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论证判断表的独立性将是一项比较艰难的工作,但我已经从上述两个方面阐明了对该论题展开论证的可行性。需要注意的是,成功论证判断表的独立性并不是我研究判断表的最终目标,而只是对康德判断表问题进行研究的必要前提。人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旦我们将判断表从范畴表的阴影中解脱出来,那么当它再次受到质疑时,也就不能像以往一样,将所有的过失都归结为是受到范畴表的影响,而是要正面回应由判断表的独立性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与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如下两部分内容相关:一是判断表的内部结构,二是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其中,前者又可以展开为如下两个问题:一是有关表格局部,即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在结构安排合理性上产生的争论,二是有关表格整体,即判断表作为各要素所构成的整体而言的完备性问题所产生的争论。所以,要面对的有如下三个主要问题。
第一,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学者们在面对判断表时普遍存有以下这类质疑,认为康德在判断表中对某些环节的处理过于随意,不符合传统逻辑的形式规则,比如康德竟然将无限判断纳入质的标题之下,在关系标题下的定言的、假言的、选言的三个环节的设置也不符合传统逻辑的做法等。前面提到,“判断表依附于范畴表”这种观念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来自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中凸显的问题,学者们无法合理解释这些标题、环节之所以如此构成的原因。然而,假如我能从早期文本材料中构造出判断表逐步形成的过程,成功论证判断表的独立性,那么参照判断表构成过程中各构成要素的变化状况,以及所能够推测出的变化原因,自然能够比较客观地解释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之所以如此设置的原因。
第二,由各标题、环节所构成的判断表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是完备的,以及由此引申出的问题,即如果判断表是完备的,如何证明?除了判断表内部各要素的结构安排,判断表的完备性同样是学者们所格外关心的问题。如果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的设置存在问题,也仅说明判断表不符合传统逻辑的规则,然而作为由各标题、环节所构成的判断表,如果无法证明其作为整体而言的完备性,就会影响到范畴表的完备性,而这种情况是康德的先验逻辑思想所不允许的。对该问题的论证,向来存在着两种思路:一种是试图严格依照形式逻辑的演绎规则,从判断表中的某个环节,逐步推导出判断表中其他的环节;另一种是试图从先验逻辑的先验统一性出发,依靠范畴表的完备性来保证判断表的完备性。然而,由于判断表在结构上就有不符合传统形式逻辑的内容,因此,依赖传统逻辑进行证明的第一种思路普遍被认为不可行。在第二种论证思路中,是借助范畴表与判断表的对应关系,通过范畴表的完备性来保证判断表的完备性。这种思路的确简单有效,但以这种方式也只是论证了作为整体的判断表应当具有完备性,并没有涉及判断表中具体的各标题、环节,这显然是与学者们所真正期望的令人信服的判断表的完备性证明存在一定差异的。因此,比较完善的解决方式,是提供一种一方面需要借助范畴表的完备性,同时又能够涉及判断表中每一个具体标题或环节的论证方式,这也是我借助康德早期文本,在随后工作中的努力方向。
第三,判断表与范畴表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学者们对该问题有着不同说法。由于范畴表被视为康德先验哲学的基础,因此,对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的讨论实际上是对判断表与先验逻辑的关系的讨论。而学者们之间之所以观点不同,也是由于他们对判断表的理解或定位存在明显差异。不承认判断表独立性的学者们,往往会认为判断表是依附于范畴表的,或者说,判断表中的某些标题或环节具有某种“先验性”,因此无论要素设置还是完备性实际上都是由范畴表来保证的。而意识到判断表可能独立于范畴表的学者们,大多会认为判断表在对各标题、环节的设置上直接影响到了范畴表的结构设置,毕竟范畴表不可能是康德凭空杜撰的,需要以传统逻辑学对判断形式进行的分类为基础。以上两种不同观点中,第一种观点强调判断表所具有的来自范畴表影响的“先验性”特征,而第二种观点更强调判断表在建构上来源于传统的形式逻辑。正由于学者们对判断表所秉持的以上两种观点,使得对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的讨论往往被引申为对“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的关系的讨论。尤其在两者之间谁是另一方的基础这种问题上,争论双方之所以都能给出比较合理的论证,是由于双方对该问题中有着关键作用的判断表的定位存在明显差异。
由此,产生争论的关键就是,判断表究竟属于形式逻辑还是属于先验逻辑?我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表述,即康德的判断表究竟是“逻辑的”还是“形而上学的”?这里“逻辑的”指的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逻辑,或者是康德所说的形式逻辑。与此同时,由于先验逻辑在康德重构形而上学计划中的核心作用,所以这里的“形而上学的”等同于“先验的”。这种表述的优势主要有三点:第一,便于明晰某些存在争议的概念或表述,比如用“逻辑”指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逻辑,也就是康德所说的形式逻辑,将先验逻辑成分表述为“形而上学的”,避免了由“先验逻辑是否属于逻辑学”等争论所引起的语词上的混淆。第二,由于亚里士多德同时是“逻辑学”与“形而上学”两门学科的创始人,因此,我可以借助亚里士多德对两者关系的讨论方法,逐步构建起康德哲学中的“逻辑与形而上学”问题,并借助这种经典的关系结构,明确判断表所处的位置,以及在康德思想中所发挥的作用。第三,在随后的讨论中可以发现,确立判断表的独立性后可以将上述三个主要问题纳入“逻辑与形而上学”这一话题的讨论中,也就是说,对判断表的讨论可以在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框架之下展开,在讨论结果的基础上又可以建构出逻辑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在康德哲学中的面貌。
总之,回答康德的判断表究竟是“逻辑的”还是“形而上学的”这个问题,不仅是讨论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问题产生分歧的关键,也是涉及判断表内部结构问题的讨论中学者们在观点上产生分歧的关键。第一,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等结构安排的合理性,涉及的是判断表中具有“先验性”特征的要素与传统逻辑的关系问题。虽然也有学者是从现代逻辑的角度对判断表中的构成要素表示不满,但更多的质疑是针对判断表中某些不符合传统逻辑形式规则的具体标题、环节等做出的,是站在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逻辑立场上对判断表中某些有“先验性”特征的构成要素的批判。第二,判断表的完备性问题,所讨论的是判断表得以建构的基础是来自传统逻辑,还是来自先验逻辑?选择了前者的学者,或者尝试利用传统逻辑的演绎规则,以判断表的某个环节为起点尽可能地构建出囊括了所有环节的形式系统,或者在构建形式系统失败后否认判断表具有完备性。而选择了后者的学者,直接跳过判断表的标题、环节,凭借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对应关系,以后者具有“先验性”特征的完备性来确保前者的完备性。第三,关于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的讨论,原本就是以前两个问题的讨论结构为基础的。在前两个问题中,判断表中要素安排的合理性问题实际上讨论的是判断表与传统逻辑学的关系,而判断表的完备性问题实际上讨论的是判断表与先验逻辑的关系。通过上述两方面讨论,我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判断表在传统逻辑与先验逻辑之间所处的位置,以及所发挥的作用。以此为基础,就能客观准确地回答判断表与范畴表的关系、传统逻辑与先验逻辑的关系,以及康德思想中所蕴含的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