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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天早晨,当我醒来,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要使自己摆脱平凡,走向成功,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毕蒂,让她教给我她所知道的一切。这么一想,心里便豁然亮堂起来。当晚我就去了夜校,并对毕蒂说,我很想获得成功,希望她能把自己的全部知识都教给我,并承诺其中的缘由以后有机会定会告诉她,如果她能答应,我会对她感激不尽的。毕蒂是个有情有义的姑娘,当下就同意了,而且不到五分钟便开始履行她的诺言。

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自有一套教育计划,就是所谓的课程,大致是这样的:先是孩子们自由活动——大伙儿啃苹果的啃苹果,往别人颈子里塞干草的随便塞,一直玩到老太太养足了精神,手持一根桦树枝教鞭,迈着碎步走到孩子们跟前。孩子们见她来,先是挤眉眨眼地做着各种鬼脸,听她吆喝训诫一通后,排成一队,叽叽喳喳地把一本破烂不堪的书击鼓传花似的顺次传下去。书里有字母表、几张图画,还有一些拼写练习——其实这些东西本来就该有的。这书一传下去,老太太便进入恹恹欲睡的状态——不是瞌睡来了,就是风湿病发作了。这时孩子们便以鞋子为题相互比试、大显身手,无非是要看看谁的鞋子更厉害,能把别人的脚趾踩得更疼。这个“脑力游戏”往往要等到毕蒂匆匆赶来,把三本残缺不全的《圣经》分发给大伙儿才算完事。这三本书看起来就像是从什么木墩子上乱砍下来的,印刷质量相当糟糕,比我以后见到过的任何文学珍本都要模糊不清,上面还滴着斑斑点点的墨水渍,页面里还夹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标本,大都压得扁碎变形了。这当儿,往往有几个不服管教的调皮蛋和毕蒂扭打在一块儿,使乱哄哄的课堂更加“热闹”。打闹结束后,毕蒂便要大家翻到要读的页码——然后我们就甩开嗓门,跟着她一句一句地读起来;会读的当然在读,不会读的装模作样也在读,七高八低的声音好似鬼哭狼嚎的大合唱。毕蒂领读的声音又高又尖,又没有抑扬顿挫,谁都不知道自己在读什么,也都无所谓读的是什么。一片吵嚷声中,难免要惊醒老太太的美梦,她便东摇西晃地随便走到某个孩子的身边,揪一揪他的耳朵,这一揪,就喻示着该放学了,和当今学堂老师拉响下课铃声差不多。于是我们便尖起嗓门,以庆贺今天又学到了新知识,然后一窝蜂地冲了出去。说句公道话,要是哪个孩子乐意拿一块石板甚至钢笔墨水 (如果有的话) 来消磨时光的话,在这里也是不会被禁止的。不过现在是冬天,这种学习方式一般行不通,因为在这间既作教室,又兼作老太太的起居室的小杂货店里,只点着一根颓废的蜡烛,又没有剪烛花的剪刀什么的,光线自然暗淡微弱。

在这般条件下,要想摆脱平凡,自然少不了要花费更多更长的光阴,不过我还是决定试一下。当天晚上,毕蒂就开始着手履行我们的特殊协定。她先把她那小小的价格目录中绵糖一栏中的有关信息和知识教给我,又把从报纸标题临摹下来的古体英文的大写字母D借给我,要我回家好好临摹,起初我还以为是个纽扣的图案,后来经她解释,才明白它是个什么玩意儿。

和其他村子一样,我们村子也有一家酒家,乔闲暇的时候也会去那儿抽一袋烟、喝杯小酒。这天我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便接到姐姐严厉的指令,要我务必速到酒家,把乔给叫回来,否则就要叫我好看。我一接到指令,便直奔三船快乐酒家而去。

三船快乐酒家正门有张吧台,靠门边的墙上有一大串赊账的名单,是用白泥写的。从我记事起,这些账目就写在上面了,越拉越长,疯长速度超过了我的个儿。我想,这些欠账要还清,可能是猴年马月的事了。我们这一带白泥多得很,大人们物尽其用,让它发挥记录赊酒欠账的功用。

这天刚好是礼拜六,当我走进酒店时,老板正板着一张脸,怒目圆睁地瞪着墙壁上的欠账记录发呆。碍于他这副表情,我知趣地祝他晚上好之后,便径直去了过道尽头的那间包房。房里生着一大炉旺火,火光明亮。乔正坐在那儿抽烟,跟他一块儿的有伍甫赛先生,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乔见我进来,像往常一样招呼道:“喂,皮普,我的老弟!”他话一出口,那陌生人便转过头来瞅着我。

我保证从来没见过这陌生人,他看起来有些神秘。此时他偏着头,一只眼睛半睁半眯,那姿势就像猎人端枪瞄准了一只猎物;他嘴里叼着一只烟斗,见到我,便把烟斗取出来,慢慢地吐出烟圈儿,然后目不转睛地盯住我,向我点头以示招呼;我也冲他点点头,接着他又冲我点头,还特意从高背长椅上挪动了一下屁股,示意让我坐。

按照以往的惯例,只要来到这种场合,我一般都坐在乔的旁边,所以我对他说:“先生,不用了,谢谢。”于是便坐到乔的身边,正好在他的对面。陌生人瞄了乔一眼,后者正瞧着别处,于是在我坐好后又对我点点头,接着揉了揉他的腿——他揉腿的样子非常奇怪!

