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稔易生轻蔑之心”(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这句谚语几乎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尽管我们常会对循规蹈矩的生活和日常见到的老面孔感到无聊,但我们生活中所贯彻的价值正是从自己熟稔的环境中汲取而来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所熟知的事物往往会潜移默化地成为一种价值。我们会逐渐爱上陪伴自己成长的烹饪方式、习俗和人。
在心理层面,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熟悉的事物为我们的存在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根基。因为存在是可欲的,所以构成其基础的事物似乎也是正确可取的。一个孩子的父母、邻里、居住地、国籍都是生来被赋予的,他的宗教信仰、种族和社会传统也是如此。在他看来,自己身上附带着的这些关联都是天经地义的。他是周遭万物的一部分,周遭事物也成了他的一部分,所以这一切都是好的、正确的。
早在只有五岁的时候,孩子就能够理解自己是许多不同群体的成员。比如,他能够产生族裔认同感。但直到九岁或十岁,他才能理解这些身份的意义,例如犹太人与外邦人有什么区别,或者贵格会和循道宗有什么不同,但在他理解这一切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强烈的群体忠诚感。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孩子会因为自己身为某个特定群体的成员而“得到奖励”,这种奖励激发了他对群体的忠诚。也就是说,他的家人喂养他、照顾他,他从邻里与同胞的礼物和关怀中获得了快乐,于是他也学会了去爱他们。他的忠诚源于这种奖励机制。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这种解释的充足性。黑人孩子很少或从来没有因为身为黑人而得到优待——甚至事实经常恰恰相反。然而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也会怀有族裔忠诚。一个来自印第安纳州的人,一想到他的家乡心中就涌起一阵暖流——这并不必然是因为他曾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有时仅仅是因为他来自那里。在某种程度上,这依然是他存在之根基的一部分。
当然,奖励可以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一个在家庭聚会中玩得非常开心的孩子,之后可能会因为这一经历而更多地依恋自己的家族。然而,通常来说,他无论如何都会依恋自己的家族,因为这本就是他生活中不可摆脱的一部分。
快乐(即“奖励”)并不是我们维持忠诚的唯一原因。很少有人是因为某个群体能给他带来愉悦感而留在该群体中的,除非这个群体本身就是娱乐性质的。而且对群体的忠诚一旦形成了,要使我们再脱离这个群体,至少需要经历一段长久的、痛苦的时期,或一次严重的不愉快经历才能做到。并且,有时即使是再严酷的惩罚也无法使我们背弃对群体的忠诚。
人类学习中的这个“根基”原则是很重要的。我们不需要假设一种“群居本能”,来解释为什么人们喜爱与彼此相处,我们只是发现,人之间的相互联结是嵌入人类存在方式的肌理之中的。既然他们认可自己的存在方式,他们也就会肯定社会性的生活。于是我们也不需要假设一种“同类意识”,来解释为什么人们会依附自己的家庭、氏族、族裔群体。没有这些,自我就不成其为自我。
很少有人想成为自己以外的人。即使当他认为自己有缺陷、过得不快乐时,他也不会愿意与幸运儿们交换身份。他抱怨他的不幸,并希望境遇能变得好一些,但前提是变好的首先得是 他的 境遇和 他 这个人,而不是别人。这种对自己身份同一性的执着是人们生活的基础。我可能会说我羡慕你,但我不会想要成为你;我只想让我自己拥有你的部分特质和所有物。而每个人所珍视的自我也必然伴有其作为其所属群体一分子的身份。一个人无法改变他的家庭、他的传统、他的国籍,或者他的母语,我们只能选择接受。而这些事物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我们的谈吐中,更深深印刻在我们心里。
有一点很奇怪,即群组中的个体并不需要与其中所有成员都发生直接的联系。诚然,通常我们都认识自己的直系亲属。(不过一个孤儿也可能充满激情地眷恋他从未谋面的父母。)某些群体,比如俱乐部、学校、社区中,个体间也都会有密切的交往,然而在很多其他群体里信息主要以符号或者传闻的形式传播。没有人能够认识他所在族裔的每个人,也无法熟识他的所有同姓兄弟或者全部与他有着共同信仰的教徒。年幼的孩子可能会为曾祖父作为船长、前线拓荒者或是贵族的传奇经历而着迷,因为他能利用这个传统来建立自己的身份认同。他所听到的这些故事,与他生活中的日常经历一起,共同为他提供了坚实的身份根基。通过这些符号,人可以习得家族传统、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因此,尽管有些内群体仅仅是通过言语定义的,它们也可以是牢固的纽带。
在一个静态社会中,我们能够很容易地预测某个个体将会忠于什么样的地区、语言、社会阶层。在这样的静态社会中,连亲属关系、地位甚至居住地,都可能是被严格规定的。
