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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

我是谁

一八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在动笔前我感到有些尴尬,似乎是要把自己的灵魂完全公之于众,这都是在一个德国(也许是奥地利,反正都一样)犹太人的命令下——不,该死!应该说是建议下——写的。我是谁呢?也许问我爱什么比问我实际的生活更有价值。我爱什么呢?我脑子里浮现不出值得我爱的面孔。我知道自己只爱珍馐美味:只要一听到人家提起巴黎银塔餐厅的名字,我就会感到浑身颤抖。这算是爱吗?

我讨厌什么呢?那得说是犹太人了,而现在我却在那位奥地利(或者德国)大夫的教唆下做出如此唯唯诺诺的让步,因为他说,我没有任何理由讨厌犹太人。

关于犹太人,我知道的仅限于我爷爷教给我的那点儿东西,他总是教育我说,他们是一个典型的不信神的民族,他们处世的出发点是,好事要趁今生来完成,不要等到坟墓里去实现。所以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只是为了征服眼下这个世界。

我童年的岁月在犹太人的幻影中凋敝。我爷爷总是向我描述那些暗中窥视的眼神:那些眼神虚伪之极,足以吓得你脸色发青,那些油滑的笑容,那些鬣狗般凸出的嘴唇,那些阴沉、恶毒、丧失理性的目光,那些因仇恨而经常在鼻唇之间泛起的褶皱,还有他们的大鼻子,活像南半球一种鸟的喙……还有眼睛,对,眼睛……眼球在眼眶里激烈地转动,颜色就像是烤焦了的面包,这是肝病的征兆,他们的眼睛混浊不堪,充斥着一千八百年来因仇恨而产生的分泌物。随着年龄的增长,无数细碎的皱纹就会堆积在他们眼睛周围,他们的身形也日渐佝偻,才刚二十岁的犹太人,就已经显得老态龙钟了。当他们笑的时候,肿胀的眼皮会让他们的眼睛眯成一道几乎看不出的缝隙,有人说,这说明他们是狡诈、好色之徒,我爷爷对此坚信不疑……当我长大懂事以后,我爷爷总是提醒我说,犹太人不仅像西班牙人一样虚荣自负,像克罗地亚人一样愚昧无知,像地中海东岸人一样贪得无厌,像马耳他人一样忘恩负义,像吉卜赛人一样蛮横无理,像英格兰人一样肮脏龌龊,像卡尔梅克人 一样虚情假意,像普鲁士人一样独断专行,像阿斯蒂人一样造谣中伤,还会因为无法遏制的性欲而沦为奸夫——他们的性欲源自包皮环切术,这使犹太人具有更强的勃起功能,他们侏儒般的身材和他们那个硕大却有些残缺的突起物相比,比例简直严重失衡。

犹太人,我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他们,年复一年。

幸好我从没接触过他们,除了在我小的时候,在都灵犹太人聚居区里遇到的那个小妓女(但我和她说的话不超过两句),再有就是这位奥地利大夫(或者德国大夫,反正都一样)。

……犹太人,我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他们,年复一年……

我很了解德国人,我甚至给他们干过活,在可以被理解的民族中,他们位居最后。一个德国人排泄的粪便平均是一个法国人的两倍。他们超强的肠功能不利于大脑的运转,这反映出他们生理结构的低劣。在蛮族入侵的年代里,一群群日耳曼人所经之处,遍布着大得出奇的粪堆。此外,即便是在最近几百年里,一个法国旅行者也能通过沿途遗留的非同寻常的大粪堆,马上判断出自己已经越过了阿尔萨斯人的边境。别提了,德国人的狐臭非常典型,也就是那股让人恶心的汗臭味,这完全证明了一个德国人的尿液里所含的氮有百分之二十,而其他种族则只有百分之十五。

德国人永远受着肠功能的困扰,这是饮用过量的啤酒和吞下过量的猪肉香肠所致。在唯一一次慕尼黑之旅中,我就在一天晚上看见过那些德国人:他们聚集在那些已改为俗用的大教堂里,室内烟雾弥漫,就像是英国的港口,还散发着猪血和猪油的腥臭味,一对对男女手里紧握着大杯的啤酒,就像是为了解渴一样。一群粗壮而又呆头呆脑的家伙脸凑得很近,极为亲昵地交谈着,就像两只狗在相互嗅闻对方的气味。他们放肆地哄堂大笑,喉咙里叽里呱啦地传达出快乐的声音,没完没了吃下的油亮的肥肉让他们的脸和四肢都沾满了油污,就像古代竞技场上在皮肤上涂满了油的运动员。

……他们一本正经地尊奉像马丁·路德这样既贪恋美食又贪恋美色的僧侣(他能娶一个修女为妻吗),只因他毁掉了《圣经》——把《圣经》翻译成了他们的语言……

那些德国人往嘴里灌着他们的Geist,这个词在德语里是“精神”的意思,但只不过是燕麦啤酒的精神,它让德国人从年轻时起就晕头晕脑的,这也说明为什么在莱茵河的那边,除了几幅画着令人作呕的丑陋面孔的油画和能把人烦死的诗歌以外,就从没有创造出任何有意思的东西。他们的音乐就更别提了,且不说瓦格纳的喧嚣和哀丧如今也使法国人变愚钝了,仅就我听过的那一点德国音乐而言,他们那位巴赫的作品完全没有和谐的乐音,冷冰冰的就像寒冷的冬夜一样,而那个贝多芬的交响乐简直就是粗鄙不堪的狂欢。

过量的啤酒让他们一点也意识不到自己的粗俗,而这种粗俗的最高境界就是不以自己是德国人为耻。他们一本正经地尊奉像马丁·路德这样既贪恋美食又贪恋美色的僧侣(他能娶一个修女为妻吗),只因他毁掉了《圣经》——把《圣经》翻译成了他们的语言。德国人滥用了欧洲最强劲的两种麻醉剂——酒精和基督教,这句话是谁说的呢?

