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晓苗本说话说得好好的,她突然这么一问来了个措手不及,梅娆的思维向来是跳跃性的,比青蛙还厉害,她早知道的。只是听到她提,还是吃了一惊。
今日,天气正好,早春的太阳照在脸上,毛茸茸的温暖,小池里几尾金鱼悠闲地摆动,她蹲在池边,慢慢看。
怎么可能不想他?怎么可能不想见他?
在这五年里,他做着什么样的工作,和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她都偷偷想过,越来越少地想起,却是不能忘怀的牵挂。
想见到他,却又怕见到他,怕见到他过得不好,她会难过。他过得很好,她也会难过,没有了她,他依然可以很好,不是吗?
越是想念,也越是怕遇见。
梅娆前边的交通信号灯转绿,继续开车,吸了口气,高声问:“那在哪相?身高要一米八的?”
熊晓苗摸不着北,“啊”了一声。
梅娆咬牙切齿:“你刚才答应的啊!说,相亲地点,有啥要求没?”
熊晓苗失笑,无奈地说:“随便你啊,地点随意,身高随意,着装随意,大家随意!”
梅娆握紧方向盘,哈哈笑,那一瞬间,她想起大学刚进校,她拉了一个女生问哪里找竹竿挂风扇,那女生傻傻地看她一眼,说:“我去外边拣的树枝!”
五年过去,梅娆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笑得肆意,突然觉得那个傻里傻气的熊晓苗还是回来了。
熊晓苗挂了电话,准备走去大门那等梅娆,想想她开车来也差不多了,正站起来准备往外走,当她转身看见廊下站着的熟悉而陌生的身影,突然不能动弹。
她想梅娆真的个霉嘴,现在不是想不想遇到他,而是已经遇到他!
在她还没做好思想准备,不知道做什么样的动作,勾起多少度的嘴角的情况下,就那么恶狠狠的遇见。
她想,或许给她再多的时间,她依然还是不知该以何样的状态去面对……
春日的和风掠过他的眉梢,尔后,擦过她的眼角,她闭了闭眼,风里夹杂了湿气,染上眼角。
他靠在回廊下,五年前的青涩少年,现在已变成棱角分明的成熟男子,锐利的眼镜遮住清澈的大眼睛,闪着锋利的寒意。
她知道他的长相向来都是人群里一眼望去最显眼的,现在依然,却像换了个人般,犀利,尖锐,如同毒药。
夏静生,21岁起,他的名字刻入她的命。
恍惚地想起那日的阳光也是不输今日的温暖,记忆里的大学校园,杜鹃花开正好,老香樟的味道弥漫不去,娇俏的女孩,拉了男孩的手:“小静,小静,你看,你叫小静,我叫大雄,我们是不是天生注定在一起?”
下课的时候校园里总是喧闹非凡,周围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男孩微恼,耳根盛开淡淡的红晕,咬牙低语:“熊晓苗,你再喊我小静试试看,你也就是个伪大雄!”
嘴里边骂着,手却是轻柔的,指尖拨去女孩头上的花瓣,如春风般的轻柔,以至于女孩都没有注意,还是在咕噜。
人来人往的,有人回头看了一眼,男孩窘了,手中的“流体力学”招呼上去。
女孩“哎哟”叫了声:“夏静生,你打我脑袋干吗!”
