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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大学生特殊问题及帮扶工作现状

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和高校的共同努力,当前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经验,但仍旧存在着各项特殊问题帮扶工作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帮扶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实践中缺乏总结、升华,理论研究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一、针对不同特殊问题分别开展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高校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主要是针对不同的特殊问题分别开展帮扶,并取得了一定的帮扶成效。例如,针对大学生经济困难,各个高校都在不断地完善资助体系,将资助工作做实做细,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各个高校除了落实国家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以外,还通过校友赞助等方式,形成了高校自己的资助经费来源,而且不断创新资助形式,形成了以“奖、助、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校内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构建了以国家-社会-学校为主要保障形式的“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体系。对于其他特殊问题,各个高校也都分门别类地开展帮扶工作,形成了比较成熟有效的做法,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忽略特殊问题间的交互性,缺乏统筹协调,系统性不强

大学生特殊问题是大学生特殊群体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之所以将他们作为一个群体,就是因为他们表现出某些相同的行为倾向、心理特征,这些特殊问题之间也存在内在的联系和交互性。然而,在实际的帮扶工作开展中,我们往往是分别开展各项工作,忽视了这些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交叉性,也就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帮扶工作的系统性不强。例如,某些大学生存在的就业困难问题,不仅仅需要招生就业处帮助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引导他们提升就业能力;还需要心理咨询中心对他们在就业期间出现的压力过大、焦虑、不安、抑郁等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扶,两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更好地帮助这类学生解决问题。

三、工作实践中缺乏总结、升华,理论研究不足

有力的理论支撑可以对工作实践起到引领作用。通过对实践的思考总结、升华,理论研究又可以进一步指导实践,然而,目前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的理论思考和研究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出指导作用。首先,“大学生特殊群体”和“大学生特殊问题”的概念还未统一。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事物的前提是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内涵,内涵的界定是事物研究的基础和逻辑起点。缺乏对“大学生特殊群体”和“大学生特殊问题”概念的科学、完整界定,给相关研究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其次,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并未形成体系。目前的学术研究多以某一问题为研究对象,而对特殊问题的研究成果较少,这也极大地阻碍了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在实践中实现统筹规划。

四、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不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难以取得更多实效的直接原因。目前,众多高校还未形成健全的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多以经验为主,无法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造成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自行其是、各自为政,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导致工作成效较差。机制保障是做好工作的必要前提,只有在完善的规章制度的引导和约束下,各部门才能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一)尚未形成稳定长效的组织机构

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作为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加以领导。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高校的核心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并带领各部门制定规范的帮扶工作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成为帮扶工作的中坚力量。各学院要齐抓共管,成立院级帮扶领导小组,制订切合学院实际的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个高校基本上没有这样的组织机构,缺乏统筹规划,帮扶效果欠佳,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也很难建立。

(二)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

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内容很多,包括新生适应性问题、学习困难、心理困扰、人际交往困难、就业困难、经济困难等,涉及高校众多职能部门,包括学工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团委等,这在客观上要求高校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工作,尤其是一些存在职责交叉的工作,更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各职能部门之间既分工又合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然而,现状仍是不容乐观的,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尚未形成全员参与的意识,各职能部门间缺乏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分散开展工作,资源浪费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帮扶工作的合力和效果。

(三)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

在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的监督考核上,高校应设置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帮扶工作效果如何、帮扶对象的满意度如何都应该进行跟踪反馈,并以此为依据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监督考核机制。这样不仅能激发高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有效保障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还能根据反馈信息进行帮扶工作的改进和完善。当前,高校的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完善的考核评价标准,这可能会导致相关教育工作者的消极应对,最终使得相关工作流于形式。若高校能制定和完善大学生特殊问题帮扶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并将其作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项目,将对应成绩纳入相关工作者个人业绩考核范畴,提升帮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仅能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相关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还能促进帮扶工作有效创新。 FTWjqdnAFWFe3EhxAwU3Ps3yUK2ZZEJ4jzNA9GR7AxgJaA7Vk4Tvvc0sr2Y+Tw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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