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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琵琶引

《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云:

白乐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诗吊之曰,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寅恪按:此诗是否真为宣宗所作,姑不置论。然乐天之《长恨歌》《琵琶引》两诗相提并论,其来已久,据此可知也。故兹笺证《长恨歌》讫,乃次及《琵琶引》焉。

寅恪于论《长恨歌》篇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一目。其大旨以为乐天当日之文雄诗杰,各出其作品互事观摩,各竭其才智竞求超胜。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今请仍以比较之研究论乐天之《琵琶引》。

张戒《岁寒堂诗话·上》云:

《长恨歌》元和元年尉盩厔时作,是时年三十五。谪江州,十一年作《琵琶行》。二诗工拙远不侔矣。如《琵琶行》,虽未免于烦悉,然其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也。

寅恪按:乐天于长庆末年所作《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中,自述其平生得意之诗,首举《长恨歌》而不及《琵琶引》。若据以谓乐天不自以《琵琶引》为佳,固属不可。然乐天心中绝不以《长恨歌》为拙,而《琵琶引》为较工,则断断可知。此张氏《琵琶引》工于《长恨歌》之论,不可依据者也。然张氏谓《琵琶引》“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其言甚允。盖乐天之作此诗,亦已依其同时才士,即元微之,所作同一性质题目之诗,即《琵琶歌》,加以改进。今取两诗比较分析,其因袭变革之词句及意旨,固历历可睹也。后来作者能否超越,所不敢知,而乐天当日实已超越微之所作,要为无可疑者。至乐天诗中疑滞之字句,不易解释,或莫知适从者,亦可因比较研究,而取决一是。斯又此种研究方法之副收获品矣。兹先考定微之作品年代,然后诠论乐天之诗。《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寄管儿,兼诲铁山。此后并新题乐府)》云:

去年御史留东台,公私蹙促颜不开。今春制狱正撩乱,昼夜推囚心似灰。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参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摄河南尹房式于台,擅令停务。贬江陵府士曹参军。

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略云:

四年,奉使东蜀。使还,令分务东台。

微之此诗既有去年东台及今春制狱之句,明《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也。又依《白氏长庆集》卷一二《琵琶引》序云: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

是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元作先而白作后,此乐天所以得见元作,而就同一性质题目,加以改进也。

以作诗意旨言之,两诗虽同赞琵琶之绝艺,且同为居贬谪闲散之地所作,然元诗云:

我为含凄叹奇绝,许作长歌始终说。艺奇思寡尘事多,许来寒暑又经过。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歌此歌,寄管儿,管儿管儿忧尔衰。尔衰之后继者谁,继之无乃在铁山,铁山已近曹穆间。性灵甚好功犹浅,急处未得臻幽闲。努力铁山勤学取,莫遣后来无所祖。

则微之盛赞管儿之绝艺,复勉铁山以精进,似以一题而兼二旨。虽二旨亦可相关,但终不免有一间之隔。故不及乐天之一题一意之明白晓畅也。此点当于研究两家所作《新题乐府》时详论之。又微之诗中所说,不过久许管儿作一诗,以事冗未暇,及谪官得闲,乃偿宿诺,其旨似嫌庸浅,而白诗云: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则既专为此长安故娼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微之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琵琶引》序云:

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

是乐天此诗自抒其迁谪之怀,乃有真实情感之作。与微之之仅践宿诺,偿文债者,大有不同。其工拙之殊绝,复何足怪哉。

复次,乐天晚岁之诗友刘梦得,亦有《泰娘歌》一篇(《刘梦得文集》卷九)。其引略云:

泰娘本韦尚书家主讴者,初尚书为吴郡得之,命乐工诲之琵琶,使之歌舞。无几何,尽得其术。居一二岁,携之以归京师。京师多新声善工,于是又损(捐)去故技,以新声度曲,而泰娘名字往往见称于贵游之间。元和初,尚书薨于东京,泰娘出居民间。久之,为蕲州刺史夏天愻所得。其后愻坐事谪居武陵郡(朗州)卒。泰娘无所归。地荒且远,无有能知其容与艺者。雒客闻之,为歌其事。

