚在康熙年间已经大盛,地点在乾清门,由皇帝“御门”(如皇帝住圆明园,则朝会地址在勤政殿,称为“御殿”),各部院官员依次奏事,主要商讨军国要务和处理题奏本章。除特殊日子之外,几乎每天进行,后来则减为三天、五天一次。

不过,现有研究并未涉及御门听政此后的发展以及走向。御门听政是否一直延续,其内容和形式是否有所变更,其中原因又何在?御门听政是政务决策的形式之一,它的变动和兴衰,是清代文书、朝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体现君主权力展现形式的变化。本章即着重探讨御门听政的发展、衰微及其与文书处理的关系。

一、题本处理与御门听政

清制多承明制之旧,御门听政也是前朝的制度。成书于1587年(万历十五年)的《大明会典》,将明代的朝会分为以下几类:朔望朝、常朝御殿、常朝御门、午朝。所谓朔望朝,是每逢初一、十五在奉天殿举行的大朝,重在礼乐。国事朝会首先有御殿早朝,地点是奉天、华盖等殿。根据《大明会典》的说法:“国初常朝或御殿,今不行”。可见,御殿常朝并未一直持续下去。商议国事的朝会,就只剩下御门早朝和午朝了。这两种朝会都在室外举行。其中,御门早朝的地点是奉天门(嘉靖朝更名皇极门,清初改称太和门)之外,文武百官在门前丹墀东西序立,向皇帝行一拜三叩礼,然后依次奏事。午朝与此类似,地点则在内金水桥以东的协和门内。

明朝中后期,大臣们常引祖制,劝勉皇帝勤于朝政。武宗在位时,曾被大臣说“每月朔望之外,视朝不过一二” 。到嘉靖、万历朝,皇帝长时间不举行朝会。皇帝不视朝,而国事能得到处理,国家能照常运转,这是因为明朝发展出以本章制度流转为核心的政务体制。国事政务,由题奏本章上报御前,经皇帝授权后,交内阁票拟,然后复呈皇帝核准,易红批出,变成国家政令发布实施。 在该制度之下,政务可循内阁票拟、皇帝钦定之程序而议决,早朝的讲政就变成非必要选项。

1572年(隆庆六年)夏,内阁首辅高拱向新即位的万历皇帝建议:“一、御门听政,凡各衙门奏事,须照祖宗旧规,玉音亲答,以见政令出自主上,臣下不敢预;二、视朝回宫后,照祖宗旧规奏事二次御览毕,尽发内阁,拟票呈览,果系停当,然后发行。” 这里两次出现“祖宗旧规”,内容包括:必须举行御门听政,皇帝在听政时,要发声定调,给出本章的处理意见,且朝会结束之后,须将本章发给内阁,票拟意见。根据高拱的意思,可能是先皇偏离祖宗旧规久了,因此旧规才有建议给新皇的必要。从实践层面看,之所以能偏离祖宗成法不举行朝会听政,是因为皇帝有可能从现有的文书体制中抽身出来——不经过朝会上的事先表态,而直接将本章交由内阁票拟。

高拱的建议强调了御门听政的意义——“政令出自主上”,这正如同正德年间杨一清劝武宗御门听政所说的:“黼坐仅临于数刻,纶音不越乎敷言”,“而可以收拳纲,决壅蔽,示百官之承式,回万方之视听”。 这个象征意义也说明,在明中后期的朝会上,皇帝可能并不承担实质性的本章处理和文书决策的任务。明熹宗刚登基时(1621年),有大臣劝他:“皇上御门之时,宜择时政最切者,面奏数事,立赐裁决;若概称报闻,总成虚套。” 让皇帝在御门听政时,不要总是对启奏的本章简单应答一声即交内阁票拟,最好挑重要事件表个态,好显示国事裁决取诸上意。

从以上线索,我们可以大概总结明代御门听政与文书处理的关系:两者关系最理想的状态,是所谓“朝以出政,政以成事”,也就是在朝会时,皇帝给文书处理定个调,然后交内阁据此票拟,成为行政的依据。但事实上,皇帝却可以从这个程序中抽身出来,在御门听政时虚应故事,不做实质表态,甚至不举行御门听政,致使大臣们呼唤恢复祖制。

