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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理论的对错

上一章说明了小农户在1980—2010年的隐性农业革命中所起的作用。有的读者可能会觉得如此的论点和古典—新古典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论点有点相似。为了避免那样的误解,本章集中说明笔者所认为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哪些论点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笔者从舒尔茨的一个关键性的错误认识出发,逐步延伸到其他方面,把他的误识和他正确的认识区别开来,借此来讨论中国当前的农村经济问题以及可能的出路。

一、人口问题

首先,舒尔茨整套分析的出发点是他对市场机制的信念,认为它必定会“把生产要素的使用推向最高效率的均衡”。因此,他特别强调,在市场化的传统农业中,不可能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因为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乃是一种稀缺资源,在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下,不可能会出现低效率的过剩现象。

作为经验证据,他引用了印度1918—1919年发生的流行性感冒疫症,该流行病当时使印度农村劳动力减少约8%,农业生产水平因此显著下降。舒推论说,农业中若真有“零价值”的劳动力,生产应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他认为这个经验证实了他的理论——即传统农业中没有所谓的劳动力过剩。(Schultz,1964:第4章;中文见舒尔茨,1999)

但是,这样的推理明显不符合实际。首先,他假定所有农户受到同等比例的影响,即每家每户减少了8%的劳动力。他的逻辑链是:如果印度有10%的劳动力是“零价值”的过剩劳动力,那么,如果减去8%,农业生产应该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因减去8%而下降了,那么,很明显,这些劳动力并非“零价值”过剩劳动力。

但实际情况绝对不会是每个农户都减去8%的劳动力,而是有的农户会全家病倒,有的不受影响。如果所有的农场中有8%因疫症而全家不能耕作,农业总产出肯定会下降,哪怕剩余的92%的农场的绝大部分都有剩余劳动力。此外,农业劳动高度季节化,要看疫病影响是否在农忙季节,而农户在农忙季节中即使近乎全就业,甚或需要雇用短工,也并不表示他们在农忙季节之外没有剩余劳动力。舒尔茨没有考虑这样的经验问题,因为他主要是个理论家,关心的是纯理论问题,而不看重理论概括与经验实际的严谨连接。

对他本人来讲,关键的不是他的经验论证,因为他对印度所知十分有限,正如他对中国实际所知一样。他真正关心的是理论,而真正支撑他观点的乃是他关于市场经济的一套信念。在他的论证中,关键概念是他所拟造的“零价值”劳动力稻草人。他争论说世界上不会有为零报酬而投入劳动的农民,因此,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劳动力过剩。如此来论证没有劳动力过剩,这其实只是一种辩论游戏,对了解实际问题没有帮助。实际上,劳动力的过剩一般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这点会在下文中详细说明。

舒尔茨其实完全不关心经济史,对此可以说所知甚少。他把“传统农业”想象、论说为一个没有变化的均衡体系,完全没有考虑到传统农业中的变迁。他认为,只有现代科技才有可能“改造”“传统农业”。他似乎不知道英国18世纪的农业革命——它完全是由传统技术(主要是人力与畜力的更佳配合)推动的。更毋庸说,中国战国和秦汉时期进入铁器时代而引起的农业革命(欧洲要到18世纪才达到中国汉代铁犁的技术水平),或拙作《长江》所讨论述的长江三角洲在吴越时期(10世纪)所展示的水利革命,或后来明清时期的棉花革命,以及其他众多非常重要的变迁。(见黄宗智,2000b或2014b:第2章、第5章)

舒尔茨完全没有考虑到经济史理论家博塞拉普( Ester Boserup)在1965年的书中说明的道理:人类农业历史从二十五年一茬的森林树木的刀耕火种至六到十年一茬的灌木火种,再到固定农场的隔年或一年一茬,而后到一年两茬甚至三茬,都是由人口(相对土地的)压力所推动的,其间每工时劳动生产率逐步递减。(Boserup,1965;亦见本书第4章)

他更没有想象到后来经济史理论家瑞格里(Anthony Wrigley)所说明的道理:使用有机能源的经济与使用无机、矿物能源的经济体系(mineral-based energy economy)的截然不同。前者的劳动生产率充其量只能达到人力的数倍(例如,使用马力),而后者则能达到数百倍(例如,使用煤炭、蒸汽)或更多(例如,使用天然气、石油,甚至核能)。前者的极限在于人力、畜力和土地(我们应该再加上“地力”——见本书下一章的讨论),后者则似乎无穷无尽(当然,其实也是有限的)。(Wrigley,1988)前者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以小农家庭农场为主的小农经济;后者则多依赖规模经济效益。两者绝对不能混淆。在前者之中,土地和人口之间的关系是关键(当然技术也起作用),包括劳动力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在后者之中,技术更关键,而土地和人口则相对没有那么重要。但舒尔茨则力争,两者的市场和经济逻辑是相同的,在市场机制运作下,同样会达到最佳配置。他坚称,在传统农业中,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是无关紧要的。

