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商海中颠簸,是否遵守市场的规律,至关重要。用户需求为先,是所有企业纵横驰骋最锋利的武器,没有之一。那些自认为跟得上潮流的企业,如果丢掉了商业常识,即便看起来有再光鲜亮丽的模式,也可能只是一场空欢喜的试错,而非变革。
O2O指的是以互联网为手段或工具,以服务资源标准化为目的,打破商家和用户信息不对称的鸿沟,连接消费者与消费或服务,满足用户线上购买、线下体验和享受的需求。O2O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得益于2011年的团购大战在中国遍地开花,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渗透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几乎无孔不入。主打“懒人经济”牌的O2O,亦开始挖掘与创造用户需求,试图以大规模烧钱补贴唤醒用户内心的“懒人”,培养用户的“懒人”习惯。
从2013年开始,O2O几乎家喻户晓,创业者认为这是风口,资本也蜂拥而至。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中国互联网界两三年前的O2O创业,那就是一哄而上。标准模式就是不管什么项目,都要扯一个O2O的概念,弄个App(应用软件),然后宣传自己就是O2O创业。从行业巨头到中小创业者,无不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狂欢中。然而,在巨头们疯狂厮杀又戏剧性地甜蜜牵手后,整个市场留下的却是一地中小创业项目的“尸体”。新的创业者不敢进来,巨头们开始合并,谈O2O色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间倒闭的O2O企业已达近千家之多,O2O已成为创业市场最为浮躁的重灾区之一。
2016年10月27日,杭州钱塘江畔,我受邀参加并主持了博鳌亚洲论坛——2016全球电商领袖峰会。峰会的主题为“O2O:大趋势下的小困局”。
O2O到底经历了什么?从蜂拥而至到尸横遍野又说明了什么?在论坛上,我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几位O2O创业幸存者,我想知道在战争的胜利者眼中,这到底是一场怎样的战争。
全场气氛平静。每个人都理智地看待了这场O2O之殇。是必经之路还是从开始就注定了死亡?
土巴兔装修网(以下简称“土巴兔”)的联合创始人谢树英语气平静,“虽然看起来O2O行业的死亡名单越来越长了,但这仅仅是行业内的正常淘汰和更迭,是用户更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了。”“汽车超人”的创始人郑超与之意见相近,他觉得所有的领域、行业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探索期、疯狂期,最后到稳定期,然后变成成熟的模式。
“e袋洗”的张荣耀认为淘汰掉的都是伪需求,“斗米兼职”的赵冰说改造不是颠覆,是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上进行有效地改造,否则就会死。
“O2O本来就该死。”易到创始人周航语出惊人。
他们不约而同地谈到了用户、需求与伪需求。
如果你足够细心,就会发现,与以往的大规模洗牌周期不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O2O企业,都“信誓旦旦”地强调用户至上,“铁骨铮铮”地宣布满足用户需求,解决用户痛点。然而,最悲惨的就是,团队废寝忘食、排除万难做出了一款高质量的产品,到头来却发现,押错了用户的痛点,最终走向沉寂。这些创业项目,往往掉进了“伪需求”的坑。大部分O2O真实的进程是不断地烧钱补贴用户,却难以增加用户的忠诚度,很多所谓的需求沦为伪需求,并非是市场真正的需求,一旦失去资本支持便会陷入绝境。对创业者而言,这是不折不扣的坑。但偏偏这样的“坑”又最多。当资本寒冬来临,长长的创业项目死亡名单就是这种现象最残酷也最真实的注解。
中国商业最大的进步在于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彻底转变,用户至上已是心照不宣的共识,创业者们在讨论产品、战略时会不由自主地摆上一张空椅子。
亚马逊总部的各种会议,无论参会人数多少,人们都习惯空出一把椅子,这样的场景早已让人见怪不怪。贝索斯称,“空椅子其实象征着一种理念,那就是,在会议中,最重要的人并不在场,他就是用户。”
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史恰恰是一部唤醒用户需求的历史,大量的企业前赴后继培育互联网市场,宣扬互联网消费文化。即使在互联网时代,管理大师德鲁克的“创造市场”理论——“好的公司满足需求,伟大的公司创造市场”依然适用。在极致用户体验的基础上,企业还要学会引导用户需求,创造用户习惯。
与满足用户需求相比,创造用户习惯似乎更难实现,那么企业为何还要费力去开拓市场,创造用户习惯?
