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另找主人。第四个主人是墨西德会的修士;他是上文提到的那几个女人介绍的,据说是她们的亲戚。这位修士不喜欢教堂里唱圣诗的男孩子,也不喜欢在修院吃饭。他一心只爱在外跑,最喜欢经营俗务,奔走拜访。他走破的鞋,大概比全院修士穿破的还多。我生平第一次穿的鞋是他给的,不过穿了八天就不能再穿;我跟他跑了八天也无力再跑。为这缘故,还有些这里不提的小事,我就和他分手了。 tWG6pw80pAniwq8rN1WOU7ZEmV5IUrBexJYOv2mqVMb2XeeXfyIM9yKTh8ZBmQ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