由此可见,舒尔茨是位纯理论家。对他来说,经验证据和历史同样无关紧要,起作用的只能是被拼凑来支撑其先行的理论。这样,他把人口因素排除在他的视野之外,结果是完全认识不到中国经济的众多基本特色。这里需要指出,即便是诺贝尔(经济学奖选拔)委员会,也对舒尔茨这个比较极端的意见表示了一定的保留:他们在同一年(1979)把诺贝尔经济学奖也授给了刘易斯( W.Arthur Lewis),而刘的成名作乃是他的《无限劳动力供应下的经济发展》(Lewis,1954),这与舒尔茨的出发点正好是对立的。

(一)明清以来

历史事实是,中国明清以来,因为各主要河流流域的核心地区人口已经基本饱和,人口的持续增加要么导致了向边缘地区的移民,要么是核心地区在按日报酬递减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进一步劳动密集化。到19、20世纪,华北平原符合舒尔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最佳劳动力资源配置)逻辑的只有该地使用雇佣劳动力的经营式农场,他们因为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劳动力,达到了劳动力和土地在现存技术条件下的最佳配置,平均是25亩地一个劳动力。但这样的高劳动效率农场只占该地总耕地面积的10%,其余的耕地则是由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家庭农场种植的,而后者的劳均耕地面积只达10亩。他们一般比经营式农场每亩投入更多的劳动天数,得到的是不成比例的稍高的亩产。按照每劳动日报酬计算,要比经营式农场差得多。(黄宗智,[1986]2000a、2014a)

在那样的情况下,家庭农场相当普遍地从粮食生产转向部分棉花—纱—布生产。后者每亩地需要12—18倍于粮食种植的劳动投入,来换取远远不到那样倍数的收入(一亩棉花需要约20天种植、161天纺纱织布,相对于粮食的约10天/亩。江南地区亩产30斤皮棉,可以织23匹布——每匹纺纱4天,织布1天,弹花及上浆等2天,共7天,须工161天,加上20天种植,总共181天)。(黄宗智,[1992]2000a:84)在江南,也有不少农户从粮食生产转入蚕桑种植,以9倍的劳动力投入换取三四倍的净收入。很明显,无论是棉花—纱—布还是蚕桑—缫丝生产的每劳动日所得,都和粮食种植相去甚远(虽然其按年所得可能会因为每年工作日的增加以及家庭劳动力的更充分使用而有所增加)。因此,大规模地从粮食转入棉花和蚕桑种植,其主要的动力是人口压力。如果没有人口压力,人们不会转入每劳动日较低报酬的种植。这就是笔者所说的“内卷”或“过密”型生产。因为这样的生产也是两地(尤其是江南)农村商品化的主要动力,笔者也称之为“内卷型商品化(或市场化)”。(黄宗智,2000b)

这个现象背后的逻辑是家庭农场的特殊组织性,与舒尔茨心目中的资本主义企业组织不同。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是给定的。同时,一个家庭农场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这样,在人口压力下,也就是说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农场会为生存需要而在土地上继续投入劳力,逻辑上直到其边际报酬下降到近乎为零(但绝对不是舒尔茨之所谓“零价值”)。而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则只是一个生产单位,它会在边际报酬降到低于市场工资时,停止再雇用劳动力。这个道理是苏联的恰亚诺夫在俄国农业经济的大量经验证据上提炼出来的。(恰亚诺夫,1996[1925]:第3章)正是因为这样的组织性逻辑的不同,华北、江南的小家庭农场,所得到的单位面积产出是高于经营式农场的,但按照每工作日计算,其劳动生产率则要低于经营式农场。这就是笔者所谓“内卷”的基本含义。

正因为如此,家庭农场能够负担较低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较高的地租,以及较高的地价。这样,在长时段的历史变迁趋势中,家庭农场会比“经营式农场”更具顽强的生命力,能够压倒经营式农场。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的华北平原,经营式农场只占耕地面积的不到10%;其余全是家庭农场(黄宗智,[1986]2000a:78—81,204—208)。在长江三角洲,高度商品化的棉花与丝绸经济促使比华北更高的(笔者称之为)“生产家庭化”( familization of production),由儿童、老人和妇女来承担低报酬的纺纱和缫丝劳动。(黄宗智,[1992]2000b:84—86)到了明清之际,正如《沈氏农书》所详细证明的那样,依赖雇工的经营式农场的纯收益只能达到相当于出租地主的纯收益。因此,经营式农场日趋式微(如果坐收租钱能够达到自家经营同等的收入,何必经营?),在20世纪之前便早已绝迹。(《沈氏农书》,[1640前后]1936;黄宗智,[1992]2000b:64—66)这样等于完全排除了最接近舒尔茨所想象的人地关系处于理想状态的、接近于资本主义企业型的农场。

