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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一是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安全(应急)产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复合产业,可依托智库机构、科研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新时期安全(应急)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厘清产业的属性、特点和范畴,划清具体的产品、技术、服务范围,加强安全(应急)产业的科学统计,进一步研究安全(应急)产业形成机制、作用机理、发展规律。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将安全(应急)产业纳入制造强国战略支持范畴。在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振兴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加大安全(应急)产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度;对于市场规模小、经济效益低但刚性需求的安全产品,可参照军工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专用安全产品销售以及专用装备、零部件进口增值税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针对安全产品市场需求波动性大,制定专用安全产品的生产能力储备、企业代储等政策,以降低政府储备成本,同时也能够对企业给予适当的支持和补贴。

三是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以产业安全为核心,大力发展我国自有的安全(应急)产业技术、装备与服务。加快安全(应急)产业细分产业的产业链构建,将园区“制造工厂”转化为“创新工厂”,鼓励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紧抓经济增长中对技术创新有利的、对产业链构建完善有利的、对周边具有良性辐射效应的有效增量,以增量为核心推进园区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安全(应急)产业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的本质功用,强化先进安全产品示范应用。采用科学方法分析评价产业园区社会效益,并将其作为主要参数纳入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二、创新金融服务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第一,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建立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基金、安全(应急)产业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等支持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民间资本为企业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园区建设等提供支持;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以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等方式进行债权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安全(应急)产业中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引领示范作用大的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建立安全(应急)产业与保险业合作机制。支持重大安全创新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及其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做法,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保险纳入航空安全救援、医疗紧急救援等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三、加强安全技术创新与产品应用

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升安全(应急)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一是研究开展国家安全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成果集成转化与应用。以提升重点行业安全技术水平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培育一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

二是加强关键安全(应急)技术研究。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和配套政策,加大安全(应急)技术、产品和服务研发与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点加强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交通安全、安全服务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动特种机器人在危险场所广泛应用。促进物联网、北斗导航、AI技术等应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并形成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等。

三是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高效性和专业性,重点发展高精度灾害监测预警、消防救援、智能无人安全救援装备、先进社会安全保障产品等安全产品;健全科技成果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自下而上提高安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

四、积极培育安全需求市场

一是激活全社会潜在的安全消费需求。加强全民公共安全和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公共安全意识,推动消费观念转变,引导单位、家庭、个人在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主动购置安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商业模式、技术应用、产品服务等方面互动创新增加安全产品销售;借鉴日本等国家经验,从国家层面完善地震救援、环境安全、卫生安全等各类安全救援队伍和安全避难场所的装备配备规范。

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安全(应急)产业市场指导与监管体制,加大对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健全安全(应急)产业准入制度体系,根据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对安全企业实行审批,依法确定严格规范的安全产品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建设全国性的安全(应急)产业及资源数据库。依托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安全产品储备名录和资料库,包括企业安全产品及生产能力储备资料库、安全资源库等,实现地区与部门之间、军地之间、政企之间资源和信息共享。

五、因地制宜,积极塑造特色园区

充分认识安全(应急)产业的公共性、储备性等属性,厘清本地区安全问题多发、易发情况,从预防区域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警和救援的角度出发,继续开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创建。

一是根据区域突发事件特点和产业发展情况,选择安全(应急)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培育建立一批安全(应急)产业特色园区、集群,鼓励企业集聚、集约、关联、成链、合作发展,引领区域性的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安全产品生产制造和安全服务发展;加强安全(应急)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如研究制造符合国内外安全救援与市场实战需求的高端安全智能装备,开展全方位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如株洲市高新区将着力打造全国首个安全科技产业特色小镇。

二是规范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估办法,修订标准、示范企业和项目目录等政策性文件,并随着科技、管理的创新逐步提高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对已授牌的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进行跟踪指导,明确相应的支持措施,集中各类扶持鼓励政策,对评估不合格的园区(基地)一律摘牌。 yJtNnHKIDucZPlYkAciU9xVT9otNyuDWb4ebyhpeycU6c5+waG9SfD9usDPfeY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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