陌生人转向乔说:“您刚才说,您是铁匠?”

乔说:“是的,我是铁匠,先生。”

“您喝点什么酒,——先生?不好意思,我还没请教您的尊姓大名呢。”

乔报了姓名,陌生人便直呼他的名字了。

“喝什么酒,嘉奇里先生?今天我请客好不好?饭后喝一杯对身体好。”

乔回答道:“多谢了先生,不瞒您说,我不太习惯别人请我喝酒。”

陌生人答道:“看您说的,有什么习惯不习惯的?今天我们就把习惯放一边儿去,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何况又是礼拜六晚上呢!嘉奇里先生,点酒吧。”

乔说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来杯朗姆吧。”

陌生人重复了一遍:“朗姆。另一位先生来点什么呢?”

伍甫赛先生说:“朗姆。”

陌生人对着老板喊道:“三份朗姆!来三只杯子!”

“这一位,”乔把伍甫赛先生介绍给陌生人说,“一定是您乐意认识的先生。他是我们教堂的职员。”

陌生人眯着眼睛瞧了我一眼,说道:“啊哈!就是沼地那边那座孤零零的教堂吗?四周全是坟墓。”

乔回道:“对。”

陌生人叼着烟,满意地“嗯”了一声,然后把他的两条腿搁到由他独占的高背长椅上。他头上戴了一顶阔边的旅行帽,帽檐儿耷拉下来,帽子下面包了一块手绢,当作头巾,完全遮住了头发。他瞧着炉火,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继而又做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个地方我不太熟悉,两位先生,是不是靠河一带蛮荒凉的啊?”

乔说:“沼地就是这样,十有八九都是荒凉的。”

“您说得对,先生。那你们平时是不是可以见到什么吉卜赛人、流浪汉,或者江湖走卒之类的?”

乔回答:“那倒没有,逃犯倒经常有,不过也很难见到,伍甫赛先生,是不是这样?”

我想,对伍甫赛先生来说,那次经历虽然刻骨铭心,但也未免太狼狈了,所以对那个话题自然讳莫如深——他虽表面同意,但看起来毫无兴致。

陌生人问道:“看来你们还去追捕过逃犯?”

乔答道:“是有过那么一次,不过不是我们去追捕,我们只是去凑热闹。我,伍甫赛先生,还有皮普。皮普,你说是不是有这回事?”

“不错,乔。”

陌生人又瞟了我一眼,还是端着枪瞄准猎物的模样。他说:“我说这孩子,将来说不定有大出息,别看他现在有点瘦弱。你刚才叫他什么来着?”

乔说:“皮普。”

“皮普是教名吗?”

“不是。”

“那皮普是姓喽?”

乔说道:“也不是,不过皮普和姓相近。他年幼学说话时,不知是舌头粘连什么的,反正我们都说他是大舌头,念东西念得模模糊糊的,念走了音,结果将错就错大伙儿也就叫开了。”

“他是你的儿子吗?”

乔“唔”了一声,露出沉思的样子。当然并不是对这个问题必须要认真思考一番,而是因为他一坐进三船快乐酒家的包房,叼上烟斗,不管谈天说地,自然而然就有了一副深思熟虑的神态。“唔——不是。他哪里是我儿子。”

“是你的侄儿?”

乔仍然是那副表情,“唔——不,不是。我不骗您,他也不是——我的侄儿。”

陌生人不高兴了,“叽叽歪歪的真是活见鬼!他到底是您的什么人?”他盛气凌人的腔调简直像是在拷问。

气氛一时有点尴尬,不过还好,伍甫赛先生说话了。在我们这一带,各种亲戚关系、辈分关系,东家男和西家女可否婚配,他了如指掌,是出了名的百事通,当然也是他的职业使然。所以,他便自告奋勇解释了我和乔之间的关系;他不仅作了必要的解释,临了还引证《理查三世》中的一大段狂嗥乱叫的台词,念得人心惊肉跳。等他觉得这番表演已经足以解决问题,还不忘补上一句:“此乃诗人莎士比亚说的话。”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刚才伍甫赛先生提到我时,习惯性地在我头上乱揪乱摸一通,弄得头发都戳进了我的眼里。我始终不明白,像他这样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的人,为什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说到与我有关的事时,总忘不了给我这样的特殊“待遇”,弄得我两眼红肿难受。我常想,在已逝的童年时代,他们每每这样对我,美其名曰是抚爱我,难道就没觉得,把我整得眼红泪流不是对我无情的折磨吗?

