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一个漆黑沉闷的晚上,“纽约咖啡厅”的老板比夫·布兰侬正站在收银台后。大概半夜12点。外面街灯已尽数熄灭,咖啡厅的灯光映在人行道上,形成一个棱角分明的橘色矩形图案。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咖啡厅里却仍有五六位顾客逗留,有的喝着啤酒、有的喝着圣露西亚红酒、有的喝着威士忌。比夫始终如一地守在那儿,肘抵柜台,拇指摩挲着他长鼻的鼻尖,目光集中。他仔细地盯着其中一个穿工装的矮胖男人;这个男人喝醉了,一直在唠唠叨叨。不时地,比夫的目光游走在中间桌子就座的哑巴和柜台前其他顾客之间,但最后总会回到穿工装的醉汉身上。时间越来越晚了,比夫依旧耐心地在柜台后默默守着。接着,他最后扫了一眼整个咖啡厅,径直走向通往楼上的后门。
爬上楼梯,他悄悄地进了楼上的房间。屋内漆黑一团,他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走了几步,他的脚趾碰到了一个坚硬的物品,他弯下腰,摸索到放在地上的手提箱的把手。他仅逗留了几分钟,准备离开时,房里的灯亮了。
艾丽丝坐在皱巴巴的床上,看着他。“你拿那个箱子干吗?”她问道,“就不能把那个疯子赶走,别再让他一杯杯喝了吗?”。
“起来,你自己下楼去,报警抓他,让他跟囚犯们拴在一起服劳役,在玉米面面包和青豆里醉生梦死。去吧,布兰侬太太。”
“如果明早我起来发现他还在楼下,我会这么做的。不过,不要动那个箱子。它已不再是那个寄生虫的了。”
“我认识一些寄生虫,但布朗特绝不是,”比夫说道,“我——本人——我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但我绝不是贼。”
冷静下来,比夫将手提箱放在外面楼梯的台阶上。房间里的空气不像楼下的那样闷热难闻。他打算稍作逗留,在下楼之前用冷水洗把脸。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今晚你不把那个家伙打发走,你知道我会怎么做。白天你收留他在后台打盹,晚上又是晚餐、又是啤酒的供养他。一周了,他一个子儿都没付。他还口出狂言,没完没了的唠叨,搅得我们生意都没法做。”
“你不了解别人,你也不懂做生意,”比夫说,“那个麻烦家伙才来十二天,对这个镇子人生地不熟。第一周,他照顾我们的生意,在我们这儿消费了有20美元。最少20美元。”
“从那之后一直是在记账,”艾丽丝说,“记了五天帐,喝得烂醉,这对我们的生意也是一种耻辱。除此之外,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一个怪物。”
“我喜欢怪物。”比夫回道。
“我料想你也喜欢!我估计你自己,布兰侬先生,也肯定应该是个怪物。”
他揉搓了一下满是胡茬、泛青的下巴,不理她。他们前15年的婚姻里,就平淡地称呼对方“比夫”和“艾丽丝”。偶尔一次吵架中,他们开始以“先生”“太太”称呼彼此,而从那时起,他们谁也没有试着纠正回来。
“我警告你,明早我下楼之前,他最好已经走了。”
比夫走进卫生间,洗了把脸之后,他觉得还有时间剃一下胡须。胡子又浓又密,仿佛三天都没刮过了。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揉搓着脸颊。他后悔跟艾丽丝进行谈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个女人身边,他总是会丧失自我,变得粗野、渺小,像她一样庸俗。比夫眼神冷酷,凝视着,眼皮愤世嫉俗地垂着,将眼睛遮住一半,粗糙大手的小拇指上套着一枚女士婚戒。身后的门开着,通过镜子,他能看到躺在床上的艾丽丝。
“听着,”他说道,“你的问题是缺乏仁慈之心。我所认识的妇人中,也就只有一人具有这种品质。”
“好吧,我所知世上没有人会赞成你的所作所为,并引以为傲。我所知——”