他们自以为深刻,那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含混不清,没有法语那么清晰明了。德语从不确切地说出应该说的东西,以致没有一个德国人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并错把这种不确定当成深奥。所以和德国人相处就像和女人相处一样,永远无法深入。更不幸的是,这种语言缺乏表达能力,阅读的时候要瞪着眼睛急切地寻找动词,因为那些动词从来不在自己应在的位置上。我爷爷要我从小就学习德语——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拥护奥地利统治的意大利人都是这样。因此我讨厌这门语言,也讨厌那个教我德语、还用小棍打我手心的耶稣会士。

自从戈宾诺写了那本关于人种不平等理论的书以后,似乎一个人说另一个民族的坏话,就是因为这个人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对方的优越。我是没有任何偏见的。自从我成为法国人之后(由于我母亲的缘故,我已经是半个法国人了),我才了解到我的这些新同胞是何等懒惰并善于欺骗和怨恨,而且还嫉妒成性、傲气十足,他们的这些特性都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至于他们认为,但凡不是法国人,那就一定是野蛮人,他们是无法接受别人指责的。但是我也知道,要想让一个法国人承认他们种族的缺陷,只要当着他们的面说一个民族的坏话就够了,比如“我们波兰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之类的话,因为法国人绝不甘居人后,即便是在坏事上。他们会立刻做出反应,说:“噢,不,在我们法国会更糟。”接着就讲起法国人的坏话,直到落入别人的圈套还浑然不觉。

他们不喜欢自己的同类,即便在能从对方身上获取利益的情况下。没有比法国小酒店老板更没有教养的人了,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憎恨顾客的表情(也许真是那样),他们希望没有这些顾客(但这不是事实,因为法国人贪婪之极)。 他们整天抱怨 。如果你去问他们一些事情,他们总会回答“sais pas, moi” ,嘴唇噘着,就像在放屁一样。

法国人很坏,他们因烦闷无聊而大开杀戒。他们是唯一长期致力于让本国公民互砍脑袋的民族,幸好拿破仑将法国人的怒火转移到了其他民族身上,把法国人编成一列列的纵队去摧毁全欧洲。

法国人为拥有一个自视强大的国家而感到骄傲,但他们又耗费时日,想方设法将这个国家搞垮:要论暴动,谁也比不上法国人,他们暴动的理由比比皆是,只要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揭竿而起,经常连为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大街上被地痞流氓拉走了。法国人不太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只是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们不想要那些已经拥有的东西。一言以蔽之,他们除了唱歌,什么也不会。

他们认为全世界都讲法语。因此,几十年前才发生了卢卡斯那件事,那是一个天才:他从法国国家图书馆的古书上裁下衬页,在这些偷来的纸上用各种字体伪造了三万多份手稿,尽管他的技术可能还不如我高超……他把这些文件——我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以极高的价格卖给了沙勒那个白痴(据说沙勒是个伟大的数学家,科学院院士,但实际上是个大笨蛋)。结果不光是沙勒,还有他在科学院的很多同事都相信古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和恺撒大帝都是用法语写信的,而帕斯卡、牛顿和伽利略也无一例外用法语通信。其实连小孩都知道,在那些年代有学问的人都是用拉丁语写东西的。然而法国的学者们却根本意识不到其他民族操着与法语不同的语言。此外,那些伪造的信件上还说,帕斯卡比牛顿早二十年发现了万有引力,这足以迷惑那些被盲目的民族自信心冲昏头脑的索邦大学师生。

或许这种无知是他们吝啬的结果——这是法国人的通病,他们甚至还以此为荣,称之为“有所节制”。只有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人们才能围绕一个守财奴编出一部完整的喜剧。更何况主人翁是那位葛朗台老爷呢。

法国人的吝啬表现在他们落满尘埃的居室里,表现在他们从未更换过的壁纸上,表现在那些祖传的浴缸上,也表现在那些为了利用一点狭小的空间而艰难盘曲的、快要散架的木制旋转楼梯上。如果把一个法国人和一个犹太人(最好是德裔)像嫁接植物一样结合在一起,你就会拥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第三共和国 ……

我让自己成为法国人是因为我不能容忍自己是意大利人。作为皮埃蒙特(我出生在那里)人,我感觉自己仅仅是漫画上的一只公鸡,创意受到很大的局限。这些皮埃蒙特人,每一则新闻都会让他们呆若木鸡,任何突发事件都能让他们惊恐万分,要想让他们远赴两西西里(在加里波第的志愿军里,皮埃蒙特人少得可怜),还得靠两个利古里亚人,一个是加里波第这样的狂徒,一个是马志尼这样的丧门星。至于我被派往巴勒莫时的所见所闻(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来着?我必须回忆起来),我们不说也罢。只有那个自以为是的大仲马喜欢这些地方的人,或许因为这些人比法国人更会拍他的马屁,而法国人则一向把他视为混血的杂种 。那不勒斯人和西西里人都喜欢大仲马,他们这些黑白混血儿并不是当婊子的母亲犯下的一时之错,而是祖祖辈辈历史演进的结果,他们是那些靠不住的地中海东岸人、有汗臭的阿拉伯人和退化了的东哥特人生下的杂种,而这些父母又秉承了各自杂种祖先最糟糕的缺点,比如萨拉森人的懒惰、瑞典人的残暴、希腊人的无能和嘴上功夫——他们一开口,简直能把一根头发劈成四瓣。此外,只要看看那不勒斯那些吸引外国人目光的顽童就足够了,他们用手往嘴里塞着面条,噎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还沾了一身的番茄酱。虽然我没见过他们,但我相信,我说的没错。

