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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诗性智慧与中国美学的现代性

在20世纪90年代越来越五花八门的美学话语、著述和丛书中,最可怕的是,对之望而却步的不再是老先生、导师、权威;而是年轻的学生,是青年学生的冷漠与疏离。问为什么,则曰读不懂。这是一个令人寒心的现实。美学不是感性学吗?为什么最富于生命活力的热烈青春不接纳它?美学不是最讲超功利吗?为什么最富于幻想的纯洁心灵弃之于不顾?在悲叹美学无论如何已经热不起来的同时,先不要指责商业社会、文化转型等现实境况,冷静地反思一下自身倒更有益处。哪个少年不善钟情,哪个少女不善怀春,这是人性本身的至真至纯。因而不能说是人生拒绝了美学,只能说我们的美学研究背弃了它与生命存在古老的契约。而且还应该指出:80年代的美学热,实际上是由朦胧诗和伤痕小说开启的,正是凭借这一股感性东风美学才飞舞于华土。然而曾几何时,在理性与知识的导向下,我们的美学研究在挣摆它的感性大地之后,也终于迎来了它门前冷落的黄昏。

美学书没有人买,根源在于美学不“美”。这是一种美的异化,是灰色美学理论与充满生机的自由审美活动之间最严重的脱节。那么必须予以追究的问题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究竟何在?

首先,中国美学研究的理性化与科学化情结严重遮蔽了它根本的感性与艺术性本质的澄明。这主要是受西方古典哲学美学影响。它剥夺了美学研究根本的审美尺度,也放逐了审美经验与艺术情感的中心性;而把逻辑结构、新方法论以及对各种时髦哲学话语的鹦鹉学舌当作了理想目标。固然它使美学研究逻辑严谨、不苟言笑且理性盎然;但本质上是以理性训练来非法替换感性享受,所以美学研究必然要从“(审美学的)诗”异化为“(知识学的)思”。它由此而丧失本体以及对人性审美自由的呵护。况且美学之思充其量只能成为一团心理、情绪与概念的荒诞组合,它们连理性的清晰的形式美也难以达到。而美的本义在于它是一种高于哲学的“诗”,它不仅超越“思”的过程与方式;作为一种人性生而固有的直观直觉能力与诗化形式结构,它也正是救治被“思”所扰乱的“躯体的智慧”的唯一手段。

其次,中国美学研究格外注重的是死亡、悲剧、审丑与不和谐。这种心态本身就值得反思,美学在这里越出了它的有效范围,更多地是在做着伦理学的工作。死亡、悲剧、苦难、丑恶,与人的意志功能相关,本就是属于伦理学的对象。当美学不是以审美方式去化解个体的压抑、焦虑与孤独,而是以刺激意志的方式造成诸心理功能之间更多的破裂与矛盾时,它实则已成为“理性的狡黠”的一种工具。丧失了其本体功能,也必然丧失它的本体存在。毋庸讳言,这是深受西方现代存在哲学影响的结果,所以其主题、术语、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都如出一辙。这种美学研究的伦理化,是导致中国美学异化为非美学的一个重要学术根源。而中国民族思维中浓烈的道德理想主义精神,不仅使我们难以对这种异化产生积极的批判,而且它还从传统中获得了极大的庇护与鼓励。这正是中国美学积重难返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既然美学在“真的追求”与“善的探索”时都迷失了自身,那么是否如李泽厚所云“美是真与善的统一呢”?答曰:“非也。”因为作为一种统一体无论多么精巧或美妙,美的存在结构都只能是一种附属的、次生的、化合的文化心理产品。这样美不仅从此丧失了人性本源资格(即不再与真、善相并立成为人性的三大基本精神要素),而且也为取消美在生命结构中的本体论内涵打开了逻辑通道。实际上,正是这种充满理性狡黠的统一论,取消了美的本体论证明的必要性,并导致美学研究对象的失落或倒错,于是美学研究只能或倾斜于哲学或倾斜于伦理学,而唯独不能显现出它自身的独立存在结构。这既是美学研究无法建构自身的对象性与实在性,也是从真、善角度替代审美维度阐释自由(实则异化、遮蔽美的本体存在)的根源。它还直接导致了美学研究的二律背反,如主观派与客观派、形式派与内容派、心理主义与理性主义等等。美的本质,不是被替代为以“真”为主导结构的“真善结构”,便是被替代为以“善”为主导结构的“善真结构”,其中充斥的只是“智慧的快乐”或“道德愉悦”,而唯独没有审美快感。