清朝入关之后,一般政务也经由题奏本章来处理,但内阁的作用就不如前朝了。1644年入关前,内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内秘书院,清代内阁前身)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抱怨说,“各部题奏,俱未悉知,所票拟者,不过官民奏闻之事而已”,他们建议仿照明朝旧例,“以后用人行政要务,乞发内院拟票,奏请裁定”,得到了摄政王多尔衮的肯定。 可见,内院票拟的题奏是有局限的。不久,多尔衮就发下谕令,定下办事程序:“凡陈奏本章,照故明例,殊觉迟误。今后部院一切疏章,可即速奏,候旨遵行。” 所谓“速奏疏章”,是指部院官员直接递送题奏本章,在摄政王面前奏事,由他当场裁决,或由大臣将奏章封好上递,大学士读本,摄政王当面做出决定。 多尔衮并未扩大内院的票拟之权。

1652年(顺治九年七月),吏科给事中魏裔介向甫行亲政的顺治帝提出早朝及本章制度的建议:“请于逢五日期,驾临正殿,朝见群臣,从容晋接。部院科道本章应实封者实封,应面奏者面奏,得以咫尺天颜,亲聆睿语。” 他建议逢五之日举行朝会,并将京内的本章分成面奏本章、封奏两部分。可见,此前并无规范的朝会制度。结合《清实录》中1653年顺治帝与内院诸臣一段对话,我们可以大致知晓当时题奏本章的处理程序:

(上)问明时票本之制如何。诸臣奏曰:“明时京官奏疏恭进会极门,中官转送御览毕,下内阁票拟,复呈御览。合,则照拟批红发出;否,则御笔改正发出。”上曰:“今各部奏疏,但面承朕谕,回署录出,方送内院,其中或有差讹,殊属未便。”

由上文的内容,可还原多尔衮摄政时期及顺治帝亲政初期各部院题本、奏本的处理方式:先由各部院呈进,交摄政王或顺治帝阅览,各部院“面承”上谕,而后带回本部拟旨、抄录,再交给内院。可见,皇帝(或摄政王)的意志是居于首位的。

在此之后,题奏本章的办理发生了一些变化,即由内院转奏本章,皇帝至内院阅览,并由内院大臣协助拟旨。例如,1653年3月之后的《清实录》中便多次记载,“上幸内院览诸奏章”。3月14日(二月十五日),顺治帝在内院阅览奏疏,读到工部尚书张凤翔的致仕请求,谓诸臣曰:“朕亦以其效力有年,不忍允告,但因衰老,自请归里,不能复留,故允所请,尔等可拟温旨来奏。” 告知内院大臣他对张疏的态度,让内院大臣据此拟旨。12月15日(十月二十六日),顺治帝定各部奏事规则:

先是,各部奏事毕,仍携本章回部拟旨,方送内院,每致舛错。后于奏事时,奉御批即发内院。至是,上以章奏繁多,若竟送内院,又恐易滋弊窦。命和硕郑亲王同诸大臣更议。寻议:于太和门内择一便室,令大学士、学士等官分班入直,本章或上亲批,或于上前面批。若有应更改之事,即面奏更改,庶几无弊。议上,许之。于是钦定大学士、学士名次为二直,更番在内办事。

据此,我们可归纳部院题奏的处理方式:各部奏章,由大学士、学士辅助皇帝亲批,或由大学士、学士当着皇帝之面拟批、修改。在整个顺治朝处理题奏本章的过程中,上意是主动的、居于指导地位的。

在这种分工下,国家事务经题奏本章陈奏,循官员递本——皇帝阅览后指示——内院拟旨——审阅下发的程序而完成。如此一来,举行早朝当面奏事,并无一定之必要。所以,顺治帝亲政后,是否存在行之有常的御门早朝,并不清楚。乾隆年间官修的《皇朝文献通考》称:“国初定制,每日听政,必御正门,九卿科道各员齐集启奏,率以为常。” 但现有文献似并不支持“国初每日听政”的说法。晚清学者震钧称:“国初御门之典,在太和门。后改御乾清门,因亦移入,即唐代之常朝也。常朝五日一举,故御门五日为期。凡题本、大除授皆于此降旨。” 这种讲法可备一说,但更多的材料表明,行之有常的御门听政之制兴盛于康熙年间。

1667年8月25日(康熙六年七月初七日),年满14岁的康熙帝诏命“躬亲大政”。同日“御乾清门听政”,令“嗣后日以为常”。 所谓的御乾清门听政,从这里开始,成为定制。根据《康熙起居注》记载,御门听政主要是“听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政事”。 那么,御门听政的程序及具体内容是什么?

