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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入则孝

【概要】

本章“入则孝”讲的是总纲中所说的“首孝悌”中“孝”的内容,中国的孝道,前文已经说过有小孝、中孝与大孝三种境界,我在这里解读,也把“孝”的内容归纳为三种境界,即养身、养心与长养圣胎。

养身虽然是最简单的物质或体力供养,但现在也有一些人开始做不到了。实际上,养身是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我们很多人不仅做不到,而且在理论上也不能圆满领会。所以,本章首先解读什么是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弟子规》哪些内容属于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此外,通过曾子的临终遗言,解读什么才是身心保全的孝道。

养心就是孔子所说色难(天天都在长辈面前保持恭敬的脸色最难)的境界,也就是前面所说精神上的供养,即《弟子规》所说的“怡吾色,柔吾声”。物质上的供养并非难事,有钱就能解决,但父母所缺的往往不是要你拿多少钱给他,而是精神上你能理解他,外表上你的态度始终表现得很好。一个人往往对客人很客气,那是因为客人在你家的时间不长,如果你一辈子如对待客人一样对待父母,那么孔子所说“色难”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在孩子有病的时候真是愁苦得不可形容,可世间哪个子女又能以这种情感回报父母呢?故孔子说如果世间子女能够有父母对孩子得病时的那种担心,那么世人就都是孝子了。所以,精神上的供养,态度上的可亲,即使“亲爱我”也是说易做难,如果是“亲憎我”,更是无人能够做到了。

“长养圣胎”,进入究竟的解脱,是养亲的最高境界。如果把“养生”视为“小孝”,“养心”视为“中孝”,那么“长养圣胎”就是“大孝”。大孝的近期目标让父母不犯过错,如果父母犯了过错,为人子女,要努力感化他们让他们改正过错,即使父母去世了,也要忏悔父母的过错,死后三年都要斋戒清净超度父母。远期目标是出世的,作为儿女都要发心让父母走向生命的圆满,达到永垂不朽的境界(儒说成仁,道说修真,佛说涅槃)。无论入世与出世,自己先要作榜样,如果自己不能以身作则,自己都无法解脱,也就不能使父母感动,更谈不上让父母解脱了。

虽然名义可将孝道分为养身、养心与养圣(长养圣胎),但实际上在具体实践中,养身、养心与养圣都是相互联系而密不可分的。养身虽然处于底层,但它也是基础,若将养身与养心结合起来,实现了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那么也就通向了“养圣”的境界。

【原文】

父母呼,应勿 [1] [2] ;父母命 [3] ,行勿懒。

父母教 [4] ,须敬听;父母责 [5] ,须顺承 [6]

冬则温 [7] ,夏则凊 [8] ;晨则省 [9] ,昏则定 [10]

出必告,反 [11] 必面;居有常 [12] ,业无变 [13]

事虽小,勿擅为 [14] ;苟 [15] 擅为,子道 [16] 亏。

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亲所好,力为具 [17] ;亲所恶,谨为去 [18]

身有伤,贻 [19] 亲忧;德有伤,贻亲羞。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

亲有过,谏使更 [20] ;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 [21] 无怨。

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

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 [22] ,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注释】

[1] 勿:不要,不。

[2] 缓:迟缓,慢。此处指反应迟缓。

[3] 命:命令,差遣。此处指父母差遣子女做事。

[4] 教:教育,教诲。

[5] 责:责备、责骂。

[6] 顺承:顺从承受。

[7] 冬则温:即《三字经》“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东汉时的黄香,九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父亲体弱多病。冬天,屋外寒风刺骨,屋内被褥冰冷,黄香怕父亲受凉,在睡觉前,先用自己的体温为父亲把被窝暖热,再让父亲上床睡觉。

[8] 凊(qìng):注意这个字原刻不是“清”,凉快的意思。还是上面所说“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夏天,天气炎热,晚上屋里还有蚊子,使人难以入睡。为了让父亲休息好,黄香晚上总是先用扇子替父亲把席子扇凉,赶走蚊子,才让父亲躺下,使父亲能早些入睡。

[9] 省(xǐng):多指对尊长探望,问候。《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省,问其安否何如。”故此处可指向父母问安,请安。

[10] 定:查《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第一十五个义项为:“晚上给父母安顿床铺为‘定’。后一般用作问安之意。《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安定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床衽(rèn):意思是床席,泛指卧具。因此,此处是指晚上向父母问安,请安,给父母整理好床席。

[11] 反:同“返”,返家,返回。

[12] 居有常:居住的地方则应当尽量固定不变,方便父母随时来找你。有书译为“平日的生活起居,要正常有规律”,显然是不理解这句话的时代背景,所以译文不符合原意。其他很多《弟子规》教材虽然译文不同,但一般也译错了。“居有常”出自《礼记》:“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礼记·曲礼上》),显然“居有常”从“所游必有常”而来,与孔子说“子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义相似。“游必有方”一般理解为为人子者出去要有一个方向,南怀瑾先生则理解为要有一个安顿的方法,他是从为什么要“游有常”来说明问题的,因为父母不知道你到哪里去了,你作为子女先要把父母安顿好才是孝道。当然,作为“方向”解释也有道理,如《礼记·玉藻篇》:“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父母老了,出门不要改变方向,回家不要超过与父母约定的时间,不要逾期不归),这就明确显示“方”是固定的方向与地点,而不是指方法。这主要是因为古代交通不如今天这样四通八达,更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通信设备,手机随时都在身上,一个电话就知道在哪里了。古代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方位,父母有急事就找不到你,或者时间长了找不到你,为你担心。所以为人子者出去就要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如果改变了地方就要及时告诉父母。《礼记》中的“游必有常”与孔子说的“游必有方”大体相似,但到清朝李先生写的《弟子规》将“游必有常”变成了“居有常”,这说明随着时代变化,交通不便、信息不通的情况到了清朝大大改善了,因此这个时候人到哪里知道的方法就多了,而随着交通方便,人也不可能固定在某个地方不动了,所以李先生与时俱进,将“游必有常”改成“居有常”,游走的地方难以固定不变,但居住的地方则应当尽量固定不变,方便父母随时来找你。

[13] 业无变:所从事的事业不要随意改变。有书译为“做事要合常规,不要随意改变,以免父母担心”,这个译文大体把“业”理解为“做事”,做事不要随意改变,还基本符合原意,但译者前面加“做事要合常规”似乎与本文没什么联系,其意或许是做事随意改变就不合常规了。“业无变”的真正含义还是要联系《礼记》所说“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来理解,“习业”意思是攻习学业或学习职业,“业”有“学业”“事业”“职业”等意义。“业无变”之“业”可以指“学业”“事业”“职业”等等,但事业大体包括了学业或职业,因为学业一方面是学习如何做人,另一方面则是学习知识与技能为今后的事业服务。所以,“业无变”,可以译为所从事的事业不要随意改变。因为随意改变,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最后只能一事无成,不仅父母担心,也无法孝养父母。

