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解释这些交叉之外,胡塞尔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作为他的哲学观之基础的科学概念,坚持的是19世纪后期的意义,即扎实的研究工作对辩证的—思辨的幻觉的胜利。他的哲学中的所有辩证法都是违背其意愿而发生的,而且是仅凭它自身的一贯性力量而从其哲学中必然得出的。与大多数同时代的德国人一样,胡塞尔仅从表面上来理解辩证法的诡辩假象。他在谈及黑格尔时,除了轻蔑之外再无其他,虽然“现象学”之名可能是在回忆精神现象学时被选择。他所说的科学语言对不屈服于健康的人类知性的理性充满了敌意。“在正常人的事实性思维中,一般不会出现对一个思维规律的现实否定;但在伊壁鸠鲁和黑格尔这些大哲学家对矛盾律作出否定之后,就很难说人永远不可能作出这种否定。也许,从这点上看,天才与疯狂是亲戚,也许在疯人中会有人否定思维规律;而人们总得把他们看作是人。” [6] 甚至当胡塞尔把自己的任务视为“对逻辑理性的批判”时,他仍然保护自己免受如下质疑:他关心的“是一种在怀疑论否定主义或相对主义与逻辑绝对主义之间谈论的纯粹辩证法戏论” [7] 。《笛卡尔沉思》同样坚持这一点:“这种唯心主义 不是玩弄争论的产物,不是在与各种实在论的强词夺理的争论中赢得的战利品。” [8] 这种教条主义式的实证性只能把“争辩”、概念的运动设想成骗局,它的僵化是更令人惊讶的,它公然抵制自己思维的牵引,因为成熟期的胡塞尔几乎就像一位正统的黑格尔主义者那样拒斥科学的实证性:“因为此根基性现在成为持续不断的要求,它处处使一种科学的目标成为特殊哲学性的,它处处在素朴实证性的科学(此科学只能被看作是真正科学的前期阶段,而不能看作是真正科学本身)和与哲学没有不同的真正科学之间加以区分。” [9] 之前,胡塞尔按照科学的用法警告哲学不要建构概念,现在,他否定了这种警告所蕴含的素朴的科学观念。因此,这位现象学家必须接受另一位没有遇到矛盾的哲学家威廉·冯特的批评:“在他的著作的第二卷中,他自己陷入了一种逻辑主义,而自学院化的概念辩证法与语词辩证法的时代以来,这种逻辑主义就在历史上消失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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