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金融行为从消费者个体的角度来考虑其所面临的金融问题(王江、廖理、张金宝,2010),其广义的定义是“任何与金融管理有关的人类行为”(Xiao,2008),狭义的定义是“利用所掌握的资产,在给定的情景下最大化满足消费者需求”(Raaij W F V.,2014)。肖经建(2011)明确地将其定义为“消费者选择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过程”,提出从定义、描述、理解和预测、改变、发展以及比较六个方面对消费者金融行为展开研究。廖理、张学勇(2011)从消费内容的角度认为消费者金融行为不仅包括消费问题,还包括消费者的资产配置问题,承认消费者作为普通购买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角色,并强调了家庭的重要性。王江、廖理、张金宝(2010)基于可得信息和数据往往以家庭为单元,认为“消费者面临的金融问题就是家庭财富的增长及最优利用”。张攀、周星(2014)借鉴了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定义,提出“消费者金融决策是包括获取、分配、处置资金所采取的、以个人生活消费为目的的各种行动”;Raaij(2014)认为消费者金融行为应包括日常的现金管理活动、为未来的养老金储蓄等财务计划,以及购买和使用复杂的金融产品。
当前消费者金融行为的实质是消费者付出一定的财务成本去改变特定期限内的可支配资金流以匹配其消费需求,即消费者为了满足短期的消费需求而支付利息进行借贷,并用未来的现金流来偿还本息的行为。消费金融服务的客户首先必须是有消费需求的消费者,若没有消费需求而进行消费信贷的往往是以骗贷为目的。
综上,消费者金融行为是以消费者为行为主体的研究。因此,由专业投资机构代理消费者个人购买股票、证券等投资类金融产品等行为的目的并非直接的生活消费,不在本书研究之列;一些不区分个人和家庭差异的研究,忽略家庭状况和家庭结构对消费者个人金融行为或决策的影响是有失偏颇的;分析消费者个体的金融行为亦不能遗漏个体偏好、行为习惯、消费者心理、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消费者金融行为的研究必须基于对消费者金融行为主体的更详细、更准确的认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