[14] 擅为:擅自做主,任性而为。

[15] 苟:如果,若是。

[16] 子道:有人解释为“为人父母之道”,但实际上不是为人父母之道,而是为人子之道。有书解释为“为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本分”。依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解释为“子女对父母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例证有:《史记·五帝本纪》:“舜父瞽(ɡǔ)叟(sǒu)顽,母嚚(yín),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汉书·五行志上》:“董仲舒以为成(鲁成公)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

[17] 亲所好,力为具:凡是父母所喜欢的,一定要尽力地做到。亲:父母。好:喜好,爱好。力:尽力,努力。具:置办,准备。从狭义来看,凡是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置办;从广义来看,则是父母所喜欢的,一定要尽力地做到,这就包括了品德上的东西。

[18] 亲所恶,谨为去:凡是父母所不喜欢的东西,要尽力丢掉。从广义来看,不喜欢的东西也包括坏习惯、不良嗜好等。

[19] 贻(yí):遗留,留下。

[20] 谏使更:直言规劝,使他们改正过失。谏:直言规劝。更:改变,改正。

[21] 挞(tà):打;用鞭、棍等打人。

[22] 居处变:光绪刻本作“居处辨”。辨:变,改变。故意义上没有变化。本书依循的版本包括光绪刻本与民国国学老课本的扫描本。

【译文】

父母喊你,要立刻答应;父母要你做事,要立刻动身,不可拖延或偷懒。

父母教育你,必须恭敬聆听;父母批评你,必须虚心接受。

黄香才九岁就知道在冬天用自己的体温为父亲暖被窝,夏天酷热时为父亲扇凉,我们要向他学习;早晨起床要向父母请安,晚上睡觉要伺候父母就寝。

做子女的,外出一定要报告,返家一定要当面告诉父母;居住的地方尽量固定不变,谋生的职业也不要随意更换。

纵然是小事,也不要擅自作主,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就于为人子女之道有所亏欠。

东西虽小,也不可以私自收藏据为己有;如果私藏了,品德就有缺失,父母亲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凡是父母所喜欢的,一定要尽力地做到;凡是父母所厌恶的东西,要小心去除。

如果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就会使父母忧虑;如果自己的品德有了缺失,就会使父母没面子。

父母喜爱我们时,孝顺父母不是困难的事情;父母不喜欢我们时,孝顺父母才算有德行。

父母有过错的时候,要直言规劝,使他们改正过失;劝导时要和颜悦色,声音温柔,态度诚恳;如果父母不听规劝,等到父母高兴时,继续规劝;父母不听劝,自己要难过,以至于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到鞭挞,也无怨无悔。

父母亲生病时,要替父母先尝药(知冷知热);要昼夜服侍,时刻不离父母床前。

父母去世后,守孝三年;因失去亲人而悲痛,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要超度父母,因此生活起居要斋戒清净,戒酒戒肉,吃素诵经。办理父母的丧事要合乎礼节,不可只讲排场而无孝心,祭奠父母要诚心诚意。祭祀去世的父母,就像生前一样恭敬。

【解读】

养身——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

本章“入则孝”讲的是总纲中所说的“首孝悌”中“孝”的内容,中国的孝道,前文已经说过有小孝、中孝与大孝三种境界(《礼记》说“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我在这里解读,也把“孝”的内容归纳为三种境界,即养身、养心与长养圣胎。

先说养身,它类似于《礼记》所说的“小孝”,但也直追中孝,如果持之以恒必通大孝。我们通过恭敬的态度侍奉父母,以自己的劳动所得赡养父母,首先解决了亲人的生存问题,如果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幸福生活,更谈不上为国建功立业。孔夫子说到舜的大孝,称赞他的德行可为圣人,他的大德可承受上天交付的使命。这已清楚说明完全是天生,以天性来侍奉亲人了。但舜的大孝也是从基层开始的,首先是从孝顺父亲与后妈开始的。

在《弟子规》中,涉及养身的内容有:“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虽然涉及态度问题,即下文所解读的“养心”问题,但养身是身体与精神的双重赡养,因此身体与精神是不能截然分开的。这段话既有精神的因素,又有身体的内容。因为父母喊你,肯定是有什么事情,你要立即答应,马上就去做,不要拖拖拉拉,甚至偷懒,这都是身体与体力养亲之类。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这也同样涉及体力与精神的双重赡养问题。父母教育你,你不要自以为是,俗话说父母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无论是生活工作经验,还是如何做人,父母都比你强,所以你要恭敬听他讲完,既可帮助你提高工作效率,又可指导你在社会上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过来你也才能更好地赡养亲人,所以这里面也有体力劳动的智慧在内。同样父母骂你,批评你,你不反对,恭敬承受,父母就不会再生气,大怒而伤身,这也是善养父母身心了。如果你不但不听,还强词夺理,那么你父母本来就生气,因为你强词夺理就更加愤怒,伤身伤心,损害父母身体没有比这更大了,所以不仅大不敬,更没有养好父母身心了。

“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这是直接告诉我们一年四季和一天早晚如何养亲的。“冬天寒冷时提前为父母温暖被窝,夏天酷热时帮父母扇凉”,虽然是在二十四孝故事里黄香的做法,但我们大家都可以推广。东汉九岁的黄香就有那么好的孝心,我们很多成年人还比不上他。他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子,我们大人对自己父母有过这样细心体贴吗?养身的内容大部分是成年人要做的,说《弟子规》是小儿科的东西,真正看懂了这本书吗?我们大人能每天做到早晨起床要向父母请安,晚上伺候父母安寝吗?要自己的孩子今后用心赡养自己,自己先要为孩子做一个榜样。有什么因就有什么果,自己做不到,却只是责备自己的孩子不孝,有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呢?

“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这更是大人的事情了,父母要得到很好的赡养,子女就要努力工作赚钱,要有稳定的工作。但我们每天努力工作,来去匆匆,还要把父母放在心里。有事外出时,必须告诉父母要到那里去,回家后还要当面禀报父母回来了,让父母安心。所去一定要有稳定的处所,所操持一定要有稳定的职业。

《论语》里仁篇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按照南怀瑾先生解读,其意思是:“父母在的时候,不要没有目标地远游,要走到远方去,就一定要有一个安顿父母的方法。”对于“游必有方”,南怀瑾在《论语别裁》说:“古人讲父母老了,怕没人照应,而不远游,即使要远游,也一定要有个方向。我认为‘游必有方’的方是指方法的方,父母老了没人照应,子女远游时必须有个安顿的方法,这是孝子之道。‘方’者应是方法,不是方向。”南先生说的很有道理,这句被后人误解为父母在的时候就不能出去,要求子女在父母跟前为其尽孝。

