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威尔逊可不是一般的政客,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学者,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在教育界非常有名,是一名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以纯粹的学者身份入主白宫当总统,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威尔逊身上有着强烈的、学者特有的理想主义色彩。这其实也不是威尔逊自己的特点,那个时代的美国就是这么个劲头儿——我是几百年前从欧洲离家出走的不肖子孙,我凭着自己的努力在外面发展得不错,我现在GDP世界第一,证明我的道路是正确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9年威尔逊去欧洲参加巴黎和会。国内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反对什么?这些人认为美国总统在任期内不应该访问欧洲,欧洲有一群阴谋家,你去参加吵吵嚷嚷的谈判,是自降身价,会损害美国的道德权威。美国有着强烈的道德优越感,端着架子。当时有一位刻薄的英国外交家评论说,威尔逊来欧洲参加巴黎和会,就像是一位初次参加社交舞会的少女。
确实,威尔逊有自己骄傲的理由:两个方面,第一,没有美国的参加,你们协约国能打赢德国吗?我是你们的恩人。你再看看你们欧洲的家底,仗打完了,欧盟总共欠美国政府超过70亿美元的债务,这还不算欠美国银行的35亿美元,我有话语权;第二,美国既不要赔款,也不要割地,更不想惩罚谁,我就是来重建世界的,我有道德制高点。
这个话语权和道德制高点,体现在一份文件里,那就是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原则》:
(1)公开订立和平条约,无秘密外交;
(2)无论战时与和平时期,公海航行绝对自由;
(3)取消国家间的经济障碍并建立贸易平等条约;
(4)充分互相保证,各国军备必须减少至保证本国内部安全的最低水平;
(5)调整对殖民地的要求,平等对待殖民地人民;
(6)德国撤出俄国,调整俄国问题;
(7)德军撤出比利时,恢复比利时之独立性;
(8)德军撤出法国,阿尔萨斯-洛林也归还法国;
(9)根据民族性原则,重新调整意大利边界;
(10)奥匈各族自治,允许独立;
(11)同盟国撤出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
(12)奥斯曼帝国的民族自决;
(13)恢复波兰之独立性;
(14)成立国际联盟以维持世界和平。
其中最重要的是三点:第一,民族自决,谁的事谁做主,强大国家不能欺负弱小民族;第二,以后不搞秘密外交,有事放在台面上说;第三,成立一个国际联盟,以后国家之间再有矛盾,别喊打喊杀,讨厌。就像美国有联邦政府和最高法院一样,有矛盾找国联。
这份原则,有的很实,比如德国要归还阿尔萨斯-洛林,波兰要重建成一个国家,等等;有的很虚,比如反对秘密外交,保障自由贸易,裁减军备,平等对待殖民地人民。最重要的一条,对全世界都有吸引力——民族自决。各个民族应该自己成立国家,管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