“或许,我是源于好奇心。你从未发现抑或注意身边任何重要的事情。你从不思考,也不试着去厘清个中因果。可能,这终究是你我之间最大的区别。”
艾丽丝几乎又睡着了,通过镜子,比夫冷漠地看着她。她基本上没什么特别之处吸引他;他的目光从她淡棕色的头发滑到她被子下脚的粗糙轮廓上,从她脸部柔和的曲线延伸至她浑圆的臀部和大腿。当他们不在一起时,没人可替代她在他心中的位置,他记忆中的她完美无瑕、无可挑剔。
“享受奇观是你从未曾体会过的。”他说。
她的声音充满倦意。“楼下那家伙的确是一大奇观,好吧,还是出闹剧。但我真是对他忍无可忍了。”
“可恶,那个人对我来说啥都不是。既不是亲戚也不是朋友。但你不能理解为何收集这些细节,以便挖出某些真相。”他打开热水,动作麻利地开始刮脸。
不错,正是5月15日,杰克·布朗特走进这家店。比夫即刻就注意到了,看着他。此人矮小,臂膀坚实像梁柱;凌乱的小胡子,下嘴唇厚得像被黄蜂蜇了似的。这家伙看起来就像个矛盾的集合体:头很大,头型好看,但颈部却像男孩儿的脖子一样柔软纤细;小胡子看上去很假,仿佛为化装舞会而粘上去的一样,让人感觉假如说话太快那胡子就会掉落;这使他看上去像个中年人,尽管他高耸平滑的额头,双眼圆睁的脸庞依然年轻。他的双手很大,污迹斑斑,粗糙有茧,身着廉价的白色亚麻西装。这个人看上去很滑稽,但也让人产生一种别样的感情,笑不出来。
他点了一品脱的白酒,半个小时就喝光了。之后,坐在位子上,吃着鸡肉大餐。接着,边喝啤酒边读着一本书。这是他刚开始的时候。不管比夫多仔细地留意布朗特,他也万不会预料到之后发生的种种离奇之事。他从来不曾遇到任何人像布朗特一样,在12天的时间里变化如此之大;也从未见过有人如此能喝,烂醉如此之久。
比夫用拇指向上推着鼻尖,刮剃上唇上的胡须。剃完之后,整张脸看上去清爽多了。当他穿过卧室下楼时,艾丽丝已然入睡。
手提箱很重。比夫将它拎到他彻夜职守的餐厅前台。他有条不紊地环顾四周。几位顾客已经离开,餐厅内不那么拥挤了,但座位格局还是老样子。那位聋哑人依然坐在中间的桌子旁,独啜咖啡。醉汉仍喋喋不休,他并未跟身边某个特定对象交谈,也没人在听。当晚,他来这里的时候,穿着蓝色工装,换掉已穿了十二天的、肮脏不堪的亚麻西服;没穿袜子的脚上划痕累累,裹着污泥。
比夫警觉地捕捉到他长篇大论的几句话。那家伙似乎又在宣扬一些古怪的政治观点。前一天晚上,他谈到他曾经到过的地方,诸如得克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加利福尼亚州。有一次,他谈到妓院,之后他的笑话越来越露骨,不得不用啤酒让自己安静下来。但大部分时候,没有人明白他在讲什么。讲啊——讲啊——讲。他不停地讲,口若悬河。他的口音变化不一,用词各种各样。有时,他说话像个棉纺厂工,有时又颇具教授范。他能长篇大论,但语法错误连篇。很难说他有怎样的故事,也难断定他家乡何处。他总是变化不一。比夫若有所思地摩挲着鼻尖。毫无关联可循,然而关联性是要动脑探索的。这个人头脑好使,好吧,但他毫无逻辑地转换话题,就像是个迷路的人。
比夫倚在柜台上,开始研读一份报纸。头条新闻报道说经过四个月的审议,奥尔德曼董事会认为,当地预算无法负担该镇某些危险路口加装交通灯。报纸左栏报道了东方国家的战事。比夫对这两则新闻的关注度一样高。他的眼睛盯着报纸,身体的其他感官却警惕地关注着周围的各种骚动。读完之后,他依旧低头盯着报纸,半闭着眼。他感到很不安。那个家伙是个麻烦,天亮之前,他必须得想到妥善的办法对付他。另外,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预感,感觉今晚会有重大的事情发生。那家伙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比夫感到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地抬起眼睛。一个瘦高笨拙,浅黄头发的女孩儿,大约12岁,站在门口张望。她身着卡其布短裤,蓝色T恤,脚踏网球鞋——乍一看像个男孩儿。一看见她,比夫一把推开报纸,冲着走上前来的女孩儿微笑。
“你好啊,米可。参加女童子军了吗?”