我对于美学根本的觉醒就是终于领悟到美的本体性:美就是美。

但这又不是说,美与真、善无关。美学和知识学一样,需要有思维,有知识。但它更是一种反思维的思维方式,批判知识的知识学。与知识学以其知识框架把所有对象抽象化为概念存在、与理性思维以其逻辑框架把整个宇宙构造为人化自然正相反,美学知识要做的真正工作是将抽象化的对象还原为真实的存在本身,是对人与万物按照理性/伦理性原则所结成的文明契约的否定,是一种让万物按照它自身固有的内在尺度澄明于世界的诗性智慧。在某种意义上,它也可以说是“化对象”,即让对象从异化中回归它自身并以它固有的方式显现在世界中。它是偶然的,不具备逻辑上的规律性,但它又从未背弃过宇宙的“四时明法”;它不是真理,也不可能达到理性的统一,但它又与一种“天地大美”相濡以沫。可以称之为美学知识,但这种“知识”绝不同于日常世界中的实用知识,相反它的存在正是要彰显日常知识与思维的有限性;正是在这种界限之外,人的生命精神才找到了实现其本质力量的对象:“景外之景”“秘响旁通”“水中月”“镜中花”等。这既是它的世界,也是它的语言之家。

美学与伦理学一样,需要有直觉的超规律作用,并且只有摆脱日常的经验功利计较后才能显发自身。但这两种直觉形式所得到的内容却迥然相异。伦理直觉所获得的一切从不可能超出神秘的主体世界,是对其类本质中某种超出了自然规定的自我意识的澄明。但由于伦理直觉、伦理主体的发展与生成以及道德意志的自由实践,必须建立在伦理主体与生命自然力量对峙、分裂与斗争的基础上,它的自由度越高也就必然以更为沉重的文明异化为代价,所以从逻辑上讲就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实现人生的根本性和谐。而美学直觉则真正突破了主体性的文明防线,它不仅走出了纯粹理性的先验王国,同时也真正破除了个体意志的类之牢狱。从本质上讲,美学直觉是一种对宇宙万物固有关系的再发现,是对世界原始状态的澄明,是一种把人类生产为人类,把万物生产为万物,把世界澄明为世界的审美建造方式。只有在审美直觉中,人类才真正失去了不堪重负的类的锁链,以“吾丧我”的方式得到了真正的整个世界。此时伦理直觉阶段的紧张与焦虑也就风烟俱净,而代之以一种融汇于宇宙中的轻松愉快的审美自由。中国古代诗人经常讲到的“懒”“闲”“乐”“欢喜”“漫与”“浑然”等意象,所指征的就是这种伦理主体的消解和生命的平常道心的复活。它是一种真正的回归,是“少小离家老大回”,是“布裙犹是嫁时衣”,是“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是主体的“故态”复萌与“反观”自身,是在洞破与超越了类的意志功能之后的真正解脱。所以我说审美活动的目的不是康德标举的“道德—文化的人”,而是“审美—自然的人”。

如果按照结构主义的观点,并不存在实体意义的美本质,本质只是一种不同结构要素所结成的结构关系,并且这种结构关系深深地潜埋在美与真、善的逻辑的与历史的关系网络之中。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我特别想强调的一点是,在使用“关系即本质”这个结构主义第一原理之前,必须首先肯定其各结构要素(尤其是美)的本体自明性。也就是说,必须从逻辑上确定一个使美的因素不断向自身凝聚的核心,它是一种先于所有“知识”与“实践”的“存在”,它内在于“真、善、美”三分结构这一命题的逻辑之中。拒不承认或者非法使用各种经验批判方式来证明、分析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取消了它们“不可分析”的本源性,其结果则是把人类三分精神结构二元化甚至一元化,而此时这种学术游戏也就只能到此结束。因此,建构美学学科的第一原则,就必须允诺真、善、美这个精神三分结构的自明性,这不仅关乎美的本体论问题,同时也是建立美学与知识学、伦理学之“阐释循环”的基本保证。这样,美学本体与知识本体、伦理本体就不再是构建性的“对立统一”关系,而是上升为一种更为崇高的调节性的“三元分立”。后者在这里的确切含义是指美与真、善共同构成人类心理整体结构,它们在本体层面上各自独立,在功能层面上是互相调节;前者的内涵是三者之间只有一种“对立统一”关系,对立是暂时的、表面的,而统一才是终极的、根本的。它同时否定了真、善、美三者的本体性,这也正是我们美学研究中诸如“美是真”“美是善”或“美是真和善的统一”等理论观念泛滥成灾的根源。

