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史蒂夫·乔布斯站在斯坦福体育场的讲台上,准备向斯坦福大学的毕业生们发表演讲。乔布斯穿着牛仔裤和拖鞋,罩着一件毕业袍,面对23 000人做了一个简短的演讲,主题是自己人生中的经验教训。演讲进行到大概三分之一处时,乔布斯提出了下面这条建议:
你需要找到你所爱的东西……成就大事的唯一方法就是热爱自己所做的事。如果你还没有找到,那么继续找,不要停下来。
演讲结束时,全场起立鼓掌。
虽然乔布斯的致辞涵盖若干不同的经验教训,但他强调要做自己热爱的事情这一点被放到了突出的位置。例如,在有关此事的官方新闻稿中,斯坦福大学通讯社报道说,乔布斯“督促毕业生追求自己的梦想”。不久,一份非官方的演讲视频被放到了视频网站上,之后像病毒般传播开来,并且获得了超过350万的点击量。后来,斯坦福大学官方发布的视频又获得了300万的点击量。人们对这两个视频的评论集中在“热爱自己的工作”的重要性上,总结起来有下面这几种反应:
“最宝贵的经验就是要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追随内心的激情……人生苦短,不能一直做着自以为必须得做的事情。”
“追随自己的激情——人生是给活着的人的。”
“激情是生活的动力。”
“对自己的工作怀有激情才是最重要的。”
“‘不要停下来。’阿门。”
换句话说,在这份演讲的数百万观众当中,很多人兴奋地看到,乔布斯这位打破常规思维的大师认同了一条我称之为“激情假设”的诱人的热门职业建议。激情假设认为,要获得职业幸福,关键是首先搞清楚自己的激情所在,然后找到一份与这种激情相匹配的职业。
这个假设是当今美国社会最老生常谈的话题之一。我们这代人有幸可以选择如何度过自己的人生,但从小耳边就充斥着这种信息:要崇拜那些勇于追随激情的人,而同情那些安分守己、循规蹈矩混日子的人。
这种信息无孔不入。要是不信,下次去书店时,你可以花几分钟时间浏览一下“职场建议”书架。略过简历撰写和面试礼仪方面的指导手册,没一本书不在推销这种激情假设。这些书有着诸如《职业匹配:连接自我和理想工作的桥梁》( Career Match:Connecting Who You Are with What You’ll Love to Do )、《做自己:透过人格类型奥秘,发现属于你的完美职业》( Do What You Are:Discover the Perfect Career for YouThrough the Secrets of Personality Type )之类的书名,并且许诺只需要做几个人格测试就能找到梦寐以求的工作。最近,一种更具杀伤力的新型激情假设正传播开来。它绝望地声称:就本质而言,传统的“隔间式工作”(cubicle jobs)是糟糕的;而且,在激情的要求下,个人得自谋生路。这些书有着类似《逃出格子国》( Escape from Cubicle Nation )这样的书名。正如一条评论所描述的,这本书“教了一些小窍门来哄自己开心”。
关键词
激情假设(The passion hypothesis)
要获得职业幸福,关键是首先搞清楚自己的激情所在,然后找到一份与这种激情相匹配的职业。这种假设既是错误的,也是有潜在危害的。
此类书籍以及成千上万的全职博主、专业顾问,以及绕着职场幸福的核心问题打圈圈还自称大师的人,全都兜售着同样的内容:要想幸福,你必须追随自己的激情。正如一位出色的职业规划师告诉我的,“做自己爱做的事,钱就来了”,这已经成为职业咨询这行实际的座右铭。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撇开这些让你自我感觉良好的口号,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像乔布斯这样有激情的人物真正是如何开始自己的事业的,或者问问科学家们能够影响职业幸福感的究竟是什么,那么问题便不那么简单了。你会开始发现一些不对的苗头。稍加推敲,看似言之凿凿的激情假设便土崩瓦解。最后,你会不安地认识到:“追随自己的激情”或许只是个糟糕的建议。
大约是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的过渡期间,我开始推敲这些苗头。最后,我彻底否定了激情假设,并且开始探索哪些方面对打造自己热爱的工作才是真正重要的。规则一专门针对激情展开论述,因为“‘追随自己的激情’是个糟糕的建议”这条认识是后面所有内容的基础。也许最好的切入点就是开头提到的乔布斯的真实故事以及苹果公司的创立过程。
假如你在苹果公司创立前见过年轻时的乔布斯,可能就不会把他归为热衷于创立科技公司的人。乔布斯曾就读于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这是俄勒冈久负盛名的文科“飞地”。上学期间,他留起了长发,并且养成了光脚走路的习惯。与同时代的其他科技先知不同,学生时代的乔布斯对商业和电子都不怎么感兴趣,而是喜欢研究西方历史和舞蹈,还对东方神秘主义有所涉猎。