“没,”她回道,“我跟她们不是一类人。”
通过眼角余光,比夫注意到那个醉汉一拳砸到桌子上,转身离开了刚跟他说话的人。比夫跟眼前少年说话时,嗓音变得粗糙沙哑。
“你家人知道你半夜还在外面溜达吗?”
“没关系。今晚,我们那片街区的孩子都在外面玩到很晚。”
比夫从没见过她跟哪个同龄人一起来。这个姓凯利的孩子家人口众多。几年前,她是她哥哥的小跟班。之后再来,她拖着一辆婴儿车,里面坐着一对流鼻涕的婴儿。然而,如果不看孩子或者不做小跟班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待着。现在,这孩子呆站在那儿,好像不知道自己来干吗的。她不停地用手掌将潮湿泛白的头发捋到脑后。
“请给我一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下,将手伸进柜台。米可掏出一方手帕,里面放着她的“积蓄”,解开手帕的角扣。解扣时,由于猛地一拉,零钱散落,滚到了正站在那里自言自语的布朗特脚下。有那么一会儿,布朗特盯着地上的硬币发呆,但在那孩子追过去之前,他专注地蹲下来捡起钱。拖着酒后不听使唤的双腿,他走到柜台前,站在那里,轻晃着掌心里的两个一美分、一个五美分和一个一角的硬币。
“现在十七美分一包烟吗?”
比夫站在那里,米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汉将硬币堆放在柜台上,仍用他又大又脏的手护着,他动作缓慢地拿起一美分,弹开。
“五厘钱归种烟的穷白人劳工,五厘归卷烟的傻蛋,”他说,“这一美分给你,比夫。”然后,他努力地定睛去辨认刻在分币和角币上的箴言。他一直用手指按着两枚硬币,在柜台上画着圈。最后,他将硬币推到一边。“这是对自由的卑微致敬。致民主与专制;致自由与劫掠。”
比夫沉着地拿起钱,放进收银台。米可看起来想要逗留一会。她凝视了那个醉汉好长一会儿,然后将目光移到独坐在中间座位的哑巴身上。过了片刻,布朗特也时不时地看向同一个方向。那个哑巴静静地坐在那里,面前一杯啤酒,手里一截燃过的火柴头闲闲地在桌上乱画着。
杰克·布朗特先开口。“真是滑稽,过去三四天,我总梦到那家伙,让我不得消停。如果有心,你会发现他从未开口说过话。”
比夫很少跟顾客谈论别的顾客。“没有,他从未开过口,”他不置可否地回道。
“真是滑稽。”
米可将身体重心从一条腿换到另一条,将烟塞进短裤口袋。“如果你们对他有一点了解,也就不觉得滑稽了,”她说,“辛格先生跟我们住一起。他在我家租了一间房,是我家的房客。”
“真的吗?”比夫问到,“我发誓——我压根不知情。”
米可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答道:“当然是真的,他已经跟我们一起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将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然后又仔细地挽起来。他一直注视着离去的米可。甚至在米可已经离开了几分钟之后,他仍在摆弄衬衫袖子,盯着空无一物的门口。之后,他双臂环抱胸前,再次转向那个醉汉。
布朗特整个人倚着柜台,棕色的眼睛湿润且带着茫然的神情圆睁着。他闻起来像山羊一样,臭烘烘的,急需洗个澡;汗津津的脖子上沾着污点,脸上油渍斑斑;嘴唇又厚又红,棕色的头发乱蓬蓬地贴在额头上。工装太短,勒在身上,他不停地揪一下胯部的部分。
“伙计,你最好明白,”比夫最后开口道,“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为什么,我很好奇你怎么没被当作流浪汉进行收容。清醒一下。你应该洗个澡,理个发。看在圣母的份上!你这样不宜到处乱走。”
布朗特怒目而视,咬着下嘴唇。
“现在,不要动怒,别跟自己过不去。按我说的去做。到后面厨房去找黑人男孩威利,让他给你准备一大锅热水,一块毛巾,足够的肥皂,好好地洗个澡。然后,吃点奶香面包,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一件干净的衬衫,合身的短裤。明天你就能开始在任何想工作的地方,做任何你喜欢的事情,好好生活。”
“你知道你该做什么吗,”布朗特说着醉话,“你最好——”