则泰娘事颇与乐天所咏者相类。而诗云:

朱弦已绝为知音,云鬓未秋私自惜。举目风烟非旧时。梦寻归路多参差。

乃以遗妾比逐臣,其意境尤与白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句近似。唯刘诗多述泰娘遭遇之经过,虽盛称其绝艺,而不详写琵琶之音调。此则与元之《琵琶歌》、白之《琵琶引》不同者。且刘诗特以简练胜,亦可据见也。刘诗固为佳作,读《琵琶引》者,不可不参读。所成为问题者,乃乐天于作《琵琶引》以前,曾见梦得《泰娘歌》与否耳。考梦得此诗为任朗州司马时(刘梦得于永贞元年十一月己卯贬朗州司马,至元和十年二月召至京师。三月,以为连州刺史)即元和十年二月以前所作。而梦得于元和十年春,曾与柳子厚、元微之诸逐客,同由贬所召至长安。时乐天为左赞善大夫,亦在京师(参《旧唐书》卷一六〇、《新唐书》卷一六八《刘禹锡传》、《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年二月王叔文之党坐谪官者十年不量移”条及下《连昌宫词》章)。固有得见此诗之可能。唯刘白二公晚岁虽至亲密,而此时却未见有交际往复之迹象,且二诗之遣词亦绝不相似。然则二公之借题自咏,止可视为各别发展,互不相谋者。盖二公以谪吏逐臣,咏离妇遗妾。其事既相近,宜乎于造意感慨有所冥会也。是知白之《琵琶引》与刘之《泰娘歌》,其关系殆非如其与元之《琵琶歌》实有密切联系者可比矣。

又李公垂《悲善才》一诗(《全唐诗》第十八函《李绅》卷一)亦与元白二公之《琵琶歌》《琵琶引》性质类似,其诗中叙述国事己身变迁之故。抚今追昔,不胜惆怅。取与微之所作相较,自为优越。但若与乐天之作参互并读,则李诗未能人我双亡,其意境似嫌稍逊。又考公垂此诗有:

南谯寂寞三春晚(南谯即滁州之旧称。可参《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典·古扬州·上》“滁州永阳郡”条)

之句,当是任滁州刺史时所作。公垂于元和十五年闰正月,自山南幕召为右拾遗充翰林学士(参《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及翰苑题名》)。其年冬,乐天亦自忠州召还,拜司门员外郎,转主客郎中,知制诰。二公同在长安者,约历二年之久。此后公垂于长庆四年二月流贬端州,至宝历元年四月量移江州长史(参《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及卷一五九《韦处厚传》等)。复迁滁州刺史,于大和四年二月转寿州刺史(参《全唐诗》第一八函《李绅》卷一《转寿春守》七律)。则《悲善才》一诗作成之时间,远在《琵琶引》以后。且其间李公垂似已因缘窥见乐天之诗,而所作犹未能超越。然后知乐天所谓“苦教短李伏歌行”及“李二十常自负歌行,近见吾《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者(参《长恨歌》章),之非虚语,而元和时代同时诗人,如白乐天之心伏刘梦得(见《附论·戊·白乐天与刘梦得之诗》),及李公垂之心伏白乐天,皆文雄诗杰,历尽甘苦,深通彼己之所致。后之读者所涉至浅,既不能解,乃妄为品第,何其谬耶!古今读此诗者众矣,虽所得浅深,各有不同,而于诗中所叙情事,多无疑及之者。唯南宋之洪迈,博学通识之君子也。其人读乐天诗至熟,观所著《容斋随笔》“论白诗”诸条,可以为证。其涉及此诗而致疑于实无其事,乐天借词以抒其天涯沦落之感者,凡二条。兹移写于下,并附鄙见以辨释之。

《容斋三笔》卷六“白公夜间歌者”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盖在浔阳江上为商人妇所作。而商乃买茶于浮梁,妇对客奏曲,乐天移船,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岂非以其为长安故娼女,不以为嫌耶?集中又有一篇题云,夜闻歌者(寅恪按:在《白氏长庆集》卷一〇)。时自京城谪浔阳,宿于鄂州,又在《琵琶行》之前。其词曰,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悲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依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似珍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霑襟,低眉终不说。陈鸿《长恨歌传》云,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故所遇必寄之吟咏,非有意于渔色。然鄂州所见亦一女子独处,夫不在焉。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议也。今诗人罕谈此章,聊复表出。