在中国古代,住宅的排列一度与现实中的社会等级相吻合。根据居住地址,我们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所处的阶层。只有政府官员才能被允许居住在城市的内圈,即纳贡地区。再往外的一圈居住着贵族。城市的外圈居住着文职人员和其他有身份的市民,他们居住的区域受到保护,这片区域也称作和平地区。更远离中心的地方居住着外国人和罪犯,那里是一片禁区。而最外圈的法外之地,只有野蛮人和被驱逐的重罪之人才会住在那里。 1
在一个像我们当下这样的、流动性更强的科技社会,已经不存在这样硬性的规定了。
有一个法则普遍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且能够协助我们做出重要的预测,即 在地球上的每一个社会中,孩子都会被视为其父母所在群体的成员 。他与他的父母同属于一个种族、家庭传统、宗教、种姓和职业地位。无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社会里,当他长大后,可能会摆脱其中的一些身份,但他无法摆脱所有的群体。这个孩子常被认为承袭了父母的所有忠诚和偏见,如果他的父母由于其群体身份而成为偏见的对象,那么他自然也会受其所累。
虽然这一法则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成立,但相较于许多“家族主义”传统更浓厚的地区,它在美国的效力要小一些。尽管美国的孩子常对家庭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并对父母的原籍国家、种族和宗教信仰产生不同程度的忠诚,但他在身份认同方面有比较大的选择空间。每个人形成的偏好和归属模式都会有所不同。一个美国孩子有自由去选择加入其父母所在的一部分群体,而拒斥另外一些。
给内群体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是很困难的。也许最好的说法是,同一个内群体的成员在使用“我们”这个代词时,可以在本质上表达同一个意思。家庭成员符合这一定义,同理,校友、室友也同样符合。工会、俱乐部、城市、国家,都是如此。如果条件放宽一些,国际机构中的成员可能也符合这个定义。一些会形成“我们”的组织可能存在时间很短(例如一场晚宴),而另一些可能是永久性的(例如一个家庭或氏族)。
山姆(Sam),一位爱交际的程度处于平均水平的中年男子,将自己所属的群体列举如下:
他的父系亲属
他的母系亲属
原生家庭(他所成长于其中的家庭)
次生家庭(他的妻子和孩子)
他的童年圈子(现在仅留下一个模糊的记忆)
他的中小学(仅留存在记忆中)
他的高中(仅留存在记忆中)
他的大学(偶尔会回去拜访)
他的大学班级(通过聚会加固)
他目前的教会(在二十岁的时候转入)
他的专业领域(牢固地组织并维系着)
他的公司(尤其是他所在的部门)
“那个小团伙”(共同消遣娱乐的四对夫妇)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某步兵连的幸存者(记忆渐渐变得模糊)
他出生的国家(较薄弱的归属)
目前居住的城镇(积极的公民精神)
新英格兰(对地区的忠诚)
美国(爱国精神处于平均水平)
联合国(他坚定地相信其原则,但在心理层面并没有多少感情,因为他对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定义并不清楚)
苏格兰-爱尔兰血统(与拥有此血统的人有模糊的亲近感)
共和党(在初选时他登记为共和党员,但除此以外对这个党几乎没有其他的归属感)
山姆的列表可能还不完整,但是我们已经能够从中很好地了解到构成他生活的群体基础。
在他的列表中,山姆提到了一个童年圈子。他回忆说,这个群体一度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十岁时搬到了一个新的社区,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伴,他渴望伙伴。而其他的男孩对他既不信任又很好奇。他们会认可他吗?山姆为人处世的方式是否能被这伙孩子所接受?拳脚相加的考验在这种男孩的小帮派里是一种惯例——通常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激发,用来快速测试新人的性格和斗志。山姆遵守男孩们所设的规矩吗?他有足够的勇气、毅力和自制力,能和其他男孩和谐共处吗?山姆很幸运地通过了考验,并直接被组织接纳了。也许是他运气够好,在种族、信仰、社会地位方面没有遇到额外的障碍。否则,他的考验期会更长,对他的要求也会更加苛刻,甚至这群孩子可能会永远将他拒于千里之外。
由此可见,加入特定群体的资格必须靠争取得来。然而许多组织成员的身份是伴随着个体的出生和家庭传统而自动被赋予的。用现代社会科学的术语来说的话,前者是 自致地位 (achieved status),而后者则属于 先赋地位 (ascribed status)。
山姆没有提及他身为男性这一先赋地位。这一身份可能一度对他很重要——现在也有可能仍旧很重要。
将性别作为一个内群体来研究会很有意思。对一个两岁的孩子来说,小伙伴的性别并不重要。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在他眼里是相同的。即使到了一年级,他们对性别群体的意识也相对较弱。在被问到想和谁一起玩耍的时候,平均而言,一年级的孩子至少四分之一都会选择异性玩伴。而到了四年级时,这种跨性别的选择就几乎完全消失了:只有2%的孩子想和异性玩耍。到八年级时,男孩和女孩之间的友谊又开始重新萌芽,但即使如此,也只有八分之一会不受自己性别的束缚,选择异性的伙伴。 2