我还注意到,在伍甫赛先生兴致盎然的解释和表演的过程中,陌生人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我。他看我的那个样子,仿佛我就是他瞄准的猎物,随时都可能置我于他的枪下。他自从骂了那句“活见鬼”后就一直沉默不语,一直等到三杯兑水朗姆酒送上来。他果然向我开枪了,这一枪让我感到万分的意外。

射过来的不是舌弹,而是演了一幕哑剧,明明白白是冲我演的。他不慌不忙地冲我搅拌那杯兑水朗姆酒;不慌不忙地冲我尝一口兑水朗姆酒。他一面搅拌一面品尝,把酒店的汤匙撂在一边,却用一把锉子来搅拌。

他的动作敏捷又隐蔽,别人根本看不到那把锉子,只有我看得到。待搅拌完后,他把锉子揩干,装进了上衣口袋。我认出了那锉子,并肯定那就是乔的锉子。我明白他是在暗示我,他认识我遇见的那个犯人。现在,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看到那玩意儿,我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凝视着他,神情恍惚好似鬼魂附身。他则倚在椅子上,不再理会我,而是高谈阔论起萝卜来。

每逢周末晚上,村子里就洋溢着愉悦的气氛,到处拾掇得干干净净,大伙儿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找个休闲的场所,喝喝酒、聊聊天、叙叙旧,以此来放松一下,就当是为了迎接下一周的新生活。在这种氛围下,乔也就有了在周末到酒家闲耍的机会,并且可以比平时多待半小时。这不,时间差不多了,兑水朗姆酒也喝完了,乔便起身告辞,拉着我的手就要走。

陌生人说:“嘉奇里先生,请稍等片刻,我想起口袋里好像有一枚崭新的先令,就给这孩子吧。”

他掏出一把零钱,从中找到一枚先令,用一张皱巴巴的纸包好,然后交给我。“这是你的,记住!这是给你自己的。”

我谢过他,也顾不上礼貌不礼貌的,一直盯住他瞧,同时紧紧依偎在乔的身边。他先对乔道了晚安,又对伍甫赛先生道了晚安,然而对我,他只是用那只瞄人的眼睛瞥了一眼,抑或连瞥都谈不上吧,因为那只眼睛其实是闭着的;不过,我能领悟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妙处!

在酒家大门外,我们和伍甫赛先生告了别。一路上,乔把嘴张得大大的,大口大口地吸进空气,仿佛是为了尽量把朗姆酒的味儿冲淡;因此即使我有兴趣谈些什么,也只能自说自话。最令人忐忑的是,那件差不多已经给忘了的糟心事,沼地里那个老相识,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给冒了出来,搅得我方寸大乱、神魂不定,哪里还有心思去想别的东西。

今天倒有些意外,回到家姐姐没有骂我们。乔也够机警的,马上就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把这件不寻常的事儿一五一十地倒了出来。姐姐听后,还是以她一贯未卜先知的语气说:“我敢担保这是假先令,世上哪有这等好事,把真先令给一个不熟的孩子?快拿来让我瞧瞧。”

我打开纸包拿出先令。千真万确,这果真是一枚崭新发亮的真先令!“这是什么?”姐姐问道,随手扔下先令,翻开纸包一看。“嗬,还有英镑?”

确实不假,是两张一英镑的钞票,油腻腻、黏糊糊的,可能是在乡下的牲畜市场频繁转手的缘故吧?乔这时又戴上帽子,拿起钞票向三船快乐酒家跑去,要把钱还给陌生人。乔走后,我的心七上八下的,坐在凳上呆呆地望着姐姐,心想那个人可能早就没影儿了。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工夫,乔就回来了,说那人也已离开了酒家,不过他已把这事儿给老板打了招呼,留了话。于是姐姐用一张纸把钞票包得严严实实的,放在客厅柜子顶上的一把摆饰茶壶里,又放了些干玫瑰花瓣在上面。从那以后,这两张钞票便成了我的噩梦,压在心头叫我不得安心。

那晚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眼前总是飘过那个陌生人拿着无形的枪瞄准我的画面;还有那件私通逃犯的大事儿,我竟然在先前已忘得差不多了;现在,那把锉子居然又悄无声息地冒了出来,阴魂不散地缠住我,实在叫人害怕。后来,我只得强迫自己去想下礼拜三到郝薇仙小姐家里的事,才慢慢进入梦乡。梦中我看到那把锉子从门口伸了进来,拿锉子的人却模糊不清,随后便大叫一声惊醒了,还吓出了一身冷汗。 Rev48no5bduN7ebPSSmT8A9FYP/u0hRwvSQhcRtm4nU+eq6I9jj4XBigo5PsZY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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