又《容斋五笔》卷七《琵琶行·海棠诗》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娼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岂不虞商人者,它日议其后乎?乐天之意,直欲抒写天涯沦落之恨尔。东坡谪黄州,《赋定惠院海棠》诗,有“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天涯流落俱可念,为饮一尊歌此曲”之句,其意亦尔也。或谓殊无一话一言,与之相似。是不然,此真能用乐天之意者,何必效常人章摹句写而后已哉。

寅恪按:容斋之论,有两点可商。一为文字叙述问题,一为唐代风俗问题。洪氏谓“乐天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及“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然诗云: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则“移船相近邀相见”之“船”,乃“主人下马客在船”之“船”,非“去来江口守空船”之“船”。盖江州司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妇之船,而邀此长安故娼从其所乘之船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否则江口茶商外妇之空船中,恐无如此预设之盛筵也。且乐天诗中亦未言及其何时从商妇船中出去,洪氏何故臆加“中夕方去”之语?盖其意以为乐天贤者,既夜入商妇船中,若不中夕出去,岂非此夕径留止于其中耶?读此诗而作此解,未免可惊可笑。此文字叙述问题也。夫此诗所叙情事,既不如洪氏之诠解,则洪氏抵触法禁之疑问可以消释,即本无其事之假设,亦为赘剩矣。然容斋所论礼法问题,实涉及吾国社会风俗古今不同之大限,故不能不置一言。考吾国社会风习,如关于男女礼法等问题,唐宋两代实有不同。此可取今日日本为例,盖日本往日虽曾效则中国无所不至,如其近世之于德国及最近之于美国者然。但其所受影响最深者,多为华夏唐代之文化。故其社会风俗与中国今日社会风气经受宋以后文化之影响者,自有差别。斯事显浅易见,不待详论也。唯其关于乐天此诗者有二事可以注意:一即此茶商之娶此长安故娼,特不过一寻常之外妇,其关系本在可离可合之间,以今日通行语言之,直“同居”而已。

元微之于《莺莺传》极夸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而不以为惭疚。其友朋亦视其为当然,而不非议。此即唐代当时士大夫风习,极轻贱社会阶级低下之女子。视其去留离合,所关至小之证。是知乐天之于此故娼,茶商之于此外妇,皆当日社会舆论所视为无足重轻,不必顾忌者也。此点已于拙著《读〈莺莺传〉》文中论及之矣。二即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之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与山东旧日士族甚异。寅恪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党派分野时已言之。乐天亦此新兴阶级之一人,其所为如此,固不足怪也。其详当别于“论乐天之先世”时更述之。

序云:

凡六百一十二言。

卢校本作六百一十六言。注云:

二讹。

寅恪按:卢抱经之勘校甚是。唯诸本皆作六百一十二言,故为标出之。

诗云:

间关莺语花底滑,

幽咽泉流冰下难。

寅恪按:汪本及《全唐诗》本俱作“幽咽泉流水下滩”而于“水”字下注云:“一作冰。”“滩”字下注云:“一作‘难’。”卢校本作“水下难”,于“难”字下注“滩”字。那波本作“冰下滩”。

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与阮芸台书》云:

白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水下滩。泉流水下滩不成语,且何以与上句属对?昔年曾谓当作泉流冰下难,故下文接以冰泉冷涩。难与滑对,难者,滑之反也。莺语花底,泉流冰下,形容涩滑二境,可谓工绝。

其说甚是。今请更申证其义。

一与本集互证。《白氏长庆集》卷六四《筝》云:

霜佩锵还委, 冰泉咽复通。

正与《琵琶引》此句章法文字意义均同也。

二与此诗有关之微之诗互证。《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中词句与乐天此诗同者多矣。如“霓裳羽衣偏宛转”“六幺散序多笼捻”“断弦砉騞层冰裂”诸句,皆是其例。唯其中:

冰泉呜咽流莺涩(可参《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李十二牡丹花片因以饯行》七绝,“莺涩余声絮堕风”之句)。

一句实为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二句演变扩充之所从来。取元诗以校白句,段氏之说,其正确可以无疑。然则读乐天《琵琶引》,不可不并读微之《琵琶歌》,其故不仅在两诗意旨之因革,可借以窥见。且其字句之校勘,亦可取决一是也。

又微之诗作“流莺涩”,而乐天诗作“间关莺语花底滑”者,盖白公既扩一而成二句,若仍作涩,未免两句同说一端,殊嫌重复。白诗以“滑”与“难”反对为文,自较元作更精进矣。

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六《何满子歌》(原注云:张湖南座为唐有熊作)略云:

我来湖外拜君侯,正值灰飞仲春琯。缠绵叠破最殷勤,整顿衣裳颇闲散。冰含远溜咽还通,莺泥晚花啼渐懒。

又同集卷一八《卢头陀诗·序》云:

元和九年,张中丞领潭之岁,予拜张公于潭。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以苏州刺史张正甫为湖南观察使。

据此,微之《何满子歌》作于元和九年春,而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秋,是乐天必已见及微之此诗。然则其扩《琵琶歌》“冰泉呜咽流莺涩”之一句为《琵琶引》“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之二句,盖亦受微之诗影响。而乐天《筝》诗之“冰泉咽复通”,乃作于大和七年。在其后,不必论矣。

复次,《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新题乐府·五弦弹》云:

风入春松正凌乱,莺含晓舌怜娇妙。呜呜暗溜咽冰泉,杀杀霜刀涩寒鞘。

《白氏长庆集》卷二《秦中吟·五弦》云:

大声粗若散,飒飒风和雨。小声细欲绝,切切鬼神语。

同集卷三《新乐府·五弦弹》云:

第五弦声最掩抑。陇水冻咽流不得(李公垂《悲善才》。“寒泉注射陇水开”句,可与此参证)。五弦并奏君试听,凄凄切切复铮铮。铁击珊瑚一两曲,冰写玉盘千万声。杀声入耳肤血惨,寒气中人肌骨酸。曲终声尽欲半日,四座相对愁无言。座中有一远方士,唧唧咨咨声不已。

寅恪按:元白《新乐府》此两篇皆作于元和四年(见《新乐府》章),白氏《秦中吟》亦是乐天于任谏官即左拾遗时所作(见《白氏长庆集》卷一《伤唐衢二首》之二),俱在乐天作《琵琶引》以前,亦可供乐天《琵琶引》中摹写琵琶音调一节之参考者也。

诗云:

此时无声胜有声。

《唐诗别裁集》卷八选录此诗,并论此句云:

诸本此时无声胜有声。既无声矣,下二句如何接出。宋本无声复有声,谓住而又弹也。古本可贵如此。

寅恪按:诗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句上有“冰泉冷涩弦疑绝,疑绝不通声暂歇”之语。夫既曰“声暂歇”,即是“无声”也。声暂歇之后,忽起“银瓶乍破”“铁骑突出”之声,何为不可按出?沈氏之疑滞,诚所不解。且遍考今存《白集》诸善本,未见有作“此时无声复有声”者,不知沈氏所见是何古本,深可疑也。

诗云:

自言本是京城女,

家在虾蟆陵下住。

《国史补·下》略云:

旧说,董仲舒墓,门人过,皆下马。故谓之下马陵。后人语讹为虾蟆陵,皆讹谬所习,亦曰坊中语也。

寅恪按:乐天此节所咏乃长安故娼自述之言,宜其用坊中语也。又同书同卷略云:

酒则有京城之西市腔,虾蟆陵郎官清、阿婆清。

此长安故娼,其幼年家居虾蟆陵,似本为酒家女。又自汉以来,旅居华夏之中亚胡人,颇以善酿著称,而吾国中古杰出之乐工亦多为西域胡种。则此长安故娼,既居名酒之产区,复具琵琶之绝艺,岂即所谓“酒家胡”者耶?

