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有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前面已经讲过。所谓好文章,就是达意表情,使读者读了以后能明了作者的本意,感到作者的心情的文章。应当怎样作法才能达到这种地步,这个问题包含很广,实不容易的,但综合起来,最要紧的基本条件却有两个:(一)真实,(二)明确。
文章是传达自己的意思和情感给别人的东西。倘然自己本来并无这样的意思和情感,当然不应该作表示这样的意思和情感的文章,不然便是说诳了。近来,许多青年欢喜创作,却又并不从实生活上切切实实地观察体验,所以虽然作了许多篇东西,却全同造谣一样,令人读去觉得非常空虚。“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也。”所以作文先要有真实的“情”,才不是“无病呻吟”。所谓“真实”,固然不是开发票或记账式地将事实一件一件地照样写出,应当有所选择,但把很微细的事物说得很夸张,把很重大的事件说得很狭小,或竟把有说成无,把无说成有,都不免成为虚空。
虽然文章是表现作者的实感,往往有扩大、缩小的事实,而同一事物大看、小看也随人随时不同,但这是以作者的心情做基础,不能凭空妄造。用一块钱买一件东西,是一桩很简单的事;但因时间和各人的情形不同,有的人觉得便宜,就说:“不过花一块钱。”有的人觉得昂贵,就说:“这要一块钱呢!”心情完全不同。但都是真实的,所以没有不合理的地方。“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朝如青丝暮成雪”“边亭流血成海水”,这类名句所以有价值,就因它们是表现作者的实感。倘若并没这样的心情,徒然用这样笔法来装饰,便是不真实。
文章要能使读的人了解,才算达到作文的目的,所以难解及容易误解的文章,都不能算是好的。古来的名文中,虽也有很深奥、晦涩,非加上注解不能使人明白的,但这不是故意艰深,使人费解。所以这样,是有两种原因:一是它的内容本来深奥;二是言语随着时代变迁,古今不同。
文章本是济谈话之穷的东西,它的作用原和谈话没有两样。但用谈话来发表意思和情感的时候,大概是彼此觌 面的,有不了解的地方,还可当场问清楚。至于文章,是给同时代或异时代任何地方的人看的,很难有询问的机会,万一费解,便要减少效用,或竟失却效用。就是谈话,尚且要力求明了,何况文章呢?
以上两种是作文的消极的条件,不可不慎重遵守。要适合这两种条件,下列几项最要注意。
文章是发表自己的意思和情感,所以不能将别人的文章借来冒充。抄袭的不好是大家都承认的,古来早已有人说过,不必再讲。至于模仿,古来却有不以为非的。什么桐城派、阳湖派的古文呀,汉魏的骈文呀,西昆体的诗呀……越学得像越好。其实文章原无所谓派别,随着时代而变迁,也无所谓一定的格式。仅仅像得哪一家,哪一篇,绝不能当作好的标准。从另一方面说,文章是表现自己的,各人有各人的天分,有各人的创造力。随人脚跟,结果必定要抑灭了自己的个性,所作的文章就不能完全自由表示自己的意思和情感,也就不真实、不明确了。
所作的文章要读的人读了能够得着和作者作时相同的印象,才算是好的,所以对于自己所要发表的意思和情感必须十分忠实。这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步功夫就在用辞。用辞要适如其分,不可太强,也不可太弱,不可太大,也不可太小。从来文人无不在用辞上下过苦功夫,贾岛的“推敲”就是最显明的例。法国文豪福楼拜教他的学生莫泊桑有几句名语,很可做教训。
因为世间没有全然相同的事物,作者对于事物,要先观透它的个性。描写的时候务须明晰,使读者不致看错。这样,自然和人生的真相才能在作品中活跃。最要紧的事情就是选辞。我们应该晓得,表示某事物最适当的言语只有一个,若错用了别语,就容易和别事物混同。
他这段话真是至言,作者对于要表示的内容,应该搜求最适当的辞来表示它,不要漫把不适当的或勉强适当的辞来张冠李戴。因此可以说,要对言辞有敏感的人,才能作得出好文章。
晓得这一层,就不至于乱用成语或典故了。成语、典故如果真和自己所要表示的内容吻合,用也无妨,但事实上很难得有这样凑巧的事情。如“暮色苍然”是描写晚景的成语,但暮色不一定苍然,若只要描写暮色就用这成语便不真实了。古人灞桥折柳以送行,本是一种特别土风,“阳关”“渭城”也是实有所指,现在这种土风已没有了,事实也不相同了,要描写别离的情况,还用“阳关三叠”“渭城骊歌”这类的话,也便是不真实明确。又如“莼鲈之思”这句成语,在张翰本是实有这样的情感,若不是吴人,连莼鲈的味都不知道的,也用来表示思念故乡的情感,当然不真实明确了。用成语、典故真能确切的实在不多,所以这样的错误触目皆是,非特别留意不可。
和成语、典故相类似,用了容易发生错误的,还有外国语和方言。外国语除了已经通行的或真没有适当译语的以外,都应当避去,因为不懂外国语的人见了这种辞是不会懂的,已懂外国语的人见了这种辞又要感着累赘讨厌。方言非有特别理由,就是没有适当的辞可代替的时候,也不宜用,因为文章中杂用方言,别地方的人读了往往不容易明了。
符号和分段,都是辅助文章使它的意义更比较明确的。符号错误,就易使文章的真意不明,或引起误解。同一句话,因符号不同,意义就不相同。例如:
(1)“大军官正擦额上的汗呢!听见了这句话,遂高声喊道:‘全胜!’”这句里“全胜!”本是大军官得意的口吻,所以用叹号(!)表出;若用问号,便是表示那大军官还怀疑别一军官的报告,并且和“遂高声喊道”几个字所表示的情调不称;若用住号(。) ,情调自然也不合,而“全胜”二字所表示的不过是事实的直述,再无别的意味。
(2)“我爱他,是很光明的。”和“我爱他是很光明的。”两句意义全不同:第一句“是很光明的”五个字是指“我爱他”这件事,第二句是指“我”所以“爱他”的原因。
一篇文章虽有一个中心思想,但仔细分析起来,总是联合几个小的中心思想成功的。为了使文章的头绪清楚,应当把关于各个小的中心思想的文字作成一段。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小的中心思想应当作一段,而一段中也只应当有一个小的中心思想。文章的内容若十分复杂,一段里面还可分成几小段。分段的标准或依空间的位置,或依时间的顺序,或依事理自然的秩序,全看文章的内容怎样。至于每段的长短,这是全无关系的。
为使文章明确和翻译外国文便利,关于第三身代名词 ,这几年常有人主张将“他”字依性别划分,但还没有一定主张。我喜欢单数在男性用“他”,在女性用“她”,在通性用“它”;多数则用“他们”“她们”“它们”。“的”字也划分成三个:(A)“的”用作代名词和形容词的语尾;(B)“底”用作后置介词,表示“所属”; (C)“地”用作副词的语尾。“那”字原有“询问”和“指示”两种任务;现在也有人主张分成两个,“询问”用“哪”,读上声;“指示”用“那”,读去声。这些分别,于文的明确很有关系,虽未全国通用,但在个人无论采用与否却须一致,否则误解就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