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铁路系统正朝着高速化、重载化、信息化、市场化方向发展,高新技术装备以及现代化信息系统被大量投入使用,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使本就复杂的铁路系统变得更为复杂。新的铁路系统包含的要素更多,要素之间的联动关系更为紧密,要素的标准要求也更高。这些均使得现代铁路系统面临更多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且这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对铁路系统的影响程度也会进一步加大。我国铁路系统覆盖国土范围广,连通了不同地质、地形、气候、人文条件的地区。而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各个地区的自然灾害对铁路系统的安全运营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我国选择乘坐火车出行的旅客众多,旅客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客运车站容易受到大客流量的冲击(尤其是春运期间),极易发生旅客拥挤、踩踏事故,这些都对客运站的安全运营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最近几年还发生过恐怖袭击事件,且往往发生在人流量较大的火车站,这些也严重影响铁路的安全运营。由此可知,铁路系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大联动机结构,容易受到各类突发事件的影响。且由于铁路系统是一个面向公众的运输企业,各类铁路突发事件极易演化成社会公共突发事件,不仅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还易使铁路系统无法正常运营,给国家与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1]
自2003年“非典”事件以来,我国各级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逐步构建起“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及应急的法制、体制、机制)的应急管理体系,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与指引下,自2005年以来,我国铁路系统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逐步建立起涵盖“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应急保障、应急信息系统等六个方面的铁路应急管理体系。该体系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为原则,在铁路突发事件的各个阶段相继采用各种具有强烈针对性的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各类突发事件对铁路系统造成的影响。具体而言,铁路应急体制方面,铁路系统已构建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和站段三级应急管理机构,每级都设置了常设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与非常设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规定了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职责以及工作制度;铁路应急机制方面,铁路系统依据相关历史经验和教训以及政策法规,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构建起如预防与准备机制、检测与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善后恢复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等各类应急管理机制;铁路应急法制方面,除了中央与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综合安全规定外,铁路系统也颁布实施了各种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铁路应急预案方面,铁路系统已构建起三级应急预案体系(总公司、铁路局和站段),基本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铁路应急保障方面,铁路系统构建起完善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该体系对应急管理全过程中所需的各种物资、设备、资金、人力、信息、技术、制度等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为铁路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性保障;铁路应急信息系统方面,铁路系统的各个机构依据自身情况相继建立起了完善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规范化与信息化。 [2] 由此可知,铁路应急管理体系覆盖了铁路系统三级结构(总公司、路局及站段)中的车辆、机务、工务、电务、供电、客运、货运、资产经营开发、调度等各个部门,涵盖了应急准备、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恢复四个阶段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及秩序、预防与处置铁路突发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际上,科学的管理活动离不开三个环节:①对管理对象进行评估,以更深入地去了解管理对象,协助管理主体确定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②对现有管理过程或成果进行评估,以发现现有管理的优劣之处,优点继续发扬,缺点及时改正,为以后的管理指明方向;③对可行的管理措施进行决策,以选出最佳的管理方案,指导未来的管理工作。铁路应急管理是铁路系统为应对各类铁路突发事件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由于铁路突发事件的巨大危害性,铁路系统需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因此,铁路应急管理需开展三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即对管理对象进行评估、对已有的管理效果或成果进行评估、对未来的管理活动进行决策。目前,现有研究主要从五个方面去研究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即铁路风险评估、铁路应急预案评估、铁路应急能力评估、铁路应急管理绩效评估与铁路应急决策。由于铁路应急管理能力与铁路应急管理绩效存在一定的重叠性,且两者往往存在正相关关系,故本书着重探讨铁路应急能力评估。在实际应用中,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的四个方面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具体表现在:铁路系统各级应急管理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风险评估机制虽已构建,但尚未落在实处;铁路系统已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应急预案体系,但预案内容形式雷同,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较差,应急管理主体并未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等工作以提升预案的有效性;应急管理主体对应急能力的概念缺乏综合性的认识,尚未科学、有效地界定评估主体、目标、标准与过程等,这些已严重影响了铁路系统应急能力的建设与提升;铁路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相关决策人员快速、有效地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以控制事态蔓延,减少损失,而实际情况下,铁路应急主体往往依据自身经验进行决策,忽视了决策者的知识局限性、决策时间的紧迫性以及不合理决策结果的后果严重性。
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在铁路应急管理实践中的地位的缺失,不仅在于铁路应急管理主体的科学管理意识不足,也在于铁路系统尚未构建起一个完善、有效的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体系及机制,还在于现有学者尚未系统研究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问题并提出具有高操作性与高有效性的评估与决策模型。
本书主要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在于,从风险评估、应急预案评估、应急能力评估与应急决策四个方面去界定铁路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的含义、概念以及与铁路应急管理体系的关系等,进而从评估与决策的主体、对象、方法及程序等角度去构建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机制,以指导铁路系统推进应急管理评估与决策实践,也为相关理论研究奠定基础。
针对现有研究所构建模型的不足之处,考虑应急管理过程中相关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以及评估与决策人员的知识局限性,基于模糊理论与群体决策理论分别提出铁路风险评估模型、铁路应急预案评估模型、铁路应急能力评估模型与铁路应急决策模型,为铁路应急主体开展相关评估与决策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