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当的方法与途径选择是确保研究可操作和顺利达成研究目标的要件。
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分析方法与途径是达成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分析目标和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分析任务的重要保障。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分析方法与途径的选择要求围绕呈现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揭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和实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这三个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分析目标来进行,并与之相匹配。
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所依循的分析方法有所不同,总体上包括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五种。
(一)文献分析法
所谓文献分析法,指“按照研究问题的需要,对一系列相关(制度)文本进行文本查阅、鉴别评价与归类整理,试图发现定性资料中存在的规律性问题”
。文献分析法集中应用于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的分析中。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分析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事实的呈现、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阶段的划分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特征的总结均需要直接依托于大量行政审批政策文本。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分析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分析也需要运用文献分析法,表现为借助行政审批政策文本和相关的学术文献开展研究,并从中引出相应的学术观点。
(二)历史分析法
历史分析法也称纵向时间序列分析法,是指“把研究对象放到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进行分析的一种研究方法”
。历史分析法有助于历史地、具体地分析问题。对新中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研究,首先从总体上把行政审批制度置于1949—2019年这一六十年的历史时段中,然后以时间为顺序,具体分别从1949—1977年、1978—1992年、1993—2001年、2002—2011年、2012—2019年五个历史时段分析行政审批制度的变迁。同时,对各个时段里的行政审批制度分析,以及各个时段之间的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分析,都结合特定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进行,力图从历史的角度解析六十年间中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脉络与逻辑。
(三)逻辑分析法
逻辑分析法是指“分析数据与文献等诸多有关资料及撰写论文中,大量运用了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分类与比较等一些逻辑方法,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一些有关结论”
。在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分析中,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阶段的划分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特征的总结需要应用逻辑分析法中的归纳法和分类法。在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分析中,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动因的揭示需要用到逻辑分析法中的推理法和类比法。在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分析中,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成绩与不足分析需要用到逻辑分析法中的归纳法和比较法。
(四)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是指“通过研究和资料搜集等途径,对于已经发生的、典型的事件,撰写成描述性的文字材料,然后用公正的态度对其评析或得出解决问题途径的方法”
。在梳理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的过程中,对于具有标志性和关键性意义的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事件、行政审批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举措、制定出台的重要行政审批制度文件、地方政府探索实施的重要行政审批改革实践等,采用案例分析法进行专题分析。
(五)对比分析法
所谓对比分析法,是指将比较对象与相应的标准进行比对,进而对比较对象的优劣、好坏等做出评判的方法。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应用的核心分析方法即是对比分析法。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作为一种客观既存事实,对其成绩与不足进行评价属于主观分析范畴,必须依据一定的应然标准。通过将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事实与行政审批变迁的应然标准二者进行对比,得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取得何种成绩和存在何种不足的观点。
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分析途径需要基于适恰的理论基础。行政审批要素框架、行政生态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分析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可以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的分析提供具体路径。
(一)基于行政审批要素框架的分析途径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主体。通过梳理和总结行政审批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发现行政审批存在特定的要素框架,可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提供基本的分析途径。
文献调研发现,绝大部分以行政审批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献大体均从行政审批价值与目标、行政审批范围与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手段、行政审批责任、行政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批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众多角度中的一个或多个开展研究。比如,姜晓萍、郭金云从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监管等方面讨论了地方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
;又如,张定安从行政审批思维、行政审批理念、行政审批方法、行政审批体制等方面提出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期问题的策略
;再如,孙彩红从行政审批目标、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监管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突出困境。
基于上述,可以提炼出由行政审批的价值与目标、范围与项目、前置条件、告知承诺、流程、手段、责任、时限、收费、监管、服务中心等要素组成的行政审批框架,可称为“行政审批要素框架”。
行政审批要素框架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提供了基本的分析途径。按照行政审批要素框架,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脉络、行政审批制度变迁逻辑和行政审批制度变迁评价可以就行政审批的单个或多个要素进行分析。比如,可专门围绕行政审批目标这一要素,分析行政审批目标如何变迁(脉络)、因何变迁(逻辑)、效果怎样(评价)。同理,也可有选择性地就行政审批范围与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手段、行政审批责任、行政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收费、行政审批监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的单个或多个要素分析其变迁的脉络、逻辑与效果。
(二)基于行政生态理论的分析途径
行政生态理论由美国学者弗雷得·里格斯(Fred W.Riggs)提出。行政生态理论的核心思路是运用生态学的研究方法分析行政系统与其周围环境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关系,进而分析如何实现行政系统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与协调。
行政生态理论的主要观点有:第一,任何一个行政系统都存在于一定的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第二,行政系统的运作和发展依赖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第三,对行政系统的研究不仅要研究行政系统本身,更要研究行政系统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第四,分析生态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实际是分析一个国家所特有的社会文化以及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如何影响并塑造该国的公共行政系统。第五,对影响行政系统的生态环境,主要考察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沟通网络、符号系统和政治构架五个要素。其中,经济要素涉及经济结构、经济发展的水平与方式等,社会要素涉及社会组织、社会文化程度、社会发展水平等,沟通网络涉及语言使用、社会舆论力量、通信及交通状况等,政治架构涉及政治与行政的关系、政治文明程度等。
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是行政系统的构成内容,或者说,是作为一个行政子系统而存在。因而,行政生态理论对分析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具有适用性。
行政生态理论为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提供了如下分析途径:一是从系统的角度审视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本身,即应当对构成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系统的若干要素做出分析;二是行政审批制度变迁必然处于一定的生态环境之中,因而需要分析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与其所处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三是对于影响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外部环境因素分析,可借助“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沟通网络—符号系统—政治构架”的环境因素框架。按照上述途径,可具体对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脉络、逻辑与评价展开分析。
(三)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途径
“交易成本”的概念由诺贝尔经济学得奖主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于1937年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1977年,制度经济学家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对交易成本理论做出了进一步扩展和完善。
交易成本理论的观点主要有:第一,依靠价格机制运作的市场存在偏高的交易成本,因而出现了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企业机制。第二,交易成本由搜寻成本、信息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监督交易进行的成本、违约成本等类型构成。第三,交易成本的产生主要源于市场中的有限理性、投机主义、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少数交易、信息不对称、对立气氛等因素。其中资产专属性、交易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是关键性因素。第四,交易成本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是交易成本越低,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亦然。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中的重要构成,交易成本理论早已“跨界”应用到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之中。在政府部门中,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一直是一个受公共行政理论界关注的问题。交易成本对于政府运行效率低下现象具有重要的解释力,对于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作为政府行为的行政审批以效率为核心价值取向,因而必然可以应用交易成本理论进行分析。具体到行政审批制度变迁,交易成本理论可以提供如下分析途径:一是市场化。相比于政府机制,市场机制总体上表现出更低的交易成本和更高的运行效率,因而行政审批改革应当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二是行政层级。政府审批层级的数量与设置方式直接关系到行政审批成本,因而是值得考量的关键维度之一。三是协同创新。行政审批同时涉及审批主体(审批职能部门)和审批客体(企业、公民等),因而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是降低行政审批交易成本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