常言道,好男儿志在四方。毛主席出去时写诗说:“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天下的父母哪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所作为呢?若能建功立业,就不是小孝了。只是父母在的时候,不要没有目标地远游,要走到远方去,就一定要有一个具体的地方,让父母知道,不要让父母天天在家里担心。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父母知道了你在什么地方,知道你在那里有所作为了,他们就放心了。父母是希望子女有所作为的,只是他们不希望子女没有目标地乱游,并非不希望子女出去到外面大干一番事业。《礼记》说:“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业。”(《礼记·曲礼上》)这段话的意思是:“做儿子的,外出一定要报告,返家一定要当面告诉父母。所去要有稳定的处所,所操持一定要有稳定的职业。”可见并非不准子女出去,而是怕出远门父母担心。现在交通和通讯这样发达,时间与空间都缩短了,所以这个问题也不存在了。

“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先讲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二十四孝中有“卧冰求鲤”的故事。晋朝王祥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继母朱氏不贤德,曾经多次在父亲面前说王祥的坏话;因此,父母都不喜欢他。有一次,他的继母想吃活鱼,当时正是天寒地冻,河水都结了冰;王祥就解开衣服,趴在冰面上,希望能得到活鱼;这时,冰面忽然自己解冻,有两条鲤鱼跃出来,王祥把鱼拿回家献给了继母。三国时期吴国孟宗,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一下子,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几根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再讲父母所厌恶的东西,要小心去除。马桶是最脏的东西,但北宋黄庭坚就坚持每天给母亲洗马桶。他虽然是著名诗人、书法家,身居高位,但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放下大丈夫的架子洗马桶,我们一般人也难以做到。

“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这是身心保全的孝道。不要让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使父母忧虑;更不要做出伤风败俗的缺德事,使父母蒙受羞辱。这段话说明了身心双重保全的孝道。

身心双重保全的孝道,在孔子的弟子中,曾子是做得最好的。《论语》记载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曾子有病,他预计自己要离开这个世间了,就把自己的学生召集到身边来,说:“打开被子,摆正我的脚!摆正我的手!《诗经》上说:‘小心谨慎呀,好像站在深渊旁边,好像踩在薄冰上面。’从今以后,我知道我的身心可以免除一切损伤了,小子们啊……”

一般人认为,曾子在这里借用《诗经》里的三句,来说明自己一生谨慎小心,避免损伤自己的身体,就是对父母尽孝。其根据就是《孝经》记载,孔子曾对曾参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就是说,一个孝子,应当极其爱护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包括头发和皮肤都不能有所损伤,这就是孝的开始。曾子在临死前要他的学生们看看自己的手脚,以表白自己的身体完整无损,是一生遵守孝道的。

朱熹也是这种说法,朱熹说:“曾子平日以为身体受于父母,不敢毁伤,故于此使弟子开其衾而视。曾子以其所保之全示门人,而言其所以保之之难如此;至于将死,而后知其得免于毁伤也。小子,门人也。语毕而又呼之,以致反复丁宁之意,其警之也深矣。”

可意义不仅仅就在这里。君子不毁伤发肤就是尽孝,如果父母处于危难之际,需要自己挺身而出甚至要献出生命的时候,也因为不敢毁伤,而让父母落于虎口吗?再说君子杀身成仁,连一根头发都不敢毁伤,又怎么去杀身成仁?

孔子曾对曾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是劝人要珍惜生命,只有珍惜生命,借假修真,才能真正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这也才是真正的尽孝。人是万物之灵,只有人才能悟道。佛教说:“人身难得今已得,佛法难闻今已闻;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待何时度此身?”佛教里面有不净观,当时佛陀的弟子看到此身不净,而想要自杀的时候,佛陀就马上予以禁止。所以,身体保护的意义就在于此。释迦牟尼是在人间成佛的,未来佛弥勒佛也将在人间成佛。若连人的身体都没有了,又怎么有佛可成呢?

曾子保全了什么?即身心双重保全,因为他守身如玉,使自己的心不受污染,从而临终得到解脱。曾子临终前一再叮咛就是自己的手脚没有受到损伤吗?虽然有“身体受于父母,不敢毁伤”的意义,但主要的含义不在这里。没有灵魂的躯壳还有什么用吗?到死能够保全身体的人多的是,难道他们都是曾子吗?所以我们要明白曾子临终时他真正告诫后生小子的是,一个人不仅要保全“身”,更重要的是保全“心”。曾子是发明慎独的人,他是善于反省和观心的,所以他在临终就敢于说我的这颗心不会受世间污染了,它清白地而来,也要清白地而去了。

那么又怎么才能保持这颗心一辈子出污泥而不染了,那就是曾子所说的“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是借用《诗经》里面的话来告诫人们要时刻反省自己,若稍有放松,就会堕落,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这样做到了,就会免除这颗心不受污染,一生也就不会犯大错误了,到临终也就死而无憾了。所谓“启予足!启予手!”而不是要让大家去看自己的手脚,而是让大家摆好自己手脚,而显出君子临终安祥的姿态。人都要死了,这手脚又有什么好看的呢?所以后人理解古文不能望文生义,而要透过事物的现象去看事物的本质。曾子是得孔子心传的弟子,他临终是无恐惧的,是安祥的,虽然他的手脚不能动了,但他的心是安祥的。当君子的心归于“仁”的时候,这身体又还有什么作用呢?抛下臭皮囊,而今得自在。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做到临终而没有遗憾的又有多少呢?可曾子临终告诉了我们“守身”的道理。所谓“守身”,就是守身如玉,实践身心双重保全的孝道,所以《中庸》说:“自身不真诚,就不能孝顺父母了。”(原文为“不诚乎身,不顺乎亲矣”)

养心——色难的境界

《弟子规》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又说:“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意思是父母呼唤,要立刻答应,父母要你做事,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父母教导我们时,应该恭敬的聆听。做错了事,父母责备,应当虚心接受,不可强词夺理,使父母亲生气、伤心。父母喜爱我们时,孝顺父母不是困难的事情;父母不喜欢我们时,孝顺父母才难能可贵。这些话都在说明养亲的第二种境界:养心——色难的境界。

“色难”出自《论语》,其意为“天天都在长辈面前保持恭敬的脸色最难”。《论语》为政篇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意思是,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现在的孝子,好像只要能赡养父母就行了。可犬马我们都要去养他们,如果心存不敬,赡养父母与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天天都在长辈面前保持恭敬的脸色最难。有事情后生效劳,有酒食让长辈吃喝,难道你曾经认为这就是孝吗?”