更有进者,在农村所形成的紧密结合农耕与手工副业的家庭经济单位下,中国长期没有进入像大不列颠和西欧从18世纪开始的农业与手工业逐步分离的“原始工业化”状态——前者成为农村的生产,后者则成为城镇工场的生产——继之而来的是蓬勃的城乡双向贸易,逐渐朝向贴近舒尔茨认作理想状态的市场经济演变。但在中国,农业与手工业一直紧密交织,成为小农户赖以维持生计的两柄拐杖,缺一不可。其结果之一是,城乡贸易长期以来都主要是一种畸形的单向贸易,由乡村为城镇提供食物和奢侈品;反向的交换则十分有限。(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6:165—170)也就是说,久久没有形成舒尔茨想象中的理想市场经济状态。实际上,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基本性质和结构深深地受到人多地少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基本国情的影响,绝对不可简单凭借理想化的理论前提建构来认识。

中国的内卷化生产在民国时期持续了下去,在中国农业经济“国际化”的趋势下,包括外来资本(尤其是日本在山东)所建立的纱、布工厂,棉花经济进一步扩充,而棉花—纱—布的分离(原来是由同一家庭农场种棉花、纺纱、织布,现在则由工厂产纱,再由农村手工织布),则大规模地提高了农村的商品率(可能达到40倍),但内卷化/过密化逻辑基本一致,农村劳力普遍种植少于自己劳动力在理想条件下所能耕种的面积,内卷化依旧。

至于分配不均,毋庸说,它加重了部分人口身上的压力。中国革命前夕,全国农村有不止一半人口是“贫下中农”(根据土地改革法的定义,“贫农”由于自身土地不足,必须在农忙季节外出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土地改革法所没有指出的是,贫农之中绝大多数不仅是土地不足,也是农具与牲畜不足的农户。此外,他们的外出打工常常直接影响自家农地的耕作,使其达不到最佳水平的生产效率。也就是说,舒尔茨所认定的基本定理——市场机制必定会导致资源最佳配置——其实完全不符合中国实际,当时相当高度市场化(以及土地完全私有化)的中国农业中,有一半人员的农场生产资料不足,不能发挥其最优的生产作用。我们如果一定要杜撰一个与(教科书)经济学相应的词汇来描述这样的情况,也许应该将其称作“资源配置的扭曲”,来突出其与舒尔茨那样的经典前提概念之不相符之处(亦见本书第13章第一节关于高原的近作的总结;关于革命前农村“贫农”的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4a:57—58、250—254、258—261)。实际上,中国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深深受到人口压力的支配,绝对不可仅凭理论建构来设想为,只要是市场经济,便必定会导致最佳的资源配置。

总体来说,中国近现代的最基本问题之一,无疑是人口过剩加上分配不均。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运动要求均分土地,正反映了这个问题。其后的国民党统治时期,天灾人祸频繁,造成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死亡,这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的基本动因之一。而革命政权下推行的土地改革同样也绝对不是偶然的,它对农村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借此来解决了占据不止一半农村人口的“贫下中农”的土地不足问题。其后,通过互助组而后合作化(最终成为集体化)来解决同一基层的农民的农具和牲畜不足的问题(几家农户合用其牲畜和农具,农忙打工季节也可以相互交换或借助劳动力)。笔者说明这些不是要为过去的集体化辩护,当然也更不是想为大跃进时期那种“越大越好”的错误决策辩护,而是要说明土改和合作化所包含的经济合理性。我们不能像舒尔茨那样一笔抹杀现代中国革命在社会经济政策上的合理方面。我们更不能把明清和国民党时期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实际像舒尔茨那样想象为20世纪初期的美国农业。

(二)集体化时期

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集体化也并没有能够成功地改造中国农村经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农村和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所谓“绿色革命”(主要是化肥与科学选育良种,也包括某种程度的机械化),但它在中国大陆并没有像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韩国那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收入。农村生活水平仍然徘徊于仅可糊口的水平。根据舒尔茨的观点,这主要是因为计划经济废除土地私有并过分控制生产和价格,因此没有允许市场机制发挥其应有作用。(Schultz,1964:第8章)他忽视的是人口因素的历史实际。实际上,集体时期中国经济的主要问题,与其说是“集体经济”或计划经济,不如说是人口压力。

人口因素的重要性首先可以用日本和中国的农村发展历史的不同来说明。在日本,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50年代,现代技术的投入是在农村人口基本没有增加的历史情况之下实现的。(Hayami,Ruttan and Southworth,1979:11-12)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的一个半世纪中便早已进入低人口增长状态。( Smith,1977;Hanley and Yamamura,1977)其后,在19世纪80年代—20世纪50年代期间,因为城市工业蓬勃发展,吸收了相当部分的农村人口,因此,农村人口基本稳定,农村劳动力得以吸收现代投入所赋予的产出上的提高,也因此能够实现农村劳动生产率和收入的显著提高,也就是本书意义中的现代型发展。