“好吧,”比夫悄声说道,“不,我不知道。现在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比夫走到柜台一端,拿回来两杯干啤,笨拙地端起他的酒杯,酒杯倾斜洒了他一手,弄脏了柜台。比夫呷了一口啤酒,仔细地品味。他半闭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布朗特。布朗特不是怪胎,尽管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会让人不禁这样认为。他好像哪里不正常,但当你仔细观察他的时候又会发现一切正常,没什么不对劲。故此,既然不是外在的与众不同,那就是思想上的。他就像一个曾在监狱服过刑,或曾念过哈佛大学或曾与南美洲来的外国人生活过很长时间的人。他就像那种到过他人不能到之地,为过他人无法为之事的人。
比夫歪着头,问道:“你家乡在哪里?”
“没有家乡。”
“喂,你总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莱那州?田纳西州?亚拉巴马州?总有个地儿。”
布朗特的眼神迷糊,飘忽不定。“卡罗莱那州。”他说。
“我知道你曾经去过那里。”比夫巧妙地引导他。
然而,醉汉充耳不闻。他转向门外空荡荡的街道,盯着黑夜陷入沉思。片刻过后,他迈着散漫、凌乱的步子向门口走去。
“回见。”他对身后的人说。
比夫又独自一人了,他迅速、全面地环视了一下餐厅内。凌晨一点多了,还有四五位顾客。哑巴依然孤零零地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比夫无所事事地盯着他,摇着杯底残留的啤酒,然后不紧不慢地一口干掉,继续读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这次,他再也无法专注地读进去了。他想起了米可,纠结是不是应该卖烟给她,吸烟是否真的对未成年人有害;想起了米可眯眼以及用手掌将乱发捋到脑后的样子;想起了她嘶哑、男孩气的嗓音,像画报上的牛仔一样提拉她的卡其布短裤及走路时大摇大摆的习惯。心底油然而生一种温暖的感觉。他有点不安。
比夫焦躁地将注意力转向辛格。那个哑巴就坐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前喝剩的半杯啤酒已变得温热、浑浊。辛格离开前,比夫打算请他喝点威士忌。他对艾丽丝所言非虚,他的确欣赏怪胎。对病人或残疾人具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每次有唇裂或结核病患者来餐馆时,他总会以啤酒款待。假如来客是驼背或重度残疾人,他就免费提供威士忌。有个在锅炉爆炸中被炸掉了命根子和左腿的家伙,每次来镇上都可以在这儿免费喝一品脱酒。假如辛格是好酒之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在这里半价买酒。比夫下决心似的对自己点点头。然后整齐地折起报纸,将其与柜台下的其他报纸放在一起。每周末,他都会把所有报纸拿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那里已然堆放了过去二十一年里日期不间断的所有晚报。
凌晨两点,布朗特又来了。他带来一个怀里抱着黑包的黑人。醉汉布朗特企图带他到柜台喝一杯,但当那个黑人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之后便匆忙离开了。比夫认出来,那是位黑人医生,自他记事起,他就在镇上行医了;他还跟厨房里的伙计少年威利多少有些沾亲带故。离开之前,比夫看见他向布朗特投去仇恨的一瞥。
醉汉布朗特站在那儿。
“你不知道白人酒馆,黑鬼不得入内吗?”有人质问他。
比夫远距离地观察着这一切。布朗特非常恼怒,现在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他醉得多离谱了。
“我自己也有黑人血统。”他挑衅似地嚷道。
比夫警惕地看着他,周围陷入沉寂。从他厚大的鼻孔和转来转去的眼白来看,他说的好像是事实。
“我身上有黑人、意大利人、东欧人和中国佬的血统。全都有。”
大家哄堂大笑。
“我还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国人的混血儿。”他绕着哑巴坐在那儿喝咖啡的桌子,迂回曲折地走着,声音洪亮且沙哑,“我是个有思想的人,是身处他乡的异乡客。”
“冷静。”比夫对他说。
除了那个哑巴,布朗特谁都没有理睬。他们四目相视。哑巴的眼神像猫的眼神一样冷淡、温和,全神贯注。醉汉激动万分。
“你是这个镇上唯一理解我的人,”布朗特说,“过去的两天里,我一直在脑海里跟你说话,因为我就知道你能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