意大利人是靠不住的,他们谎话连篇、卑鄙怯懦、背信弃义,他们觉得匕首比刀剑更合手,毒药比良药更有效,他们处事圆滑狡诈,只有在见风使舵这一点上才能始终如一——我曾亲眼看到加里波第冒险分子和皮埃蒙特的将领们刚出现的时候,那些波旁王朝将领们的遭遇。

意大利人只听神父的话,他们唯一真正的政府自从古罗马那个变态的末代皇帝被蛮族人鸡奸后就不复存在了,因为基督教削弱了他们古老的民族自信心。

至于那些神父……我是怎么认识他们的呢?似乎是在我爷爷家里,我模模糊糊地记得那些游移的眼神,满口的烂牙,沉重的呼吸和那汗津津的、企图抚摸我脖子的脏手。真叫人恶心!这些人无所事事,就像小偷和流浪汉一样,属于最危险的阶层。那些当神父或僧侣的人只是为了过上慵懒的生活,而这种慵懒又由于他们人数众多而得到了保障。比方说,如果一千人中只有一个神父,那么他就没时间悠闲地坐在那里吃阉鸡了。政府会从最不称职的神父中选出最愚蠢的人,任命他们为主教。

你一来到人世,就要与他们为伍,让他们为你施洗礼。上学以后,如果你的父母过分虔诚,把你托付给他们,那么你还会遇到这些人,这以后你还要领第一次圣礼,学习教理,领坚信礼。等你结婚的那一天,神父会告诉你在婚房里该怎么做,第二天做忏悔的时候,神父会在忏悔室的格栅后面问你做了多少次才让自己兴奋起来。他们会以敬畏的口吻和你谈论性,但是你会看见他们天天从乱伦的床上爬下来,连手都未曾洗过,就去吃他们上主的肉,喝他们上主的血 ,然后再把上主当屎尿排泄出去。

神父们常说,他们的王国不在这个世界上,可他们染指一切能够攫取到的东西。直到世界上最后一座教堂的最后一块石头落在最后一个神父的头上之后,人类文明才会臻于完美,世界才会从这帮人的手里解放出来。

共产主义者说宗教是世界人民的鸦片。的确如此,因为宗教起到了约束老百姓欲望的作用,假如没有宗教的约束,上街造反的人会多上一倍,然而在闹巴黎公社的那些日子里,平民百姓并不是太多,而且没过多久就被摆平了。但后来我又听那位奥地利大夫谈起哥伦比亚毒品的好处,在我看来,宗教也是世界人民的可卡因,因为宗教曾经并仍然在促发战争,造成对异己的杀戮,这对于基督徒、穆斯林和其他信徒而言都是有利的,假如非洲黑人原来仅限于自相残杀,那么在传教士对他们进行教化之后,他们就变成了殖民者的军队,这支军队极其适合到两军阵前去送死,或是在攻陷城市以后糟蹋白人妇女。人类为宗教信仰作恶时,要比任何时候都更加不遗余力、热情高涨。

神父中最糟糕的当然要数那些耶稣会士。印象中,我自己曾经戏弄过他们几次,要么就是他们欺负过我,我记不起来了。或许是他们的同胞兄弟,那些共济会会员,这些人也和耶稣会士差不多,只是更加混乱一些。耶稣会士至少还有他们的一套神学理论,并且知道如何操纵这套理论,共济会会员却有太多的神学理论,并为此而晕头转向。我爷爷总和我讲共济会会员的事。耶稣会、共济会和犹太人一道砍掉了法国国王的脑袋,还培养出了烧炭党人。共济会会员还要愚蠢一点,因为有一回他们害自己吃了枪子儿,后来又因为制造炸弹而掉了脑袋,或者是他们变成了巴黎公社的社员。后来,所有人都被处决了。干得好,梯也尔

这些共济会会员和耶稣会士!其实耶稣会士就是穿着女人衣服的共济会会员。

我对女人知之甚少,却很厌恶她们。我曾多年受那些女子啤酒屋的折磨,那是形形色色的坏人聚集的场所,比妓院还要龌龊,因为妓院至少会因为周边居民的反对而难以立足,那些啤酒屋却可以开得到处都是,因为人们说那只是喝酒的去处罢了。只不过喝酒是在啤酒屋的一楼,楼上各层则是卖淫的场所。每一家啤酒屋都有自己的主题,女孩子们的工作服都与这个主题相符,在这里你会看到德国的招待女郎,在法院大厦的对面,女服务员们都穿着律师的长袍。另外,这些啤酒屋的名字都能让你一目了然,什么“动屁股啤酒屋”“摩洛哥美人啤酒屋”或者“十四臀啤酒屋”,就在离索邦大学不远的地方。这些啤酒屋几乎都是德国人开的,这是一种蚕食法国人道德的方式。在巴黎五区和六区之间,至少有六十家这样的啤酒屋,而在全巴黎差不多有二百家,而且所有的啤酒屋都向特别年轻的孩子开放。孩子们最初走进啤酒屋是出于好奇,然后就恶习难改,最后都染上了淋病——在他们人生得意的时候。如果啤酒屋临近学校,学生出了校门就会去透过啤酒屋的门窥视那些招待女郎。我去啤酒屋是为了喝酒,也是为了透过啤酒屋的门窥视门外那些向里窥探的学生。其实不只是学生,人们在这里学会了很多成年人的习惯和日常经验,而且终生受用。