某些人——其中包括厌女者——终其一生都会以性别作为区分人的重要标签。女性被认为是与男性完全不同的物种,而且往往是更劣等的物种。像这样严重夸大,乃至臆想出不存在的第一性和第二性之间差别的观念,为歧视行为提供了合理性。作为一名男性,他或许感到与全世界一半的人类(其他男性)间存在一种内群体的凝聚力,而与另一半的人类,即女性群体之间,则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Lord Chesterfield)在信中经常劝告他的儿子以理性而非偏见来指导他的生活,然而对于女性,他说:
女人,只是稍微长大了一点的孩子;她们的闲言碎语或许令人愉悦,偶有灵光一现的巧智;但我从未见过哪位女性拥有扎实的推理、良好的判断力,或保持理性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懂事理的男人只与女性打情骂俏、调笑玩乐,用赞美哄着她们,就像对待一个机灵活泼的孩子一样。但他从不会向女性讨教,也不会把任何严肃的事务交付给她们,即使他往往会使她们相信他这样做了,这是使她们再自豪不过的事了…… 3
比起男人,女人之间的相似之处要多得多;她们只对两件事有热情,虚荣与爱情:这是她们的普遍特征。 4
叔本华(Schopenhauer)的观点与切斯特菲尔德很相似。他写道,女人终生都是些大孩子。女性的一个基本缺陷就是毫无正义感。叔本华坚持认为这是基于女性在推理和思辨能力方面存在不足的客观事实。 5
这种反女性主义的思想囊括了偏见的两个基本要素——诋毁和过度泛化。这些以智力卓绝见长的名人既不承认女性间的个体差异,也不去探寻事实是否真的如他们所断言的那样,某些缺点的确在女性中比在男性中更为常见。
这种反女性主义反映的是男性对自己所属的性别群体所感到的安全与满足。对切斯特菲尔德和叔本华来说,两性之间的罅隙,就是得到接受的内群体和被拒斥的外群体之间的界线。但对更多人而言,这样的“两性之战”是全然虚假的。他们无法找到可以支持类似偏见的依据。
关于哪些群体身份对自己来说最重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但他们的判断也常常会受时代风潮所影响。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国家和种族的概念日益深入人心,而家庭和宗教信仰的地位逐步下降(即使如此,它们的影响依旧非同小可)。苏格兰内部出于对各自部族的忠诚进行的激烈对抗已经过去,但“优等民族”的概念渐渐成了更大的威胁。而随着西方国家的女性开始担当起一度专属男性的角色,切斯特菲尔德和叔本华的反女性主义也成了抱残守缺的旧思想。
在美国人对移民的态度转变中,我们也能看到作为内群体的国家观念的变化。如今,美国人对待移民的态度已经不再是理想主义的了。他们不觉得自己的国家有义务、有荣幸为受压迫的人们提供一个家园——将这些人纳入自己的国家群体之中。八十年前镌刻在自由女神像上的铭文似乎已经过时了:
送给我,你受穷受累的人们,你那拥挤着渴望呼吸自由的大众,所有遗弃在你海滩上的悲惨众生,送给我,这些风浪中颠簸的无家之人,我在金色的大门口高举明灯!
1918年至1924年通过的反移民法实际上已经将她手里的明灯熄灭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想要移民美国、颠沛流离的人们比以往更多,而诗句中所表达的、还萦绕在美国人心头的情怀并不足以使他们向难民敞开怀抱。从经济学和人道主义两方面来看,都有足够的理由支持放宽移民限制。然而人们的恐惧情绪越发普遍。许多保守主义者担心激进思潮流入;许多新教徒担忧自身岌岌可危的多数派地位会被进一步削弱;一些天主教徒害怕共产党人的到来;反犹太主义者不想让更多的犹太人进入他们的国家;一些工人也会恐惧新移民抢走他们的工作,威胁到他们的安全。
在有数据记载的124年中,总共约有四千万移民来到美国,其中有一年的移民人数甚至多达一百万。所有移民中85%来自欧洲。直到几十年前,都很少有人对此表示反对。但如今,几乎所有移民申请都被拒绝了,社会上为“流离失所”者代言的声音也寥寥无几。时代发生了变化,大环境越是每况愈下,内群体的边界就越是趋于收紧。陌生人是可疑的,需要被排斥。
在特定文化中,不仅群体的强度和定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而且个体也会在不同的群体忠诚之间来回摇摆。在特定场合,个体可能会对某个群体产生强烈坚定的忠诚感,而时过境迁后,一切都会发生变化。威尔斯(H. G. Wells)的《现代乌托邦》( A Modern Utopia )中有一个段落叙述过这一情感的灵活性。这个段落描写了一个势利者——他只认同一个狭小的圈子。但即使是一个势利者,他的群体忠诚也是有弹性的,因为他在不同时刻觉得最符合自己当下利益的群体也是不同的。
这个故事说明了重要的一点:群体成员身份并不是永久固定的。个体会由于某些目的去认同某一个群体类别,也会出于其他的原因,认同另一个范围略大的类别。这取决于他对自我强化的实际需要。
威尔斯这样描述某位植物学家对不同群体的忠诚感:
他欣赏植物分类学家,厌恶植物生理学家,他认为植物生理学家都是淫荡邪恶的混蛋。但他同时又觉得,所有植物学家,乃至于所有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以及所有被他认为是研究纯粹科学的专业人士比起来都要好得多,后者全都乏味、机械、思想龌龊。但到了将所有科学家与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以及文学家们相比时,他又认为前者是好的,而后者是鲁莽、愚蠢、毫无道德感的人。而如果将所有受过教育的人与工人相比,他会认为工人们是满口谎言、懒散肮脏、终日买醉的无能之人。要是将工人纳入其他群体,比如说英国来考虑,那他们的地位又是高于所有欧洲大陆人的,他认为欧洲人都…… 6
因此,归属感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事情。即使两人隶属于同一群体,他们也会产生观点上的分歧。比如说,两个美国人对自己的国家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图1 在两个美国人眼里,他们的国家内群体分别由什么构成
