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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朱熹称此章为“传之五章,释格物致知之义”。这一章的原文只有“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两句。朱熹认为,“此谓知本”一句是上一章的衍文,“此谓知之至也”一句前面又缺了一段文字。所以,朱熹根据上下文关系补充了一段文字,这里所选的,就是朱熹补充的文字。朱熹很重视激发内心中原有的道德意识。

(此谓知本。)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 [1] 。此谓知之至也。

【注释】

[1]“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至“此谓物格”为朱熹补传。

【译文】

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接触事物而彻底研究它的原理。人的心都是有灵性的,都具有认知能力,而天下事物都有一定的道理,只不过因为这些道理还没有被彻底认识,所以使人的知识很有限。因此,《大学》一开始就教人接触天下万事万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进一步探究,以彻底认识万事万物的道理。用功久了,总有一天会豁然通达。到那时,事物的里外精粗没有不被认识清楚的,而自己内心的一切道理都得到梳理,再也没有闭塞。这样的境界才是知识达到了顶点。 pnEUUrtIPmUi4hXKUX1hYHyS2S6vsn0HnQBcShfnTIocao6vQm9kWOKkAEfAAN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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