……其实耶稣会士就是穿着女人衣服的共济会会员……

最让我开心的就是琢磨那些在桌边等待机会的皮条客,他们中有的是靠老婆吃饭的男人,这些人混在所有的皮条客中间,衣冠楚楚,一边抽烟,一边玩着纸牌,啤酒屋老板和女招待提起他们就如同提起戴绿帽子的人。但在拉丁区,皮条客很多都是以前上过学的破产者,他们总是害怕会有人让他们赔上老本,所以动辄拔刀相向。最安静的是那些小偷和杀人犯,他们总是进进出出,因为要当心自己被打击报复。他们知道女招待们不敢出卖他们,否则第二天她们的尸体就会漂在比埃夫勒河上。

这里也有一些同性恋者,他们专门寻觅男女同性恋者,以提供那些最龌龊的服务。他们也到皇宫或香榭丽舍大街上去招揽客人,用那些惯常的手法来吸引路人。他们经常让同伙乔装成警察闯入他们的房间,然后威胁脱得只剩下内裤的嫖客说要将其逮捕,嫖客只好苦苦哀求,并掏出一沓钱来消灾。

每当我进入这些风月场所的时候,总是万分小心,因为我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事。如果进来的客人显得很有钱,老板就会做个手势,让一个姑娘过来,一点一点地劝客人把所有的姑娘都请到桌边,消费最昂贵的东西(姑娘们为了不把自己灌醉,只喝最高级的茴香酒或黑加仑汁,而客人则要为这些带颜色的水支付高昂的费用)。接着,这些姑娘会想方设法让你玩纸牌,当然她们会做手脚让你输掉,而你则要掏钱请她们以及老板和老板娘吃晚饭。假如你设法拒绝,姑娘们就会建议你不要玩赌钱的游戏,而是每赢一把牌就让一个姑娘脱掉一件衣服……随着每件花边内衣的滑落,那些令人作呕的嫩肉、豪乳和臭得让你崩溃的黑色腋窝就会显露出来……

我从来没有上过楼。有人曾说女人只是手淫的替代品,只不过后者需要更多的想象力。于是我回到家,半夜里梦见了她们,我又不是木头人,更何况是她们先来勾引我的。

我读过提梭医生的书,我知道女人即便不在我们身边,也会对我们造成危害。我们不知道原始冲动和性液是不是一码事,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两种流动不定的东西具有某种相似性,在长期梦遗之后,人们不仅丧失了气力,还会日渐消瘦、面色苍白、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声音沙哑、睡眠受到噩梦的搅扰,并且眼睛干涩,脸上出现红斑,有人还会咳痰,并感到心悸、胸闷、眩晕,还有人则抱怨自己便秘,或是排便越来越臭,甚至最终还会失明。

或许是我夸大其词。我从小就长了满脸的痘,但这似乎是那个年龄段的特征,或许所有的男孩都会去追求这种快感,有的人做得比较过头,没日没夜地手淫。后来,我学会了自我调节,我只有晚上在啤酒屋喝完酒以后才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我从不会像很多人那样,看到一条诱人的裙子就会立刻勃起。我的工作约束着我,让我远离那些放纵的行为。

但是为什么要讲大道理,而不是让事实重现呢?大概是因为我需要知道的不仅是我昨天之前做了什么,而且还要知道我的内心是怎样的。我姑且承认自己有这样一个内心世界。人们说心灵只不过是你的所作所为而已,但假如我恨一个人,我就会让这种仇恨在心中孕育,感谢上帝,这就意味着真的存在一个内心世界!有位哲学家是怎么说来的? 我恨故我在

不久前,楼下有人拉响门铃,我担心有人会愚蠢到想找我买什么东西,但是那个家伙马上告诉我说,是提梭让他来的——为什么我选了这句话作为暗号呢?他想要一封亲笔遗嘱,立遗嘱的人名叫博纳富瓦,而受益人则是一个叫吉洛的人(当然就是他自己)。他带来了那个博纳富瓦常用的(或是以前常用的)空白信笺,还有一份笔迹样本。我让吉洛上楼到我书房里来,然后选了一支钢笔和合适的墨水,我连练都没练一下,就制造出了那份文件,可谓天衣无缝。这个吉洛就像是知道行情一样,把与遗嘱相匹配的佣金递到了我手里。

那么这就是我的工作吗?凭空捏造一份公证文书,炮制一封可以乱真的信件,精心伪造一份犯罪供词,编造一份能把某人拉下水的文件——多有意思啊!这手艺可不是闹着玩的……要犒劳我的话,去那家英国咖啡馆就行了。

我对那里的记忆都储存在鼻子里,但在我印象里,我好像有几个世纪没有闻到那些菜肴的香味了:女王酥饼、威尼斯酱鲽鱼柳、奶酪焦皮比目鱼片、布列塔尼酱蚕豆泥配烤羊排(或羊脊肉)……作为前菜,要么吃葡式烤填鸡,要么吃热鹌鹑肉酱馅饼,要么吃巴黎式龙虾冷盘,或者三种都要;作为主菜,我知道有鲁昂血鸭和烤圃鹀;作为餐末菜,有西班牙茄盒、新鲜芦笋和奶油炖芦笋土豆……至于葡萄酒,我不敢肯定,可能是玛歌酒庄的酒,或者是拉图酒庄的,要么就是拉菲酒庄的,这要看当年的收成。最后,还要来一份冰淇淋作为甜点。