个体A的狭隘格局是武断分类的产物,因为他认为这样分类(在功能意义上)对他很方便。而立足于更广泛认知范围的个体B对国家里存在哪些内群体的认知则全然不同。如果认为他们同属于同一内群体,就是一种误解。从心理层面来说,他们并不属于同一团体。
每个人都倾向于在他所在的内群体中,找到自己所需安全感的确切模式。近日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大会上达成的一项决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建设性的案例。对于参会者来说,党派是一个重要的内群体。然而党派的定义(如其在全国平台上所陈述的那样)对他们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为了重新划定这个内群体,达到使每位成员都能满意的程度,“民主党”被重新定义为“包含信奉地方自治,反对中央集权、家长式的政府的人;排斥受外国观念或领导方针,如共产主义、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国家主义、极权主义或公平就业委员会等影响的人”。
就这样,内群体经常被重新组织以适应个人的需求,当需求十分强烈时(比如在这个案例中),内群体可能主要通过它们所仇恨的外群体而得到重新定义。
我们将内群体宽泛地定义为,在使用“我们”一词时,可以为其赋予相同的本质含义的人。但读者已经注意到,群体中的个体可能对群体身份各自持有不同的看法。第一代意大利移民可能会认为自己的意大利背景和文化对他的自我认同非常重要,而他们的孩子——第二代意大利裔美国人则未必会这样认为。青少年可能视邻里伙伴所构成的内群体比学校同学更重要。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个体无法逃脱某种群体身份,他依然会尽其所能拒斥这个群体。
为了澄清这种情况,现代社会科学引入了参照群体(reference group)的概念。谢里夫夫妇(Sherif and Sherif)将参照群体定义为“个体将自己作为这个群体的一部分,或者在心理层面上希冀与其相关联的群体”。 7 因此,参照群体是一个被欣然接受的内群体,或者是个体希望被纳入的群体。
一个内群体经常也会是参照群体,但也并不尽然。黑人可能会希望自己是主流白人的一员。他想享有该群体成员的特权,并被纳入其中。他可能因此非常排斥自己所在的黑人群体,拒绝成为其中的一员。他逐步发展出了库尔特·莱温(Kurt Lewin)命名为“自我憎恨”(self-hate)(例如,对自己所在内群体的憎恨)的心理状态。然而,社群的习俗将他归于黑人群体,迫使他与这个群体共同生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他所属的内群体与他的参照群体就是不同的。
我们再来看一个住在新英格兰小镇上的亚美尼亚裔牧师的例子。他有一个外国人的名字,而镇上的人也将他归到亚美尼亚人一类。虽然他很少会想到他的渊源,但他也并不刻意排斥自己的背景。他的参照群体(也是他的主要关注所在)是他所属的教会、他的家庭和他所居住的社区。但不幸的是,镇上的人坚持认定他是一个亚美尼亚人;他们将他的族裔群体身份看得比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更重要。
黑人牧师和亚美尼亚牧师在社区中处于边缘地位。他们很难与其参照群体产生关联,因为来自社区的压力会强行将他们与他们在心理上并不看重的群体捆绑在一起。
在很大程度上,所有少数群体都处于同样的边缘状态,这使他们始终被不安全感、冲突和恼怒所萦绕。所有少数群体都会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拥有许多被规定好的规矩与价值的社会之中。于是,少数群体的成员们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参照主流群体所使用的语言、所讲究的礼貌、所遵循的道德与法律。一个人可能完全忠于他所属的少数群体,但同时他也需要适应主流群体的标准和期望。在黑人的例子中这一点表现得很明显。黑人的文化与美国白人文化几乎完全相同。因为黑人必须去认同白人的文化。然而,无论何时当他试图融入白人文化,他都很可能遭受拒绝。在这样的情况中,黑人由生物学所定义的种族内群体与由文化所定义的参照群体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如果我们遵循这一思路,我们将会看到为什么所有少数群体都或多或少地在社会中处于边缘状态,而这种状态会滋生忧虑和怨恨。
内群体和参照群体的概念有助于我们区分归属感的两个层级。前者表明的是成员身份这个纯粹事实;后者则表达了个体是否重视这个成员身份,或者个体是否企图与这个群体产生认同。正如我们之前所讨论的那样,在许多情况下,内群体与参照群体实际上是重合的,但事实也并不总是如此。也有一些个体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其自身与他们所不属于的群体进行比较。
内群体与参照群体的区别在社会距离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由博加斯(E. S. Bogardus)所发明的常用研究方法要求受访者回答,他们在面对不同族裔和国家的人时愿意接纳他们到哪一步:
1. 结为姻亲
2. 成为同一个俱乐部的私人朋友
3. 成为居住在同一街道的邻居
4. 从事同一个职业
5. 成为本国公民
6. 来访自己的国家
7. 必须被驱逐出境
