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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娶第四

在本篇中,对于妻子死后,丈夫续弦这件事作者强调一定要谨慎对待。他认为后娶的妻子往往会因为感情、财产的问题与前妻的子女产生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破碎。

吉甫 [1] ,贤父也,伯奇 [2] ,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 [3] ,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 [4] ,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 [5] ,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 [6] 。”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 [7] ,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注释】

[1]吉甫:即尹吉甫,他是周宣王时的大臣。

[2]伯奇:尹吉甫的长子。伯奇的生母死后,后母想让自己的儿子伯封成为继承人,便诬陷伯奇对她不轨,尹吉甫一气之下,流放了伯奇。伯奇于是在琴曲《履霜操》中表达自己的冤屈。尹吉甫后来知道了真相,于是杀死了后妻,并召唤伯奇回来。

[3]御:这里指约束、教导。

[4]曾参:春秋末年人,孔子的学生,以孝著称。

[5]王骏:西汉成帝时的大臣。

[6]华、元:曾华、曾元,曾参的两个儿子。

[7]假继:继母,后母。

【译文】

尹吉甫是一位英明的父亲,伯奇是一个孝顺的儿子。英明的父亲来教导孝顺的儿子,理应呈现父慈子孝的局面,但是尹吉甫的后妻挑拨他们的关系,伯奇竟被尹吉甫放逐了。曾参的妻子死去,他没有再娶,他对自己的儿子说:“我比不上尹吉甫,你们也不如伯奇”。王骏在妻子死后,他也对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也不如曾华、曾元。”曾参、王骏两人都终身没有再娶妻,这些都足以引为借鉴。那些继母虐待前妻的孩子,导致父子骨肉分离,让人伤心断肠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对此,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啊!

江左不讳庶孽 [1] ,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 [2] ;疥癣蚊虻 [3] ,或未能免,限以大分 [4] ,故稀斗阋之耻 [5] 。河北鄙于侧出 [6] ,不预人流 [7] ,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 [8] ,俗以为常。身没之后 [9] ,辞讼盈公门 [10] ,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 [11] ,播扬先人之辞迹 [12] ,暴露祖考之长短 [13] ,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 [14] ,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 [15] ,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注释】

[1]江左:即江东,狭义的指长江在芜湖以下的南岸地区。庶孽(niè):古代称非正妻婢妾所生之子为庶孽。

[2]妾媵(yìnɡ):古代诸侯之女出嫁,必须有宗族之妹或侄女等陪嫁。终:终了结束。这里有继续管下去的意思。

[3]疥癣蚊虻(ménɡ):引申指细小纠纷。

[4]大分:重大的名分。

[5]斗阋(xì):兄弟相争,相斗。

[6]侧出:非正妻所生的子女。

[7]预:进入。人流:有身份的人的行列。

[8]士庶:士族和庶族。

[9]没:通“殁”,死亡。

[10]讼:诉讼。

[11]黜:贬斥。

[12]辞迹:言语,字迹。

[13]祖考:指已去世之祖先。已去世之父叫考。

[14]佞:用花言巧语谄媚他人。

[15]义:这里指情义。

【译文】

江东地区的人不避忌婢妾生的子女,正妻死后,大多数的婢妾可以主管家事;细小的纷争有时候不能避免,但限于婢妾的名分,兄弟争斗这种太不像话的事情很少发生。河北地区的人鄙视婢妾所生的子女,不让他们进入有身份的人的行列中。因此正妻死后,就必须再次娶妻,甚至有的人娶过三四次,后妻的年龄有时比前妻的儿子还小。后妻生下的儿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在衣服饮食以至婚配、做官等事情上,都有着士人与庶人的差别,而世俗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当丈夫死去之后,家里的人因闹纠纷而诉讼至官府,诽谤辱骂的话连路人都能听到,前妻的孩子诬蔑后母是婢妾,后妻的孩子贬斥前妻的孩子为佣仆,他们宣扬亡父的言行,暴露先祖的是非好坏,想让自己变得有理,在那些再娶的家庭中这种事情经常发生。真是可悲啊!自古以来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来害人的太多了!何况后母凭借着夫妻间的情义,日夜在丈夫的面前说着坏话,而奴婢为了讨主人的欢心,也在一旁帮忙劝说引诱,日积月累,怎么还会有孝子呢?对此不能不让人感到畏惧啊。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 [1] ,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 [2] ,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 [3] ,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注释】