美食总是比性爱更能让我得到满足——或许这是那些神父给我留下的烙印。

我总感觉有一片浮云飘在我的记忆里,让我无法回顾往昔。我穿着贝尔加马斯基神父的袍子,逃到碧琪琳咖啡馆的场景猛然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可这是为什么呢?我已经完全记不起贝尔加马斯基神父了,他是谁呢?我喜欢听凭本能的驱遣,让手中的钢笔任意划动。那位奥地利大夫认为,我终将面临一段极为痛苦的回忆,这也就解释了我为什么会一下子抹去了记忆中的很多东西。

昨天,也就是我认为的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我从睡梦中醒来,就像是很清楚自己是谁一样:西莫尼尼上尉,年逾六十七岁,但看上去要年轻得多(我有点发福,但仍然属于那种能被人称为美男子的状态),我在法国冠上的这个职衔是为了纪念我爷爷,我声称自己在加里波第红衫军中立过一些军功,在这个加里波第要比在意大利更受人敬爱的国家里,这为我带来了些许威望。西莫内·西莫尼尼,生于都灵,父亲是都灵人,母亲是法国人(或者说是萨伏依人,因为在她出生后没几年,撒丁王国就把萨伏依拱手让给了法国)。

我还躺在床上浮想联翩……鉴于我和俄罗斯人的过节(俄罗斯人?),最好别让他们看见我在自己最喜欢的餐馆里转悠。我应该给自己做点吃的。用几个小时的时间烹制一道美味佳肴对我来说是一种放松,比如富瓦约烤小牛排:取一块至少四厘米厚的牛肉,要够两个人享用的量,以及两只大小适中的洋葱头,五十克面包,七十五克格鲁耶尔奶酪丝,五十克黄油;先将面包碾成屑,与奶酪混合均匀,然后剥开洋葱切碎;在一只小平底锅里熔化四十克黄油,同时在另一只锅里放入洋葱,再将余下的黄油放入锅里用文火熔化;取一半洋葱铺在一只空盘子里,放入用盐和胡椒粉腌好的牛肉,将剩下的洋葱撒在牛肉一侧作为配菜,再在盘子里撒上一层奶酪面包屑,使牛肉充分吸收熔化的黄油,完全附着在盘底,并用手将牛肉轻轻压扁,然后再撒上一层奶酪面包屑,直至盘子里形成一个圆丘;把另一只锅里熔化的黄油倒入盘子里,均匀洒上白葡萄酒和高汤,但不要超过牛肉厚度的一半。把盘子放入烤炉烤制约半小时,其间要不断淋洒葡萄酒和高汤,最后放入炒过的菜花佐味。

虽然这要花点时间,但是烹饪的乐趣总是先于饕餮的乐趣,做菜的过程就意味着提前享受了美食,就像我现在虽然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却已享受到了乐趣一样。愚蠢的男人需要与女人或娈童同床共枕才能消除孤寂,殊不知让自己流口水比让自己勃起要好得多。

我在家里万事俱备,只差格鲁耶尔奶酪和牛肉了。要买肉的话,也许得改日了,等莫贝尔广场的那家肉铺开门再说,天晓得那里为什么星期二关门。我还知道另一家肉铺,就在圣日耳曼大道上,距第一家有二百米远,这么一小段路应该不会让我出什么岔子。我穿好衣服,出门前对着挂在面盆上的镜子,把那两撇常用的小黑胡和那副漂亮的络腮胡都贴在了脸上。然后我戴上假发,把梳子在水里蘸了一下,在假发的正中分出一道缝来。我穿上礼服外套,把一只银壳怀表塞进西装马甲的小口袋里,表链非常显眼。为了显得更像一位退役的上尉,我喜欢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手里摆弄一只玳瑁小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甘草润喉糖,在盒盖内侧有一幅女人的肖像,模样很丑,但穿得很讲究,毫无疑问是一位亡故的佳人。我会时不时放一粒润喉糖到嘴里,让它在舌头的两侧来回滑动,这样可以让我的说话速度放慢——如果听你说话的人只注意你嘴唇的动作,就不会那么注意你说些什么了。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我看起来要比一般人弱智。

我来到街上,拐弯走进索东街,我强迫自己不要在啤酒屋门前驻足,从一大早,那里就传出了妓女们肆无忌惮的叫声。

莫贝尔广场已不再是我三十五年前初到巴黎时的那个鱼龙混杂之地了,当时这里全是倒卖回收烟草的商贩,那些粗大的烟叶是从抽剩的雪茄和烟斗里弄出来的,而那些精细的烟叶则来自刚吸完的上等卷烟的烟蒂,价格是粗烟叶每磅一法郎二十生丁,细烟叶每磅从一法郎五十生丁到一法郎六十生丁不等(当时这种生意并不怎么赚钱,到现在也是如此,如果这些倒卖烟草的小贩将其辛苦收入的一部分结结实实地花在某间酒馆里,到了晚上就会连住旅店的钱都付不起)。那时候,这里还聚集着很多“保护人”,他们至少要睡到下午两点才肯起床,然后就像许多虽然退休却有身份的人那样靠在墙边吸烟,以度过白天里最后的时光。然后,他们就会像牧羊犬一样在夜幕降临时开始行动,从事盗贼的营生,他们甚至沦落到相互偷窃的地步,因为没有一个市民(除非是从城郊来这里闲逛的人)敢横穿这个广场,我要不是走路时迈着军人的步伐,而且还挥舞着手杖的话,那么也会成为他们理想的猎物。其实,这个地方的扒手都认识我,甚至有些扒手还会和我打招呼,称呼我“上尉”,他们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我和他们是一伙的,因此不会自相鱼肉。那些风姿不再的妓女也会聚集在广场上,因为要是她们仍然受宠的话,就会在那些女子啤酒屋里谋生了,所以在这里她们只能接待收破烂的小贩、地痞和讨厌的二手烟草贩子,但是当她们看见一位先生穿着得体、头上的礼帽刷得簇新时,就会大胆地贴上去,或者直接抓住你的一只胳膊,凑到你身边,以至于你都能闻到她们身上令人作呕的廉价香水味和其中掺杂的汗味。这种经历一定会让人特别反感(我可不想半夜梦见那些妓女),因此每当我看见有妓女向我靠近时,都会抡圆手杖,仿佛在自己周围辟出一个外人难以靠近的保护区,她们见状会立刻明白我的用意,因为她们已习惯于受人摆布,不敢无视这样一根手杖。