但是,在中国,在这些投入实现的同时,农业从业人员(“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增加了将近70%(从1952年的1.73亿到1980年的2.91亿,《中国统计年鉴》,2004:120)。加上集体化下妇女劳动力的动员以及每年劳动日数的增加,大规模劳动投入的增加决定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模式:依赖原来劳动量的约4倍的投入,伴随现代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已经是相当高的总产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产出提高了约3倍。这是可观的成绩,但是,每劳动日的报酬不仅没有提高,实际上是降低了。( Perkins and Yusuf,1984;黄宗智,[1992]2000b:441)复种指数大规模上升,农业生产进一步劳动密集化,结果是内卷化的持续。这种现象的肇因绝对不简单是违反(舒尔茨所信仰的)市场规律和私有产权的集体化,而是源自舒尔茨所忽视的人口相对过剩因素的结果。

我们如果把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和韩国相比,差别也相当明显,道理基本一致。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与中国大陆的一个基本不同是,它们在日本殖民主义下所经历的变化。殖民政府的目的毋庸说是为了日本本国的利益,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其在客观上却也推进了两地农业的现代化。在台湾地区,正如美国学者Samuel Ho和Alice Amsden的研究所证实的,在1910—1940年间,日本殖民政府将化肥使用量提高了735%,同时也推进了科学选种研究和应用,由此做到1913—1937年间每年3.6%的农业增长率。(Ho,1968;Amsden,1979;Lee and Chen,1979)其同期间的农业人口增长则相当于中国大陆1950—1980年间的约2%。基于此,Amsden估计,台湾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在日本统治的五十年间上升了大约一倍,也就是说超过1950—1980年的中国大陆,达到18世纪英国农业革命的发展幅度,而且是在其一半的时间中达到的。这就为后来中国台湾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至于韩国,我们也已看到,其经历和中国台湾地区相似(虽然没有达到同样的幅度——1920—1930年间,0.5%;1930—1940年间,2.9%。 Ban,1979:92—93),在殖民政府统治之下,化肥使用从1920年的每公顷1.5公斤上升到208公斤( Kang and Ramachandran,1999:792,table6)。同时期,科学选种也起了一定作用。这样,韩国和台湾地区一样,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已经提早进入后来20世纪60至80年代所谓的“绿色革命”。

此外,在众多其他因素(尤其是政府所起作用)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大量美援(相对于其经济规模而言)。正如韩国学者潘性纨(Sung Hwan Ban)指出,美国军队组织在提供化肥方面起了关键性的作用。(Ban,1979:112)在农业经济劳动生产率的持续上升以及非农经济的蓬勃发展之下,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都得以进入城乡互动的螺旋式经济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便已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中国大陆的人均GDP则直到1980年仍然受困于其劳动力过剩的沉重负担。其中关键,显然不简单是舒尔茨设想的市场机制和计划经济,而再次是人口的相对过剩。

今天回顾,集体化时期的农村政策肯定有其失误之处。对农业经济——尤其是在大跃进时期——控制过严并脱离农民实际利益,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肯定是一个因素。相对后来联产承包制下的家庭化管理制度,集体生产显然在劳动力使用上是过密和低效率的:20世纪80年代,从集体农业释放出一亿劳动力就业于乡村工业,而农业生产水平非但没有下降,反而持续上升,便是最清楚的例证。像舒尔茨那样完全排除人口因素的前提认识,显然是错误的。

舒尔茨也完全没有看到集体制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成就。正如第二章引用的(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玛提亚·森(与其合作者Jean Drèze)的论证,中国和(人口庞大的)印度,在1960—1980年间人均收入基本相等的情况下,中国在医疗卫生(出生时的婴儿死亡率、人均寿命预期)和教育制度(男女识字率)层面上,发展水平远远超过印度:每千名诞生的婴儿死亡率从150降低到37,相比印度的165到150;婴儿诞生时寿命预期则从47.5岁提高到67.7岁,相比印度的44岁到53.9岁;男性识字率则在1980年已经提高到65%,女性51%,相比印度的39%和26%(见本书第2章,表2.5,2.6)。毋庸说,中国集体化时期的公共服务乃是其中的关键。而这一切在改革时期将成为中国经济远比印度发展快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今天的语境下,这些历史事实多被人们遗忘。

(三)改革时期

改革的最初几年,即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中国农业种植业(主要是本书之所谓“旧农业”)得到了相当显著的发展,达到每年5%—6%的幅度。舒尔茨等人将其完全归功于去集体化。(见黄宗智,[1992]2000b:250—251)他们的“论证”其实主要是再次出于其基本信条的推理:中国脱离了他们极力反对的计划经济体系,采用了市场经济,解散了集体农业,采用了个别家庭自主的组织体制,当然只可能导致农业的发展。但事实是,把农业劳动力从集体组织中释放出来固然是个重要因素,但80年代初期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的调整同样重要。此外,因为石油工业达到成熟发展而大规模提高化肥供应量,这也是个重要的因素。按照一般化肥对粮食产量影响的比例计算,折纯量乘4.1得出化肥实物量,再乘3得出产量可预期提高量,可以解释很大部分的产量提高。 (见Perkins,1969:73;参见黄宗智,[1992]2000b:252—253)