成书于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的《大清会典》,在《礼部·听政仪》中,详细记载当时的御门听政,称言:

凡御门听政,每日皇上御乾清门听政,设御榻于门之正中,设章奏案于御榻之前。部院大小官员,每日早赴午门外齐集,春夏于卯正一刻(6:15),秋冬于辰初一刻(7:15),进至中左门候。春夏于辰初初刻(7:00),秋冬于辰正初刻(8:00),进至后左门。该直侍卫转奏,候传谕进奏。直日侍卫随诸臣俱至乾清门丹墀东旁,西向排立,起居注满汉官于丹墀西旁,东向立。皇上御门升座,侍卫从丹陛下石栏旁东西排立,起居注官由西阶升至檐下侍立。部院大小官员按日轮班,依次由东阶升,堂官捧举奏章,先诣案前,跪置毕,转至东旁,西向跪奏。如应用绿头牌启奏事宜,亦由堂官捧至御榻前,西向跪奏。各官俱照品次,跪于堂官之后。每一衙门奏事毕,各官仍由东阶,照品序退。次一衙门进奏,如前仪。其启奏序次,吏、户、礼、兵、工五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轮班先后启奏。若宗人府奏事,在各衙门之先;若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奏事,在礼部之后;督捕、太仆寺奏事,在兵部之后;五城奏事,在都察院之后。若内阁、翰林院、詹事府奏事,在各衙门之后。九卿有会奏公本,科道官有条陈事宜,亦在各衙门之后。若刑部奏事,每日在第三班。各衙门官于奏毕时,各依次第,随侍卫由后左门出。内阁学士每日收所奏本章如有折本事宜,大学士、学士面奏请旨。

据此,我们可勾画出御门听政的大致图景,如下所示:

图1-1 《大清会典(康熙朝)》描述之御门听政

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康熙年间御门听政的内容和特点。第一,制度上,御门听政每天举行;第二,御门听政的内容之一,是由部、院、寺、监依次向皇帝报告奏章;第三,御门听政的内容之二,是处理“折本事宜”;第四,参加御门听政的官员,除各部院堂官即尚书、侍郎之外,还有中下层官员。所谓“折本”,是题奏本章的一种,即交由内阁票拟之后,皇帝未给出指示而折角留待进一步讨论的题奏。

一些相关研究在提及清代题奏本章的时候,都说成是先交内阁票拟,然后呈皇帝定夺。实际上,这应是后来才成型的做法,前文所述的顺治朝情况就并非如此,康熙朝《大清会典》“内阁”卷解释说:

凡内外衙门启奏本章,并各官条奏有满文者,大学士、学士公同票拟,进呈请旨,如止有汉文蒙古文者,发中书翻译。 或全译或止译贴黄。 侍读学士、侍读校正对阅,送大学士等票拟,进呈请旨。

这里明确地说,题奏本章经“启奏”,然后交内阁拟旨。上文《听政仪》多次提及“启奏”,我将之理解为朝会时的当面奏白。也就是说,康熙朝的题奏本章,是先经朝会奏白,然后再发下内阁票拟。雍正朝所修《大清会典》,也有同样的记载。

不过,题奏本章的处理流程,也正是在康雍两朝发生了重大改变。其中的变化,与奏摺的兴起及题奏本章地位的下降密切相关。

二、奏摺大盛之后的御门听政

康熙年间,一种有别于题本、奏本,更具私密性质的政务文书——奏摺产生了,其特点是奏事官员直接向皇帝密奏事件,皇帝不假手内阁,亲自批阅。而后,奏摺或发职能部院议覆,或发还上奏人执行。伴随着奏摺文书的大兴,早朝形式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即在原有的御门听政之外,又出现了一种奏事制度。

1726年(雍正四年)12月的上谕称:“朕即位以来,令满汉文武诸臣及科道等官,皆用密摺奏事。盖欲明目达聪,尽去壅蔽。以收实效也。” 尽管一些奏摺在密报皇帝后仍须具题上奏,然而奏摺渠道的开通,还是逐渐挤占、替代了题本、奏本的空间。私密或重要国事,出于保密的需要,无法做到先摺后题,也无法在御门听政进行公开报告,在这种情况下,重大事项逐渐以奏摺言事替代了题奏本章。奏摺的处理,则涉及另一种朝会的形式。

早在1723年(雍正元年),继位不久的雍正帝就下发了一道上谕,“命尚书、侍郎等官,每日一人,轮班奏事,密摺封进”。 这里“轮班奏事”的内容,主要是封进的奏摺。因仅由单一衙门“轮班奏事”,其机密性远高于各衙门共同参与的御门听政。这一点,通过此后的档案,可以得到越来越多的印证。1726年2月,雍正帝发布上谕称:

