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一章第一节第五条(利益)
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机制。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
前面讲了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这里就要涉及物质层面了。一家企业想要生存,必须要获得利益,如果不图利,世界上99%的公司可能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华为也同样。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利益”是最具有吸引力的话题。任正非曾经说,华为是一个功利集团,我们的一切都是围绕商业利益(任正非,《资源是会枯竭的,唯有文化才能生生不息——在春节慰问团及用服中心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1997年)。
任正非自己也是因为需要钱才创办华为公司的。第一章主要是从一家公司最宏观的角度来谈如何获得利益。这一条就讨论,我们如何对待利益。
有句非常经典的话是这么说的: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钱。看起来是一句俏皮话,但很多人真的是这样想的。很多人会认为最麻烦的问题是如何获取利益,而无数的案例都告诉我们,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如何分配利益。而这恰恰是华为处理得最好的地方。《华为基本法》第五条,是华为在“利益分配”这个问题上,最宏观、最高层级的思想。这一条首先从产业链如何创造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利益的问题,并提出“结成利益共同体”。
这里解决的问题就是企业作为一个“功利集团”,是为谁谋取利益的。如果不特别解释,大量的企业家会默认企业是为投资者(股东)谋取利益的,甚至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之一就包括“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在为投资者(股东)谋取利益,或者说利润最大化的理念下,顾客和合作者都是利润的来源。一方面要尽量抬高售价,让顾客多出钱,另一方面要压迫供应商、渠道商,尽量压低他们的费用,提升利润。
在这种理念下,顾客、员工、股东与合作者就是一组矛盾,员工只是企业从市场上买来的生产要素之一。因为利益在这几方的分配过程中,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大家必须明争暗斗,尽可能为自己谋取利益,这使得整个产业链的关系也就紧张起来了。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企业都还是股东利益观。每天有无数的企业家对外宣称,我们与客户、员工、合作者是利益共同体。但大多数人只是把这句话作为一种对外宣传口号,甚至只是为了蒙蔽或欺骗他人。
华为在当时考虑利益问题的时候提出了利益共同体的理论,也就是说,华为作为一个“功利集团”,谋取利益是为了顾客、员工和合作者。
在之后20多年的经营中,我们看到华为就是以这样的利益观来安排日常活动的。任正非在2010年的一次讲话中,又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说:“以前华为跟别的公司合作,一两年后,华为就把这些公司吃了或甩了。这是‘黑寡妇’的做法(黑寡妇是拉丁美洲的一种蜘蛛)。今天,我们要改变这个现状,要开放、合作、实现共赢。我们要保持‘深淘滩、低作堰’的态度,多把困难留给自己,多把利益让给别人。”
第五条的第一句话是产业链角度的利益观,而第二句则主要是面向企业内部的利益观:“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机制。”这是一句高度概括的话,在第一章的第四节(价值的分配),一整节的内容(十六至二十条)都在进一步明确和解释这句话。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内部动力机制”,这个词表明思考利益问题最基础的出发点是“动力机制”,认识到这一点,利益问题就豁然开朗了。分配利益不是最终目的,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才是最重要的任务。“结成利益共同体”,目的就是获得足够多的、来自产业链的发展动力。
最后一句,“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是从企业角度表明追求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在我们从小接受的主流文化教育里,做一个雷锋,就是要勇于牺牲,不计个人得失地奉献。华为不反对个人角度的雷锋精神,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华为应该主动让奉献者获得公平的收益。这样员工只要一门心思努力工作,公司一定会让员工获得应有的报酬。
在整个第五条中,都没有讨论利益多少的问题,而是认真地确认了利益分配最基本的原则。它从公司动力机制的角度来面对利益问题,从产业链、公司业务及员工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这三句话的理念。可以说,后来华为纷繁复杂、设计精巧的利益分配机制,都是在第五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华为基本法》后面的章节还有关于利益的更多更细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