小包间里有人在笑,因为醉汉不知道他挑中的是一位聋哑人,还试图跟这位聋哑人交谈。比夫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游移,专注地聆听他们的谈话。
布朗特在桌旁坐下,把身体靠近辛格。“世上总有一些有思想和一些无知的人。每一万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有思想,其他的都不行。这是有史以来很出人意料的——事实上,许多所知甚广的人却看不明白这一点。就像十五世纪时,所有人都相信世界是平的,但只有哥伦布和其他少数几个人明了事实。但不同的是,人得有天赋才能明白地球是圆的。虽然这个事实如此显而易见,却是人所不知的历史奇迹。而你很有悟性。”
比夫将胳膊肘撑在柜台上,饶有兴味地看着布朗特。“知道吗?”布朗特问道。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个平足、铁青下巴、爱管闲事的混蛋。你看,我们两个有思想的人相遇,就是件大事。这种情况几乎从未发生。有时候,两人相遇,但没有任何一方能猜到对方就是有思想的那个人。这很糟糕。我就经历过很多次。但是,你瞧,我们这种人太少了。”
“共济会吗?”比夫问到。
“你,闭嘴!否则,我就拧下你的胳膊,用它把你打个鼻青脸肿。”布朗特咆哮道。他弯下腰靠近哑巴,他的声音低成了醉汉的耳语:“怎么会这样呢?为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无知能延续如此之久呢?因为一件事:合谋。一个庞大而诡诈的阴谋。蒙昧主义。”
小包间的人还在因醉汉跟一个聋哑人喋喋不休而发笑。只有比夫严肃地看待此事,他想弄清那个哑巴是不是真的能听懂。哑巴时不时地点头回应,脸上挂着沉思的神情。只是他的反应有点迟钝——仅此而已。布朗特开始就“有思想”侃侃而谈,时不时加进几个笑话。哑巴直到笑点过去几秒钟后才会发笑;然后等谈话内容再次回归沉闷时,微笑还在他脸上保持好一会儿。这个家伙是彻头彻尾地令人不可思议。人们在意识到他的与众不同之前,便不由自主地在观察他了。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听过他人闻所未闻之事,了解他人猜无可猜之事。他不像个普通人。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对面,滔滔不绝地说,口若悬河。比夫再也跟不上他的话了。布朗特醉得口齿不清,说话的节奏又快,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颤抖。比夫在想,艾丽丝将布朗特赶走之后,他该去哪儿呢。天一亮,她就会这么做。她说到做到。
比夫轻轻地打了个哈欠,用指尖轻拍张开的嘴,放松下巴。快三点了,这是一天中最不景气的时段。
哑巴很有耐心。他已经听布朗特说了快一个小时了。现在,他开始偶尔看一下时间。布朗特没有注意这些动作,继续滔滔不绝。最后,他停下来卷烟时,哑巴冲着钟表的方向努努嘴示意,报以他那独有的、含而不露的微笑,然后起身。一如既往,他双手插兜,疾步离开了。
布朗特酩酊大醉,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他甚至不曾觉察那个哑巴从未出声回应他的事实。他开始环顾四周,张着嘴巴,迷糊的双眼骨碌碌转着。额上青筋暴起,他用拳头使劲地砸着桌子;这样的酒疯倒是没有持续太久。
“过来吧,”比夫善意地说道,“你朋友已经走了。”
那家伙还在四处寻找辛格。他从未醉成现在这个样子。表情难看至极。
“我这有东西给你,我们聊一会儿。”比夫大喊道。
布朗特从桌边费劲地站起来,迈着凌乱的大步再次走向街道。
比夫倚着墙壁。进进出出——来来去去。毕竟,这不关他的事。餐厅内空荡荡的,鸦雀无声。时间在慢慢流逝。疲倦不堪,他任由脑袋垂在胸前。一切似乎都在缓慢移动。柜台、不同的面孔、包间、桌子、墙角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转着的风扇——一切都变得模糊、安静。
他一定是打了个盹。有人在晃他的胳膊肘。他慢慢地清醒过来,抬起头,想知道那人的来意。那是在厨房打工的黑人男孩威利;他站在比夫面前,戴着帽子和围裙。威利太激动了,有点结巴地描述着要说的事情。
“所以,他正在用拳头摔——摔——摔打这里的砖墙——墙——墙。”
“你在说什么啊?”