事实是,在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较高或者较低的劳动积极性只能影响单位面积的劳动投入时间,对其产量所起的作用比较有限。过密的劳动投入会导致边际劳动生产率的递减,而反过密的劳动力释放,除非完全就业,只能导致休闲量的增加,不会显著影响亩产量。这个道理在20世纪30年代的华北农村以及80年代的松江县已经十分明显。(黄宗智,[1986]2000a:第9章;[1992]2000b:251—54)无论是在解放前的市场经济下,还是毛泽东时代的集体生产下,或者改革时期的承包制下,都是同一道理。

像舒尔茨那样把改革前的农业问题完全归罪于集体化,和其后的成绩完全归功于去集体化和市场化乃是意识形态的作用,都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事实是,中国农业最基本的问题一直都是人多地少,至今仍然没有能够得到充分解决,但舒尔茨则凭其理论建构而完全拒绝考虑这个关键因素。

我们再看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的乡村工业化。截至1989年,乡镇企业吸收了将近一亿(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0.94亿,《中国统计统鉴》,2004:123),再一次带来了可能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报酬的机会。但是,农村的劳动力是如此丰富,当时自然增长率又仍然是如此之高,“乡村农、林、牧、渔”从业人员在十年乡村工业化之后,仍然从1980年的2.98亿增加到3.24亿(乡村人口则从8.1亿增加到8.8亿,乡村总从业人员数从3.18亿增加到4.09亿)。劳均耕地因此非但没有增加,反而递减(同上473—474),农业仍然过密,农业劳动力中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处于隐性失业状态中。

再其后,20世纪90年代,中国大规模地参与国际市场,全球资本大规模涌入,城市经济大幅度增长,又吸收了约一亿(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再次提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发展的机会和可能,但是乡村农业从业人员数最初只有少量的递减,从1989年的3.24亿到2003年的3.13亿(同上,74),之后才开始比较明显地下降(见本书第2章:图2.4)。中国劳动力人数及其自然增长率是如此庞大,以致改革以来到21世纪初期的二十多年之中发展起来的惊人的非农就业,总的来说仍然少于农村劳动力自然增长的数量。这就是为什么21世纪初的中国劳均仍然只有7个播种亩的基本原因。到2012年,劳均播种面积已经达到10亩,但农村仍然人口相对过剩,相当部分农业仍然过密,相当部分农业劳动力仍然处于隐性失业状态中。

简言之,回顾中国农村经济历史,人多地少问题明显是中国最最基本的国情之一。正因为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中国不可能像舒尔茨提倡的那样,突然采用农村土地私有制,完全依赖市场经济来做分配。按照舒尔茨的方案来做,只会再次导致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下的那种大规模社会危机。

二、土地承包制度

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指出,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土地承包的均分制度乃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基本措施。入城打工的农民面对的是不公平的待遇、不稳定的就业,但一旦失业,其仍可以回到家乡种口粮地、承包地糊口。在今天的制度下,承包土地制度所起的作用在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村中等于是一种替代性的社会保障,能够保证三亿农民工有家可归。这个事实,正如中国由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运动一样,是舒尔茨等人所不愿正视的事实。其中关键,仍然是他们没有正视中国劳动力过剩的基本国情。

当然,这并不是说承包土地乃是一个普适的理想制度。中国历史上的“男耕女织”是个非常牢固的经济体;如今,小块土地的承包地制度已经形成一个可能同样牢固的半工半耕的经济体。整个半工半耕制度的逻辑是: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因收入不足而迫使人们外出打工,而外出打临时工的风险反过来又迫使人们依赖家里的小规模口粮地作为保险。这样就使得过密型小规模、低报酬的农业制度和恶性的临时工制度紧紧地卷在一起。正是这个制度替代了原来的集体生产。(详细论析见本书第5章)

上述是比较明显的制度性因素,但是此外还有一个组织性因素。今天的小农农户,仍然(正如恰亚诺夫多年前指出的那样)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同时,它的劳动力是既定的。因此,它会做出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单位不会做出的抉择,会愿意为(低于市场工资报酬的)自家消费之用而种植口粮/承包地,会(像过去那样)为了增加家庭的收入而结合主业和副业,结合主要劳动力和辅助性劳动力的使用。过去,种植业是主业,在农村打短工或在家纺纱织布(或缫丝)是副业。今天,半工半耕的农户则以城市打工为主(主要收入来源),家庭种植为辅。今天中国的半无产化农户之所以同时从事(半就业型)种植业和城市(镇)打工,既是出于这种农户经济单位的组织性逻辑,也是出于国家政策性抉择的原因。

说到底,今天的这个制度的起源还是人口过剩问题。正因为人口过剩,才需要国家的干预来均分土地,避免社会动荡,并解决一半农民耕地不足的问题。舒尔茨等人完全无视中国人多地少以及历史上大规模社会危机的基本国情,意欲把他们设想中的美国农业模式照搬到中国使用,这是错误的。问题是,我们该怎样从舒尔茨的观点中抽出他的正确之处,作出符合中国实际的选择?