目前,通过这套方法得出的最惊人的发现,就是存在一个跨越国家、收入、信仰、教育、职业甚至族裔的相似的偏好模式。大多数人,无论自己是何种身份,都可以接受英国人和加拿大人作为自己国家的公民、邻居、社交伙伴,甚至是亲戚。来自这两个国家的人享受着最小的社会距离。而在另一个极端的则是印度人、土耳其人和黑人。不同人群在对各组别的具体排序上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异,但总体来说排序是基本稳定的。 8
虽然不受欢迎群体中的成员倾向于在排序时将自己所属的团体列在较高位置,但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的排序都和普遍的选择并无二致。例如,在一项关于犹太儿童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大多数犹太儿童除了将犹太人置于高度接纳的范围内这点,其他的排序和普遍标准都相同。 9 在类似调查中的结论也证明,一般来说,黑人和外邦白人一样会将犹太人排得很靠后,而犹太人通常也会将黑人排得很靠后。
从这样的结果中,我们只能得出结论,即少数族裔的成员倾向于形成与主流观念相一致的态度。也就是说,主流群体成了一个 参照群体 ,对少数族裔的成员施加了强烈的影响力,迫使他们采取与其一致的观念。然而,这样的一致性很少能强到使他们拒斥自己内群体的程度。黑人、犹太人或墨西哥人通常强烈接纳自身所处的群体,但另一方面,他也会按照参照群体的规范来行事。因此,内群体和参照群体在观念形成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现在就来到去理解并思考一种主要的偏见理论的时候了。这种理论认为,所有群体(无论是内群体还是参照群体)都会逐渐发展出一套具有自己典型符码、信念、规范与“敌人”的生活方式,以满足他们自己的适应性需求。这一理论也认为,存在或沉重、或微妙的压力约束着所有成员。个体必须与群体拥有相同的喜好与敌人。推崇这一理论的谢里夫写道:
通常,导致个人形成偏见态度的因素并不是零散的。相反,它们的形成在功能上与成为群体的成员相关——人会将群体及其价值观(规范)作为调节经验与行为的主要锚定点。 10
支持这一观点的强力论据之一,就是通过直接影响个体来影响其态度的尝试,往往是相对无效的。假设有个孩子在学校里上一门有关跨文化教育的课程。然而相较于他在课堂上所学到的东西,他的家人、伙伴、邻里所持有的规范与态度很可能对这个孩子的影响更大。要改变孩子的观念,我们有必要改变对他来说更为重要的这些群体观念中的文化均衡。在孩子能够实践新的观念前,首先需要他的家人、伙伴、邻里对这些观念有所包容。
从这个思路就延伸出了这样一个道理:“改变群体的态度比改变个体的态度更容易。”近期的研究也支持这一观点。在一些研究中,整个社区、住宅区、工厂或学校系统都成了实施改变的目标群体。通过让社群中从领袖到普通群众的每一个人都参与到研究中,并且在政策层面也做出改变,一旦这些改变得到实现,个体态度就会倾向于与新的群体观念规范保持一致。 11
尽管我们无法质疑这些结果,但这个理论带有一些并非必要的“集体主义”色彩。偏见绝不仅仅是一个群体现象。请读者扪心自问,自己的观念是否确实与自己的家庭、社会阶层、工作伙伴或教会成员完全一致。答案或许是肯定的,但更有可能的情况是,读者会说,他所处的不同参照群体所持有的普遍偏见是相互矛盾的,所以他的偏见模式是独一无二的,与任何一个群体都不相同。
意识到态度具有这个独特性特征之后,理论的倡导者提出了一个概念,即“可忍受的行为范围”。从而指出任何群体规范系统都只会要求个体与其保持模糊的一致。人们的态度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偏离,但不会偏离太多。
然而,一旦我们允许一系列“可以忍受的行为”的存在,这就代表了我们正趋向于一个更为个体主义的视角。我们无须否认群体规范和群体压力的存在,就能认可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一事实。我们中的一些人是群体规范的积极遵守者。而另一些人则只是在被动服从这些条条框框。还有一些人拒不遵守这些规范。我们所展现出的群体一致性是个体学习、需求和生活方式的产物。
在涉及观念形成的问题时,要平衡从群体出发和从个体出发的两种取向是很困难的。本书认为,偏见根本上是一个有关个性形成与发展的问题;没有任何两种偏见的情况是完全一样的。任何人都不会像镜子一般原原本本地反映他所在群体的一切观念,除非他有个人需求,或者有一些个人的习惯,使他这样去做。但同样地,偏见的常见来源之一,也许是最常见的偏见来源,就在于内群体成员身份对每个个体人格在需求和习惯上的影响。一个人可以同时既认可个人主义,也不否定群体对个体的巨大影响。
每一条线、围栏或边界都将“内部”和“外部”分隔开来。因此,在严格的逻辑上,每个内群体都必然对应着一些外群体。但这个逻辑陈述并不重要。我们所需要知道的是,个体对群体的忠诚感是否自然而然地意味着对外群体的不忠、敌意或其他形式的否定。
