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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的红萝卜》集中体现了莫言早期的创作风格,描写了一个叫作“黑孩”的农村孩子的奇异的感觉世界。
莫言对这个作品情有独钟。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领奖前,发表了著名的演讲《讲故事的人》。在演讲中,他就提到了这部小说。他说:
我认为《透明的红萝卜》是我的作品中最有象征性、最意味深长的一部。那个浑身漆黑、具有超人的忍受痛苦的能力和超人的感受能力的孩子,是我全部小说的灵魂,尽管在后来的小说里,我写了很多的人物,但没有一个人物比它更贴近我的灵魂。
莫言在这里强调了两点。
第一,黑孩这个农村孩子具有承载苦难的特殊能力。
第二,黑孩还具有感受大自然的特殊能力。这两种特殊能力加在一起,就会让人感到:这个孩子仿佛是有特异功能的。
莫言在这段话里,反复用了一个词:超人的。不是一般的人,是超人。但这个超人,不是指那种力大无穷、改天换地的英雄,恰恰相反,他写了一个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在忍受苦难方面具有特殊的能力。
这正是莫言小说中令人心痛,也是最引人佩服的地方,体现了莫言的早期风格。
《透明的红萝卜》是以“文革”后期(大约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农村修闸工地为背景的,写了工地上一个十岁的儿童,因为长得黑,又比较脏,大家就叫他黑孩。黑孩的母亲死了,父亲闯关东去了,家里有一个后妈和后妈生的儿子,后妈一直酗酒,喝醉了酒就打他骂他虐待他。这个孩子渐渐地变傻了,变得不会说话,像哑巴一样。深秋天还光着背脊,只穿一条大裤头,而且脏得不能再脏。所以作家写道:“人们的眼光都追着他,看着他光着背,忽然都感到身上发冷。”
大家注意,这就是典型的莫言的语言。
他不是直接写一个人感到冷,而是通过别人看着他,引起了一种感觉。别人看着他光着背,看的人感到冷,用这个方法来传达黑孩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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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接下来就把笔墨转换到黑孩的身上,他的描写就越来越神奇了:
小石匠吹着口哨,手指在黑孩头上轻轻地敲着鼓点,两人一起走上了九孔桥。黑孩很小心地走着,尽量使头处在最适宜小石匠敲打的位置上。小石匠的手指骨节粗大,坚硬的像小棒槌,敲在光头上很痛,黑孩忍着,一声不吭,只是把嘴角微微吊起来。小石匠的嘴非常灵巧,两片红润的嘴唇忽而嘬起,忽而张开,从他唇间流出百灵鸟的婉转啼声,响,脆,直冲到云霄里。
这段话写得很有意思,一共四句话,就有四层意思。
第一句,讲那个小石匠用手指骨节去敲打那个黑孩的光头。第二句,写黑孩非但不躲开,反而迎着那个指头的敲打把头顶上去,是不是这样敲打很舒服呢?不是的。所以第三句,又强调说,这个敲打其实是很痛的,那问题就来了,既然痛,他为什么不躲开,反而要迎合呢?这就是第四句话,原来黑孩对小石匠口哨吹出的鸟声有特殊的敏感。
这一层一层的意思,都是在反复,都是在反过来讲的。反过来讲意思就是说,黑孩因为他对音乐、对那个鸟的叫声特别敏感,所以他宁可把头顶上去,用他的头跟那个小石匠手指之间敲打形成一种节奏,这种节奏跟小石匠嘴里吹出来的口哨的鸟声相吻合。
那么,这里它突出的是什么呢?
