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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帝国

许多世纪以来,中国统治者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移民问题: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与实用主义。从中华帝国时代到今天,这三大关系的特定平衡一直是国家移民政策史的发展主线,其摇摆不定则严重影响到民众的生活与命运。

意识形态视角

中华帝国的统治者不像欧洲各国君主那样密切关注其海洋利益,而是以源自本国土地的税收为最主要的财富来源。作为基于农业经济剩余产品的集权王国的权贵,他们认为稳定的农业与帝国的安宁息息相关,因此总是希望百姓居住在可被登记与课税的已知区域。中华帝国历来重农抑商,因为商贸发展必然伴随着人口的流动,作为课税对象显然不如农耕者那么可靠。这种财政观由下述意识形态加以补充:在伦理和社会的优越性方面,农业胜过商业,农民胜过行商。然而,这种理想的社会秩序从来就不曾切合现实,尤其是进入近代初期之后,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更是进一步扩大。

朝廷对于国内人口流动的态度往往自相矛盾。历史上,由国家主导的移民一直是官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派兵驻守遥远的边疆,移民屯垦人烟稀少之地,再到把那些惹是生非之人放逐到边陲,中国历代官僚机构曾经将数百万人移民他乡。事实上,今天中文“移民”一词的原意就是“(通过国家下令)迁移人口”。而那些非官方主导的移民则令统治者惴惴不安,因为此类移民现象可能是社会失控的预兆,也可能意味着国家无法让百姓安居乐业。

清王朝雍正皇帝(1723—1735)为政勤勉,锐意进取,在位期间曾经推行若干重要施政改革。除亲近文人以排除对满族政权正统性的挑战之外,他还沿袭其父亲康熙皇帝之举措,继续向百姓灌输儒家伦理。在清军入主中原的战争中,四川丧失了大量人口,因此,北京的政策就是鼓励向人口锐减地区移民以复耕。自1667年后的40年间,大约有170万人跋涉入川。到了雍正年间,四川宜耕之地已经基本都已有人复耕了。然而,移民仍然源源不断,与其说他们的迁移是由原居地贫穷困苦所“推动”,不如说是为四川土地低廉所“拉动”,雍正皇帝于是认定,移民尽管可能无法完全阻止,却必须加以规制。因此,除了要求移民必须申领通行证,还规定新入川移民必须逐一登记注册。与此同时,雍正也同样没有忘记在意识形态层面强调自己是一个爱民如子的仁慈君主。

1728年雍正关于自发移民的上谕

上谕内阁:上年闻湖广、广东、江西等省之民因本地歉收米贵,相率而迁移四川者不下数万人,已令四川督抚设法安插,毋使失所,但思上年江西收成颇好,即湖广、广东亦非歉岁,不过近水之地略被淹损,何至居民轻去其乡者如此之众也?因时时留心体察,今据各省陆续奏闻,大约因川省旷土本宽,米多价贱,而无知之民平日既怀趋利之见,又有传说者谓川省之米三钱可买一石,又有一种包揽棍徒,极言川省易度日,一去入籍便可富饶。愚民被其煽惑,不独贫者坠其术中,即有业者亦鬻产以圆富足,独不思川省食物价之故,皆因地广人稀,食用者少,是以如此。若远近之人云集一省,则食之者众,求如前之贱价,岂可得乎?况彼此相隔或至千里,或数千里,小民离弃乡井,扶老挈幼,跋涉山川,安有余资以供路费?中途困厄,求救无门,不相率而为匪类,势必为沟中之瘠矣,岂非轻举妄动自贻伊戚乎?昔野识见,庸愚必须训示,方能醒悟,为地方官者,抚绥之于平日,而劝教之于临时,开其愚蒙,恤其穷困,时勤训导,使百姓知故土之可恋、转徙之非宜,则愚民之不醒悟者亦少矣。且各省皆有可垦之田土,而所以任其废弃者,其故有二:一则民俗好为争,竟当其未垦之时,则置之不问,及至既垦之后,则群起相争,是以将可耕之壤,抛为旷土,甚为可惜。一则垦田必须工本,而寒苦之民不能措办,以致委诸草莽。为有司者诚经其疆界以息争端,助其秄种以资耕作,宽其升科之年,优其上农之赏,则百姓断无有不踊跃鼓舞、趋事赴功者矣。朕宵旰勤劳,无刻不以百姓生计为念。兹颁谕旨,并非禁百姓之谋食于他方,也只以愚民无知,图利心切,惑于邪说,见异而迁,遂轻舍故乡,甘受流离之苦。朕心实为不忍。夫在彼在此,皆吾赤子。若本籍果逢歉岁,难以资生,该地方有司仰体朕心,即时奏闻,朕必沛以恩膏,使之得所。何必分散他方,以冀不可必得之利?著各督抚晓谕官民等知之。钦此。