曾经,他也是大学里的天之骄子,没有这样一副冰冷的眼镜,却有着柔软的发,紧握她的手的温暖大手。
而今,他的上了定型的发仿佛根根分明的坚硬,阳光在发梢镀上金属色。
她才发现他今天的打扮极其正式,绸光的西服,宝蓝色的领结,犹豫了半天,想开口的“你好”吞回肚子。
人生真是讽刺。他说过的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她记得他喜欢的电影,她到现在还不敢再听他曾唱给她的歌,她在美国走遍超市,只为找最接近他喜欢的黄纸包柠檬味的糖果,这样的两个人,数年再见,却是在别人的婚礼,抑或是,他的婚礼。
今日真是个好地方,向阳渔港——结婚的新人一对对也太多了点。
她扯嘴笑,说:“恭喜”。
说完在心里骂自己的丑样,言不由衷,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
可是,她除了“恭喜”还能说些什么,头别向一边,耳里是流水的“沙沙”声,怕一低脑袋,眼泪就要流下来了。
良久,他说:“不是我的婚礼,做伴郎而已。”末了,加了句,“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
声音凉入骨髓,仿佛血管里都密密地冒出汗来。
她不敢说话,无所适从,偷偷瞄了眼,才发现他手里握了瓶红酒,也对,哪有新郎结婚拿着酒瓶满场跑的,她这才想起新郎是他的大学舍友,与他的相遇太过突然,几年的担心,紧张,一见面就想到最坏的情况。
想来,是她自找的,埋怨着,心里却舒畅了点,但还是为他的冷意所伤,虽然是她咎由自取,但这样的话听在耳里是心痛的。
她以为就是不能在一起,还是能做个普通朋友的。后来想来,是她幼稚,爱啊,恨啊,永远都没一句陌生人般的你好吗来得虚伪伤人。
如果再相遇,请不要问我你好吗?,你到底是想让我答好还是不好?
她低声说:“对不起”,声音微颤,不仅仅是为了她的误会。
他变了脸色,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熊晓苗,你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你说对不起是对我感情的侮辱,你不欠我什么,我心甘情愿的!”
她抬头想看他的脸,却只看到他挺直的傲然的背,快步消失在转角。
阳光有点刺眼,她捂了捂自己的眼睛,跟着,也慢慢走出廊去。
很快地,梅娆就来了,偷偷摸摸告诉她:“伴郎是夏静生。”
熊晓苗叹气,唉,这话早该说的。算了,咧嘴笑笑,看着站在新人旁边,身后跟着脸圆乎乎的可爱伴娘的他,这也是她与他最后的遇见了吧。
夏静生,我们这辈子太多的遇见,太多的错过,一不小心就把缘分用过了吧。
梅娆和熊晓苗入席,新人说话,男的是刘峰,微胖,老好人一个。熊晓苗那时跑夏静生宿舍跑得勤,老叫他“疯牛”。女的是韩薇,瘦小的爽朗女孩。
一个是她的初中同学,情缘是一起携手上过厕所。一个是她的大学同学,成天说:“小静老婆,我请你吃饭,但是你们夫妇先请我吃顿饭。”
这样的两个人,如今成长,如今携手,生活真是很奇妙的事情,熊晓苗不由感叹。
“噼噼啪啪”地鼓着掌,眼角泛红,昔日一起成长的伙伴,如今能够一起幸福,世上最美的事莫过于此。
熊晓苗兴奋感动之余,却没有发现伴郎瞥了眼她泛红的眼角。
夏静生其实本不愿意当伴郎,但他是媒人,天知道这完全是巧合,一个是他大学舍友,一个是初中同学在酒席间偶遇,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做媒婆,他只是礼貌性地介绍,原来万事都有着因果。
他不经意地瞥过她的眼,习惯了在人群中望向她在的地方。
这个笨蛋,和以前一样老是为别人的成就而感动得像自己的事一样。
他是知道她要过来的,刘峰打过电话说给她寄了请帖,他在那头没有说话,心慢慢收紧,刘峰却以为他是不想见她,赶紧说:“她没回来,找梅娆代收的,估计是回不来。”
天知道他有多少次盼望着她回来,她QQ的签名一换再换,他一看再看,看到她的“3月回国”,他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如同毛躁的少年,坐立不安。
她走后,他不是没有勉强过自己,只是没办法,也就随着性子下去了,直到有天有人问他:“你是不是还在等她。”
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下意识地等待着。即使时间长了,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他,还是孑然一身,心中无法再有人似她一般了,如她一般笑起来有小小的酒窝,呢喃地喊他:“小静。”
一生的热情仿佛在和她的岁月里花光了,再也提不起劲来。
曾经,他想过毕业,成家,有了她在身边,如何的苦都不算苦。
尔后她走,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少了个她,他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夏静生依然要过他自己的人生。
只是,午夜梦回,他还是会想起她的笑颜,清除了她的一切,却无法把她清扫出心口。
前几年的时候,他想过她回来,依然会笑着喊他,她玩笑着提大雄和小静的故事,然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欺负她,脸板着,心里却漾着笑,慢慢流下眼泪。
他这样千百回地想过,直到他无力去想。
笨蛋大熊,没有忘记你,如果要回来,请快一点,别老让我等。
今年我在等你,下一年我还是会等你,这一生,我固执地等你……
我很想这样一直等下去,但,终有一日我也会渴望有个温暖的家,有趴在膝头的孩子唤我“爸爸”。即使我可以忽略这一切等下去,这个世上还有件事叫“生老病死”,我会恐慌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等不到你。在垂垂老去的那一刻,我依然等不到你,怎么办?
