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后要检视今天的法定正规经济的组成。上面已经看到,2010年城镇正规工人总数只是全国76105万就业人员总数中的12 765万人,即16.8%。如下表1.5所示,其中有不止一半(6516万)是“国有单位”的职工,包括不止2200万的党政机关职工、将近2200万的“事业单位”职工,以及2000万的国有企业职工。显然,这些职工中的大多数其实是“白领”的职员,只有少数是“蓝领”的“工人”。他们的共同点是享有国家劳动法律的保护、较高的工资和较优厚的福利。
表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的中国城镇就业人员(201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表4-2;《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1》:表4-1。
此外则是表中所列的具有正规“法人身份”的非国有单位的正规职工,最主要的是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约3600万职工,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及外资投资的单位,共约1800万职工。上面已经说明,即便是这些正规单位职工,也并不一定完全具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障福利(因为企业可能违反或无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但总体来说,较高比例是具有正规法律保护和福利的。
这些就是今天中国正规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较上层的人员(政党—国家官员、事业单位的专业人士、大型国企和民企的“白领”职工及少数的高级“蓝领”技术工人)乃是占据今天所谓的“中产阶级”的大多数的群体。他们多是城市的有房、有车者,消费上的要求和习惯已经越来越趋同国际大城市的“中产阶级”,和农民及农民工存在较大差异。
在一定程度上,今天的劳动法规已经把原来革命传统中“劳动人民”或“工农阶级”的大多数排除在外,这与革命传统中的劳动立法十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