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有必要对这项工作的可行性进行初步说明。但是,论证可行性之前,首先要弄清楚的是,问题之所以产生是出于何种原因。前面曾提到,多数学者对于判断表存在“偏见”的思想根源在于他们所默认的如下想法:判断表是依附于范畴表而存在的。或者说,他们认为判断表原本就只是康德为推出范畴表而随意使用的幌子。我认为,这种看法之所以被多数学者坦然接受,可以归结为两方面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就目前的研究进展而言,学者们所能掌握的康德讨论判断表的文本材料尚不够丰富,也就是说,这些文本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康德判断表的独立性。目前对判断表进行研究所涉及的文本材料多局限于《纯粹理性批判》《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与范畴表相关的部分,最多不过涉及康德晚年修订的《逻辑学讲义》中对判断的讨论。并且从内容来看,后者相比前两者并没有多大新意。仅从这些文本出发,是无法构建出判断表逐步形成的过程的。在没有足够文本支持判断表独立性的情况下,学者们所面临的现实情况是:康德对范畴表从最初的内容界定到范畴的先验演绎都花了足够多的篇幅进行论证说明,并且,不只在先验逻辑部分,在康德思想的其他部分,范畴表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此,相比范畴表,无论从文本材料的篇幅长短,还是这些文本材料所涉及思想内容的影响范围来看,判断表都处于绝对的劣势。因此,基于文本材料的现实状况,以及判断表与范畴表之间确实存在的同构关系,学者们自然会倾向于认为判断表是依附于范畴表而存在的。
第二个原因更为关键,即学者们无法就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之所以如此构成的原因给出合理解释。相比判断表形成过程相关文本材料的缺失,判断表自身结构中所凸显的问题才是以往学者对判断表存在偏见的根本原因。从其构成部分来看,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判断表对于各标题、环节的设置存在着许多传统逻辑学者难以忍受的“错误”,他们声称,判断表对某些具体判断形式的处理方式并不符合传统逻辑的做法。与此同时,由于判断表与范畴表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使得多数学者会将判断表中那些“不符合传统逻辑规范”的处理归咎于范畴表,认为康德实际上是为了迎合范畴表而对判断表中的结构进行了如此安排。由此,这些学者认为,判断表并不能代表当时的逻辑学观点,而毋宁是一种有着鲜明的“先验特征”的认识结构,应当像范畴表一样归属于康德所尝试重构的形而上学部分。总之,由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学界对判断表形成了如下观念,即判断表自身并不具有独立性,是依附于范畴表而存在的。
明确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接下来我将有针对性地论证解决对策的可行性。针对文本材料不足这一情况,我认为,应当着重对康德1781年之前的文本材料加以考察。以往对判断表的研究文本仅局限于《纯粹理性批判》、《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及《逻辑学讲义》,而这些材料都是康德批判哲学思想成熟之后的作品,对判断表与范畴表各自的理解已基本成形,因此很难发掘出康德思想中判断表的独立形成过程。虽然从康德在1770年发表标志着其批判哲学开始形成的“就职论文”,到1781年《纯粹理性批判》出版之间这段时间,他并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但就我所要论证的问题而言,仍然是有比较充足的文本材料的。比如,康德自入职起就长年教授逻辑学课程,因此可以从他早年的逻辑学课程讲稿着手,整理出1781年之前康德在逻辑学讲稿中关于传统逻辑的观点及其变迁。此外,康德于1770—1781年间在构思写作时所留下的手稿等文献,能够帮助我们确认在康德构思其先验哲学的过程中判断表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等。总之,对判断表独立性的论证是有足够的文本素材作为支撑的。
以这些文本材料为基础,如果我能够成功论证判断表的独立性,并尽可能还原判断表的形成过程,自然可以尽可能合理地对康德如此设置判断表中各标题、环节的理由做出解释。如果我所给出的解释确有充足的说服力,能够使人们相信判断表并非依附于范畴表,并且其结构设置也确实是康德在慎重考虑后的决定,那么自然可以反驳有些学者所声称的如下观点,即判断表中之所以存在某些不符合传统逻辑规则的判断形式是因为它是随意设置的,仅仅是为了对应于范畴表。如此,倘若我的解释确实有力反驳了判断表依附于范畴表这种观点,那么判断表是具有自身独立性的这种理解自然也是可以被学者们所接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