谕大学士等:今日朕坐勤政殿,以待诸臣奏事,乃部院八旗,竟无奏事之人!想诸臣以朕驻圆明园,欲图安逸,故将所奏之事,有意简省耶?朕因郊外水土气味较城内稍清,故驻跸于此。而每日办理政事,与宫中无异,未尝一刻肯自暇逸。已曾屡降谕旨,切告廷臣,令其照常奏事。若朕偶欲静息,自当晓谕诸臣知之。倘廷臣不知仰体朕心,将陈奏事件,有意简省,是不欲朕驻跸圆明园矣。

又见各衙门奏事,有一日拥集繁多者,有一日竟无一事者,似此太觉不均。以后八旗定为八日,各分一日轮奏。部院衙门,各分一日轮奏。六部之外,都察院与理藩院为一日,内务府为一日,其馀衙门可酌量事务之多寡,附于部院班次。每日一旗一部,同来陈奏。则朕每日皆有办理之事,而不来奏事之大臣,又得在京办理,诚为妥便。 至朕听政办事,各官齐集之日,原不在轮班奏事之数,次日仍按班次前来 。若该部院衙门轮班之日,无事可奏,其堂官亦着前来。恐有召问委办之事,亦未可定。其紧要事件,仍不拘班次,即行启奏。

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上谕,里面提到了两类截然不同的朝会:部院奏事之制、御门听政之制,两者的性质和内容完全不同,因此,当部院奏事规范为按照衙门进行八班轮奏之后,上谕称,“朕听政办事,各官齐集之日,原不在轮班奏事之数”,“若该部院衙门轮班之日,无事可奏,其堂官亦着前来”。除了明确区分“轮班奏事”与“御门听政”,这段话也提及了“轮班奏事”的特点:仅由“堂官前来”。这与堂、司官员共同参与御门听政是不一样的。

与题本、奏本相比,奏摺直接由上奏人密封,径抵御前,机密性更强,故大受雍正帝青睐。而题奏本章仅限于报告例行事务,重要性锐减。郭则沄在谈及这一制度变革时曾说:“康熙时即有奏摺,然以题本为正,往往奏摺奉准者,仍令照例具题。自设置军机处,凡重要政事皆具摺直达于上,上阅后即时处断,由枢臣承行之。其题本主于内阁者,大抵皆例文也。” 由于题本重要性下降,重要的政务不必通过御门听政公开汇报;且出于保密需要,重要国务也不必以朝会的形式公开讨论,因此,御门听政的次数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根据会典的描述,康熙年间的御门听政“每日”举行。这一方面固然是处理国事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向臣僚做出勤勉政务的榜样,促使他们不致怠惰。1682年7月(康熙二十一年五月),康熙帝特颁谕旨,规定:“都察院衙门及科道官员无逐日启奏本章,着每日黎明齐集午门。如满汉部院官员有怠惰规避者,即行察参。又大小各衙门满汉官员,虽该衙门无启奏事宜,亦着每日同启奏官员,黎明齐集午门,俟启奏事毕同散。” 可见,当时尚严格执行每日举行御门听政的规定。

然而,各部并非每日都有题奏本章,且本章可由皇帝在阁臣辅助下做出抉择,处理国政并不一定非通过朝会不可。1682年10月,大理寺司务赵时楫上疏建言,称“诸臣每夜三更早起,朝气耗伤,未免日间办事,反难精密”,他建议,“平日本章,但须封进,其紧要事宜必须面陈者,分班启奏”。 分班启奏的建议,并未被康熙帝采纳。1684年6月,御史卫执蒲上书,建议御门听政“或以五日,或以二三日为期”。对此康熙帝下旨称:“念致治之道,务在精勤;励始图终,勿宜有间”,近年来海宇升平,政事渐简,部院事务可以合并者,允许酌量合奏,但他拒绝将御门听政的频次预定为三日或五日,认为“非朕始终励精之意也”。 康熙帝只有在生病、出巡或逢有重要典礼的日子,才会暂停御门听政;待病情稍微好转,仍命大臣启奏本章。为了照顾到身体调养,他有时也将听政地点改为乾清宫。

