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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业惠农政策多

目前,为促进脱贫攻坚,广西实施的林业政策主要有:油茶“双千”计划补助、自治区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自治区财政森林景观改造补助、自治区财政沃土工程补助、自治区财政绿化景观提升补助、中央基建投资防护林工程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补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中的集体和个人管护补助等。

1 油茶“双千”计划补助

广西全面实施千万亩油茶基地、千亿元油茶产业的“双千”计划,扩大油茶种植规模,提高油茶质量效益,优化油茶产业结构,实现油茶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努力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成为长期巩固精准脱贫成效的“压舱石”。到2020年,全区54个贫困县发展油茶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力争带动3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

补助对象: 包括企业、国有林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等造林主体。补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面积达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二是使用规定的良种大苗造林,且造林质量达到检查验收合格标准。

补助标准: (1)油茶新造林(含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按1 000元/亩补助,分2年补助到位,每年补助500元/亩;市县财政通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本级财政投入等统筹安排资金,按1 000元/亩补助;其中区直林场场内新造林由自治区财政按2 000元/亩补助,分2年补助到位,场外新造林按归属地补助标准执行。

(2)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按400元/亩补助,分2年补助到位,每年补助200元/亩;市县财政按100元/亩补助;其中区直林场场内低产林改造由自治区财政按500元/亩补助,分2年补助到位,场外低产林改造按归属地补助标准执行。

资金使用范围: 油茶产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油茶新造林及低产林改造,主要包括苗木、肥料、农药等农资采购和油茶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栽植、垦复、除草、修枝、嫁接、施肥等机械和人工费用等方面支出。

申请程序: (1)验收申请。油茶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愿向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第一次和第二次验收申请。

(2)项目检查验收。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收到实施主体申请材料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检查验收,可分批次进行。

(3)验收结果申报。各县(市、区)组织完成验收后,报经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自治区林业局报送当年油茶产业项目验收结果(区直林场组织进行验收后,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报送验收结果)。

(4)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实地核查,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核查面积不得小于申报完成验收任务的10%。核查结果与市县(区直林场)报送验收结果有差异的,在安排下一年度油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时进行结算调整。

2 自治区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补助对象: 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对低产商品林中的幼龄林进行改造,培育大径材、无节材。

申请程序: (1)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向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申报。

(2)县级林业部门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规划申报项目任务。

(3)县级林业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编制作业设计。

(4)项目主体完成当年任务后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5)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清单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6)县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资金管理权限和项目验收报告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

3 自治区财政森林景观改造补助

补助对象: 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

申请程序: (1)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项目主体向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申报。

(2)县级林业部门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规划申报项目任务。

(3)项目主体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编制作业设计。

(4)项目主体完成当年任务后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5)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清单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6)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权限和项目验收报告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

4 自治区财政沃土工程补助

补助对象: 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

申请程序: (1)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向自治区林业局申报;自治区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申报。

(2)自治区林业局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主体完成建设任务后开展自查,自治区林业局在项目主体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成效监测。

(5)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清单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6)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权限和项目验收报告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自治区直属单位由自治区林业局直接拨付。

5 自治区财政绿化景观提升补助

补助对象: 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30户以上重点村屯,“一区两线三流域多点”(即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公路及铁路沿线,沿海、沿江和沿河流域,名村、名镇、景区、学校)区域。

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村屯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县级林业部门实地核实申报村屯情况,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规划,向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任务。

(3)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统计所辖县(市、区)项目申报计划,报送自治区林业局。

(4)自治区林业局下达各县(市、区)年度计划任务,自治区财政下达自治区级补助资金。

(5)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林业局下达的任务数,安排至具体实施村屯,并向自治区林业局再次报送项目实施村屯名单。

(6)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完成作业设计、招投标开展等工作。

(7)项目完成后,自治区或市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6 中央基建投资防护林工程补助

补助对象: 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对符合规定的,按照500元/亩标准予以补助。

申请程序: (1)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等向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乡镇林业站初步审查是否荒山荒地或疏林地人工造林。初审后按要求公示。

(3)审核。县级林业部门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规划申报项目任务,逐级上报至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下达计划后,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造林主体编制作业设计。

(4)造林。造林主体按作业设计要求实施造林,填写验收申请书提交县林业主管部门。

(5)验收。县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清单。

(6)兑现。县财政部门根据补贴申请书、验收申请书、验收清单等材料,按相关规定将补助资金兑现给造林主体。

7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是指给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发放的现金补助。该政策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种什么树种(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政府负责加强规划引导和技术服务。

补助范围: 包括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2017年起补助标准为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补助400元,现金补助1 200元),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资金申请流程: (1)组织农户申请。(2)现场核实确认。(3)村屯公示。(4)签订退耕还林合同。(5)作业设计。(6)整地造林,抚育管理。(7)检查验收。(8)村屯公示。(9)兑现补助资金。