法国生物学家菲利克斯·当泰克(Felix le Dantec)坚持认为,只有通过分享“共同的敌人”,各个社会单位——小到家庭、大到民族——才得以存在。家庭单位会与每个威胁家庭成员的力量做斗争。独家俱乐部、美国退伍军人总会、国家本身都以打击共同敌人为目标。有一个人尽皆知的马基雅维利式诡计也为当泰克的观点提供了支持——通过创造一个共同的敌人,来提高群体的凝聚力。希特勒使德国人认为犹太人是一种威胁,与其说是为了消灭犹太人,不如说主要是为了巩固纳粹对德国的控制。在世纪之交,加利福尼亚工人党煽动反东亚情绪,以巩固自己的队伍。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其成员本来已经心思涣散,意志动摇了。学校的凝聚力,会在本校球队与其“宿敌”打比赛的时候达到巅峰。由于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人们都倾向于接受这一观点。研究陌生人的出现对托儿所孩子们的影响时,苏珊·艾萨克斯(Susan Isaacs)写道:“外人的存在是促成群体凝聚力的基本条件。” 12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深受这一观点的影响,即社会团结似乎需要一个共同的敌人,他就此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在《战争的道德等价物》中,他提出竞争、攻击性和冒险是人类关系中的必要因素,这一点在处于适合上战场的年龄段的年轻人身上尤为显著。为了维持和平的生活,他建议年轻人去寻找一个不与他们对人类的忠诚相抵触的敌人,例如与大自然、疾病、贫穷抗争。
我们不能否认,共同敌人的存在能够巩固群体成员对群体的归属感。一个家庭(如果还没有被严重破坏)在面对逆境时凝聚力会变得更强,一个国家在战争时期会变得空前团结。但是,在心理层面我们的重点必须是对安全的向往,而非敌对本身。
我们的家庭是一个内群体,而根据定义,外面大街上的所有其他家庭对于我们都是外群体;但家庭之间极少发生冲突。由一百个民族组成的美国,虽然偶尔会发生严重的冲突,但大多数人都能和平相处。一个人知道自己的小屋具备使其区别于其他所有房屋的特点,并不一定意味着他瞧不起别人的小屋。
对这种情况的最佳表述如下:虽然我们只能通过与外群体的对照感知到自己所在的群体,但我们所在的群体依旧在心理层面占首要地位。我们的生活围绕着我们所属的群体展开,我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所属群体的支持,有时候,我们甚至为我们所属的群体而生活。针对外群体的敌意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归属感,然而这样的敌意并不是必需的。
由于自身基本的生存和自尊本能,我们倾向于围绕内群体发展出一种党派偏向和民族中心主义。当住在镇上的七岁孩子们被问道:“你觉得是你们镇上的孩子更好,还是史密斯菲尔德(邻近城镇)的孩子更好?”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回答说,“我们镇上的孩子”。当被问及为什么,孩子们通常回答说:“因为我不认识史密斯菲尔德的孩子。”这个情境展现了人们对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第一反应。熟悉的总是人们首选的。陌生的事物会被认为是差一些的,不那么“好”,但人们并不一定对它们有敌意。
内群体成员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偏爱,但不同群体对待外群体的态度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在一个极端上,外群体可能被视为需要被打败的共同敌人,以保护群体成员并强化其内部忠诚。在另一个极端上,外群体也是能够被宽容并欣赏的,甚至因其多样化而被偏爱。教宗庇护十二世在他题为《人类团结》( Unity of the People )的宗座信函中认可了现存的不同文化群体的价值。他呼吁保留人群的多样性,不同群体之间不要互相为敌,人类团结是建立在宽容与爱基础上的统一,而不是毫无差异的整齐划一。
一个人的家庭通常构成了他最小、最稳固的内群体。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我们通常认为群体所涵盖的范围越广,凝聚力就越弱。图2体现的是我们都曾有过的一种感觉,群体越大,其群体成员身份的内涵越稀薄。图中仅包含几种典型的群体身份,以免使问题复杂化。
图2 假设中随着内群体纳入的成员范围增广,群体效能也逐渐缩减
从图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全世界的忠诚是最难达成的。这样的结论是部分正确的。要将“全人类”这样宏大的整体构建成一个内群体,似乎有着特别的困难之处,即使是对这一信念满怀热情的人也无法做到。假设一名外交官正在会议上与其他国家的代表进行会谈,他们的语言、礼仪和意识形态都与他全然不同。即使这位外交官怀着对“同一个世界”的热切信念,他依旧无法逃脱对周遭的疏离感。他对得体和正确的理解是基于他自己的文化的。在他眼里,其他语言和习俗不可避免地是荒唐的,即使不是更低劣的,也看起来有些荒谬和多余。
假设这位代表是个心胸开阔的人,能够看到自己国家的诸多不足,也诚挚地想要建立一个融合各种文化优秀特质的理想社会。但即使是如此高蹈的理想主义愿景也只会让他做出有限的让步。他会发现自己在无比真诚地为自己的语言、宗教、意识形态、法律、礼仪形式而战。毕竟,他所属的国家的生活方式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不能够轻易地抛弃他整个存在的根基。
我们都能够理解上述假设中对自己国家近乎条件反射的偏袒。当然,一个经常旅行的人,或者具备国际品味的人,相对来说会对其他国家更友好。他能够认识到文化上的差异并不必然意味着劣等。但对于缺乏想象力的人,或并不经常旅行的人来说,他们需要一些象征符号(symbols)才能直观地感知到人类内群体的存在,而如今这些符号已经很少见了。国家有旗帜、公园、学校、国会大厦、货币、报纸、公共假期、军队、历史文件。而在国际层面上,只是近期才渐渐有只在小范围内传播的标志符号出现,能够为人们发展出“世界忠诚”提供锚定点。