此外,还有警察署的密探混迹在那群人中间,他们是到这里招募告密者或眼线的,要么就是针对正在策划的流氓犯罪行为,以最快的速度收集最有价值的情报——总会有人把这种事偷偷摸摸地告诉另一个人,只是他们的嗓门太大,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的声音会淹没在周围的一片嘈杂之中。但这些人一眼就能被识破,因为他们的相貌都凶神恶煞一般。没有一个真正的坏蛋看上去像个坏蛋,但他们是例外。

如今,连有轨电车都从这个广场穿过,这里已不再给人以家的感觉了,然而那些能让你一眼就认出的家伙依然在那里,依然可以识别,他们或倚靠在某个角落里,或在大阿尔伯特咖啡馆门口,或在附近的一条小巷里。但不管怎么说,自打从每个角落都能远远望见像卷笔刀一样矗立的埃菲尔铁塔那一刻起,巴黎就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了。

算了吧,我又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巴黎仍然有一些地方总能让我弄到我需要的东西。昨天早上我需要牛肉和奶酪,莫贝尔广场就满足了我的需要。

买完奶酪,我从常去的那家肉铺门前走过,看见那里居然开着门。

“怎么星期二还开门?”我边问边走了进去。

“可今天是星期三啊,上尉。”那个人笑着回答我。我连忙道歉说自己搞错了,又说年纪大了,总爱忘事,那人却说我还是和小伙子一样,还说如果起得太早,谁都会犯晕。我选好了肉,付了钱,丝毫没有讨价还价——这是赢得商家尊重的唯一办法。

我回到家,心里寻思着今天究竟是星期几。我想摘掉假胡子,就像平常自己在家时那样,于是我走进了卧室。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在斗柜旁边的一个衣帽架上挂着一件衣服,毫无疑问是一件神父的教袍。我走过去,看见斗柜的搁板上还放着一顶栗色的假发,颜色很浅,几近金黄色。

当我意识到自己也化了装时,便不断反问自己,前几天究竟是把哪个流浪艺人留宿在家里了,因为我戴的那些假胡子根本不是我的。难道这意味着我曾经乔装成阔绰的绅士,还曾经假扮过教士吗?可究竟为什么我把对自己这种第二身份的记忆删除得一干二净呢?要么就是出于某种原因(或许是为了逃避一道拘捕令),我才给自己贴上了胡子,而与此同时我又在家里留宿了一个乔装成修道院院长的人?但如果这个假修道院院长(因为真院长是不会戴假发的)和我住在一起,他又睡在了什么地方呢?我家里可只有一张床啊!要么他没住在我家,而是出于某种目的,在此前一天又从我这里逃走啦?然后他脱去伪装,跑到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地方,做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事……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仿佛看见了我本该记得但又没有记住的东西,我的意思是,仿佛这些都是别人的记忆。我相信,“别人的记忆”是一种很恰当的表达方式。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有人在一旁注视着西莫尼尼,而西莫尼尼本人却突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

别忙,先理一理头绪,我对自己说。对于一个打着卖旧货的名号伪造文件、选择住在巴黎最不适于居住的街区的人来说,收留个把参与阴谋诡计的人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奇怪的是,我居然想不起自己收留的是什么人,这一点听起来就不合常理了。

我觉得需要防患于未然,我自己的家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与我不相干的地方,也许其中还隐藏着别的秘密。我开始仔细检查这座房子,就好像这是别人的住处一样。从厨房出来,右边是卧室,左边是客厅,里边摆放的是日常的家具。我一个个地拉开书桌抽屉,抽屉里放着我干活的工具,有各种钢笔、装着各色墨水的墨水瓶,还有各个时代、各种规格的白纸(或发黄的纸)。在书架上,除了书籍,还有一些我存放文件的盒子和一个旧桃木做的圣龛。就在我努力回忆这座房子的用途时,忽然听到楼下有人拉门铃。我走下楼,想要赶走这个不识趣的讨厌鬼,却看见了一位似曾相识的老妇人。她隔着玻璃对我说:“是提梭让我来的。”我必须让她进来,天晓得我为什么选了这么一个暗号。

老妇人进了门,解开紧贴在胸前的一个包袱,取出二十几块圣体饼给我看。

“修道院的达拉·皮科拉院长告诉我,您对这个感兴趣。”

我很吃惊自己竟然回答“当然”,然后问她多少钱。老妇人回答说十法郎一个。

“您疯了吗?”我对她说,完全是出于商人的本能。

“您才疯了呢,在这儿做黑弥撒 。您觉得三天里跑二十座教堂去领圣餐是件容易事吗?事先得尽量让嘴里保持干燥,跪在那里用双手遮住脸,尽量让圣体饼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别沾上唾沫,然后把它们放进我贴胸带的小包里,这样一来教士和旁边的人就都发现不了了。至于亵渎圣物的罪过和等我去下的地狱就更别提了。所以,您要是想要,就给二百法郎,要么我就去找布朗院长。”