安全视角

尽管国内自发无序迁移引发安全方面的担忧,朝廷对于朝向国外的迁移更感恐惧。在官员们的心目中,流寓海外包括出国经商,侨居各国港口从业,还可能发展到长住异域。即便到了私人海外经商已经不属严禁之列时,朝廷仍然对那些在海外滞留两年以上者严加惩处。朝廷认为,如果需要在海外经商的话,出洋两年也已足够了。雍正于1727年发出警告:“朕思此等贸易外洋者,多不安分之人”,如果他们长期滞留国外后打算返回,那么极有可能是与“番夷”勾结。 因此,跨国流动就被贴上了不忠不孝之人所作所为的政治标签。

除了儒家对商人定型化的不信任之外,这种观念源于沿海地区自16世纪以来(还有17世纪中叶清王朝取代明王朝之际)社会动荡的痛苦体验。其时,台湾先是被荷兰人所占领,忠于明王朝的郑成功于1661年驱逐了荷兰人,取而代之。基于这一史实,台湾及福建沿海地区就被刚刚进占该地区之满族征服者视为首屈一指的心腹之患。从1656年起直到1683年清军攻下台湾,摧毁郑氏集团,清朝一直对东南沿海实施严厉的海禁。1656年,清王朝谕令全国,“无许片帆入海”,凡有官员允许船只私自出海都将被革职,并遭受严厉惩处。无论军民人等,倘有将食品或其他货物下海与敌贸易,俱以违背陆海禁令就地正法。到了1661年,为了断绝郑氏集团的人力与物力后援,清王朝下令对整个东南沿海实施迁界,强迫所有沿海居民迁往内陆地区。

实用视角

尽管16、17世纪沿海地区的安全危机影响了中华帝国几代帝王的边海防政策,但官方仍不得不始终直面中国沿海地区的经济现实,即东南沿海及跨越大洋的海商贸易一直延续不断。康熙于1684年击溃郑氏集团后,随即宣布取消海禁,此举正是实用主义视角的体现。康熙力排众议,坚持为民众生计而立即废除海禁,以保证国家能够从商业盈利中获取收入,促进闽粤两省的经济繁荣,这将惠及全国。康熙于1684年发布的如下旨令显示:朝廷的实用主义不只承认开海贸易对于社会和财政的好处,而且承认沿海省份的历史生态以及这种生态对于整个国家的相关性。

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俱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份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

摒除意识形态层面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语,康熙的务实精神被历史学家视为中国18世纪拓展海上贸易与向外移民的奠基石。 而且,我们还会在下一章节论及,每当涉及移民问题时,对于意识形态与安全问题的考量,始终是朝廷议事日程中无法轻易排除的重要因素。

移民的国家控制

不论帝国当下实施什么政策,由于国家控制只是停留于表层,因此,移民总能从制度中找到可钻的空子。尽管清帝国统治范围囊括了次大陆的广袤大地,但它缺乏现代国家将管理深入到所有角落的雄心。清王朝实际上只有一部简单的法典,一套纵横延伸至整个帝国的简单行政体系。可是,帝国相对僵化的行政架构所要统治的却是一个辽阔复杂、千变万化的社会,社区事务的日常管理有许多只好交给那些地方名流。在沿海省份,这些地方名流与海上贸易利益攸关,为时久远。

地方名流包括士大夫和富商大贾。在西方话语当中,中国的“士大夫”(literati)一词有时也根据英国的社会政治结构而翻译为“绅士”(gentry),他们是有幸中举但未能因此获得一官半职的人士,或者,是那些虽然入仕却已退休的人士。清政府正是将许多形式的地方管理交到这些人手中,包括地方性的市政工程、慈善救济、地方治安,以及基础教育等。这些地方名流手中的权力与财富部分来自其所拥有的土地,但更大部分则来自与官府的联系,以及得到官方认可的某种资格。他们大多由于家庭关系或者居间中介而涉足商业贸易。作为官僚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这些名流是在地方层面上强有力的统治层:既与官方机构密切相关,又充当地方事务的仲裁者。不过,与英国制度不同的是,在中国,他们的职位身份是不能通过世袭传承的。