入学一年后,乔布斯辍学了,但仍在校园里待了一阵子:睡在地板上,去当地的克利须那神庙(Hare Krishna temple) 蹭饭吃。他的特立独行使其成为一个校园名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朵“奇葩”。杰弗里·扬(Jeffrey S.Young)在1988年出版了一本调查详尽的传记《史蒂夫·乔布斯:过程即是奖励》( Steve Jobs: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 )。他在书中写道,乔布斯最终厌倦了靠救济生活,并于20世纪70年代初回到加利福尼亚的父母家中,给自己在雅达利找了一份夜班工作。这家公司之所以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他们登在《圣何塞信使报》( San Jose Mercury News )上的广告写着“好玩又赚钱”。在此期间,乔布斯把时间都花在了雅达利以及大同农场(All-One Farm),后者是一家位于旧金山北部的乡村公社。他曾几个月没去雅达利上班,而是去印度进行一场托钵僧式的精神之旅。一回到家,他便去了附近的洛斯拉图斯禅修中心(Los Altos Zen Center),开始认真修行。
1974年,在乔布斯从印度返回之后,当地一名叫亚历克斯·卡姆拉特(Alex Kamradt)的工程师(也是一名企业家)开了一家叫接入电脑(Call-in Computer)的计算机分时服务公司。卡姆拉特找来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想设计一个终端设备,用来让客户接入他的中央计算机。与乔布斯不同,沃兹尼亚克是个真正的电子高手,他痴迷于科技,而且在大学里系统地学过相关知识。不过,另一方面,沃兹尼亚克对商业一窍不通。于是,他让老朋友乔布斯来处理相关的细节安排。一切进展得很顺利,直到1975年秋天。那个时候,乔布斯离开了一段时间,因为他要去大同农场。可惜他没告诉卡姆拉特这件事。等回来时,他的位置换成了别人。
讲这个故事的原因是,这些行为并不常在热衷于科技和创业的人身上出现,然而此时距离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不到一年。换句话说,在创立他那梦幻公司之前,乔布斯是个有点矛盾的年轻人:他追求心灵上的启迪,而接触电子行业不过是为了赚点快钱。
就在这一年的晚些时候,带着这种心态的乔布斯偶然迎来了他的人生转机。他注意到,当地的计算机迷兴奋于套装电脑(model-kit computer)的出现,这些发烧友们可以在家里组装电脑了。对于这种令人兴奋的事物,不止他一个人注意到其发展潜力。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哈佛大学学生看到杂志《大众电子》( Popular Electronics )的封面上出现了第一台套装电脑。后来,他成立了一家公司来给新机器开发一套BASIC编程语言,并最终辍学去经营事业。他给他的新公司起名叫“微软”。
乔布斯竭力让沃兹尼亚克接受了自己的想法:设计这种套装电脑的电路板,然后卖给当地的爱好者。他们最初打算每块板子花25美元的成本制作,然后以50美元卖掉。乔布斯总共想卖100块电路板。这样一来,除去板子的印制成本以及最初的1 500美元设计费,他们还能小赚1 000美元。不管是沃兹尼亚克还是乔布斯,他们都没有丢下正常工作,这完全是他们在业余时间搞的一个低风险项目。
但是,从这一刻起,故事便迅速向传奇方向发展。乔布斯光脚来到了字节商店(Byte Shop)。这是保罗·特雷尔(Paul Terrell)在山景城开的一家具有先锋意义的电脑店。乔布斯向特雷尔推销电路板。特雷尔不想要纯电路板,但他说会买组装好的电脑。每台电脑出500美元,而且要50台,尽快发货。乔布斯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个赚大钱的机会,开始四处借钱、筹集启动资金。正是这个不期而遇的“苹果”砸中了乔布斯的脑袋——苹果公司诞生了。正如扬所强调的: “他们的计划很谨慎,都是些小打小闹。他们并不梦想着征服整个世界。”
与大家分享乔布斯故事的细枝末节,是因为细节事关能否找到让人有成就感的工作。假如年轻时的乔布斯接受了他自己的建议,并且决心只做自己热爱的工作,那么我们今天可能就会看到洛斯阿图斯禅修中心多了一位广受欢迎的老师;但他并没有听从这个简单的建议。毫无疑问,苹果公司的诞生并不是出于激情,而是出于一个幸运的转机,是“小打小闹”结出的意外的硕果。
我毫不怀疑乔布斯最后对他的工作产生了激情:如果看过他那些著名的主题演讲,你会看到一位显然热爱自己工作的人。然而这又如何呢?所有的一切告诉我们的只不过是,能享受自己所做的事情,这很好。这条建议虽说不错,但也近乎废话,并不能帮助解答那个我们真正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找到我们最终会热爱的工作?我们是否应该像乔布斯那样拒绝停留在一个固定的职业上,转而尝试大量的小型方案,然后等其中一个突然成功?在一个大的领域进行探索重要么?怎样知道何时该坚持、何时该放弃某个项目?换句话说,乔布斯的故事回答了某些问题,却产生了更多的问题。也许唯一明确的是,至少对乔布斯而言,“追随自己的激情”这条建议并不是特别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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