子游问孝。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朱熹说:“言人畜犬马,皆能有以养之,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则与养犬马者何异。”如果养就是简单的饮食供奉,那么犬马也能得到,养亲与养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孔子在这里告诫人民,养亲不仅仅就是饮食供奉,让亲人在物质上无所缺乏,养亲要“敬”。所谓“敬”不是简单的“恭敬”,而是用心去侍奉亲人。若以孔子所说“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每天生怕孩子得病的样子)之心来养亲,亦可说是“敬”了。

“敬”的表现是什么,天天在长辈面前保持恭敬的脸色。孔子说“色难”,为何难以保持恭敬的脸色呢?是因为一个人难以有一颗孝敬的真诚心。所以孔子进一步说,孝的本质不是让长辈有吃有喝就行了。让长辈饮食衣物不缺乏,这叫做养口体,让长辈心情舒畅,进而共入大道之境,这是养心,更进一步说是养圣(长养圣胎)。养口体是次要的,因为人的肉体是不长久的,只有养心乃至养圣才是真孝。

《礼记·檀弓》有一故事,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有人在路上施舍饮食,对一个饥饿的人说“嗟,来食”,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才到今天这个样子。终于不食而死。乞丐都不吃“嗟来之食”,何况以不敬的态度去养父母?上面那段话表面是孔子对他的弟子说的,实际是孔子对天下所有孝子说的。可是,在今天,人心不古,连对父母饮食供奉都有缺乏了,甚至弃之不养的事情,新闻媒体也时有报道,故有的父母可能连“嗟来之食”也吃不到了,扪心自问,可不惭愧啊!

真正的孝是内心情感的真实表现也就是孔子所说:“父母唯其疾之忧。”

孟懿子的儿子孟武伯来问孝,孔子也没有正面回答。孔子说:“父母唯其疾之忧。”朱熹这样解释说:“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孝乎?”父母最忧虑和担心的就是孩子患病,病在孩子身上,可痛却在自己身上。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大概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对子女的忧虑和牵挂,是最无私的爱,父母真正是这个世界上只有付出,不求回报的人。

人都有私心,可天下父母爱孩子的心都是一样,孩子的疾苦与他们息息相关。所以孝子体谅亲人,只要把亲人体谅自己的心反回去,就是真正的大孝子。孝即以父母之心为心,孔子以彼之心去启发孟武伯尽孝之心,可谓循循善诱矣!

把“色难的境界”做得最好的有古代的孝子闵(mǐn)子骞(qiān),名损,他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在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养圣——养亲的最高境界

“长养圣胎”,进入究竟的解脱,是养亲的最高境界。“圣胎”就是我们的本性,“长养圣胎”就是恢复我们的本性,达到圣贤的境界。道家《性命主旨》有“长养圣胎图”。王守仁《传习录》卷上说:“只念念要存天理,即是立志;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长养圣胎;至此长养功成,名出圣胎。既出胎已,则为佛之真子,而继绍佛种也。”南怀瑾先生《我说参回契》说到“长养圣胎的变化”,他说:“‘长养圣胎’是说像长成一个人一样,胎儿四肢五脏都有了,现在告诉我们正统道法,性命双修,脱胎换骨的正道。”因此,“长养圣胎”就是让父母得到了究竟的解脱(达到圣贤境界),这是远期目标,也是最终目标,近期目标则是让父母减少错误不再堕落,向圣贤境界看齐。让父母入世做好一个人,作为儿女要让父母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父母犯了过错,努力感化他们让他们改正过错,即使父母去世了,也要忏悔父母的过错,死后三年都要斋戒清净超度父母。要实现远期目标,同样也不能离开近期目标,要以出世的精神干入世的事业。所以两个目标也是联系在一起而不能分离的。同时,长养圣胎属于自己与父母互动的一种关系,如果自己不能以身作则,自己都无法解脱,也就不能使父母感动,更谈不上让父母解脱了。

关于长养圣胎的话,《弟子规》说:“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论语》为政篇记载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意思是,孟懿子(鲁国大夫,姓仲孙,名何忌,父亲孟僖子)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有一天,孔子出去,樊迟在前边驾车,孔子对他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对他说‘不违背’。”樊迟说:“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父母在生的时候,按照礼节侍奉他们,死了以后,按照礼节安葬他们,按照礼节祭祀他们。”

鲁国大夫孟懿子来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不违背什么,孔子没有说,就引起了后人的争议。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种典型看法。第一种看法,就是朱熹所说的,不违礼。第二种看法,“无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志。第三种看法,南怀瑾先生别有感悟,以为孔子对孟懿子说的孝,是天下的大孝,因为孟懿子是鲁国大夫。所以“无违”就是不可违反人心。那么后边孔子在车上与樊迟的对白,则是个人的“小孝”了。南先生说:“个人的孝道,能做到对樊迟所讲的,是了不起的孝子;对国家大事,能够做到‘无违’就是了不起的大臣。”大孝就是慢慢趋向圣贤的境界了。

孔子被批判为封建专制主义,是维护封建宗法家族制度的重要纲常名教。其问题也就在这里。因为有人把“无违”解释为凡是父母说的都必须绝对服从,不许违背。有些人强调父权的绝对权威,所谓“孝顺”,就是“以顺为孝”,凡是父亲说的话都必须遵循,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实际上,孔子并不是这个意思,他主张“不违背”,朱熹说是“礼制”,也有道理。所谓礼,指的是社会道德规范、礼节仪式和各种典章制度,也可以统称为礼法。所谓“无违”,就是按礼法去做。礼法规定可行的,就去做,不可行的,就不能做。礼法到今天来说就是法律、纪律、规章、制度,你不能因为要“孝”父母,就去犯法。不合社会道德规范,不合法纪制度,不合礼节,即使父亲说了,也不能干。你说没有钱,但总不能抢劫去行孝。你说的动机是孝奉老娘,可是你犯了法,法院非判你几年徒刑不可,你那老娘还能安心吗?南怀瑾先生从大孝与小孝来说明问题,也更有道理。

因此,不管哪种说法,无论朱熹所说的,还是南先生所说的,孔子所说的孝,并不是子女对父母一味顺从。如果是一味顺从,父母有了错误听之任之,怎么能够培养圣胎呢?

《论语》里仁篇记载孔子说:“事父母几(轻微、婉转)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忧愁、烦劳)而不怨。”

意思是:“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就要委婉地劝阻他们。见父母心里不愿听从,还是要对他们恭敬,并不违礼,虽然内心忧虑但不怨恨他们。”

父母犯了错误,作子女侍奉父母要“几谏”,“几谏”就是委婉劝告的意思。如不接受劝告的意见,仍然抱尊敬的态度不发展到冲突对抗。“劳”是忧愁的意思,劳而无怨,是说找机会再劝告,虽然内心忧苦却不怨恨。孔子这里主张的是对父母的错误要劝阻,劝阻无效再劝阻,做到劳而无怨。《礼记·曲礼》说“三谏不从,则泣而随之。”那么父亲父母做犯法的事是不是也“泣而随之”,这不会是孔子的意思。“泣而随之”是暂时没有办法的无奈之举。

《孝经》对这个问题说得更清楚。曾子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生气的回答:“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出自《孝经·谏诤篇》)这里“争”当训为“诤”,谏也。

如何劝谏父母改变过错,孔子站在维护父子之情的立场上以情化人。《论语》子路篇记载叶公与孔子对话:“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告诉孔子说:“我家乡有个正直的人,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他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家乡正直的人和你讲的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

