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育子女,这在古今的家庭中都是大问题。作者重视家庭早期教育,强调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父母应该处理好严教和慈爱的关系,正如文中所说的“逮于成长,终为败德”;最后,以真实的事例怒斥士大夫教孩子“伏事公卿”、谄媚权贵,这些对于今天为父母者仍然是警世名言。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 [1] ,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 [2] ,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 [3] 。生子咳提 [4] ,师保固明孝仁礼义 [5] ,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 [6] ,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 [7] ,可省笞罚 [8] 。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 [9] ,恣其所欲 [10] ,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 [11] ,谓法当尔。骄慢已习 [12] ,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 [13] ,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1]中庸之人:智力平常的人。
[2]音声:音乐。
[3]金匮:匮,“柜”的古字,古时用来盛放东西的家具。金匮,金属制造的柜,用以盛放重要东西的家具。引文语出汉代贾谊《新书·胎教》:“胎教之道,书之玉版,藏之金匮,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
[4]咳提:即“孩提”,指婴儿啼哭、笑闹。
[5]师保:先秦时教育皇室贵族子弟的官员。
[6]凡庶:百姓。尔:如此,这样。
[7]比及:等到。
[8]笞:鞭打、杖击。
[9]运为:行为。
[10]恣:任凭。
[11]识知:知识。
[12]慢:怠慢。
[13]忿:通“愤”。
智力超凡的人,不用教就能成才;智力低下的人,即使教导也于事无补;智力平常的人,不教导就不会懂得事理。古时候圣贤的君王就有胎教的做法,嫔妃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就要出去住在别的房间,眼睛不能斜视,耳朵不能乱听,她听的音乐和吃的食物都要遵照礼仪并加以节制。还要把这些都记录在玉片上,收藏在金匮里。胎儿出生后还在幼儿时,担任“师”“保”的人就开始对他讲解孝、仁、礼、义,并引导他学习。平民百姓虽然不能如此,也该在孩子能识人脸色、懂人喜怒时,就对他进行教导,做到大人允许他做就得做,不允许他做就不做。这样,等孩子长到几岁的时候,就不必对他鞭打惩罚了。只要父母威严而又不失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有孝行了。我见到世上有一些父母,对子女不讲威严,一味只讲慈爱,往往做不到这样;他们对子女的饮食、言行,从来不加约束,任其为所欲为,该训诫的反而夸奖,该训斥的反而鼓励。等到孩子懂事以后,就会认为这些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等到孩子的蛮横无理已经形成习惯时,才开始想要管束制约,然而事已至此,就算鞭打再狠毒,也难以再树立父母的威严,父母的愤怒导致子女的怨恨日益加深,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终究会成为道德败坏之人。孔子所谓“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讲的正是这个道理。俗谚说:“教导媳妇要趁新到,教育儿子要及早。”这话说得很有道理。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 [1] ,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 [2] 。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 [3] ?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1]重:难。
[2]楚挞(tà):杖打。
[3]艾:草本植物,叶子有香气,可入药,可供针灸用。
一般人不教育子女,并不是想让子女去犯罪;只是不愿意看到子女因受责骂而脸色沮丧,不忍用荆条抽打子女,使他们皮肉受苦。这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一个人生了病,怎么能不用汤药、针灸就治好病了呢?也应该为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想一想,他们难道愿意虐待自己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啊。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 [1] ,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 [2] ,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 [3] ,冀其自改。年登婚宦 [4] ,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5] 。
[1]湓(pén)城:清湓山有井,形如盆,因号湓水,城曰湓城。
[2]行路:路上的行人。
[3]掩:遮蔽,掩盖。
[4]婚宦:结婚与做官。此处指成年。
[5]衅:以血涂抹器物进行祭祀。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品性十分严谨方正。王僧辩在湓城时,已经是统率三千士卒的统帅,年纪也超过四十了,但稍有让母亲不如意的言行,老夫人仍会用棍棒教训他。因此,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气,从小被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若一句话说得漂亮,父亲就到处宣扬,巴不得过往行人都晓得,一年到头都挂在嘴上;他若一件事做得不好,父亲为他百般遮掩粉饰,希望他能够自己改正。这位学士成年以后,粗暴傲慢的习气日益滋长,终究因为说话不检点,得罪了周逖,被周逖杀掉,抽出肠子,用他的血来祭战鼓。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 [1] ;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 [2] ,父子异宫 [3] ,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 [4] ,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1]狎(xiá):亲近而不庄重。