又《乐府杂录·上》“琵琶”条略云:“贞元中有王芬,曹保保,其子善才,其孙曹纲,皆袭所艺,次有裴兴奴,与纲同时。曹纲善运拨,若风雨,而不事叩弦。兴奴长于拢捻,不拨,稍软。时人谓曹纲有右手,兴奴有左手。”故后世剧曲中或以裴兴奴当此长安故娼女。裴固西域胡姓,“奴”字亦可为女子之名,如元微之《连昌宫词》中之“念奴”是。但男子亦可以“奴”字为名,如白乐天之幼弟“金刚奴”是。然则“裴兴奴”不必是女子也。剧曲家之说,未知所本,恐不可据。俟考。

诗云:

妆成每被秋娘妒。

寅恪按:《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吕三》(寅恪按:《元氏长庆集》卷一六、《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一六《酬哥舒大少府寄同年科第》诗自注,俱作“吕二炅”。复证以下引乐天诗题,则三当为二之误)校书云:

竞添钱贯定秋娘。

《白氏长庆集》卷一四《和元九与吕二同宿话旧感赠》云:

闻道秋娘犹且在,

至今时复问微之。

又韦谷《才调集》卷一载乐天《江南喜逢萧九彻,因话长安旧游,戏赠五十韵》云:

多情推阿软, 巧语许秋娘。

即此《琵琶引》中之秋娘,盖当时长安负盛名之娼女也。乐天天涯沦落,感念昔游,遂取以入诗耳。而坊本释此诗,乃以杜秋娘当之,妄谬极矣(杜秋娘始末,可参杜牧《樊川集》卷一《杜秋娘诗并序》)。

诗云:

商人重利轻别离,

前月浮梁买茶去。

寅恪按: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西观察使》“饶州浮梁县”条云:

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

《国史补·下》略云:

风俗贵茶,茶之名品益众,而浮梁之商货不在焉。

则知此商人所以往浮梁之故。盖浮梁之茶,虽非名品,而其产量极丰也。

诗之结语云:

江州司马青衫湿。

寅恪按:此句为世人习诵,已为一口头语矣。然一考唐代文献,则不免致疑。《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西观察使》“江州”条云:

江州,上(寅恪按:《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云,江州浔阳郡,上。与此同。《旧唐书》卷四〇《地理志》云,江州,中。与此异。据《白氏长庆集》卷二六《江州司马厅记》云,上州司马,秩五品。知元和时江州实为上州。旧志所记,盖旧制也)。

盖江州乃上州也。《唐六典》卷三〇“上州”条(《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志》同)云:

上州,司马一人,从五品下。

《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参《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新唐书》卷二四《舆服志》)略云:

上元元年,八月,又制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深徘,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

《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员外郎”条略云:

亲王三品以上二王后服用紫,五品以上服用朱,七品以上服用绿,九品以上服用青,流外庶人服用黄。

然则乐天此时适任江州上州司马之职,何以不着绯而着青衫耶?钱竹汀《十驾斋养新录》卷一〇“唐人服色视散官”条云:

《野客丛书》云,唐制服色不视职事官,而视阶官之品。至朝散大夫方换五品服色,衣银绯(寅恪按:此说甚是。可参“尚书故事公自言四世祖河东公为中书令着绋”条及《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

唐制服色既视阶官之品,考《白氏长庆集》卷二三《祭匡山文》云:

维元和十二年岁次丁酉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将仕郎守江州司马白居易。

是元和十二年乐天之散官为将仕郎,而据《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通典》卷四〇《职官典》同)云:

从第九品下阶将仕郎(文散官)。

是将仕郎为最低级之文散官。乐天于元和十一年秋作此诗时,其散官之品亦必为将仕郎无疑,盖无从更低于此品也。《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云:

开元八年二月二十日敕,都督刺史品卑者,着徘及鱼袋,永为常式。

乐天此时止为州佐,固唯应依将仕郎之阶品着青衫也。 37jpOJzSPkO7LGqdE8EQymZKlgJ2Jk/4xNPc7bNC72v30NncQzh3ONxiq0os7h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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