这一段话古今争议很多,今人从法律、心理、伦理等各个方面发挥的也很多。对比古今诠释,我觉得刘宝楠《论语正义》引证得比较恰当,其说:“隐者,《说文》云,蔽也。《檀弓》云,事亲有隐而无犯。郑注: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盖子之事亲,当时微谏,谕父母于道,不致有过误,若不幸而亲陷不义,亦当为讳匿。”这就是说父子至亲,绝对没有想要对方犯罪,但是为人父或者为人子,就要尽到自己的本分,父子道德修养高低不等,若父亲经常有错,做儿子的就应该时时劝阻,若劝阻了还是犯了错误,儿子应该为其隐瞒,隐瞒是让父亲自己反省,若是告发,不但父子成仇,其错误也难以改了。

不但父子之间要相互“隐”,凡是“恶”和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都应该相互隐讳,这是中国传统道德常说的“隐恶扬善”。

孔子的目的是要从人心去根本改变社会,只有人心都向善了,社会风气才会根本好转,法律治表不治本。所以孔子就力劝一切人从孝心入手,对父母要有真实的感情,父母有错,要不断劝阻,已经犯了,一定要隐瞒,以启发其廉耻之心。这样社会道德进化,没有官司可打,社会难道还会不太平吗?“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才是圣人的本意。至于现在很多人要把孔子的话与法律联系起来,是没有理解孔子的本意。独有李泽厚另辟蹊径,他在《论语今读》里面承认父子相互隐瞒“在现代社会,这当然违反法律,构成伪证罪”,但他话锋一转,强调这是“人情”,而且进一步论证“从社会学说,这是重视家庭作为社会基础的巩固;从心理学说,这是重培植情感高于其他。”“因此所谓‘直’‘正直’在这里并不是法律是非、社会正义的含义……‘直’——正直、公正在《论语》中与情感的真诚性有关。”这就说到了问题的本质。我认为,李先生从人的真诚和情感来论述“父子相隐”是符合孔子的原意的,若不重真诚和情感,社会必然大乱,再多的法律也不能制止犯罪。中国历史上强调以“礼”治国,所以从这一点出发,在法律上也确定了“父子相隐”合理性。刘宝楠《论语正义》说:“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汉宣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殊死曾上请。’足知汉法,凡子匿父母等,虽殊死。皆勿坐。父母匿子等,殊死以下,皆不上请。盖皆许其匿可知。”法律上的合理性来自道德人伦的合理性,因为法律仍旧是人制定出来的,而法律的目的也是要制止犯罪,而真正制止犯罪的方法唯在改变人心。

综上所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带有中国传统文化“隐恶扬善”的意思,是从亲情出发唤起人的良知。让亲人感受亲情,比六亲不认好,不管人有多大缺点,任何人都具有良知,其人性本善,只要能够立足于亲情,隐恶扬善,人们都会改恶从善,社会的和谐就会指日可待。一句话,我们去改变一个人,不能就是毁灭一个人。法律惩罚在后,唤起良知才能真正解决犯罪问题。

以上都是解读《弟子规》劝谏父母改变过错的内容,对于父母的过错要想尽各种办法劝谏予以制止,这样才能达到“养亲”的最高境界。

再看《弟子规》“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是说明养生送死以及死后祭祀如何尽到孝道,而这种孝道里面也有大孝的内容。

《论语》阳货篇记载宰我问孔子:“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jī,一年)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问:“服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仪,礼仪必然败坏;三年不奏音乐,音乐就会荒废。旧谷吃完,新谷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也轮过了一遍,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孔子说:“才一年的时间,你就吃起了白米饭,穿起了锦缎衣,你心安吗?”宰我说:“我心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守丧,吃美味不觉得甜美,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服,所以不那样做。如今你既觉得心安,就那样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小孩生下来,到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予父母对他也有三年养育之恩吧?”

三年之丧,是人子感情的自我表现,我国自古有之,并非孔子的发明。孔子在这里与宰予对话,是说明守丧的本质在于自己对父母的感情,而不在外在的形式。如果是内心没有悲痛,没有对父母的真实感情,不管是一年,还是三年,都是假的形式,那在孔子那里都是没有用的,即使时间再长,也没有尽到“孝”。现在的人,死了亲人,往往是做样子,摆形式,虽然在生不孝父母,死后却要风光,这完全是做给活人看的,就是要面子,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这绝对不是孔子的本意。《礼记·檀弓》上篇引子路的话说:“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乱,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这是子路在孔子那里接受的教育,分明是说明了丧的本质是儿女真实感情的表现,宁可“礼”不足,也应该是人子真实感情的表现。

为什么要真情流露,因为真情才能使自己守丧期间斋戒清净,那么超度父母,死后的亡魂才能真正受益,这是守丧的最后目标。使父母死后得到解脱,才是孝子的最高境界。否则即使泪流成河又有什么作用呢?孔子着力于让孝子保持真情,其最终目的不就在这里吗?所以入世与出世往往是不能分开的,否则孔子还强调祭祀又有什么用呢?

对于先祖的祭祀,既是超度先祖的一种方式,也是个人道德上的提升。《尚书》“君陈”一章说:“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shǔ)稷(jì)非馨,明德惟馨。’尔尚式时周公之猷(yóu)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这段话的意思是“我曾听说:‘最好的政治,馨香远闻,能感动神明。黍稷的香气不是远闻的馨香,只有明德才是远闻的馨香。你要效法周公这一原则,每天孜孜不倦地努力,不要安逸享乐。”从这里可以看出,祭祀食品的香气并非能够感动神明,而只有德政才能感动神明。那么引过来类比父母的葬礼,也是如此。《易经·第六十三卦·既济·九五》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馤(yuè)祭,实受其福。”意思是:“东方邻国殷商杀牛来祭神,不如西方邻国周王用饭菜的薄礼来祭神,实在得到神的赐福。”正直的神是没有贪求的,更不吃人间血食,据佛经说,要感动正神,就要心地正直,无私无欲,多做好事。祭祀上的豪华,只能是铺张浪费,也并非是思念先祖的形式。

因此,“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这都是孝子把心思用在思念亲人方面,那么他的祭祀才能真诚,他的超度对父母才有作用。如果不是思念亲人,不是为了父母解脱,死了亲人以后,就故意喝稀粥,睡草席,枕土块,住茅棚,穿粗衣,不闻乐,那还有什么作用呢?按照宗教的要求,死了亲人,在衣食住用等各个方面的节制,实际就是使人处于“斋戒”的时期,这样就是为亲人超度。为了亲人,使自己斋戒,然后念经,这样就能使父母死后超升。目前佛教临终助念的方式广为推广,没有世俗的排场,只是吃斋念佛,既可以尽诚,也是“大孝”的一种方法。