8 中央财政补贴造林补助

补助对象: 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指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助。

补助标准: (1)直接补助:荒山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助标准为200元,其他造林(迹地更新等)每亩补助标准为100元。

(2)间接补助:县级及以下可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将不超过造林补助总金额5%的资金作为间接补助使用,主要用于列支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费用,但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9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

补助对象: 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补贴标准为100元/亩。

申请程序: (1)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向乡镇林业站或县级林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局申报。

(2)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县级林业部门纳入项目规划,申报项目任务。

(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组织编制作业设计。

(4)造林主体按作业设计要求完成实施后提出验收申请,经县级、自治区级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5)林业部门出具验收清单给财政部门。

(6)财政部门兑现补助。

小贴士
林业扶贫十问十答

1.自治区林业部门在消费扶贫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201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印发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林业事业单位通过开展直供食堂、定向采购、优先选购扶贫产品等活动,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同时,借助广西林业门户网站、“八桂小林通”、林下经济产业联盟、东盟博览会、林木展等平台,帮助隆林县等贫困地区推介、展销特色林产品,发布产品供应信息,积极拓展林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各市林业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消费扶贫措施。

2.生态补偿脱贫的措施有哪些?

答:贫困人口通过生态补偿政策可实现:(1)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2)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3)通过生态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4)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

3.广西对自然保护区内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如何?

答:从2017年起,已落界确权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20元/亩·年,相较于其他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高5元/亩·年。

2019年,广西将落界确权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21元/亩·年。

4.广西林业部门怎样助推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增加收入?

答:鼓励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积极拓展就业范围,增加经营收入;支持造林合作社在完成造林任务的同时,承担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种植、花卉苗木培育、森林资源抚育管护等项目;鼓励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以及林下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由财政投资的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应积极协调承建单位,吸收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承担其中营造林、土石方等力所能及的工作。

贫困户可通过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造林合作社交易量(额)以及实施项目、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获取劳动收益和盈余分配,提高收入水平。

5.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是指利用中央、地方财政资金购买劳务,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条件参加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6.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各相关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态护林员管护区森林草原等资源情况、管护难易程度、现有护林员工资水平以及贫困户户籍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面积、管护强度和劳务补助标准。

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全年劳务补助标准最高为10 000元/员,最低为3 000元/员。原则上,选聘生态护林员,4人以上户(含4人)劳务补助标准为10 000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1 000亩;3人户劳务补助标准为7 500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750亩;2人户劳务补助标准为5 000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500亩;1人户劳务补助标准不得低于3 000元/员,资源管护面积相应不低于400亩。签订管护协议后如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继续执行原签订协议时的补助标准;森林草原等资源管护面积、每月巡护次数、每次巡护工时随劳务补助标准下调而相应调减,具体面积、次数、工时由各县根据管护难度等现实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各县人(员)均管护面积不能低于500亩。

7.林业贷款贴息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如何申请?

答:(1)中央财政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补助:

①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国家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

②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

③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

④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的贷款。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对贴息年度(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实际贷款期限,按月计算贴息,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不足1个月的林业贷款,按贷款实际天数计算贴息。

(2)贴息补助申报程序:

①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造林主体于每年的1月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当年度贷款贴息补助金额,申报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申报通知将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gxly.cn)。

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贴息资金补助的申请人身份、银行贷款落实、银行借款借据等材料,及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并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核实后,以县级林业部门作为申报单位,具体确定本辖区应向中央财政申请的贴息补助额,逐级上报至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审核批复。

③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向造林主体兑现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8.林业部门怎样通过森林旅游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答:鼓励利用贫困地区农村森林资源,开发森林观光、度假、科普、探险、运动、养生等旅游产品,打造“森林人家”“森林养生基地”“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发展与旅游相关的运输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利用地方旅游资源发展旅游扶贫产业,通过餐饮、民宿、景区管理等途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引导贫困人口在森林旅游中通过服务就业、开展个体经营、发展种植养殖、从事土特产销售、资源出租和入股经营等方式实现增收。

9.贫困地区如何发展林木种苗产业?

答:加强苗圃建设,实行订单育苗,重点培育良种苗木、珍贵树种苗木、能源林苗木及生态林苗木。大力发展绿化、果化、彩化、花化、香化等“五化”苗木,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中药材和竹藤花卉等特色种苗产业。

10.广西林业部门对8个边境县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对广西8个边境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广西林业部门主要通过林地定额保障、优先安排追加森林采伐限额、倾斜支持财政资金和金融贷款、积极指导培育林业扶贫载体、支持发展林业特色产业、适度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大力支持林业科技服务、切实加强林产品加工流通和产销对接以及密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给予支持。 6TKjzUW/GDXCZd1V+02D/Q7p4xDBHKErlkelg5TDGDDfxFaDOX48bIw5QQS/ig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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