三、当前的历史性契机

我们上面已经看到,由于在“全球化”资本投入的推动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进入城市打工,连同乡村工业化,形成了历史性的将近三亿农民的非农就业大趋势。进入新世纪,这个趋势正好与其他两大趋势交汇。一是国家1980年以来严格实施的生育政策所导致的生育率下降,终于反映于新就业人数的下降。二是伴随国民收入上升而来的食物消费转型,从以粮食为主的模式转向粮—肉、鱼—菜、果兼重模式,并因此形成了对农业生产的不同需求,推动更高劳动投入和成比例与超比例价值农产品的需求。这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历史性契机。(详见第2章;亦见黄宗智,2006a,2006b;黄宗智、彭玉生,2007)

彭玉生教授和笔者在2007年的文章中,试图对这三个趋势在之后的10—25年中的可能走向做一个比较系统的估计。首先是根据人口和就业趋势来看去向。事实是,两亿农民的非农就业和人口生育率的降低(及随后劳动力自然增长的减慢),导致长期以来务农人数的第一次持续下降。这是个划时代的变迁。

家庭农场规模也能说明问题。根据我们原来的估计,10年以后劳均播种面积将从2005年的7个播种亩 提高到10亩左右。实际上,这个数字在2012年已经提前达到。因此,中国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已经明显改善。

在上面简述的这三大历史性变迁之中,两个——就业趋势和人口自然增长——直接关联人口过剩问题以及国家控制生育政策,乃是完全出于舒尔茨视野之外的因素。第三个——食品消费转型——也完全出于舒尔茨考虑因素之外。但正是这三个因素,形成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契机。

四、与美国模式的不同

应该说明,我们设想的中国农业发展模式和舒尔茨的有很大不同。首先,我们设想的小规模家庭农场和舒尔茨的完全不同。我们设想的是中国将来的劳均约15亩的家庭农场,而他心目中的归根到底则是美国的家庭农场,是劳均约1000亩的家庭农场(1862年美国宅地法允许开垦土地的农户拥有土地所有权,通常为160英亩或960亩。2007年,美国的平均农场面积是449英亩,即2694亩——“The Average American Farm”,2007)。我们设想的是小规模的多种经营,而他设想的美国模式则多是相对大规模的专业经营。我们设想的是后工业化时期的21世纪的小农场将会越来越多地使用后工业技术,包括实用性的生物技术——例如,农业部从2003年以来致力推广的“秸秆养殖”模式便可能具有相当潜力。配合新生物技术,农村很多被废弃焚烧的农作物秸秆,可以通过使用少量的生物剂而改成高质量、低成本的牲畜饲料。(《论秸秆分解剂在养殖业中的应用》,2006)此外是生物能源。例如,在黄河以北占全国土地面积足足41%的草原地带种植甜高粱,用来生产可供汽车使用的生物能源乙醇燃料以及糖和酒精。(《中国的甜高粱》,2006;朱志刚,2006)。后工业时代的技术,应会发明更多的可能,而使用实用性生物技术的方法一般将会是环保型的生态农业,是绿色产品,是长期可持续的农业,也可以称之为“后工业化的‘小农经济’”。舒尔茨设想的则完全是从传统农业转向工业化技术的农场。

其次,更多的不同在于配套条件。我们模拟的小规模农业还不具备充分发达的融资条件,而舒尔茨心目中的则是根据美国现实把银行贷款等认作既定条件。我们模拟的农场也尚未具备充分的运输、销售等必要的进入市场的条件,而舒尔茨设想中的则是将这些当作既定条件。我们当时确实试图估测未来几十年的情况,尚未具备具体的制度性设施的计划,而他的设想则是把制度性条件当作给定前提。这些不同所突出的是市场化过程中国家关键角色的必要。舒尔茨则把市场和国家视为非此即彼的对立两方。

五、国家的角色

作为一位处于美国经济学语境中的古典—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舒尔茨的一个基本信条是,国家干预越少越好。这是美国比较保守的共和党和比较进步的民主党长期以来争论的核心。在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新保守主义”大潮流下,舒尔茨是一位完全处于(新得宠的)保守主义一方的理论家。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信条是把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完全对立,认为必须在政府干预最小化的制度环境下才可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新制度经济学则特别强调,唯有在产权完全明确私有化的制度下,才可能接近理想的零“交易成本”状态,提高效率,由此促进经济发展。(例见诺斯,1992)舒尔茨完全认同这套理论。对他和许多中国制度经济学者来说,这套理论的主要含义是削弱国家机器,甚或通过休克治疗消灭现存政治体制。