[2]命士:古代称受朝廷爵命的士。
[3]宫:房屋,住宅。
[4]悬衾箧(qiè)枕:把被子捆好悬挂起来,把枕头放进箱子里。衾,被子。箧,小箱子。
父子之间的相处要严肃,不可以过分亲昵;骨肉之间的亲情之爱,不可以简慢不拘礼节。不拘礼节,慈爱孝敬就做不到了,过分亲昵就会产生放肆不敬之心。从有地位的读书人往上数,父子都是不同室居住,这就是使父子之间不过分亲昵的方法。晚辈为身体不适的长辈按摩抓搔;长辈每天起床后,晚辈为他们整理卧具,这些都是讲究礼节的教育。有人要问:“孔子的弟子陈亢听到孔子疏远自己的儿子,感到高兴,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是:“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君子不亲自教授他的孩子。《诗经》里有讽刺的言辞,《礼记》中有自避嫌疑的告诫,《尚书》里有违礼作乱的事,《春秋》中有对淫乱行为的指责,《易经》里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当父亲的可以直接向子女讲解的内容,所以君子不亲自教自己的孩子。”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 [1] 。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 [2] ,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 [3] ,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 [4] ;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 [5] ,钩盾献早李 [6] ,还索不得,遂大怒,訽曰 [7] :“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 [8] ,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 [9] 。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10] 。
[1]准:比照。
[2]黠(xiá):聪明。
[3]礼数:礼仪的等级。
[4]乘舆:皇帝乘坐的车子,后代指皇帝。
[5]典御:古代主管帝王饮食的官员。
[6]钩盾:古代官署名,主管园苑游观等事项。
[7]訽(ɡòu):詈骂。
[8]分齐(jì):此处指本分的意思。
[9]叔段:春秋时期郑庄公的弟弟,从小受到母亲的溺爱,他行事经常不守礼制,后谋反,被击败,逃亡至共地,于是称为共叔段。州吁:春秋时期卫庄公的儿子,深受庄公的宠爱。庄公的另一个儿子桓公即位后,他在州吁作乱,自立为君,最后被大臣除掉。
[10]薨(hōnɡ):古代称侯王死为“薨”。
齐武成帝高湛的三儿子琅邪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弟弟,他因天生聪慧而被武成帝和皇后喜爱,不论穿的吃的都可以和太子一个标准。武成帝经常当面称赞他说:“这孩子聪明过人,将来应当有所成就。”等太子即位之后,琅邪王搬到别宫居住,他的待遇仍然非常优厚,超过其他诸侯王。即便如此,太后还认为不够,常为此向皇帝进言。琅邪王才十多岁,傲慢任性,毫无节制,他在吃穿用住等方面都要与皇帝相比。他曾经去南殿朝拜,见到典御官向皇帝进献新从地窖里取出的冰块,钩盾令进献早熟的李子,他因派人去索取,没有得到,他就大发脾气,骂道:“皇帝有的东西,凭什么我没有?”他的言行不知分寸,在其他事情上也大都这样。有识之士大多指责他与共叔段、州吁是一类人。后来,琅邪王假传圣旨,把和他发生摩擦的宰相杀了,担心有人来救,竟然命令手下的军士守住皇帝所在的宫殿大门。尽管他本无反叛之心,受到安抚后也撤了兵,但最终还是因为这件事被密令处死了。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 [1] ,母实为之;赵王之戮 [2] ,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3] 。
[1]共(ɡōnɡ)叔:即共叔段。
[2]赵王:指汉高祖与戚夫人的儿子赵隐王如意。汉高祖曾经想立他为太子,因大臣阻止只好作罢。高祖死后,吕后将戚夫人制成“人彘”,并将如意毒杀。
[3]灵龟明鉴:古人用龟壳占卜,用铜镜照形,故以此二物比喻能够明察的事。
人们喜爱自己的孩子,却很少能够一视同仁的。从古到今,因此造成的弊病太多了。聪明伶俐又俊秀的孩子,当然值得赏识喜爱,而愚蠢迟钝的孩子,也应该喜爱怜惜才是。那些偏宠孩子的人,虽然想以自己的爱厚待孩子,反而因此害了他。共叔段的死,实际上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被杀,实际上是他父亲造成的。其他像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事例都像灵龟、明镜一样可供人借鉴啊。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 [1] ,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 [2] ,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 [3] 。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1]书疏:指文书信函等的书写工作。
[2]伏事:服侍。伏,通“服”。
[3]俛(fǔ):同“俯”,低头。
齐朝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个孩子,已经十七岁了,通晓公文的书写,教他说鲜卑语、弹奏琵琶,他逐渐地掌握了,他用这些本领为王公贵族效劳,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啊。”我当时低头不语,没有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让人诧异啊!如果凭这些本领去取媚于人,即使做到宰相,我也不愿意你们这样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