并不存在什么内在的理由规定,规模最大的群体必然是强度最弱的。事实上,对于许多人来说,种族才是他们最高忠诚的对象,在“雅利安主义”的狂热倡导者与一些受压迫民族的例子中尤其如此。今天看来,种族主义和“同一个世界”的思想(两个范围最大的群体)之间的冲突,可能正在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问题。有一个重要的考验摆在我们面前,在种族战争爆发之前,我们能够建立起一种对全人类的忠诚吗?
理论上这是可行的,因为存在一种可以拯救我们的心理原则,如果我们最终能够学着唤起它的话。这一原则认为, “同心忠诚”之间没有必要产生冲突 。投身于一个更大的群体并不意味着要破坏对小规模群体的忠诚。 13 互不相容的忠诚往往出现在两个规模和范畴相当的群体中 。 重婚者建立了两个家庭,就会对自己和社会都造成灾难性的麻烦。叛徒为两个国家服务(一个是名义上的,另一个是实际上的),不但脑中有如一团乱麻,一旦暴露,更是一项重罪。几乎没人会归属于超过一所母校、一种宗教或一个兄弟会。而另一方面,世界联邦主义者可以是一个忠于家庭的人、一位热心的校友、一个真诚的爱国者。事实上,当一些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企图质疑对全人类的忠诚与爱国主义是否兼容时,这条心理学的法则并没有改变,温德尔·威尔基(Wendell Willkie)和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出于对同一个世界的信仰,设想并推行了联合国,这完全无损于他们对其祖国的忠诚。
“同心忠诚”需要时间来发展,当然,也并不总是能成功发展出来。在一项针对瑞士儿童的有趣研究中,皮亚杰(Piaget)和韦伊(Weil)发现,孩子们对一种忠诚可以包含在另一种之中这一观点存在不理解与抵触。以下记录的是一个典型的七岁孩子的回答:
你听说过瑞士吗?——嗯。
它是什么?——一个行政区。
日内瓦又是什么?——一个城镇。
日内瓦在哪里?——在瑞士。(但孩子们画了两个并列的圆圈。)
你是瑞士人吗?——不,我是日内瓦人。
年龄更大一点(八到十岁)的孩子们能够把握到日内瓦在空间上位于瑞士的领土内部,并把两者画成一个圆包含了另一个圆的关系。但“同心忠诚”的观念依然还很模糊。
你的国籍是什么?——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呢?——因为我住在瑞士。
你也是日内瓦人吧?——不,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呢?——我现在是瑞士人,就不可能也是日内瓦人了。
到了十岁或十一岁,孩子们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你的国籍是什么?——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呢?——因为我的父母是瑞士人。
你是否也是日内瓦人?——当然,因为日内瓦在瑞士。
相似地,十岁或十一岁的孩子已经能够在情感上对自己的祖国做出评价了。
——我喜爱瑞士因为它是一个自由的国家。
——我喜爱瑞士因为它是“红十字国家”。
——在瑞士,保持中立使我们仁慈慷慨。
显然,这些感性的评判都是孩子们从老师与父母那里学到的、未经思考的现成评价。通常,老师与父母的传授模式就止步于此,不会进一步扩大孩子忠诚的范围了。一旦出了其祖国的边界,便只有“外国人”——而不再是同胞。九岁半的米歇尔(Michel)受访时的回答如下:
你听说过外国人吗?——嗯,有法国人,美国人,俄罗斯人,英国人。
对,那这些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吗?——有,他们的语言不同。
还有呢?告诉我越多越好。——法国人不怎么严肃,他们对什么都不担心,还有法国很脏。
那你怎么看待美国人呢?——他们又富有又聪明。他们发明了原子弹。
那么你觉得俄罗斯人怎么样呢?——他们很糟,总是想要发动战争。
现在我们来聊聊,你是如何了解到你所告诉我的这些事的呢?——我不知道……我只是听说……人们都这样讲。
大多数孩子从来没有将他们的归属感扩展到家庭、城市、民族关系之外的范围。其中的原因可能在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人身上,孩子会亦步亦趋地模仿他们的判断。皮亚杰和韦伊写道:“一切征兆都表明,在认识到他周围亲近圈子所接受的价值之后,孩子就觉得自己必须去接受这个圈子对其他国家的人的看法。” 14
虽然大多数孩子所能习得的最大范围的忠诚感就是对国家群体的忠诚,但也并非必然如此。在一些十二三岁的孩子身上,研究人员发现了高度的“交互”(reciprocity)意识。例如他们认可所有人都有同等的价值和优点,尽管每个人都有自己偏好的生活方式。当这种交互感被牢固地建立起来后,年轻人就能够接受更为宽泛的人类群体的概念,能够忠于其他更大范围的群体而不脱离原来所属的群体。只有当他习得了这种交互性的态度,他才能够忠于自己所属的群体并同时将其他国家也纳入自己的忠诚范围之内。
总之,内群体成员身份对个人的生存至关重要。这些内群体构成了我们生活习惯的网络。当我们遇到一位和自己所遵守的习俗有所不同的群体外人员时,我们会不自觉地说:“他打破了我的习惯。”被打破生活习惯是不愉快的。我们更喜欢熟悉的东西。当别人似乎威胁到了,甚至质疑我们的生活方式时,我们不禁要对其设防。对内群体或参照群体的偏袒并不一定建立在对其他群体的对立态度之上——尽管敌意往往有助于加强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少数人构成的小群体可以顺利纳入更大的群体之中,并形成对其的忠诚。并不是所有群体都具备理想的条件来顺利地完成过渡,然而从心理学观点出发,这一切都还是充满希望的。