经过工业化时代的洗礼,企业已普遍实现大规模生产。与产品和服务数量的增加矛盾的是,全球范围内的需求并非一路攀升。同类型产品供过于求,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企业获利的空间被压缩。在过度拥挤的行业内,细分品牌变得困难。用户在选择产品时,更倾向于考虑价格因素。要摆脱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式的竞争,摆脱现有市场空间的残酷性,企业必须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创造用户新的消费习惯,来抢占新的制高点。真正伟大的公司,都在创造用户习惯。创造用户习惯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无到有,创造全新的用户习惯;另一种是在原有的用户习惯的基础上进行微创新。无论哪种,都等于企业开发了一片全新的市场。作为市场开创者,企业占据先发优势,容易成为市场的领跑者。
这里,笔者不由得想到,福特创造性地完成了人们“我要一匹更快的马”的需求。
100多年前,人们仍旧习惯在马背上寻找速度,福特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四处询问用户需要“什么样的更好的交通工具”,几乎所有人的回答都是“我要一匹更快的马”。福特没有马上跑去马场选良种马,或花费高成本购买汗血宝马,囤积居奇,以待明日卖个好价钱,而是选择制造汽车这种与马八竿子打不着的产品。与其说福特用汽车满足了人们对“更快的马”的需求,不如说他创造了用户使用汽车的习惯。
而创业教父乔布斯对用户习惯神一样的颠覆,则让创业者将创造用户习惯奉为“创业圣经”。2007年年初,乔布斯相信触屏是智能手机的未来,就在苹果手机上去掉了实体键盘,强迫用户习惯使用软键盘输入文字。此举不仅改变了手机行业的面貌,也创造了用户使用触屏手机的习惯。
为什么能创造用户习惯?乔布斯是一个自负且聪明的人,他发现,“大多数时候,你没有把设计给用户看之前,用户根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
在推出每一款产品或服务之前,创业者往往认为自己已经洞悉用户需求,然而周鸿祎在《我的互联网观》一书中曾讲到:“大多做产品的人有三个假设:第一是假设某个功能用户一定需要;第二是假设用户一定知道某个功能的存在;第三是假设用户一定会按照自己设计的方式使用。”也正因如此,世界上只有一个乔布斯。
一些现实中的O2O企业认为为用户提供便捷的上门服务就是满足了用户需求,还有些尝试更是掉入了伪需求的陷阱。伪需求并非纯粹的伪需求,真需求的条件是刚需、普众,伪需求则是真需求的另一面——非刚需、非普众的需求。
在笔者看来,刚需,往往指的是用户的痛点,是必须有,即强需求,而非可有可无。不同的人群,对某一个产品的需求也分强弱,譬如看体育赛事,对于球迷来说是强需求,对于非球迷来说则是弱需求。刚需的人群区隔性,往往与判断真伪需求的第三条标准是否普众息息相关,创业者容易陷入的误区是将少数人的刚需扩大为所有人的刚需,强行将小众按大众推广。
对于创业者,产品或服务是否为强需求,商业意义截然不同。周鸿祎解释说,“强需求产品可以自我发展成强大的渠道,而弱需求产品独立做很难,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渠道。比如腾讯的新闻门户,如果没有强大的客户端把它拉起来,如果不弹新闻窗,流量上不一定能超过新浪。这就是说,有时候弱需求的产品,并不是说不是好产品,而是对渠道的依赖比较大。”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弱需求是属于BAT(B是指百度、A是指阿里巴巴、T是指腾讯)的,如果创业者或企业本身不够财大气粗,最好不要蹚“弱需求”这个浑水。
判断是否为刚需,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是看是否需要补贴,靠补贴起来的需求都是伪需求。补贴能在短时间内吸引流量,但也会制造烟幕弹。很多O2O企业为了快速拓展市场,采用“烧钱”补贴的方式吸引用户,比如仅需几元钱就可以吃到星级厨师烧的菜,只需10元钱就可以看一部好莱坞大片。送咖啡、点心、水果、蔬菜等,这种非刚需的项目补贴力度很大,客户贪图补贴优惠,觉得价格低就买,补贴一旦取消,客户立刻掉头走人,这种依靠补贴抢夺客源的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周鸿祎解释,“需求很多时候都存在,但是需求必须要结合用户的付费意愿来看,如果一收费用户就没兴趣了,或者收费收到能让你盈利的时候他就不再使用了,那这个需求应该就是个伪需求。”