到了雍正年间,御门听政的频率就大幅下降了。雍正朝《大清会典》所记载的“御门听政仪”,与上文引述的康熙朝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去掉了“每日皇上御乾清门”“每日早赴午门外齐集”中的“每日”两字。 这就说明,雍正朝御门听政的程序与之前类似,但已经成为不定期的朝会。

与御门听政次数减少相伴随的是,题本、奏本在处理规则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1723年2月16日(雍正元年正月十二日),雍正帝有一条谕令称:“现今封印,各部院应奏本章,不用印信,照常送入内阁,票签进呈。其应用摺奏事件,着缮摺具奏。倘因封印之故,将应用本章具奏之事,概用摺奏,日后恐无凭据。” “照常送入内阁,票签进呈”,这说明题奏本章的处理程序,已变为先交内阁票拟,再进呈皇帝定夺。因该条谕令下达于春节封印期间,可能有其特殊性,但将题奏本章与奏摺两分的做法,使得机密要件被单独析出,走奏摺路径呈送御前,客观上为题奏本章先交内阁票拟创造了可能。

三、文书制度的深入变化与御门听政的衰微

到了乾隆、嘉庆朝,随着奏摺地位的进一步提高,题奏本章的重要性日益下降,其不经由皇帝先阅、而直接递交内阁票拟的制度就巩固了下来。乾隆朝《大清会典》“通政使司”卷,言及该司执掌:“凡内外臣工封事,许自达其陈事之疏,在京径送内阁,在外皆邮递至司,移送内阁,进呈御览。” 康雍两朝的《大清会典》都声称内阁票拟的对象是“凡内外衙门启奏本章并各官条奏”,而乾隆朝《大清会典》则有完全不同的说法:

各部院及直省题疏到内阁旧制公事用题本, 私事用奏本,乾隆十三年定并改题本, 大学士票拟进呈,得旨转下六科钞发各部院施行,以副本录旨,送皇史宬存贮。如原疏折出未定处分,俟御门听政时,满学士一人敷奏折本,大学士面奉谕旨,如前施行。

送内阁票拟的奏疏,从康雍朝《会典》的“启奏本章”,变成了“各部院及直省题疏”,也就是说,直接交内阁票拟而不用经过朝会启奏和下旨了。与此对应的是,内阁票拟时,出现了“两拟票签”,即拟定不同意见,供皇帝参酌。雍正帝曾令督抚自行检举之案,由大学士两拟票签备选;乾隆帝则令刑部题本及秋审案件有须覆核时,两拟票签,并写明情节进呈,“待朕酌量”。 这些都说明,皇帝放松了处理题本的主动权,并非像从前直接指示票签意见,或者像处理奏摺那样,在先阅之后再吩咐军机大臣拟旨。

这段话也再次说明,如果题本票拟的诸多意见未被皇帝接受,则形成“折本”。御门听政时,由内阁学士上奏折本,大学士当面请旨。显然,这时的题本处理已和顺治、康熙年间不同,大多数题本已转变为先由内阁票拟、经皇帝批准后,交六科发抄实施,无须御门听政来处理。只剩下少数稍复杂的题本——折本,须借助御门听政当面请旨。因此,御门听政的举行,就与折本关联了起来。嘉庆朝《大清会典》言及内阁职守时称言:

御门听政则进折本。部本进呈后,有未奉谕旨、折本发下者,按日收贮,积至十件或十一二件,得旨御门听政。届期皇帝御乾清门升座,各部奏事毕,侍读学士二人,诣奏案前,奉各部奏函以退,学士一人,奉折本函恭设于案,启函依次启奏。大学士承旨迄,另缮签,随本呈进。

根据这段说明,折本收贮积累至十件或十一二件,即举行御门听政。也就是说,御门听政的频率,取决于折本积攒的数量,御门听政的主要内容,也是讨论折本事宜。这通过批本处的职责描述也可得到旁证。1851年(咸丰元年)所修的《批本处现行事宜》中专论“御门事宜”:

由军机大臣传旨,于几月几日御门理事,即于奉旨之日,将折本并二单交出,另换二分,并知照内阁,要内阁学士名牌一分,内阁学士次序单一分,共为一匣,于御门前一日,随当日本交内奏事,牌、单俱内留。御门日,内奏事传旨,派某人读本,如派出之阁学系在内廷行走者,该员至本房请本,如不兼内廷者,批本官将折本交出该阁学祇领。恭候皇上升座,读毕,仍交内阁,俟大学士传旨,内阁遵旨改签,随当日本交批本处拴妥,折本上加清字奏片,交内奏事先行覆奏,奉旨是,即照签批发,改签后务于折本档内补入,某缺放某人,某人是否赏给全/半俸,某人是否从轻,万勿遗漏。