1. W. G. OLD. The Shu King, or the Chinese Historical Classic . New York: J. Lane, 1904, 50-51. See also J. Legge (Transl.), Texts of Confucianism, in 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879, Vol. III, 75-76.
2. J. L. Moreno. Who shall survive ? Washington: Nervous & Mental Disease Pub Co, 1934, 24. 这些数据有些陈旧了。现阶段有证据表明,儿童之间的性别鸿沟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显著了。
3. C. Strachery (Ed.). The Letters of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 to his Son .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25, Vol. I, 261.
4. Ibid., Vol. II, 5.
5. E. B. Bax (Ed.). Selected Essays of Schopenhauer . London: G. Bell & Sons, 1914, 340.
6. 选自 A Modern Utopia, London, 1905, 322,由Chapman & Hall, Ltd. 授权重印。
7. M. AND CAROLYN W. SHERIF. Groups in Harmony and Tension . New York: Harper, 1953, 161.
8. 这个于1928年被Bogardus(E. S. BOGARDUS, Immigration and Race Attitudes , Boston: D. C. HEATH, 1928)发现的次序,曾在1946年被HARTLEY,以及1951年被SPOERL分别印证(Cf. E. L. HARTLEY, Problems in Prejudice , New York: Kings Crown Press, 1946, and DOROTHY T. SPOREL, Some aspects of prejudice as affected by religion and educatio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 1951, 33, 69-76)。
9. ROSE ZELIGS. Racial attitudes of Jewish children. Jewish Education , 1937, 9, 148-152.
10. M. AND CAROLYN W. SHERIF. Op. cit., 218.
11. 在此类的诸多研究中,或许值得特别提到的有A. Morrow and J. French, Changing a stereotype in industry,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 1945, I, 33-37; R. LIPPITT, Training in Community Relations, New York: Harper, 1949; MARGOT H. WORMSER AND CLAIRE SELLTIZ, How to Conduct a Community Self-survey of Civil Rights , New York: Association Press, 1951; K. LEWIN, Group decision and social change in T. M. NEWCOMBO AND E. L. HARTLEY(EDS.), Readings in Social Psychology , New York: Holt, 1947.
12. SUSAN ISAACS. Social Development in Young Children .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1933, 250.
13. 这种空间的比喻存在局限性。读者们可能会问,是否人们对最内部的圈子最为忠诚呢?最内部的圈子绝非如图2 所示总是家庭。我们在第2章中所提到的对自我最原始的爱是否会在圈子的核心呢?如果我们将自身置于圈子的最中心,那么就心理层面而言,扩展我们的忠诚就只是扩展自我而已。但是,随着自我的扩展,我们可能需要重新划定这个圈子,也就是说最开始处于外圈的群体可能在个人心理上不断获得重视。例如,拥有宗教信仰的人可能会认为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制造而成的,所以他对人与上帝的爱可能处于最内部的圈子中。忠诚和偏见都是人格组织的特点,在上一个分析中,每种组织都是截然不同的。虽然这种批判全然有效,但是我们采用图2的目的在于使用一种大致的表现方式,以表达许多人在更大的社会体系内,更难以投入理解与爱。
14. J. PIAGET and ANNE-MARIE WEIL. The development in children of the idea of the homeland and of relations with other countries.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Bulletin , 1951, 3, 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