很多创业者找到投资滴滴和饿了么的朱啸虎时,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想像滴滴和饿了么一样去补贴用户”。但朱啸虎2012年将200万美元打到滴滴账户上的时候,他就判断滴滴并不是伪需求,他们不补贴用户,除了刚性的需求,不仅能带来很多用户,而且用户的黏性很高。投资者戴汨也同样认为,“刚开始的时候能够不用烧钱,喜欢你的人却很多。比方说一万人、两万人、十万人,这样你才能证实这个需求是真实的需求。因为你上大街发钱,一块钱当五毛钱发,谁不要呢?这种就是伪需求啊。”
滴滴在补贴上的擦枪走火
当滴滴开始靠补贴来吸引用户的时候,朱啸虎非常紧张,并将其定义为“擦枪走火”,“一开始补贴全是腾讯出的钱,因为腾讯要推广微信支付,让滴滴报个方案,滴滴报了个700万元人民币的方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然后腾讯说太少了,给1500万吧,但是1500万上线以后半天就没了,效果很好。腾讯说那我再继续投资,用一个礼拜时间来补贴,帮微信支付绑卡,绑了1000万用户,效果非常好。但问题就是一个礼拜马上结束的时候,微信、支付宝和快的开始跟进了,我们那时候已经要停下来了,停了两天以后发现不行。那是一个周末,我们马上和腾讯开了一个电话会议,马化腾和刘炽平都在,(讨论)要不要继续跟进。马化腾是坚持要跟进的,那时候滴滴市场还只是美元,没有那么多的人民币。所有的投资人都自己掏腰包,先借滴滴用,给司机发补贴。”朱啸虎在接受我采访时还有些后怕,“万一在任何一个时间点,资金链断掉的话,可能就会万劫不复。”但他也承认补贴大战大大提高了滴滴的发展速度,“如果没有补贴大战,滴滴发展速度不会那么快。因为我们看下来,任何一个创业企业,从零到十亿美元,一般来说要5年左右时间,这算比较快的了。滴滴用了2014年一年左右的时间做到了350亿美元。”
真需求与伪需求能够在时间的长河里相互转换。
贝索斯和他的亚马逊,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新商业模式、对亏钱模式的坚持、强调客户体验、建立仓储物流体系……昨天那些看起来不可思议,甚至违背商业常识的种种叛逆与逆流而上的行为,已成为后来者的供养,整个行业也更加蓬勃,焕发无限生机。
斗米兼职创始人赵冰把“伪需求”三个字拆开来看,“上门不一定是伪需求,‘伪’是假的,‘需求’是真的。需求容易被蒙蔽,需求不一定是伪的,也许是分阶段的。在五年前、十年前做订单的时候,我们绝对没有想到美团网外卖、百度外卖和饿了么能达到今天这样的局面。所以我觉得所有需求是阶段性的伪,并不是永远的伪。”
能变成真需求的“伪需求”或许被称为“假伪需求”更准确,由于过早领跑于时代,而被大众认定为“伪需求”,创业者基于“假伪需求”的创业被视作不自量力,而非创新或开拓,这恰恰也是一个培育市场的过程。汪潮涌称之为把过去失败的那些坑给填平了,“这是创业的一种规律,因为在创业领域里,成功企业、成功模式做大的需求毕竟是少数,所以有很多的企业倒在创业路上。这些成功的企业是在那些失败的企业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也就是说它们过去失败的那些坑被填平了,把伪需求做实了,或者转换一种需求,或者让社会看到它们的价值,最后它们自然就做成了。”
在今天这个新物种、新范式、新消费习惯层出不穷的大变革时代,基于满足消费者真需求的成功者,也面临着陷入成功者窘境的危机,正如海尔张瑞敏的感慨:“创业精神的天敌,是自己曾经成功的经验和思维定式。”如果迭代不够快,真需求就会变成伪需求。阿里巴巴帝国的枝繁叶茂得益于其不断调整需求的大树根,从一开始马云将最大的需求定义为B2B ,把全球的贸易公司以会员制的形式聚合到阿里巴巴,用免费的模式把淘宝做大,并启用面对中高端客户的天猫,再到以淘宝和天猫积累的海量用户数据,以大数据为媒介切入互联网金融、物流、影视、医疗等多个领域,将阿里巴巴缔造为不断满足新需求,并持续创造新需求的庞大生态体系。
找到真需求,把“假伪需求”熬成真需求,需要耐得住寂寞,更需要卓越的创业精神、融资能力、执行力与领袖气质。李翔经常和他的投资团队讲,好的创业者,大的方向对了,没必要太纠结模式,因为他会不停地调整,“伪需求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用户需求痛点。好的企业家和一般企业家的差别就在于,好的企业家能够不停地调整方向,最后走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