《弟子规》说“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因为诚心祭祀可以趋向圣贤的境界。《论语》学而篇记载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曾子说的意思是:“要慎重办理父母的丧事,经常祭祀追念自己的祖先,这样民风就会变得忠厚老实了。”所以《论语》八佾(yì)篇说祭如在。祭祀祖先就像祖先真在面前,祭祀神就像神真在面前。孔子说:“我如果不亲自参加祭祀,那就等于没有祭祀。”祭祀形式上的虔诚可以达到心诚则灵的目的,存(生存的后人)亡(死去的父母)两利。《地藏经》说:“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众罪,命终之后,眷属小大为造福利一切圣事(吃斋念佛布施供养三宝等善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虽然生者得六分,亡者只得一分,但一分也能解决大问题,佛经说死者四十九天还没投胎,在这关键的时候他的后人若能清净斋戒为他超度,则可免于堕落三恶道,甚至还可往生净土永远解脱六道轮回。于是可见祭祀的重要性,在“长养圣胎”的最后环节发生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是我们要弄清“慎终追远”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祭祀,而是斋戒清净才起作用。《朱熹集注》:“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尽其礼”是形式,“尽其诚”才是目的。“尽”是努力的意思,努力追求礼上的完善,仅仅是孝子诚意的外在表现。曾子是得孔子心传的学生,他的“慎终追远”,除了面对春秋礼教衰微的局面,提倡慎重对待丧祭,有时代意义外,其更重要的是提倡一种“长养圣胎”的精神,而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祭祀。

有人说孔子是不相信鬼神的,除了他“敬鬼神而远之”外,还有一些根据。实际上的情况,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祀也;赐欲知死人有知无知,死徐自知之,未为晚也。’”(《说苑·辩物》)子贡提的这个问题,孔子不作正面回答,因为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回答有知无知都不是他的本意。“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参阅《论语·先进》)季路很实质性地提到侍奉鬼神的事,孔子在这里就不含糊了,他很明确的回答活人还没有服务好,怎么还能侍奉鬼神呢?季路不死心,又问死后的事,孔子说连生的道理都不知道,怎么还能知道死后的事呢?孔子没有否定鬼神和死后的事,但是他的重心落在现实的人道,是最明确不过的了。但是孔子又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就是说不管是祭祀祖宗还是鬼神,都好像他们就在自己面前。这里说好像就在自己面前,并非真的就在自己面前。之所以要如此,是能生起恭敬虔诚之情,从而使孝道代代相传,提高人类的道德境界,乃至于人人都作圣贤。

因此,《弟子规》说“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曾子提出“慎终追远”,都只在于孝的诚心,而不在于孝的形式。而孝的诚心,是长养圣胎的关键,其他都是次要的。如果我们不能让父母得到最终解脱,就是给他们住金屋,天天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又有什么用?因为死后都带不去,而诚心祭祀却可以真正超度父母。遗憾的是,祭祀发展到后来,形式主义的趋向越来越严重,以致本末倒置。父母在生的时候得不到儿子的孝敬,死了所谓的“孝子”却大讲排场。生前舍不得孝敬父母一文,死后却大摆阔气。从祖宗信仰又发展到多神信仰,人死了成了神,大家就都去拜他了,所以中国的鬼神特别多,以致于到处都是神,民间庙宇特别多。这些形式主义的做法都不是孔子和曾子的本意。如此看来,不追溯孔子与曾子的本意,我们就难以理解《弟子规》所说“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的境界。理论上没有弄清,实践上就会盲目行动,最后背道而驰,与圣贤之道越来越远。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与“大孝”

《论语》学而篇记载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既然养亲的最高境界是“大孝”,那么“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不是妨碍了“大孝”?因为这句话如果理解为父亲死了三年也不能改变他的路线、思想、主张等等,那么确实是妨碍了“大孝”。所以,今天的人就有了反对孔子的依据,哪能什么都是老子说了算?这难道不是“愚忠”“愚孝”吗?不仅今人,从古至今,古人读到这里也有障碍,如朱熹等人就要作委婉的解读,可怎么解释还是解释不通。

朱熹《论语集注》的解释是,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还是南怀瑾先生另辟蹊径,他在《论语别裁》说:

“讲到这里,我们要向前辈的某些儒者、理学家、读书人告个罪了,他们的解释,又是错误的。他们说看一个人,他父母还在的时候看他的志向,父母死了的时候看他的行为,三年当中,没有改变他父母所走的路线,这个人就叫作孝子了。问题来了,假使父母行为不端,以窃盗为生,儿子不想当小偷,有反感,可是为了孝道,就不能不当三年小偷去。这样,问题不就来了?如果遇到坏人的话,明明知道错,可推说:‘孔子说的呀!圣人说的呀!为了作孝子,也只好做错三年呀!’这叫圣人吗?照这样讲,我就叫它是老鼠生儿的孝道哲学。为什么呢?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通吗?不通!这些问题,都出在过去的误解。当然,宋儒并不一定完全错,但像这种错的地方,我们要注意。所以古人说,读书要顶门上另有一只眼。中国宗教里有的神像,多一只眼睛,名为智慧眼。我们要用宗教家所谓的智慧之眼去看,就很容易了解了。

‘父在观其志’的这个‘志’,古人的文字‘志’为‘意志’之意,它包括了思想、态度。我们都曾经作过儿子,都有这样的经验:当父亲、师长的面前,听到教训吩咐,口口声声称‘是’,但背过身来,却对着同学、朋友,做一个鬼脸,表示不听。所以‘父在观其志’这话,是说当父母在面前的时候,要言行一致。就是父母不在面前,背着父母的时候,乃至于父母死了,都要言行一致,诚诚恳恳,非常老实,说不接受就是不接受;如果做好人,就要做到底,父母死了,于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说得到做得到,经过三年这么久的时间,感情没有淡薄,言行一致,一贯作法,这就是孝子。”

在父亲面前言行一致,即使父母死了还是要说得到做得到,这是南怀瑾先生的看法。这个看法很有道理,第一章我们已经说了《弟子规》要落实到实践中才有用,孝道要具体体现在生活中,否则说的更多做不到,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认同南怀瑾先生的解释。但是,言行一致,不仅三年是这样,三年以后也还要这样,这个没有时间界限。所以我的想法,对于“道”的理解,还是我第一章在“本立而道生”的看法。

《论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即通过实践孝悌,可以走向仁的境界。所以《论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一个人在生活中做到了孝悌,那么他就能够站稳脚跟了,终究会大彻大悟,发现大道的本源。“道”的解释,我们一般都理解为思想体系。但是,“道”在这里就是“仁”,就是大道的境界。

所以综合南怀瑾先生的“言行一致”,我们是否可以再重新解释“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道”。

查《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道”第二十五个义项解释为“正直”。举例《尔雅·释诂下》:“道,直也。”王引之述闻:“直、道,一声之转。……《说苑》云:‘易道,即易直也。’”《说苑·修文》:“乐之动于内,使人易道而好良;乐之动于外,使人温恭而文雅。”

于是,可见将“道”理解为“正直之道”,既有言行一致的意义,又有大道的境界,还是离不开儒家的核心思想“仁”。

这个“三”字也不一定是三年,而是多年的意思(如三思而行),即一直不变父亲的正直之道。

【例证】

南海活观音

在民国初有一则“南海活观音”的故事(疑从清朝古籍《德育古鉴》发展而来,作者注)。

过去有一个屠夫,生性暴烈,甚至对自己的老母亲也大声喝斥、动辄拳脚。有一天,他听说普陀山有一尊活观音非常灵验,决定发心去朝拜。这位屠夫到了普陀山,到处找不到活观音,就请教住持老和尚:“活观音在那里?”