经过这种艰苦的逻辑批判以后,也就为正确描述美的本体存在提供了一种学术语境。美是人类生命结构中一个基本的结构要素,并与真、善共同构成人类精神三原色、三种不可互相取代的本源性。它的本体功能在于它能够通过调节因过度知识化或伦理化而倾斜的人类精神结构。这既是它的本分,也是它的天命。美不可能承担起改造客观世界或者主观世界的使命,因为它既不可能像知识学那样增进文化知识创造财富,也不可能通过伦理意志来改变善恶力量之对比。但是也不必特别悲观,由于它本身就是人类精神结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所以也不可能被彻底吞噬掉,尤其是当人类因求知而困顿、因求善而悲观时,审美活动作为一种自由的象征也就开始君临这个伤痕累累的大地。对一个美学研究者来说,这是一种学术活动必需的自知之明,即美学不可能承担起知识学与伦理学的现实功能,所以古人称之为“雕虫小技”“文章小道”;但就在这一小道中,由于它在人类精神结构中的本体性而通往宇宙之大道,它对人性情感、生存意义与生命快乐有着根本性的意义。只有理解了此点,美学家们才会安心于知识、伦理之外的第三世界、情感世界之中,我想这时的美学家,才会成为真正的美学家,才能写出一些充满美感的美学书来。它是诗,又是艺术,它的魅力与意义,它的存在与尊严,亦足以与科学、与伦理学鼎足而立。而且本着这种考虑,我还认为,美学研究最好从探索伦理学与知识学的本性开始,这样才有助于弄清真正的美学、伦理学、知识学各自的问题是什么。在细部上由于人类精神结构的“互渗律”可能会纠缠不清,但经过这样一番“先验批判”之后,至少在大的方向上就不会再张冠李戴或缘木求鱼。

把逻辑批判引渡回民族历史,这就必然带来一个如何重新认同民族审美经验以及如何创建中国美学的现代性问题。一个民族的美学就像它的生命基因一样,是深深地潜埋在其历史与传统之中的。这其中关键的问题是要弄明白:在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汹涌潮流中,美学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与精神功能究竟是什么?尤其是它与知识学、伦理学所承担的使命与功能的根本区别何在?从上文分析来看,当代美学建设的主要精神资源,一是以“善”为中心的西方古典哲学,二是以“真”为理念的西方现代哲学。然而由于这两种精神资源之间存在着矛盾斗争,所以一方面表现为以真理、理性、逻辑、科学主义去改造、批判中国道德主义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又在对理性本身的怀疑、否定与伦理学批判中表现为对中国本土文化传统的积极复归。它们在开启中国当代美学逻辑框架时,既是“显现者”,又是“遮蔽者”,这种双重的矛盾身份是造成中国美学价值分裂的根源。固然当中国美学处于起步阶段时,这些不仅可以理解而且难以避免;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它本身已经成为中国美学进入更高形态的致命障碍,而只有摆脱这种内在的价值分裂才能使中国美学找到它的现代性。寻找中国美学的逻辑框架,我认为首先要做的就是区分开美学与知识学、伦理学各自的现代化路向。从总体上看,走向工业文明,呼唤科学与民主、法律与人权,这是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方向;但是,另一方面它们主要是中国伦理学与知识学的方向,而不是中国美学的现代化方向。如果说知识学现代化为了捍卫理性的现代尊严而必须呼唤科学与民主,伦理学现代化为道德的当下实践作辩护必须呼唤法律与人权;那么,由于美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守护人的心灵与情感家园,由于它在历史异化中从来没有争得这个神圣权利,由于它每次以知识学或伦理学方式澄明自身时都是以巨大的情感付出为代价,所以它的现代化路向就只能是回归美学自身。而且无论文明如何进化,它的本性就是要背弃了感情与心灵的意义,所以在诸种知识体系纷纷脱离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精神守护的美学,只有在对其天命的固守与回归中才能实现其现代化之梦。

正如庄子《德充符》所指出的:“人而无情,何以为之人。”在当代技术文明、数码科技日益发达,并且深刻渗透与改造生命主体的“知情意”系统之时,为了捍卫人类心灵与情感的自由,正应该把“美学现代化”的主题词从“走向科学”变为“回归自身”。在某种意义上,它可以说是对中华民族诗性文化本源的一种回归。批判、改造、利用古典文化的功能尽可以由中国文明的知识系统和伦理系统来承担,而捍卫其审美性、诗性、艺术性与人性,对之采用与知识革命、伦理改良截然不同的“爱”的态度,充分阐发诗性智慧以及诗意栖居的生命本体论意义,这才是当代美学在现代世界的真实“天命”。这里,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内在统一性的诗性智慧,则成为中国美学思维与生命自由体验的本源。作为一种与逻辑思维相并列的另一人类精神基础性存在结构,只有当它与理性智慧同样成为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时,审美活动才能够与知识学与伦理学拉开本体论意义上的距离,并且能够在对理性智慧种种思维狡黠与现实诱惑的清醒认识与顽强抗拒中,把迷途的游子引回久违的精神故乡。 l1wb1CShPZvpFbYR+w+TTGuQqcr8lno26WgRTZdXFn1RQrMV0i4F6TKS12RHAH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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