[1]沉惑:沉迷、迷惑。僻:不正当的嗜好。

[2]宦学:做官和学业。

[3]异姓:前夫的孩子,因姓前夫的姓,与继父不同姓,所以称“异姓”。

【译文】

按照一般人的习性,后夫多数宠爱前夫的孩子,后妻必定虐待前妻的孩子。这不仅因为妇人心怀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态促使如此。前夫的孩子,不敢和自己的孩子争夺家业,将他提携抚养,天长日久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于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学业做官、读书、嫁娶,没有不需防范的,因而后母虐待他。异姓之子受宠则父母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则兄弟成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门户的祸殃。

思鲁等从舅殷外臣 [1] ,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 [2] ,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凄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

【注释】

[1]思鲁:即颜思鲁,字孔归,颜之推的长子。从舅:母亲的叔伯兄弟。

[2]感慕:感动思念。

【译文】

思鲁他们的表舅父殷外臣,是位博学通达的读书人。他有两个孩子,叫殷基、殷谌,都已长大成人,殷外臣又娶了王氏为妻,殷基每当拜见后母时,因思念生母失声痛哭,难以控制,家里人都不忍抬头看他。王氏也非常悲伤,不知如何是好,才结婚十几天就要求退婚,殷家只好依照礼节将她送回娘家,这也是值得懊悔的事啊。

《后汉书》曰:“安帝时,汝南薛包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 [1] ,旦入而洒扫 [2] 。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 [3] ,昏晨不废 [4] 。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 [5] 。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6] 。’田庐取其荒顿者 [7] ,曰:‘吾少时所理 [8] ,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还复赈给。建光中,公车特征 [9] ,至拜侍中。包性恬虚,称疾不起,以死自乞。有诏赐告归也。”

【注释】

[1]庐:搭建。舍:房子。

[2]洒扫:先洒水在地上沾湿灰尘,前后清扫。

[3]里门:乡里。

[4]昏晨不废:早晚不间断给父母请安。

[5]丧过乎哀:守丧超过哀礼的期限。古时候,父母去世,子女需要服丧三年,超过了三年,所以说“丧过乎哀”。

[6]若:你。

[7]荒顿:荒废。

[8]理:整治、整理。

[9]公车:汉代官署名。

【译文】

《后汉书》记载:“汉安帝时,汝南有位姓薛名包字孟尝的人,他爱好学习,品行忠诚,母亲已经去世,因特别孝顺而闻名乡里。以后他的父亲娶了后妻,因而逐渐憎恶薛包,让他分家出去住。薛包日夜痛哭流涕,不愿离开,导致被父亲用棍棒殴打。薛包逼不得已,只好在家门外搭间庐舍住着,每天早上都回家打扫房屋。他的父亲非常恼怒,又把他赶走了,于是薛包就只得在里巷外面搭间小屋住,但每天早晚仍不间断向父母请安。这样过了一年多,他的父母也感到惭愧,让他搬回了家。当父母逝世后,薛包守孝六年,超过了一般守孝三年的礼法惯例。接着不久,弟弟要求分家居住,薛包不能劝止他的要求,只好将家产平分。自己主动分取奴婢中年老体弱者,说:‘这些人与我共事的时间很长,你使唤不了他们。’田地房屋中荒芜破败的分给自己,说:‘这些是我小时候整治过的,情意上十分依恋。’器具物品则拿了些腐朽破旧的,说:‘我平素使用的,已经习惯了。’分家后,他的弟弟多次把自己的家产破败了,薛包一次又一次资助他。建光年间,政府特意征聘他,直到任用他为侍中。薛包生性恬淡,不愿意做官,就声称自己卧病在床,快要死了,乞求回家养病。皇帝只好下诏书让他保留官衔回家了。” KOk7fhu9PXYSSBL/hpe7T2tJWwFwuodsw/dPFIQRh41cVCVRDaZFP/dcSRmSOz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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