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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片叶子都曾长在一棵树上
——我们能看到的历史,首先是写出来的历史

这里我要强调几个方法论问题。

自从C. P.斯诺(Charles Percy Snow,1905—1980)在1959年发表《两种文化》的演讲 以来,人文与科学两种文化成为话题,延续至今。这两种文化有诸多差异,比如在对待知识的态度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通常人们会觉得,科学知识是客观的,人文知识则是主观的。不仅人们这样觉得,大多数科学家自己也这样觉得。这种态度也表现在各自学术文本的写法上。

《两种文化》的三个中译本封面

早年做科学传播研究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现象:传统科普是没有人称的。比如“十万个为什么”,天为什么是蓝的?科普作家在写这件事的时候,不会说“我认为如何如何”,也不会说“某某科学家认为如何如何”,而是不用人称,直接给出答案,仿佛这个答案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是因为,他相信对于“天为什么蓝”这个问题,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科学解释,诸如反射、散射、透射、大气、光谱如何如何。这个解释与解释这件事的人没关系,所有的科学家都应该是同样的看法,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物理学家给出一个解释,另一个物理学家给出另一个解释。如果真的有两个人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人们会认为其中有一个是错的,一定要决胜出来一个最正确的才行。或者两个人都是不对的、不完整的,那就一定要有一个更牛的科学家给出一个可以被公认的标准答案。由于这种答案与回答者无关,所以传统科普文本没有人称。

刘华杰教授也发现了一个类似的现象,就是科学家在写论文的时候,不使用第一人称单数代词,而是使用复数的“我们”。科学家常常是团队合作,有“我们”也很正常。但是,刘华杰发现,即使在只有一个作者的情况下,科学家也使用“我们”,而不用“我”。或者,使用被动语态。比如,“这个实验被做了”,这样就可以回避第一人称。这是一个微妙的现象。科学家不说“我认为”,因为他要强调他生产出来的知识是客观的,超越了生产这个知识的具体的人。

但是人文学术则不然。人文学术必然是主观的学术。比如,罗马帝国为什么崩溃?或者著名的“李约瑟难题”——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对于这类问题,李约瑟(Joseph Terence Montgomery Needham,1900—1995)、冯友兰、江晓原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看法。那么,谁最正确呢?或者说,有没有哪一个人的看法是对的,其他人的都是错的?我们通常不这样说,而是把他们并列起来,说,甲、乙、丙、丁各自是怎么认为的。也就是说,在人文学科领域,我们要表达个人的看法,要强调“我认为”。

实际上,现在“科学主义”很强势,使得我们在人文学术上也都染上了“科学主义”的毛病,甚至忌讳在文章里出现“我”这个字,迫不得已要出现“我”的时候,就用一个特殊的第一人称代词——“笔者”。不说“我认为”,而说“笔者认为”。用“笔者”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甚至成了很多学术刊物的格式化要求。我很不喜欢这个词,曾专门写文章论述:人文学术,就应该堂而皇之地直接用“我”这个明确而简单的第一人称代词。 “我”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是“我”的这篇文章,必然是也只能是作为小人物的“我”,在表达对某件事情的看法。写一篇文章,如果不能提出“我”的看法,那你写这篇文章干吗呢?哪怕是一篇综述性的文章,也只能说“这是‘我的’综述”。

这里我想说的是,历史写作也是有人称的。尽管,历史作品的作者常常被有意无意地隐藏起来,使你意识不到他/她的存在。但是,历史作为history,原本就是其所讲的故事。

前面说有三个历史,一个是某某史家书写的历史,一个是我们看到的历史,一个是我们想象的作为“本来面目”的历史。

让我们把是否存在“本来面目的历史”这个本体论问题放下,先思考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如果存在一个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是怎么知道的?

比如关于古希腊,我们怎么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那段历史已经过去了,我们不可能是亲历者。我们只能间接了解。

一个最直接的回答是:我们是通过历史著作来了解的。然而,每本书都是有作者的。并不会有一个“本来面目”从天而降,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能够看到的历史著作,都是前人写出来的。每本历史著作,都有一个具体的作者。

每片叶子都曾长在一棵树上,每句话都是从一个具体的人的口中说出来的。

一片不曾长在树上的叶子,一定是塑料的。一句话,我们听到的一句话,即使是从扩音器里传出来的,也一定有一个说话的人在后面。

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但是我需要强调一下:历史书,是有作者的。而只要是人写的,就会有人的立场、人的偏见和短见。

说到这里,我先请诸位看一段话:

通过通览休斯的环境史著述,我们发现,其环境史研究在很多方面彰显了自己的特色。概而言之,即是:以古典文明为原点,在生态语境中解释人类文明的起源和演进;长时段视野和世界史维度;以浓厚的生态意识来更新历史学叙事范式;强烈的现实关怀和对人类未来的深深忧虑。

这段话出自唐纳德·休斯(J. Donald Hughes,1932—2019)的著作《什么是环境史》中的“译者序”。休斯是重要的环境史家,这本书的译者是梅雪芹教授。梅老师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现在在清华历史系,是中国最早从事环境史研究的学者之一。梅老师在“译者序”中对休斯这本书进行了总结。不过,我现在想要说的不是这本书,也不是这段话,而是这段话的一个脚注:

休斯环境史研究的几方面特点,是博士研究生刘向阳同学首先概括的,笔者通过阅读休斯的有关著作和文章,认为刘向阳的概括基本准确,在此基础上我做了修改和提炼。

注释者是梅雪芹教授。在里面,自称“笔者”(但也用了“我”)的梅雪芹教授明确地区分了几件事:一是休斯本人的看法,二是刘向阳对休斯的概述,三是梅雪芹自己对刘向阳的认同、提炼和改造。这是人文学术的写作规范。

我一再强调,诸位在写文章的时候,脑子里要有非常清醒的意识,把如下这几件事情严格地区分开来:

(1)哪些是我的看法?

(2)哪些是别人的看法?这个“别人”指的是其他的学者,比如休斯,比如刘向阳,每个别人都要落实到具体的某个人。

(3)哪些是“缺省配置”的看法?

同样,在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要时时注意:作者是否分清了这几点?比如,就这本《什么是环境史》而言:哪些是作者的看法,哪些是休斯的看法,哪些是刘向阳的看法,哪些是“缺省配置”的看法?

一个作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他的作品一定是有问题的。 bWTCQY/RDwpMsvrEB5TzL9HoX8KT2+WM/d+XOpTJPqWpMplCkp23s2ayAN0TM8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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