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和否定地用许多事物述说某一事物,或是用某一事物述说许多事物,则它既不是肯定命题也不是否定命题,除非这一事物由许多事物构成。我指的是对于某一事物,许多事物不能被赋予同一名称,一事物也不能源于许多事物。如,“人”可能是“动物”,是“两足的”,是“温和的”,则同一事物源于许多事物,但“白的”“人”和“行走”则并非一事物源于许多事物。若用许多事物肯定某一事物,则是单一的肯定命题,虽是清晰的,但不是许多肯定命题;若用单一的事物肯定这些事物 (则会有单一的肯定命题) ,也不是许多肯定命题。因此,用辩证的疑问来探寻答案,则它或是命题,或是矛盾双方的一部分 (但命题是某一矛盾的部分) ;对于这些事物则不会只有一个答案,即使它是真实的,也不会仅有单一的解读。这些问题我们在《论题篇》中已经说明。同时,显而易见的是,像“它是什么”这类提问并非是辩证疑问,因为源于疑问的选择应该被赋予,从而阐述矛盾关系的某一方。但询问者还需明确,人是否具有这种特性。
然而,有些事物可以被述说为复合事物,构成单一的事物可被述说,这些事物也可独自被述说,但其他事物则并非如此,其不同之处是什么?例如,可将“人”和“白的”看作同一事物,但对于“鞋匠”和“好人”则不能如此,尽管他可能是一位“好鞋匠”。因为若这二者都为真,将其结合产生的事物也必然为真,则会产生许多谬论。如,“人”和“白的”都是人的谓项,所以结合起来便是“白人”。再则,若事物“是白的”,则结合起来也“是白的”,因此,则是“一个白的白人”,甚至可以无限推论下去。此外,“一位音乐家”“白的”“行走的”,可以无限次地结合。还有,若“苏格拉底”是“苏格拉底”和“人”,“苏格拉底”也是“苏格拉底这个人”,若他是“人”和“两足的”,他也是“两足的人”。因此,显而易见,若有人称用连词便可以很简单地表述,其结果就是他会制造出很多谬论。
下面我们讨论如何正确使用它们。对于已经被述说的事物或者即将被述说的事物,它们都是偶然被阐述的。无论是同一事物,还是其他事物,它们都不会是单一的,如,“人是白的”和“音乐家”,“白色”和“音乐”不是单一的事物,二者对于同一事物来说都具有偶然性。若称某事物是“白的音乐剧”为真,则同时“音乐剧”和“白的”是单一的事物,因为“白的”和“音乐剧”都具有偶然性,所以“白的音乐剧”将不是单一的事物。因此,某人不能被称为“好鞋匠”,但可以被称为“两足的动物”,因为他被述说时不具有偶然性。此外,若有些事物存在于其他事物中 (将被增加的) ,则他们也不是单一的事物。因此,我们不能将“白色” (即将被述说) 重复地与“人”“动物”或是 (人) “两足的”组合使用,因为“动物”和“两足的”中本就有“人”。但我们可以单独声明某些单一的事物,比如“某一个人是人”或“某一个白人是白人”,不过并非所有情况都是如此。若有些对立关系成为某种矛盾关系的附加,则它不为真而为假,如称“一个死人是人”;但若它不是本就固有,则为真。或者,若某事物 (矛盾的) 是本就固有的,则它总是为假;但若不是本就固有的,则并非总是为真。如,在表述“荷马”是某物时用了“诗人”一词,那么,他“是”还是“不是”诗人呢?“是”是偶然地被用来述说荷马,因为他成为了诗人,而“不是”是因为其本身就是诗人 (或本质上) 。因此,任何范畴中的对立关系不是固有的;若使用了定义而非名词,且从本质上而非偶然地被述说,这一单称事物可能为真且被单独述说。但对于不存在的事物,因为是观点问题,则不能被称为是某一特定存在的事物;在观点中它存在,但它并非真的存在,而是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