“活观音已经到你家里去了!”老和尚回答说。

“活观音长得什么样子呢?”

“啊!衣服反过来穿,鞋子倒过来踏的,就是活观音,你赶快回去,一定可以看到菩萨。”

屠夫一听,日夜兼程急急忙忙赶回家里,到家已是夜半人睡的时候,急促粗鲁地叫门:“快来开门哪!我回来看活观音!”

睡梦中的老母亲忽然听到儿子的吼叫声,惊慌地从床上爬下来,深恐开迟了,要挨儿子的打骂,黑暗慌乱中,衣服穿反了,倒拖着一双鞋子,匆匆忙忙来开门。

儿子一看见一个反穿衣,倒踏鞋的妇人,于是倒头就拜:“您就是活观音!您就是活观音!”

这位老母亲知是菩萨感应,于是把握机缘,教诲他:“堂上双亲你不孝,远庙拜佛有何功?”从此以后,屠夫痛改前非,变成孝子。

这个故事说明,人们只知道心外求佛,而不知孝顺父母就是菩提心,此时自己就是佛。拜心外之佛,不如发菩提心,从孝顺父母开始。

“孝感动天”与“卧冰求鲤”

(出自《二十四孝》)

“孝感动天”是《二十四孝》第一孝。虞舜,瞽(ɡǔ)叟(sǒu)之子。性至孝。父顽,母嚚(yín),弟象傲。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卧冰求鲤”是《二十四孝》第十八孝。晋王祥,字休征。早丧母,继母朱氏不慈。父前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母。尝欲食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卧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归供母。

舜帝之孝,孔孟都认为是孝的极致,大孝无以复加,故孟子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但以舜帝的孝和王祥的孝来比较,王祥的孝,也可说是最真诚最恳切,尽孝不遗余力,难道不能和舜帝行孝相似吗?表面上看是这样,若是谈到极致,两者尚有很大悬殊。王祥的心量尚未圆满,不能达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的道理。

舜帝是从人的本性上认亲(人之初,性本善),而王祥则是从外在的身体上来认亲。舜帝的父母与弟弟虽然多次与他为难,甚至陷害他置于死地,但舜看他们,是看他们的本性,他的本性也具有至神、至圣、至仁、至慈的真心(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他认为,父亲要杀我,不让我娶亲等等,这些想法,那是他的心后来受到污染而形成的恶习,他的真心原来并非如此。假如舜帝与父母以及弟弟作对,那么他们那种善良本性不仅引发不出来,而且因为舜的对抗还会加深他们的恶习,于是那至神、至圣、至仁、至慈的真父母断根绝种了。所以舜才想尽各种办法去维持,想尽各种办法去引导,果然使他的父母的真性显现出来。

像王祥“卧冰求鲤”等孝亲事迹,固然是天性非常诚挚的表现,但他所孝顺的对象,只是父母的肉身而已。这也是由于王祥本身的修养,未达到虞舜的境界,所以他所认识的对象也只能到此为止。圣人大彻大悟,所以不会因为一时的境遇不好而怨天尤人,舜的眼光正因为比王祥更远,所以他才能成为圣人。

《弟子规》说:“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舜帝正是在逆境之中成就了他的圣贤之道。同时说明养身的极致就是引发亲人的真心,如此看来,养身、养心与长养圣胎哪能截然分开呢?

“割股疗亲”与佛陀舍身

(出自《旧唐书》与佛经)

《旧唐书·隐逸传·王友贞》记载,怀州河内人王友贞(?~716)于弱冠时,“母病笃,医言:‘唯啖人肉乃差(同瘥,读作cuó,指病愈)’,友贞独念无可求治,乃割股肉以饴亲,母病寻差。”武则天闻知此事,‘令就其家验问,特加旌表。’据传闻所云,王友贞九十余岁,于开元四年(716)卒。若以九十岁计,则王友贞割股在太宗贞观二十年(646)之前。

由于政府的表彰,这一现象在唐代以后大盛,“割股疗亲”一直被标榜为至诚至孝的行为。但其实这一传统孝行刚开始并不是中原本土的风俗,其形成与佛教有着深厚渊源。

《本行经》说,佛在过去做王太子时,父王有病,医师说吃没有愤怒的人的肉可以治疗父王的病。太子自思我从来没有那些愤怒的情绪,于是命令宫人割自己的肉给父王吃。父王吃了后,精神大好,休息数日就痊愈了。

然而,佛陀割肉疗亲来自佛教所倡导的舍身无我的精神,若不能舍身无我,则不能趋向涅槃的彼岸。所以在佛陀前世修行的故事中有“舍身饲虎”。据《菩萨投身饲饿虎起塔因缘经》记载,当时佛陀是萨埵王子,见一虎产七子,才经七日,诸子围绕,饥渴交迫,萨埵王子生大悲心,以自身投入虎口挽救了老虎。此外,还有“割肉喂鹰”的故事,都是告诉修行人必须发大菩提心,才能看破色身,达到无我之境。因此,就修行的境界来说,并非只针对自己的亲人。佛的境界众生平等,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泛爱众”,虽然其起点更高,但是佛教传到中国来后,与中国的孝道相融合,那么我们不能做到“舍身饲虎”或者“割肉喂鹰”,就从孝顺身边的亲人开始,做到“割股疗亲”。

“割股疗亲”也许就是养身的极致境界,但透过“割股疗亲”的现象来看其本质,实际上是至诚的孝心感通了亲人,去除了病人的业障,才有亲人大病治愈的后果。如果没有这种清净心,甚至还盼望政府的表彰以及社会的好评,那么这种孝心的诚意就大打折扣了,能够治愈亲人的大病也就不很灵验了。因为后世“割股疗亲”出现大量不灵验的例证,所以很多人斥责“割股疗亲”为愚孝,既伤害了自己,又不能挽救亲人。到今天来看,则是科学时代,更加没有人会相信“割股疗亲”了。这就使我们的孝心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本来“割股疗亲”也不是大多数人能够做到的,但有人能够做到至少在弘扬孝道方面起到了正面的榜样作用,若全盘否定也不是正确的做法。我们现在难以做到“割股疗亲”,是因为我们的心不清净了,如果我们如古人一样有那样至诚的孝心,那不一样可以出现奇迹吗?

