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导论

我要做的事

如果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各种问题一定很多,但绝不会有法律问题。如果再加一个人,便有发生冲突的可能:我们都想摘同一树枝上的同一个苹果;我射伤了一头鹿,沿路追赶下去,却发现已经被你宰来吃了。

暴力相向是显而易见的解决办法,但不是很好的方法。使用暴力,我们的小小世界可能缩小成只剩一人,或者谁也不存在。更好的解决办法是有明示或暗示的法律体系,以和平的方式化解冲突,决定谁该做什么事,以及如果不做,会遭遇什么后果。目前所有已知的人类社会都发现这个办法可行。

我们最熟悉的法律,是由立法机构制定、由法院和警察执行的。但即使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许多法律不是由立法机构制定,而是由法官创造——它们存在于过去的判例中,用以决定未来的案件如何判决;不少法律的执行是由私人实施,而不是由警方执行,如侵权受害者和代表他们的律师;许多法规以私部门规章(privatenorms,也译为私人规范)而不是法律的形式存在,并由私人执行。

扩大时空环境,法律的来源和执行方式会更多样。如果我们考虑所有时空环境下的法律体系,那么现在美国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方式,只能算是其中的一个样本——要解决人际冲突的问题,可行的方法有很多,美国的方法只是其中之一;可行的法律体系有许多,美国的体系只是其中之一。本书重点放在过去一两个世纪的英美法上,并不是因为它们比其他的法律体系重要,而是因为作者、大部分美国读者以及本书所提大多数学者,比较了解这套体系。但本书讨论的观念也适用于其他法律体系。第17章简述其他的法律体系时会谈到这一点。

有许多方法可以探讨法律体系,如从法律史学家、法律哲学家或律师的观点来看。本书作者——我则为经济学家。我的探究方法是去问:在这个理性个人面对法律会调整行为的世界里,法律体系将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虽然这不是唯一可行的探究方法,应用范围却很广。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行车速限的存在,是因为有人希望人们减慢开车速度。法律可能对合约上的暧昧难明之处做出不利拟约方的解释,目的是要人们拟约时更慎重。

这种经济探究方法可以从目标和法律这两方面着手:从目标着手,可以评估法律,确定它们有没有达成目标;从某个法律条文甚或某个法律体系着手,可以了解法律的目标何在。

经济学的中心假设是 理性 (rationality)——从希望达成的目的切入,最能了解行为。贯穿本书的第二个假设是,法律体系(或者至少其中一大部分)都有其意义,是带有目的的工具。这里不质疑第一个关于理性的假设,虽然它已有大量文献探讨,而我觉得其中最有趣的,当属近来的演化心理学(evolutionary psychology)。第二个假设则会在本书中被一再检视。本书不断提出的一个问题,即是法律在多大的程度内可以被解释成工具,尤其是作为达成经济效率这个特殊目的的工具。这是法律的经济分析最关心的事情。第19章汇总了相关的证据,结果是尚难盖棺论定。

有什么不对?

法律体系不完全是人类深思熟虑下的产物。在很大的程度内,它是由无数个别决定组成的非计划性结果。这些个别决定包括议员对于法律中特定条款的磋商,以及法官针对特定案例所做的判决。因此,我们有可能无法找到这种体系的目标。法律体系不一定有意义,而我们也不一定能够了解其意义。人类生来就有绝佳的模式辨识能力(pattern-recognition engine),找得到计算机无法辨识的模式,甚至有时能找到不存在的模式。读者应该问自己一个问题,特别是在接近读完本书时这么问:经济学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发现法律中的秩序?经济学在多大的程度上能够创造这种秩序?

反对以经济方法探讨法律逻辑的一种说法,在于法律可能没有任何逻辑可资探讨。另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法律有逻辑,但它关心的不是经济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而是公理正义(justice)。我们惩罚罪犯不完全是为了获得好结果,而是因为罪犯该受惩罚。我们要求侵权者赔偿受害者,不是因为这么做可以给人不去侵权的诱因,而是因为凡造成损害者应该付出代价。我们坚持小孩子把房间弄得一团乱时应该清理干净,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

对这些言之成理的说法,我有两点回应。第一,公理正义无法适度说明法律,因为数量多得惊人的法律问题与之无关,也因为我们没有适当的理论,可以告诉我们哪些法律合乎公理正义,哪些法律不合公理正义。我们对公理正义的大部分直觉是结果,不是原因——我们认为法律合乎公理正义,因为我们从小到大被教的就是这些法律。

第二,在许多案例中,我们认为自己支持的法律合乎公理正义,其实它们本来就具有经济效率。为使这件事更清楚地浮现出来,我在分析中完全忽视公理正义的问题。为了衡量及判断法律如何成功地满足人之所欲,我把想保有自身财物的欲望与小偷想偷走这些财物的欲望,放在完全相同的立足点上。另一方面,读者将看到很多表面上合乎公理正义的事情(如惩罚盗贼的法律,以及要求把房间弄乱的人收拾干净),到头来适得其反。我想,这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为谁而写?

本书的读者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所谓的聪明外行人。这种人认为了解法律和经济学本身、这两者间的关系以及这两者跟他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关系,是很有意思的事。第二类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希望多了解如何在本行运用经济方法。第三类是学生,最有可能是经济系或法学院学生。他们看这本书是因为教授要他们看,但我希望这不是唯一的理由。

为这么多不同类别的读者而写的一个问题是,他们的要求各不相同。学生,尤其是法律系的学生,以及法律专业人士,希望多读到一些学术性注释、案例和参考书目,但聪明的外行读者可能觉得累赘和没必要。于是我把学术性的参考工具移到网络上。本书是为外行读者而写,不加注释,引用的案例或参考书目极少。我采取的配套措施是建立一个网站,尽量加进学生或法律专业人士觉得本书可能遗漏的内容。本书利用页边的图示把两者连接起来,网址及对应的内容如下所示:

www.daviddfriedman.com/laws_order

引用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链接到网络书或文章

案例

数学运算

其他评论

用这种方式写书的一个原因,是我对学术性参考工具不是那么有好感。把参考案例、文章等开列出来,当然有帮助,但本书基本上是谈一个观念结构,很容易在学术细节中迷失方向——不只读者会这样,连作者也难免。

我希望把本书精简到只谈要谈的事,其余的就利用现代科技移到唾手可得的网络上,如此便可享受学术参考工具带来的好处,却不必负担成本。同时我也有个地方,能够不断更新和扩充内容,不需要花大笔钱重新排印付梓。读者如愿助一臂之力,请在本书网页上找我的电子邮件地址。

本书架构

进行法律的经济分析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依经济观念,另一个是依法律领域。本书两者兼容并蓄。第一部分概述基本经济概念,如理性、经济效率、外部性、生命价值、风险分配的经济原理。它们可以用来了解范围广泛的法律问题。之后有一章间奏,简述美国的法律体系如何建立,主要是供律师和法律系学生以外的读者阅读。第二部分把经济学用在分析法律的核心领域。大致来说,内容包括法律系学生一年级课程会学到的东西,并据此安排前后顺序。

最后一部分用各种方式把本书所谈付诸应用。里面有一章探讨与英美法非常不同的法律体系;有一章讨论为什么美国要用两套法律体系(侵权法和刑法),以不同的方式做大致相同的事情,以及能不能废除其中之一;还有一章探讨法律(至少是法院判例)具有经济效率或不具经济效率的各种证据;最后一章总结全书对法律体系所做的分析。 DhTh65KMuMimzgyKJqxqkPDRajk7olnClPs5/ou+OYu4ismCVcbglSGcKM/qZyR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