“那里,两扇门远的地方,一个巷子。”
比夫挺直他耷拉着的肩膀,整了整领带。“什么?”
“他们打算把他带到这儿来,他们随时会一股脑儿涌进来——”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道,“从头说,让我理理清楚。”
“是来这儿的那个矮小白人,有胡——胡——胡子的那个。”
“布朗特先生。好吧。”
“嗯,我没看到开头。我正站在后门那儿,听到一阵骚乱。听起来像是巷子里有人在打架。所以,我跑——跑——跑去看。来过咱们这儿的那个白人疯了。他的头靠在这边的砖墙上,用拳头使劲地捶墙。他骂骂咧咧地打斗着。我从没见过哪个白人像他那样打架。就在这边的墙上,他要是继续下去,指定会把自己的脑袋撞破的。然后有两个白人听到了动静,围过来看——”
“那接下来怎么样了?”
“嗯——你知道坐在咱们这儿的那位哑巴绅士——手插在口袋里——就是这儿的那位——”
“辛格先生。”
“他过来,站在那儿,看发生什么。布朗特先生看到他,开始又说又嚷;然后,忽然躺到了地上。可能他真的把自己的脑袋给撞破了。一位警——警——警察来了,有人告诉他说布朗特先生来过咱们这儿。”
比夫低下头,将故事梳理以符合逻辑。他揉搓着鼻子,想了一会儿。
“他们随时都会一股脑儿到这儿来。”威利走到门旁,朝街上张望。“来了,他们都过来了。他们得拖着他。”
一群围观者和一个警察努力挤进餐厅。外面,两个妓女正站在前窗朝里张望。有趣的是,当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发生时,很难想象不知从哪儿冒出来那么多的看客,蜂拥而至。
“不要制造不必要的干扰,”比夫说。他看着扶着醉汉的警察。“把不相干的人清退吧。”
警察将醉汉扶坐在一把椅子上,将那一小群人赶到街上。然后转向比夫:“有人说他一直待在这儿。”
“不是。但他可以待在这儿。”比夫回答。
“要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考虑了一下。“他今晚不会再惹乱子了。当然,我无法担保——但我想这足以让他安静下来了。”
“好吧。我下班之前再过来一趟。”
只剩比夫、辛格还有杰克·布朗特了。从醉汉布朗特被带进来到现在,比夫第一次将注意力转向他。看上去,布朗特的下巴伤得不轻。他用一只大手捂着嘴,趴在桌子上,前后摇晃着。脑袋上有一道伤口,血沿着太阳穴往下流。他的指关节脱了皮,整个人脏兮兮的,好像被人拖住脖颈从下水道里拉上来的。他的胆汁都吐出来了,整个人都垮掉了。那个哑巴坐在桌子对面,灰色眼睛将一切尽收眼底。
然后,比夫发现布朗特的下巴没有伤到,但他却将手掩在嘴上,因为他的双唇在颤抖。眼泪从他污秽不堪的脸上滚落。不时地,他左右瞥一眼身边的比夫和辛格,懊恼他们看到了他哭。这很让人尴尬。比夫对哑巴耸耸肩,扬起眉毛,做出“该怎么办”的询问神情。辛格将头歪向一边。
比夫很是困惑。他很好奇,思考他该怎么处理眼下这种情况。他在试图做决定的时候,那位哑巴翻过菜单,写了几行字。
如果你想不出怎么安置他的话,我可以带他回我家。首先,给他拿些汤或者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如释重负般使劲地点了点头。