批本处是负责给题本“批红”的秘书机构,一般是照皇帝意见,将内阁票拟或改票意见批于本面,属于题本处理的最后阶段。根据前文大意,“折本并二单”应是指累日积攒的折本与登记单一式两份。御门听政日期确定后,批本处将积攒的诸多折本以及内阁学士的名牌、次序单交给内奏事处。在御门听政当天,由皇帝选择的内阁学士负责读本。然后,皇帝裁决改签内容,由大学士承旨、内阁改签,最后交批本处批发。也就是,御门听政的前前后后,内阁大学士、学士、批本处、内奏事处,全都围绕着折本在打转。

尽管折本是听政的最重要内容,但到了此时,折本启奏的程序已完全流于形式。乾隆帝曾在自己的诗注中解释称:“内阁学士奏折本,率系背诵,凡记忆未熟及清语生疏者,往往遗忘讹舛,视为杂事。” 而御门听政原本的主要任务,处理普通题本,因有了内阁票拟——皇帝批准——六科发抄这一完整的程序,在朝会上反而退居次要地位。1801年3月(嘉庆六年二月),曾有明发上谕称:

向来御门办事日,所有各部应进本章,惟刑部呈进三件,其馀俱只呈进一件,乃系相沿旧例。但朕每日披阅章疏,随时发行。若于御门日,将应进之本转为彻减,殊非勤政之意。嗣后凡遇御门日期,着各部将应进本章,不必拘旧例呈进。或虑本匣过厚,捧持不便,着各部不必过十件之数,各贮一匣。

可见,御门听政时各部呈进的题本,并非积累多天所上,也不是各部当天的所有题本。而是象征性地选择个别题本呈进。这一方面是因为题本皆可交由内阁票拟,而后呈皇帝裁决,实在没有必要在听政时各本皆报;另一方面,也是控制题本数量,减少听政的程序和时间。

由于题本奏报政事已大规模被奏摺取代,折本亦随之减少;折本积累不易,御门听政也就只能零星举行。在乾隆年间,御门听政的频率已大幅降低,此后各朝,更是断崖式锐减。我们可通过《清实录》记载,辅之以起居注记录,统计御门听政在乾隆朝之后的情况:

表1-2 历朝《清实录》所载御门听政次数

到了咸丰帝在位时,11年之期,只举行了47次听政,平均每年4次多一点,实在是屈指可数。

我们可以通过翁心存的记录,看一下咸丰年间御门听政的执行情况。他在1856年12月31日(咸丰六年十二月初五日)的日记中记载:

上御门办事。卯初(5:00),入内待漏。卯正三刻(6:45),驾升座,六部以次奏事。 礼部第一,户部第五。 退。内阁以折本上,读本官乌尔棍泰, 吏本四,兵五,刑五。 礼成,退。户部奏事, 湖北、贵州、江南请拨兵饷。 巳初三刻(9:45),三库引见二十六名, 命柏静涛领带。 退,拜客回。

由《实录》记载可知,上一次的听政,于10月22日在圆明园勤政殿举行。近40天的时间,积攒了疑难折本14件,由内阁学士乌尔棍泰负责报告。御门听政结束之后,还有另外的处理奏摺的程序。这天正好由户部递奏摺,还好这个程序由皇帝与军机处在室内就能完成,皇帝并没有另外召见和咨询翁心存(这个程序详见第二章)。我们可以想象,在北京的寒冬腊月,天还没亮的时候举行这样的露天朝会,对君臣而言是怎样一种折磨和煎熬。

如果皇帝在圆明园听政,大臣就更受罪了。翁心存记载1859年4月4日(咸丰九年三月初二日)的御殿听政说:

上御门办事,传卯初一刻(5:15)。予子正二刻(00:30)起,丑初二刻(1:30)下园,寅初三刻(3:45)到园,集朝房待漏。届时,上御勤政殿,各部以次奏事, 今年第一次户部领班,无刑部。 予捧本匣上,跪奏如仪,退。折本上, 读本官载崇。 予等复上,瑞相国领班,缘咏莪相国以足疾在告也,恭聆玉音而退。