一个就是黑孩能够忍受疼痛的能力,另一个就是他对鸟叫声音有特殊的感受能力。这样黑孩的形象就有了双重意义。一方面黑孩的形象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当中的苦孩子,失爱的童年、暴力的家庭、冷酷的社会环境,使他不仅丧失了作为正常孩子的智力,也丧失了与人类社会正常交流的能力,他只能用动物的方式来表达对人类社会的感受。
接下去好多描写,比如他写到一个姑娘,用手去抚摸黑孩的肩膀和耳朵的时候,黑孩朦胧地生出了一些温暖的感受,但这种感受他没办法表达;小说里就这么写,他只能用吸鼻子的方法,不停地抽泣,用吸鼻子的方法来表达。像一条小狗一样,你喜欢它,它就用鼻子来回报你。还有当姑娘出于同情把他拉出铁匠铺的时候,他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来表达对这个姑娘的感觉,于是他就用牙齿咬姑娘的手,就表现出一种兽性的冲动。又比如因为经常被毒打,他失去了对疼痛的敏感,但这并不是说他没有痛感,而只是他不知道如何理解和表示痛感。
作者多次写到他用听觉和嗅觉来表示痛感。比如他在挨打的时候,有一个情节,是有人用一个大的巴掌从他头上敲下去。
莫言是这样描写的,说那个小孩他“听到头上响起一阵风,感到有一个带棱角的巴掌从自己头皮上扇过去,紧接着听到一个很脆的响,像在地上摔死了一只青蛙”。
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有一个铁匠在捉弄黑孩,让黑孩用手去抓烧红的铁砧。黑孩不知道烧红的铁砧很烫,用手去抓了,一抓以后这个铁砧就把他的手烧焦了。但黑孩完全不知道痛是怎么回事。小说描写他就说他“听到自己手里吱吱啦啦的声音,像握了一只知了”,紧接着就说他的“鼻子里也嗅到了炒猪肉的味道”,也就是说肉都烧焦了。像这些反应都不是正常理性下的人的感觉,而是近于动物的生理反应。尤其有一段写他用脚掌去捻带刺的蒺藜,他是这么写的,他说:
黑孩正在和沙地上一棵老蒺藜作战,他用脚指头把一个个六个尖或者八个尖的蒺藜撕下来,用脚掌去捻。他的脚像骡马的硬蹄一样,蒺藜尖一根根断了,蒺藜一个个碎了。
大家可以看到,在这里他写这个孩子的生理上更具有动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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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一方面,黑孩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
一方面他是从人倒退到动物兽类,与人类社会无法正常交流。另一方面,他却能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理解自然、拥抱自然、与自然对话上。他像小动物那样和大自然浑然成为一体,运用自己的各种感觉去捕捉自然信息。他能听到自然界的各种声音:比如,麻黄地里鸟叫般的音乐和音乐般的秋虫鸣叫、空气碰撞在植物叶子上而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响声、蚂蚱剪动翅膀的声音像火车过铁桥、萝卜的根须与土壤突然分离时发出水泡分裂似的声响……他甚至能够听到姑娘的头发落地的声音。
显然,莫言笔下的黑孩拥有超越正常人的视听能力,他更接近动物对自然的感觉,用半人半兽的感觉世界来理解人类社会。
更重要的是,这个被异化为“动物”的农村孩子,依然拥有人性最美好的因素——美感与理想。他不但能够聆听大自然的各种音乐般的声音,能够分辨自然界的各种奇异的色彩,而且还有一般动物所不可能具备的绚烂极致的想象力。
小说里有一段很重要的描写,写了孩子看着一个萝卜产生的幻觉:
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这时更变得如同电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包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
这个片段是小说描写的核心,它通篇用金色的幻觉跟小说整体上笼罩的阴暗、压抑、沉重的基调来对抗,以奇特的梦想,来对抗单调、黯淡的现实,昭示着生命理想的追求。
这篇小说,莫言原来把它取名为《金色的萝卜》,后来是编辑部把它改成《透明的红萝卜》。“透明的红萝卜”这个色彩当然比较亮丽,但是它突出的只是红色。因为这篇小说里,黑孩眼睛里对红色特别敏感,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红色”这个意象。但莫言这一段描写其实突出的不是红色,而是金色,是一种充满了精神性的东西,跟红色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红色基本上在动物眼睛里也可以看出来,而金色的这样一种光芒是属于人类的,不是属于动物的。所以原来的“金色的萝卜”这个名字,更能够突出这部小说的意象。
最后,关于黑孩还有必要强调一点,黑孩看上去是一个有神奇感觉的孩子,但实际上他并不神秘。因为他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没有经过什么科学教育,他所有的生命信息,都是从大自然获得的。
这是莫言对于苦难中的农村孩子的特殊理解和描写,也是新文学人物画廊里一个独特而深刻的艺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