我固执地决定等你,可惜岁月不等我,终有一日,我们会败给生活,败给时间……
熊晓苗,我没有忘记你。如果要回来,请快一点。别总是让我等,再晚,我怕一切都回不去了。
这一天,他终于等到她,看着她蹲在池边,他握酒瓶的手指不自觉地紧缩,听着她熟悉的声音越来越近,听她说要去相亲,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五年的变化。
他在等她,但她是不是肯走回来让他等?
说实话,变的何止是她,连他自己都认不得自己,直到再见她,所有的记忆涌上心头。意识到这样的变化,他的心慢慢冷却下去。
他不懂她的脑子,竟然以为他是新郎,很好,好得很,他从来都没想到“恭喜”这话可以让人如此的恨入骨髓。
别说他没想结婚,即使结婚,他也不会请她,他受不了他的婚礼,她坐一席。
有人说痴情之人必有绝情之处。如果他要成家,不是和她,那么他这一生将不再见她,忘不了她但可以不见,就这样放手,是对一个家庭的责任。
他从来就不要她的“恭喜”。
他更没想到等来等去,等到的是她的“对不起”,这一辈子,他夏静生最不要听她熊晓苗说两句话“谢谢”“对不起”。
他不要她的“谢谢”,他为她做的都是甘心情愿,她好,他就好。
他不要她的“对不起”,她给的伤如同她给的笑,他都好好记下,她说对不起,是对他付出的侮辱。
他站在笑得美满的新人后面,向她看,曾经他也以为他们可以这样,可惜不是。
他不信命,但人说善恶终有报,如果是他促成了这段美好姻缘,那么老天看到,是不是也可以还他一段美好?
酒席开始,熊晓苗破罐子破摔,打击大了,菜拼命吃,酒来者不拒地喝,豪气无比,就差没卷袖子了,居然还划拳,说:“我干,你们随意!”
随意个鬼,又不是男人。
梅娆在一边都后悔死了,边挤着笑边往旁边挪,怎么和这样一个人坐一桌,看看身边男士的菜脸,她也知道这场群众相亲黄了……
梅娆同志终于在沉默中爆发,捏了熊晓苗的耳朵吼:“熊晓苗!人从猴子变成人类要一万年,你这熊猫再变回猴子只要一瓶酒!”
说完,看了眼对面坐的某英俊男士此时快跌落的下巴,脸红了红,拉了熊晓苗闪人。
熊晓苗被她拉得一晕一晕,跌跌撞撞,一不小心碰上正在敬酒的新郎,立正站好,对新人鞠躬,声音居然很平稳,说:“祝福你们!”诚恳至极,完全不似醉酒之人。
梅娆拉她,赔笑说:“不好意思,她醉了!”
熊晓苗很认真地褪下她拉着的手,对新人挥了挥手,说:“拜拜!”
说完,又望向伴郎的黑眸,说:“再见!”
觥筹交错的酒席,穿红衣的新人边,一个酒醉的红脸女人,一个眸光闪耀的英俊伴郎,相望无语,气氛诡异无比。
她转头往外走,一步步,没有回头。
他说:“再见。”声音轻得只有他自己听见。
再见,再见,再也不见,抑或是,再次犯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