因为启奏折本的关系,内阁大学士是御门听政的必到角色。当时在京的大学士有三位,彭蕴章因病请假,翁心存和瑞麟担起了责任。翁心存时年69岁,在当时算一个垂垂老者,却要半夜起床,一路颠簸地赶往圆明园,等待天亮前的朝会。他特意讲到听政时“跪奏如仪”“恭聆玉音”;他此前也曾提到,御门听政结束,算是“礼成”。可见,御门听政侧重礼仪的表达,侧重“玉音”传递这一颇具象征性的程序。这种重在形式的朝会,牺牲君臣的健康,代价实在不小,就政务运作的实际效果而言,作用却不大。

从操作层面而言,御门听政之所以锐减至屈指可数的地步,与另外一种处理奏摺的朝会也有关系。根据制度,每日凌晨送到宫中的诸多奏摺必须由皇帝先阅,并及时下达处理结果。为了完成这项最重要的国事,皇帝必须接见值日递摺的部院大臣、接见军机大臣(即翁心存所说的“户部奏事”)。随着奏摺繁复程度的增加,这个朝会早已挤占了君臣在清晨的时间,使得御门听政不再可能频繁举行。

御门听政在政务处理中作用的衰减和它礼法意义上的凸显,在其他文献中也有所显示。从《上谕档》及奏摺报告对御门听政的描述可以看出,自乾隆朝开始,档案中有关御门听政的内容,大多是在申斥旷误及失仪的官员,例如内阁学士读本失误、六部官员逢御门值日集体迟到或干脆不来、奏事官员踉跄跌倒等等。他们一般会被施以罚俸的处分。由于这些档册重在记载诸多军机要事,且在当时秘不示人,故其中只记御门听政纠正失礼之处,而不记听政商讨的内容,就不是因为事涉机密而有所隐瞒。唯一的解释是:听政已无实际内容,沦为一种纯粹的仪制。

尽管题本内容逐渐成为寻常事件,题本处理也逐渐沦为例行公事,御门听政从原有的重要政务商讨,逐渐演变成例行公务,它对国家政务的影响减弱,然而,由于是清代前期的“圣主”首创,代代坚持承继,逐渐成为皇帝勤于政务的象征。作为一项祖制,它在礼法上、形式上的意义,远过于它的实际内容。御门听政,甚至已经成为清朝君臣的负担。这一缺乏内容的国事活动,在皇帝风华正茂、躬亲理政的清前期尚可维持,到了皆以幼主继位的后期,就很难延续了。

1860年1月5日(咸丰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咸丰帝“御乾清门听政”。这次听政的主要内容是当场简放一些职缺。4月3日(咸丰十年三月十三日),搬往圆明园的咸丰帝“御勤政殿听政”。这是实录中记载的最后两次御门听政,一次是在宫中,另一次则在圆明园。 五个月后,在英法联军隆隆炮声的进逼之下,咸丰帝逃往热河。在那里,他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并且再也没有举行过御门听政。

同治帝即位后,实行两宫皇太后垂帘、议政王辅政的新制度。这项新制度,针对的是皇帝接见军机与各衙门轮值奏事的程序,核心问题是处理奏摺。在新制度之下,议政王等拟定政务章程细节,规定“谒陵、御门、经筵、耕耤,均拟请暂缓举行”。 就实际操作而言,让年幼的皇帝在天色微亮的户外久坐,主持听政,也不具备可行性。1873年,同治帝亲政。在此之前,王公大臣已拟定了章程,规定御门听政“一切典礼,拟请循照旧制,随时酌定”。 然而,还没等到恢复御门听政,同治帝就突然病故。之后,年幼的光绪帝即位,两宫皇太后再次垂帘听政。根据王公大臣共同拟定的章程,御门听政再次暂缓举行。

1889年,光绪帝亲政,醇亲王奕譞奏称:“御门办事较易,请由军机大臣侍习数月,即可举行。”然而,实际上却并未恢复御门听政。 这一时期的光绪帝,每天夜半即起身批阅奏摺,而后召见军机,接见轮班值日的部院堂官,其勤政态度令朝中官员动容(详见第二章第三节)。在这种情形下,朝中并没有人站出来,主张恢复已中止了二十余年且仅剩礼仪形式的御门听政。1898年戊戌政变之后,光绪帝实际处于被监视状态。不久,清朝“改题为奏”,以处理题本、折本为核心内容的御门听政旧制,完全失去了依托。故实际上,在同治帝即位之后,御门听政就宣告停止,直至清亡再也没能恢复。1860年4月在圆明园勤政殿举行的御门听政,就成为这一制度的绝响。

