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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三分毒”吗 |
这里的“毒”可以理解为药物的毒副作用,指服用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药物的作用包括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药物的作用都是通过一定的机制来实现的。即使一些理论上来讲没有副作用的药物,剂量不合适时,也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副反应)、毒性反应、 后遗效应 、 变态反应 等。根据预测反应程度不同,结合病情需要,用药时会有不同的决策。
副作用一般都比较轻微,可以忍受,医生用药时可以设法纠正或者消除。如果症状轻微、身体能承受,停药后副作用就会完全消失。所以,即使没有办法预防或者消除,考虑病情需要,仍可以放心使用。常用的感冒药,一般的抗生素、胃肠药、降脂药、降压药等大多都会有些副作用,但使用前听清医嘱,了解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就不需要过度担心。
对于毒性反应大的药物,一定是病情必需,比如说针对肿瘤的化疗、放疗药,是为了遏制肿瘤生长,延长生命,才迫不得已使用的。这些能够预知的毒性反应,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减轻或者预防,使用某些化疗药物前的水化、保护胃黏膜、刺激骨髓造血等措施就是为了对抗药物的膀胱毒性、胃出血、骨髓抑制等毒副作用。
毒性反应大的药物都有严格的剂量、用法、疗程规范,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实在无法承受,可以咨询医生后减量或更换其他药物。
在老年人用药方面,尤其是“三高”等慢性病患者,只要病情稳定,就随意减药、停药,这种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其实,成熟的上市药物的说明书都很长,说明科学家已经把这种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研究得很细。专业的医生或药师,会对一些副作用采取预防或者应对措施,把副作用降到最低、治疗效果提到最优。
如果疾病不能自愈,且对身体造成很大的损害,药物治疗能够有效治愈或者控制疾病,那么承担一些能够承受或者停药后就会消失的不良反应,这样的“毒”是值得的。
“是药三分毒”讲的是正确看待药物,不能过度担忧而因噎废食,也不能全盘否定而掉以轻心,最关键的是要听医生、药师的专业指导。对药物的“毒性”要客观、量化地去评估,不可闻“毒”色变,一刀切成“有毒”和“无毒”两个非此即彼的状态。脱离病情需要、药物剂量去谈毒性,对治病没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