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认识论是一种静态描述,而且表面看来是要避免思辨,然而它还是陷入了一种罪责关联当中。用现代术语来说,它的体系也相当于是一种信用体系。它的概念形成了这样一个星丛(Konstellation),在其中,每个人都必须兑现对其他人的责任,尽管这种陈述隐瞒了他们之间悬而未决的诉讼。胡塞尔的表述(诸如充实——对契约的履行
;明见性——明断的展示;判断——对一场诉讼的裁决
)在不知不觉中,以类比于一种普遍的法权关系的方式构造认识论。最终,这种相似性,因“属地”(Domäne)、“创立”(Stiftung)等这些来自法律用语的仿古补充物而变得日益强烈。这种最具启蒙意义的认识论,依然以一种契约语汇参与到了第一者神话当中。这种契约从未被履行过,因而本质上是无限的,并且不停地在自身重复着。对它的元批判,向它展示出了它的本票(Wechsel),并以它之外的、从社会中获得的视角作为批判动力:等价不是真理,公平交易不是正义。实在的社会生活过程,不是以社会学方式运进哲学中的私货,相反,这个过程是逻辑内容本身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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