但实际上,中国近三十多年的市场化发展“奇迹”的动力其实主要来自国家,首先是乡(镇)、村(集体)政权推动的乡村工业化, 而后是省、市、县级政府带动的“招商引资”。(黄宗智,2010、2015)在这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体制的演变与古典/新古典经济学的预测完全相反,非但没有收缩,反而更加庞大。

一方面,在市场化的运作中,国家体制显示出更多令人不满的弊端;另一方面,它也明显呈现了一定程度的韦伯意义中的(“理性”或现代性)“科层制化”,建立或扩大了许多专业化的合理部门与管理体系,诸如环保、食检、质检、城建、机场、交通等。

其实,中国今天的政治体制同时包含三种不同来源的成分:历代王朝时期的“官僚”体系、革命时期来自苏联模式的“干部”体系,以及新近提倡的现代西方“公务员”体系。(袁刚,2007)高密度人口自始便是高度集权的历代政治体制下的官僚制度的社会基础(详细论析见黄宗智,2014b:第16章);由此可能形成的动荡则是现代革命所建立的政权的根源;而市场化改革下的模仿西方则是新公务员制度的来源。正是这三者的组合形成了今天中国的国家政治体制。

从经济发展角度考虑,这个“体制”在改革过程中,确实成功地激发了乡村基层和地方党政干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让他们带动了全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点已是众多国外经济学家的共识。 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的国家体制既是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其众多弊端的根源。 (黄宗智,2010、2015)

对于改革三十多年经历的理解,新古典经济学的最重要失误在于他们所认为必须削弱甚或消灭的“体制”,居然在经济发展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没有旧体制内的村、乡政府,以及后来的省—市—县政府的推动,便不会有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比,20世纪30年代的国民党体制更接近舒尔茨的理想图像,它的基层渗透力十分有限,与传统中国的(笔者称之为)“集权的简约治理”模式相去不远。我们可以想象,当时如果进一步放权给地方政府并号召它们推动经济发展,只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又有进者:当前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协助,中国的企业怎能在国内外与跨国公司竞争?问题是我们该怎样去理解党政体制?怎样去进一步发挥它的积极性,而又同时改进它的某些弱点?问题不是怎样(像苏联和东欧那样)通过休克治疗去消灭现存体制。(详细论证见黄宗智,2015)

今天需要的不是硬搬舒尔茨理论的设想,强调要把国家干预最小化。今天需要的首先是认识中国农业的将来应以小规模农业为主体的现实。舒尔茨认为,应该通过市场机制来激发农民的自发积极性来改造农业,不要把农村经济统、卡死,这是正确的。但是,他无视中国人口过多的基本国情,把大规模的美国家庭农场当作中国农业发展的范本,是完全错误的。他更把美国模式构建为一个没有国家干预的纯市场竞争模式,也是错误的。其一,这并不符合美国历史实际,美国政府事实上长期干预、扶持农业(美国联邦政府当今每年补贴全国农场200亿美元)。其二,无干预的农业经济完全不符合当代中国历史实际和农业的需要。事实是,强有力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器使改革时期的经济发展成为可能,其生育控制则使中国农业当前的历史性契机成为可能,而今后农业与农村可能改造的责任则非国家莫属。

六、两大国情的相互关联

国家政治体制问题和人口过剩问题——可以说是中国的两大基本国情——其实是紧密相关的。庞大的人口造成大规模的贫穷,导致社会危机,而古代的政权,虽然高度集中,同时也高度简约,对社会基层其实高度放任,由其市场机制自由运作。(黄宗智,2007a;黄宗智,2008)正因为如此,其无法克服历代周期性农村动荡问题,以及近现代农村大规模贫穷问题。正是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促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以及其后国家对社会的大规模干预。由此,在原有的古代官僚体制之上,形成了现代革命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体制”。

面对权力如此庞大、如此高度渗透基层的“体制”问题,毛泽东时代采用的主要是两种对策:一是通过“开门整党”的群众运动来纠正政治制度的官僚化,最终走向了文化大革命的极端;二是由中央的条条放权于地方的块块,赋予第一线的基层和地方更大的灵活性,后者正是改革时期所运用的方法。(详见黄宗智,2010、2015)

