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
曾办理山西溃坝案
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
主要作品:
《检察再出发》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法治无禁区》
《司法观》
“从心”者,取夫子“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也。能从己心,自由也;能从父母心,孝也;使人人能从己心,国家之栋梁、民族之希望也。使人人从己心,方有众人之治之基础;有众人之治之基础,方有规矩约束之正当。此三者,亲如兄弟姊妹也,而长幼之序亦不可乱也。从己心者非任己性也,从其本心也,动则三思,入则三省,历百事、经千山、破万水、阅沧桑,格物明理,方知人之本心也。从父母心者非唯命是从也,幼则孝悌,少则自强,壮则兼相爱也。使人人能从己心者,当有兼济天下之力也,需志存高远、胸怀天下,动心忍性、尝胆卧薪,博采众长、海纳百川,以中国之志愿求诸世界之理想,大同者当容大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