在中国社会,所谓农耕比商贸更有社会资本的正统观念与地方上的社会现实相去甚远。商人其实在社会上更有影响,也更受尊重。扶贫济困、出资靖乡、捐资建庙等善行是将个人财富转化为社会地位的公认方式。商人们还通过自我组织参与地方治理,他们通过商会平抑物价,调解纠纷,监管交易行为,从而控制了城市的商业命脉。在某些城市,对于地方机构(如社区庙宇)的管理使商人、士大夫和地方官员汇聚在一起,构成了某种类似于精英联合管理的组织架构。 到了19世纪,当王权衰落、社会动乱之时,城市官员将诸如消防之类的事务也移交给了商会。

为了保护士大夫所享有的优越地位和治理权威不会受到那些土老财的挑战,在理论上,商人的社会地位是低下的。然而,商人在社会上实际享有的地位与拥有的权力却并非低下,可以说,他们的地位仅次于士大夫。商人们通过捐赠公共工程和参与市政服务管理而获得官方好感,从而使商人与士大夫和政府官员得以联为一体。士大夫如果直接经商将有失身份,但他们可能、而且也确确实实经由商界头面人物或经由亲属经营投资,这是商人们得以分享士大夫之社会地位与权力的另一条途径。官员则隐身于商人身后,通过提供保护获取经济回报。另外,士大夫与商人家庭之间联姻,则是名流联手的又一渠道。因此,一些腰缠万贯的商人能够对地方事务颐使气指,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商人也得承担重要的财政义务,尤其是盐赋和经纪税,这两项都是帝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然而,也正是在这些方面,当然也还包括其他方面,商人们严重依赖于终极权力拥有者,即帝王及其属下文官的庇护。对于中国商人而言,学会在被衍生或被委派的位置上有所作为,是很重要的修炼,他们中的一些人日后会发现,到了国外之后,那里的政治权力几乎都掌握在殖民者或当地王公贵族手中,任何阶层的中国人几乎都没有染指权力的机会。中国士大夫没有移民传统,因此,在中国以外的那些地区,当地华人社会的头面人物一般不是士大夫,而是商人,虽然他们原本多为农民或小手艺人,但他们懂得从中国传统的商业文化中汲取自尊精神,并承担社会职责,因而一步步实现了社会地位的上向提升。

地区性的差异同样制约了帝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移民政策。虽然所有地方官员都由中央政府任命,但是,由于各地的习俗、资源与生计模式大相径庭,管理方式也各不相同。从中国北方辽阔的旱地平原,到长江流域水源充足、精耕细作的鱼米之乡,再到中国南方与东南沿海省份的丘陵地带,中央政府所面对的是如同马赛克一般多样性的地方习俗与经济模式。特别是在南方沿海省份,如浙江、福建和广东,那里共有八大方言群,其中六大方言彼此甚至完全无法沟通。对于那些只懂得官方正式语言的人而言,没有哪个方言群体是易于沟通的。这一地区的生态特征迫使当地人必须依靠海上贸易,以弥补农业耕地的不足,从而也就使得任何禁海令与移民禁令在当地几乎形同虚设。那些地方名流们,无论是士大夫或是商人,都与海上私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当局的禁海令从来就没能获得完全成功。而且,由于向海外迁移与海上贸易密切相关,政府当局同样也无法有效阻止人口外迁。那些既有自身的商业利益、又拥有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力的地方名流们,因而总是想方设法协助当地社会抵制可能危及其自身利益的国家政策:或是置若罔闻,或是曲解其意,偶尔还公开进行抵制。如果朝廷要员要评价其声誉与业绩,也不能不顾及其治下省份的特殊需求。

无论特别禁海令背后的政策如何,导致它们最终失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家庭对于从商贸和移民中获得的收入的需要。有史以来,但凡饱含民众需求的事物都不可能指望通过一纸法规就能加以禁止。在中国,如何逃避帝国的盐务专营一直是私盐贩子有利可图的生意经。同样地,对于包括国家官员在内的人们而言,对那些货物走私、黑市交易或人口迁移流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暗地里助上一臂之力,同样也是有利可图之事。正因为如此,无论国家方面如何订立治安条例,如何在意识形态上大做文章,向海外移民,以及构成其基础的海上贸易从来就不曾完全停止过。 D2Lcr1jHZ1Wnr49+kR1UTNpH6gzKDRRXzQR1QQXu+X4OrLOfJrq1DQo4mFlRTd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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