尽管如此,修纂于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的《大清会典图》,在嘉庆朝原文的基础上,增列了《御门听政图》。因光绪朝并未举行御门听政,这个图似为通过考证而得出。

图1-2 《大清会典图(光绪朝)》所示御门听政图

资料来源:崑冈等修《大清会典图(光绪朝)》卷27《礼二十七·朝会二》“御门听政”,光绪二十五年,第8b—9a页。

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大明会典》将御门、御殿称为“常朝”,但是在《大清会典》之中,御门听政从一开始就与三大节的“大朝”、每月逢五日举行的“常朝”有着严格区分。按照制度规定,逢五之日皇帝御殿,百官行礼。如果不升殿,则百官在午门外齐集坐班。常朝制度在晚清已废弛,却并未终止,光绪年间的御史刘恩溥也曾上奏说,“臣同治初年官翰林时,每逢常朝日坐班,王公百官到者颇多;及光绪初年,在御史任内查班时,到者仍复不少;本年正月初五日,臣赴午门前查班”,“未见一人到班,询诸茶役,据云,此礼旷误已二三年矣”。 这与前文引述袁昶的记载是相吻合的。

结论

作为清代朝会之一的御门听政,其形式与内容都和当时重要的政务文书——题本、奏本的处理相关联。部院启奏题奏本章、内阁上呈折本,而后听皇帝指示办理,是御门听政的两项主要内容。等到题奏本章的地位持续下降,御门听政不仅频率减少,内容也变为以处理疑难题本——折本为主。

与明朝相同的是,清朝的御门听政也是频率从高到低、逐渐减少;与明朝不同的是,清朝御门听政减少的原因,应归结为皇帝的勤政——必须每天应付以处理奏摺为核心的接见军机大臣及部院大臣的另一类朝会,这与明朝君主的旷误正好相反。在清初顺治及康熙年间,题本一直由皇帝先阅形成意见,然后交代内院/内阁票拟,后来逐渐变为先由内阁票拟,再上报请旨。为了便于皇帝充分选择,票拟也出现了“两拟双签”的现象。从常理而言,康雍乾三朝君主在位时期,集权趋势加强,而御门听政的频率却逐次降低,题本也由皇帝先阅变为先交内阁票拟,这看似矛盾的现象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题奏本章的地位在持续降低,相应地,为了处理它们而进行的御门听政,其地位也在下降。

自康熙朝中后期开始,奏摺大兴,重要及机密的军国事务,皆径达御前,这一形式大受清帝欢迎。奏摺与题奏本章不同,无须经由通政司、内阁、批本处这些繁冗的手续,保证重大国务由君主在未受他人意志的影响下,在第一时间独立裁决。奏摺制度的扩张,与中央集权的加强互相关联、交相作用。与此同时,题本、奏本的报告,沦为寻常事件,重要性渐轻,它们原本承担的重大信息传递的功能,由奏摺替代。因重要性下降,故它们中票拟未定、留待处理的折本也随之减少,这使得雍正朝之后,御门听政的次数逐渐减少。

自乾隆、嘉庆朝之后,由于题本的处理已完全变为内阁先阅、票拟——皇帝批准、批本处照批——六科发抄这一模式,御门听政已经失去了处理题本的功能,仅视折本数量的多少来决定举行,成了一种勤政的象征。这种仅具形式而无太多内容的早朝模式,到了同治朝完全停止,迄清亡再未恢复。“大众化”御门听政制度的衰微,“小众化”皇帝接见军机及部院轮班奏事制度的持续,也正反映了清代政治日益注重实际效用及君主权力日重的大趋势。

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曾代御史杨深秀起草一份奏摺,建议光绪帝“采先圣誓众之大法,复祖宗御门之故事,特御乾清门,大召百僚,自朝官以上咸与听对”,希望以此“咸去守旧之谬见,力图维新”。 他是希望通过御门听政、公开议政的方式来推动变法。然而,从上文论述来看,自奏摺大兴之后,御门听政已沦为礼仪性的朝会活动,其公开进行,旨在保持皇帝的勤政形象,并不能达到公开、透明、深入议政的目的。与部院轮值、军机见起的早朝制度相比,御门听政并无太大的优势,反而可能导致军机要务外泄这一君主并不乐见的后果。康有为要求恢复御门听政的呼吁,也是因为对清朝掌故缺乏深入了解。 W5TCVpI0/kYm8WTMD5uTeffDRAHPrXywVogFeG8UqjdpFgCa4G23KN5dZ4YrFZ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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