“布朗院长死了,可见您有段时间没去他那儿送圣体饼了。”我近乎机械地对那老妇人说。随后我决定,鉴于我脑子里一团糟,我应该相信直觉,而不要过于理性。

“算了,这些圣体饼我要了。”说罢,我付了钱。我知道,我应该把这些圣体饼存放在我书房的圣龛里,等待那些老顾客登门。反正这件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总之,对我来说,一切事都显得那么普通,那么平常。然而我又觉得,这些事围绕在我的身边,仿佛散发着灾祸的气味,但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我又上楼回到书房,这时我才注意到,在书房的另一头还有一扇门,被一道门帘遮着。我一打开门就知道,自己将进入一条伸手不见五指的走廊,需要拿一盏灯才能通过。这条走廊就像剧院后台的道具间,或是寺庙里旧货商的储藏室。走廊的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农民的衣服、烧炭工人的服装、勤杂工的工装、乞丐服,以及一身军装,在这些衣服旁边还有与之相配套的各种头饰。在一个木托板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十来个头部模型,每个上面都有一顶假发。在走廊的尽头放着一个梳妆台,就像喜剧演员化装间里用的那种,上面摆满了装着铅白和胭脂的小瓶、黑色和深蓝色的眉笔、腮红刷、粉扑、毛刷和发刷。

走廊在某处拐了一个直角,尽头还有一扇门,通向另一个房间,比我的房间要明亮得多,因为它能从另一条街上采到阳光,而不是面对那条狭窄的莫贝尔死胡同。我从房间的一扇窗子探出头去张望了一下,发现它朝向大阿尔伯特街。

这个房间只有一道小楼梯通向大街,仅此而已。这是一个单间,风格介于单人公寓和卧室之间,家具是深颜色的,很简朴:一张桌子,一条跪拜用的垫凳和一张床。房门边上有一间小厨房,楼梯口是带洗脸池的马桶间。

这显然是一位教士的临时寓所。既然这里和我的房子是相通的,我应该感到熟悉才对。但是,尽管这一切似乎让我想起了什么,我还是感觉像首次来访一样。

我来到桌前,看见一沓装在信封里的信件,所有的信都是写给同一个人的:致最尊敬的,或非常尊敬的达拉·皮科拉院长先生。在信的旁边,我看到几张直纹纸,上面的字迹端庄清秀,近乎女人的笔体,与我的书法风格迥异。这些信的内容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外乎是为某件礼物而表示感谢,或是定一个约会之类。但最上面一页纸上的文字写得有些混乱,好像是一边写,一边记录下思考的要点。我有些费劲地读了一遍:

一切都显得不真实,就好像我是另一个人,在窥视我自己。写在纸上以确定这是真的。

今天是三月二十二日。

教袍和假发到哪儿去了?

我昨晚干了什么?我脑子里好像有一团迷雾。

我也不记得房间尽头的那扇门是通向哪里的了。

我发现了一条走廊(以前从未看见过?),里面全是服装、假发、油膏和油彩,就像是演员用的东西。

衣帽钩上挂着一件上好的教袍,在一个架子上我不仅发现了一顶很好的假发,还找到了假眉毛。脸上打上赭色的粉底,两颊略施腮红,我又变回了我自认为是的那个人,面色惨白,微微有些发热。苦行僧。就是我。那我又是谁呢?

我知道自己是修道院院长达拉·皮科拉。或者说,是那个被全世界认做修道院院长达拉·皮科拉的人。但显然我不是那个人,因为要看起来像他的话,我必须乔装改扮。

那条走廊通向何处呢?不敢一直走下去。

重读上面这些笔记。倘若上面写的东西真是我写的,那么这些事就的确在我身上发生过。相信这些书面材料。

难道有人给我灌了迷药吗?是那个布朗吗?极有可能。要么就是那些耶稣会士?或者是那些共济会会员?可我和他们有什么瓜葛呢?

是犹太人!只可能是他们。

在这里我没有安全感。或许半夜会有人进来,偷走我的那些衣服,而更糟的是偷看了我的这些笔记。没准现在正有人在巴黎走街串巷,让大家相信他就是修道院院长达拉·皮科拉。

我必须逃到奥特伊去。也许蒂安娜知道。可蒂安娜又是谁呢?

达拉·皮科拉院长的笔记至此为止,令人奇怪的是如此机密的文件他竟然没有随身带走,这说明他的确被焦虑的情绪所困扰。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此。

我回到了莫贝尔死胡同的寓所中,坐在我的写字台前。我与达拉·皮科拉院长的生活又是如何产生交集的呢?

当然,我不得不做出一个最为合理的假设。我和达拉·皮科拉院长是同一个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两套连在一起的房子就完全可以解释清楚了,可能是我穿着达拉·皮科拉的衣服进入了那套属于西莫尼尼的房子,在那里脱下教袍,摘掉假发,然后睡着了。只是有一个细节我还搞不懂:假如西莫尼尼就是达拉·皮科拉,那为什么我对达拉·皮科拉一无所知,也感觉不到自己就是他呢?而达拉·皮科拉也对西莫尼尼毫无印象。甚至我只能通过阅读这些笔记才能了解达拉·皮科拉的想法和情感。再者,如果我真是达拉·皮科拉,我现在就应该在奥特伊才对,住在那座他似乎了如指掌的房子里,而我(西莫尼尼)则对那里一无所知。此外,蒂安娜又是谁呢?

除非我一会儿是忘掉了达拉·皮科拉的西莫尼尼,一会儿又是忘掉了西莫尼尼的达拉·皮科拉。这并不算什么新鲜事。是谁向我提起那些关于双重人格的事呢?蒂安娜是否也是这样呢?可蒂安娜究竟是谁呢?