桌上,他摆了三个前一晚的特供餐、两碗汤、咖啡和甜点。布朗特不肯吃。他不肯将手从嘴边移开,好像双唇是他的秘密,就要暴露于人前。他的呼吸声变成了粗糙刺耳的呜咽,宽厚的双肩剧烈地抖动着。辛格一一将食物指给他,但布朗特摇摇头,只是坐在那里,用手捂着嘴。为让哑巴辛格看清楚,比夫一字一顿道。“神经过敏——”他用的是俚语。
汤的热气不停地升腾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一小会儿,他颤抖着手拿起勺子;喝了汤,吃了一点儿甜点。两片厚唇依然在颤抖,他将头深深地埋进盘子。
比夫注意到了。他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不愿示人的部分。对哑巴而言,是他的双手。少年米可扯着上衣前襟,防止布料摩擦她那刚开始发育的柔软乳头。对艾丽丝来说,是她的头发;每次他在头上擦油之后,她都不肯跟他同床。那他自己呢?
比夫慢慢地转动着小指上的婚戒。无论如何,他知道什么不是。绝非。或不再是。他深深地皱起眉。他将插在口袋里的手战战兢兢地移向他的阴茎,用口哨吹着一首曲子,从桌边站起来。尽管,有意思的是,他是从别人的身上意识到这一点的。
他们扶布朗特站起来。后者虚弱不堪,摇摇欲坠。布朗特已不再哭泣,但他似乎沉溺在羞耻和闷闷不乐中,任由他们领着向前走。比夫从柜台后面取出手提箱,跟哑巴辛格解释它的来历。辛格就那么看着,仿佛他对任何事都波澜不惊。
比夫把他们送到门口。“振作起来,洁身自爱。”他对布朗特说道。
幕布般的天空开始出现鱼肚白,然后出现清晨的深蓝色。只有几颗闪着银色微光的星星挂在天空。街上空无一人,悄无声息,几近冷清。辛格左手拎着那个手提箱,没拎东西的手扶着布朗特。他向比夫点头示意道别,然后跟布朗特两人沿人行道离开了。比夫站在那里看着他们。走出半个街区后,只剩下他们的影子映在透蓝的暮色中:哑巴的影子挺直,坚定;阔肩、走路跌跌撞撞的布朗特紧抓着他。当他再也看不到他们时,比夫等了一会儿,观察了一会儿天空。天空的广阔让他深深着迷,也深感压抑。他揉了揉前额,回到灯火通明的餐厅内。
他站在收银台后,当他试图回忆起夜间发生的事情时,他的脸紧绷变僵。他觉得他想搞清楚一些事情。他回忆着整件事里冗长乏味的细节,但仍困惑不解。
随着顾客的忽然涌入,门开开闭闭了好几次。长夜结束。威利将一些椅子摞在桌上,拖地。他准备回家了,唱着歌。威利很懒。在厨房干活时,他总会不时停下来,吹一会儿随身带的口琴。现在,他昏昏欲睡地拖着地板,不停地哼着寂寞的黑人音乐。
餐厅内人还不多——熬了一夜的人与刚起床准备开始新一天的人在这个时段有交集。困意朦胧的服务员端上啤酒或咖啡。没有喧闹声,没有交谈,好像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熬夜的人和刚睡醒的人之间相互不信任,让每个人都产生了疏离感。
晨晖中,对面的银行大楼显得非常暗淡。继而,大楼的白砖墙越来越亮。最后,当旭日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街上时,比夫最后环顾了一下餐厅,上楼去了。
进屋时他故意将门把手转地嘎嘎作响,好吵醒艾丽丝跟他倒班。“圣母啊!”他说,“多美妙的一晚啊!”