现在回顾,20世纪80年代乡村工业化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那个基层中的几种重要因素的巧合。首先是毛泽东时代遗留下来的习惯于为社区服务的优秀社队干部群体。其次是资源所有权和管理权合于一体的集体制度。中央的放权激发了两者结合下的灵活性和积极性,由此推动了蓬勃的乡村工业化。当然,农业劳动资源过剩和此前的工业化也是关键性的前提条件。最后,在一定程度的经济发展之后,以及在引进国际投资的大潮流下,投资供应和需求规模扩大,已非村—乡级集体所能承载,由此推动了经济主体上移到县—市—省政府。后者不像村—乡那样具有现成的集体所有制,因此导致了从以集体为主体到由官—企/商结合为主体的制度转向。但其动力仍然在相当程度上来自原来的放权到第一线所触发的灵活性,以及地方干部为本社区服务的价值观。不同的是,新官方市场化理论和词汇所制造的大氛围,同时激发了地方的私人牟利动机和行为。在市场主义下,追求一己利益被定义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市场机制配置效率、发动“人力资本”的正当办法和行为。

显然,今天的腐败及其他弊端的根源,不像舒尔茨设想的那样,完全是毛泽东时代革命遗留下来的统治体制,而更多的是市场化下为一己谋私利的资本主义价值观。根据提倡休克治疗的新古典经济学家萨克斯的模式,中国只有通过“休克治疗”,方才可能把追求私利的个人主义变成为原教旨市场主义中的那种必然会导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机制。 当然,事实不会如此简单,也不会非此即彼。上面论述的历史经验说明的是:一是放任的市场经济,如国民党时期的农村经济那样,不能处理中国的大规模社会危机问题;二是全能性的计划经济,如毛泽东时代那样,会导致官僚主义化的政治体制和一个僵化的经济;三是中央条条放权于第一线的基层和地方块块,如改革时期那样,能够发动政党—国家体制内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四是从计划机制到市场机制的“转型”,尤其是通过市场需求来带动生产,能够搞活经济,但也会导致一定的贫富不均和腐败。总的来说,中国政治体制在改革中所起的作用,说明国家所做的抉择十分关键。

我们需要的是与形式化的新古典经济学(以及其休克治疗药方)不同的另一种学术思维方式,是从实际经验——也可以说实践历史——而不是理论信条出发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建设。 中国近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过程十分独特,需要扎实的经验研究来掌握实际和创新性的理论概念来概括。在此过程中,固然可以,也应该借鉴西方经济学所积累的丰富、慎密的理论概念与方法;但是,也应该同时认识到,它们主要是从虚构的“理性经济人”和虚构的纯市场经济竞争前提出发,通过演绎逻辑而得出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的长处是逻辑上的严密性;它们的弱点是无视与理论建构不同的实际经验,以及其概括和理论提炼。我们可以通过与他们对话来建立自己的理论概念,但绝不应局限于他们的理论。

七、理论的局限

最后,要说明笔者自己和舒尔茨对经济学与其所谓“理论”的态度的基本不同。显然,笔者自己的所谓“内卷化”/“过密化”“理论”,以及恰亚诺夫、博塞拉普、瑞格理等的理论,自始便和特殊的历史、社会背景相连。它们是从历史实际提炼出来的分析概念,是一个与经验证据紧密结合的概念。明清以来直到1980年代的历史环境下,中国农业是“过密”的,但在近年的“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下,最近的趋势是“去过密化”的。显然,笔者所谓“过密化”“理论”自始并不具有超越历史情况的普适野心,也不可能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像古典/新古典经济学那样,成为美国新保守主义统治集团为获取世界霸权而构建的国家意识形态化理论。它从来就“只不过是”一个源自经验实际的理论概括,不能超越时空。它是个有一定限定经验范围的理论,绝对不是一个意图“普世”的理论,也不是一个意图把中国经验理想化的理论。

笔者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和古今皆准的绝对、普适的经济学理论。任何经济理论都有它一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都得通过当时的情境来理解。我们不要迷信所谓的“科学”。在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我们研究的是有意志和感情的人,不简单是“理性经济人”,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依赖对没有意志和感情的物质世界那种数学似的科学方法去理解。前者与外因的关系是双向的、由客观与主观因素互动的,后者才是单向的(一推一拉)或客观的。人间世界的运作其实更像生物科学中不同组织部分间的双向相互作用。它不可能带有今日许多经济学家自我宣称的那种类似于数学那样的科学性、精确性、绝对性。(详细论析见黄宗智、高原,2015)

今天,要为中国农业和农村寻找出一条可行出路,我们需要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思维,而不是任何简单的理论或意识形态的硬套。中国当前的经验和问题是史无前例的,不可能通过任何学科或学派的议定前提来解决。它需要我们从正视经验的严谨研究出发,而不是迷信科学主义的意识形态;它需要我们对经验证据既严谨而又大胆的概括和创新,而不是盲从任何理论模式;它需要的是多学科视野的灵活使用,而不是任何自命为科学的单一学科的方法或观点,更不是对舒尔茨美国模式的盲目照搬。正视中国两大国情的历史性,以及当前的契机,才有可能克服长时期以来农业的过密化困境,才可能认识到中国新型小农经济的悖论实际,并走出一条符合实际需要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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