我打算理出个头绪来。我知道自己带了一个记事的笔记本,于是在本子上发现了如下的记录:

三月二十一日,弥撒

三月二十二日,塔克希尔

三月二十三日,吉洛要博纳富瓦的遗嘱

三月二十四日,去找德吕蒙?

为什么我二十一日要去做弥撒呢?我不知道,我相信自己不是信徒。如果一个人是信徒的话,他应该信些什么才对,可我信什么呢?好像什么都不信。所以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这才符合逻辑。还是别管那么多了,有时候人们去做弥撒是出于各种原因,与信仰无关。

更加肯定的是,在我认为是星期二,但实际是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三的那一天,那个叫吉洛的人来找我伪造那份博纳富瓦的遗嘱。那天本来是二十三日,可我却以为是二十二日。那么二十二日发生了什么事呢?塔克希尔是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呢?

至于星期四要去拜访那位德吕蒙的事就更是无从谈起了。在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又怎能去见人呢?我应该藏起来才对,直到弄明白自己是谁为止。德吕蒙……我反复告诉自己,我一定非常熟悉这个人,但当我努力想起他时,脑子里却像灌了酒一样,迷迷糊糊的。

我们来做些假设,我对自己说。首先,达拉·皮科拉是另外一个人,他出于某些神秘的原因经常光顾我家,我们两家通过一条多少有些神秘的走廊相连。三月二十一日晚间,他来到我这套位于莫贝尔死胡同里的寓所,脱掉他的教袍(为什么呢?),然后回到自己家里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之后就失忆了。同样,自那以后的第三天早上,当我醒来时,也失去了记忆。如此说来,假如我是二十三日早上醒来时丧失记忆的,那么二十二日星期二我做了什么呢?到底为什么达拉·皮科拉要在我家脱掉教袍,然后再回到他自己家呢?那又是在几点钟呢?恐惧曾一度向我袭来——他可能是在我的床上度过了那天的前半夜……我的天啊,女人的确让我厌恶,但和一个修道院院长睡觉也许会更糟。我可是个正经人,不是个堕落的家伙……

要么我和达拉·皮科拉是同一个人。由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现了那件教袍,因此我很可能是在弥撒日(二十一日)之后进入位于莫贝尔死胡同里的寓所的,而且打扮成了达拉·皮科拉的样子(如果我要去做弥撒的话,以修道院院长的身份出面会更加可信),然后我脱掉教袍,摘掉假发,稍后又到修道院院长的房子里去睡觉(我忘记自己已经把那件教袍脱在了西莫尼尼家里)。第二天一早,也就是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我以达拉·皮科拉的身份醒来,我不仅会发现自己失去了记忆,也会发现在床脚找不到那件教袍。作为失去了记忆的达拉·皮科拉,我会在走廊里发现一件备用的教袍,也会利用时机在当天就逃到奥特伊去,除非我在天黑之前又改变了主意,重新鼓起勇气,于当天很晚的时候返回了巴黎莫贝尔死胡同的寓所,把身上的教袍挂在了卧室的衣帽钩上,而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又一次失去了记忆,这次却是以西莫尼尼的身份,那已经是星期三了,我却认为仍然是星期二。因此,我告诉自己,达拉·皮科拉于三月二十二日失忆了一整天,然后在二十三日又变成了失忆的西莫尼尼。这没有什么特别的,我曾经从樊尚诊所的那个大夫那儿听说过……那个大夫叫什么来着?

但是还有一个小问题。我反反复复看了自己的笔记,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二十三日早上西莫尼尼就会在卧室里发现两件,而不是一件教袍,也就是他在二十一日夜里留下的那件和在二十二日夜里留下的那件。而实际上,那里只有一件教袍。

不对,我真蠢。达拉·皮科拉在二十二日晚上从奥特伊回到大阿尔伯特街的寓所,在那里脱下他的教袍,然后再到莫贝尔死胡同这边的寓所里来睡觉,第二天一早(二十三日),当他作为西莫尼尼醒来的时候,只能在衣帽钩上发现一件教袍。事实上,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那么在二十三日早上,当我进入达拉·皮科拉家时,就应该在他的房间里发现那件他于二十二日晚间脱下的教袍。但他应该可以把教袍重新挂回到走廊里,只消去看一眼就能搞明白了。

我当时是借着灯光穿过那条走廊的,心里有些恐惧。假如达拉·皮科拉不是我的话,我自言自语道,那么我就能亲眼看见他出现在那条走廊的另一端,很可能他也将一盏灯擎在胸前……幸好这一幕没有出现。我于是在走廊的尽头发现了那件挂着的教袍。

也许,也许……假如达拉·皮科拉从奥特伊回来后脱掉了教袍,然后穿过走廊,进入了我的房间,他毫不迟疑地躺在了我的床上,那是因为在那一刻他想起了我,他知道在我这儿睡觉就像在他自己那儿一样,因为我们就是同一个人。就这样,达拉·皮科拉上床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西莫尼尼,然而第二天一早,当西莫尼尼醒来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就是达拉·皮科拉。也就是说,首先是达拉·皮科拉失去了记忆,但又失而复得,等他一觉醒来后,又把健忘症传给了西莫尼尼。

健忘症……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记忆缺失,它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是在迷雾中撕开了一道口子,而这团迷雾正是那些被我遗忘了的时间。十多年前,我经常在马尼餐厅议论那些健忘的人,我就在那里和布鲁、布洛,以及迪穆里耶还有那位奥地利大夫一起议论他们。 BD57FDye57YhWO63rKKksRENUl9ZdBb9kwiyeEQNvODuBQ1EueBuOBdnx733d2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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