艾丽丝警觉地醒来。她像一只愠怒的猫躺在皱巴巴的床上,舒展身子。房间在初升、炎热的阳光照耀下显得死气沉沉;一双丝袜毫无生气地挂在百叶窗的拉绳上。
“那个醉鬼傻瓜还在楼下闲待着吗?”她询问道。
比夫脱下衬衫,查看衣领处,以确认是不是还可以再穿一天。“下楼自己看。我告诉过你,如果你要将他踢出去,没人会拦着你的。”
艾丽丝懒散地伸出手,从床边地板上拿起一本《圣经》、一张菜单的空白页和一份主日学校用书。她哗哗地翻着《圣经》的薄页,直翻到某页,读起来,用一种痛苦的专心致志高声诵读。正值周日,她在为教堂里初中部的男孩子们一周一次的课程备课。“当他行走在加利利海边,他看到渔夫西蒙和他的兄弟安德鲁在往海里撒网。耶稣就对他们说:‘跟随我,我会让你们变成人类的渔夫。’然后他们即刻就丢弃了渔网,跟随耶稣。”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随着艾丽丝的高声诵读,优雅的喃喃声持续着。比夫听着。“一早,天还远未亮之前,耶稣去了一个隐秘之处,在那祈祷。西蒙和同伴一路跟着他。在刚找到耶稣时说,‘人类都在寻找主’。”
艾丽丝的诵读结束了。比夫在脑海里慢慢地反复咀嚼这些话。他将原话跟艾丽丝诵读时的嗓音剥离开来。他想去回忆那些在他还是孩童时从母亲那里听来的章节。随着对往事的怀恋,比夫垂下眼睛,瞥了一眼小指上曾经属于母亲的那枚婚戒。他不禁再次好奇,如果母亲知道他放弃了宗教信仰,不再去教堂,会作何感想?
“今天课的内容是门徒的聚会,”艾丽丝边备课边说,“经文名叫‘所有人都在寻找主’。”
突然,比夫从沉思中惊醒,将水龙头开到最大;脱光衣服,开始冲洗。他总是将腰带以上部分仔仔细细地进行清洁。每早,他用肥皂将胸部、颈部、脚步涂抹一遍——这种季节,他只能两次泡进浴缸,清洗身体的每个部位。
比夫走到床前,不耐烦地等艾丽丝起床。透过窗子,他看得出,今天又是炎热的一天,不会有一丝风。艾丽丝已经诵读完经文。尽管知道比夫在等着,她依然懒洋洋地横躺在床上。比夫内心升腾起平静而阴沉的怒气。他挖苦地咯咯笑,然后刻薄地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坐下来,看会儿报纸。但我现在更希望上床睡觉。”
艾丽丝开始穿衣服,比夫铺床。他熟练地将床单尽可能地翻转:头尾换位,上下翻面。床被整齐地铺好之后,比夫等艾丽丝离开,然后脱掉裤子,钻进被窝。他把脚伸出被子,毛发旺盛的胸部在白色枕头的反衬下显得特别黑。他很高兴没有告诉艾丽丝发生在那个醉汉身上的事。他曾想过与他人分享,因为假如他将事实说出来,他的手可能会去摸那个让他困惑的部位。那个人不停地絮叨着,压根没人理解他到底什么意思。很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倒是被那个聋哑人迷得不知所措,不仅选中他,还要将自己的一切坦诚相告。
为什么?
因为有些人有时候在一切个人的东西发酵或者具有毒害作用之前,他们就果断抛弃了——把它扔给某些人或某些想法。他们不得不如此。对有些人,这是与生俱来的——经文说“所有人都在寻找主。”或许这正是原因——或许——正如那人所说,他是个中国人,或是个黑人,或是个外国佬,或是个犹太人。如果他坚信如此的话,那这就是事实。他所说的每个人、每件事——。
比夫舒展双臂,将两只光脚交叠。皱巴巴的眼睑紧闭着,脸颊和下颌处浓密、铁板似的胡子使他的脸在晨晖中非常显老。慢慢地,他的嘴巴变得柔和、放松。强烈的黄色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房间里又热又亮。比夫疲倦地翻了个身,用手遮住双眼。他是个无名小卒,是巴塞罗谬;有两个拳头,利索的嘴皮子,是布兰侬先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