综上所述,从养身的极致境界可以走向圣贤的境界。若不追求圣贤境界,放下自我,再好的养身,也只是养一肉身而已,此身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保养得再好也不能最终解脱,从长远眼光来看又有什么用呢?发大菩提心才能走向养圣的最高境界。

巧妙劝谏,救父一命

(《安士全书》选自《懿行录》)

明朝王友贤(官为尚书),山西宁乡人,买了一妾,被妻子嫉妒,陷入困境。有一次,王尚书与妾外出,被幽禁到一座楼上,饿得快要死了。那时,王尚书的儿子毓俊还只有几岁,对母亲说:“他们如果饿死了,别人就讲母亲的不对,不如每天给他们一碗粥,使他们慢慢死亡,这样别人也不会认为母亲不贤良了。”母亲听从了他的话。毓俊就偷偷把饮食藏到一个小布袋里面,利用送粥的机会,暗中带给父亲,因此救了父亲的命。过了一年,王尚书生了一个儿子,就躲到别的地方去了。等到尚书死后,毓俊抚养爱护弟弟,非常周到。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得到启发:父母做错了,儿女们虽然不能违背他们的意志,但是并非顺从附和,就是孝顺了。所以孔子说事奉父母要多次劝告,多次劝告的意思就是说话要耐心,并非就是一味盲从,并非就是违背良心去讨亲人的欢心。

从小孝到大孝,从小我到大我

(出自《我的父亲傅作义将军》)

傅作义(1895~1974),中国军事家,抗日爱国将领,原国民党军陆军二级上将。他的女儿傅冬(又名傅冬菊),是中共地下党员,在人民解放军发动平津战役的时候,她提供的情报很有价值,使解放军每天连对方统帅傅作义的心理动态都掌握得清清楚楚。在围城的时候,经过各方面的压力,加上傅冬在傅作义身边相机行事进行反复的劝告,晓以天下大势,动以亲子之情,说出“我就是共产党员”,傅作义长叹一声,实现了北平和平解放。觉悟了的傅作义专程去西柏坡向毛主席请罪。毛主席说:“北平和平解放,保全了古都文物,减少了战争伤亡,你是有功的。”傅作义的名字从战犯名单删掉,还被委任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政府水利部部长,他又促成了绥远的和平解放,为人民立了功。

像傅冬这样处理父女关系,岂不正是爱护和孝敬父亲吗?一味顺从并不是孝,把犯错误的父母从危险的道路上挽救,使他获得新的生命,才是真正的孝,可以说成区别于“小孝”的“大孝”。同时也成就了父女两人从走小我走向大我的人生目标。

积德行善是长养圣胎的最好办法

(《安士全书》选自《感应篇广疏》)

福建的林承美,幼年就死了父亲,他的母亲守节不嫁,抚养儿子。承美日夜哭泣,深感母恩难以报答。一位禅师很受感动,就劝告他说:“孝子思亲,光是痛哭,亲人并不会得到什么好处,应当想一个报答的办法。”于是告诉他,做好事,亲人就会得益;做坏事,亲人就会受害。您想要报亲恩,只有戒杀放生,广积阴德,才能使亲人真正得益。林承美一听,醒悟过来,发誓戒杀放生,多做好事。后来享受高寿九十六岁,科第为闽中第一。

安士先生因此评论说:世上有善于尽孝的人,有不善于尽孝的人。我尽自己的诚心,使亲人得到实际的利益,这就是善于尽孝的人。我表面上尽到了自己的诚心,而亲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实际的利益,这就是不善于尽孝的人。如果说哭泣就是尽哀,就叫做孝,那么即使泪如泉涌,像决堤的江河一样,对于亲人又有什么利益呢?如果说衰麻在身,就叫做孝,那么即使积麻成山,坐到里面去,对于亲人又有什么利益?披麻戴孝,痛哭流涕,是人不得已才表达出来的常情。要想使生我养我、任劳任怨的父母得到真实的利益,则要用另外一种办法,而不在这种表面形式。

因此,《弟子规》说“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曾子提出“慎终追远”,都只在于孝的诚心,而不在于孝的形式。如果我们学习林承美的做法,就完全避开了形式主义的现象。如此看来,积德行善,回向亲人,这是真正化悲痛为力量的办法,也是超度亲人,达到圣贤境界的最好办法。

【名言哲语】

孟子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出自《孟子·离娄上》)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的时候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谈了很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首先提到的就是尊老。

杨雨教授解读说,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亲人,各自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自然就可以太平了。

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老人,包括我们的至亲,身边的老人,以及平时遇到的陌生老人。王杰教授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就从国家治理的层面把孝老、养老、敬老落到实处,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为人子当尽孝,在家里尽孝,是小孝,小爱。而对他人的关爱,为天下苍生谋福利那是大孝,大爱。

(以上出自中央电视台《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第五集)

子路见于夫子曰:“昔者由也事二亲之时,常食藜藿(líhuò,指粗劣的饭菜)之食,为亲负米百里之外。亲没之后,南游于楚,从车百乘,至粟万钟,思欲食藜藿、为亲负米,不可得也。”子曰:“由也事亲,可谓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出自清史洁珵辑《德育古鉴》)

子路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是二十四孝之一。他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种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还可能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佛家同样十分重视孝道。印光大师说:“惟我释子,以成道利生为最上报恩之事。且不仅报答多生之父母,并当报答无量劫来四生六道中一切父母。不仅于父母生前而当孝敬,且当度脱父母之灵识,使其永出苦轮,常住正觉。故曰释氏之孝,晦而难明者也。虽然,儒之孝以奉养父母为先者也。若释氏辞亲出家,岂竟不顾父母之养乎。夫佛制,出家必禀父母。若有兄弟子侄可托,乃得禀请于亲,亲允方可出家,否则不许剃落。其有出家之后,兄弟或故,亲无倚托,亦得减其衣钵之资,以奉二亲。”(出自《印光法师文钞》正编《佛教以孝为本论》)

出家人是有求道弘道的献身精神而出家的,表面上他出家了暂时不能侍奉父母了,但是他得到了解脱,最后不仅这一世的父母能够得度,而且无量劫来的众生都能得度。这就是印光大师所说的意思。此外,佛教虽然提出“六道众生都是我的父母”,印光大师亦强调不能忽视现世的父母。修行者入手的地方,还是从孝顺现世的父母做起。连现世的父母都不能孝顺,要去度过去世六道众生的无数父母是不可能的。莲池大师说:“亲得离尘垢,子道方成就。”所以佛教与儒家的修行方法是一样的。

儒佛的孝亲思想是相通相融的,正如印光大师说:“尽性学佛,方能尽伦学孔;尽伦学孔,方能尽性学佛,试观古今之大忠大孝,与夫发挥儒教圣贤心法者,无不深研佛经,潜修密证也。儒佛二教,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以世无一人不在伦常之内,亦无一人能出心性之外,具此伦常心性,而以佛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克己复礼,闲邪存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助,由是父子兄弟等,相率而尽伦常,以去其幻妄之烦惑,以复其本具之佛性,非但体(本体、本质)一,即用(作用,外在的表现)亦非有二也。” EUafxqVMB885oUN6HhFdNsK4FluR6NpukwhJEh/C6C69ZEmY7SDsWW7VNj5ULw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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