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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走进道德记忆世界 探寻道德生活奥秘

记忆是人类在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锻炼的一种本领和能力。自人类在地球上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它就可能已经存在并服务于人类的生存活动。在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原始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人类的祖先谋求生存的活动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他们必须锻炼各种各样的本领和能力,才能在自然界立足、立身。在他们所锻炼的诸种本领和能力中,记忆是绝对必需的。只有培养记忆能力,学习识记周围环境,能够分辨并记住自然环境中对自己有益和有害的东西,他们才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与发展。也就是说,记忆是人类的祖先在谋求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锻炼出的一种本领和能力。

记忆的重要性很早就受到了哲学家的关注。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对记忆有较深研究。他在《论语》的开篇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其意指,一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经常温习学过的内容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温习即复习学过的内容,而复习是为了牢记。在孔子眼里,学习考验学习者的记忆能力,强于记忆是学习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他甚至强调:“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也就是说,只有能够“温故而知新”的人才具有为人师的资格。孔子显然认为,为学者(学生)和为师者(老师)都应该强于记忆。

古希腊的柏拉图也较早地关注和研究了记忆问题。他提出了著名的“蜡板说”,认为记忆是人对事物获得印象的过程,这就像有棱角的硬物放在蜡板上所留下的印记一样。不过,人对事物获得的印象不一定是永久的,有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化,甚至完全消失,这就像蜡板表面逐渐恢复光滑一样。曾经留下印记的蜡板一旦回归光滑,就意味着完全遗忘。柏拉图的观点并不一定正确,但影响了许多人。

亚里士多德也关注和研究记忆问题。他将记忆视为人类心脏的一种功能。他认为,心脏的部分功能与血液有关,而记忆则是以血液流动为基础的。遗忘的发生主要是血液流动减缓所致。他还提出了联想法则,认为人的记忆可以通过联想而发生和增强。

现代心理学家将记忆归结为人脑所具有的一种功能,并且试图发现人脑记忆的规律。德国学者艾宾浩斯(Ebbinghaus)提出了“遗忘曲线”概念,并将人的记忆分为三种,即感觉记忆、工作记忆和长时记忆痕迹。在这三种记忆中,感觉记忆瞬间即逝,持续时间很短;工作记忆可以持续较长时间;长时记忆痕迹是在前两种记忆消失的时候出现的,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所能拥有的一种记忆。长时记忆痕迹就像一个抛物线,它有起点,有最高点,也有从最高点逐渐降落的过程,因此,人类记忆的最佳时间点是处于记忆抛物线最高点的时候。如果在处于记忆抛物线最高点时进行复习,学习就能取得最好的记忆效果;如果不及时复习,就会遗忘原来记住的东西。这是人脑记忆的普遍规律。

当代记忆心理学家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集体记忆”或“社会记忆”概念。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是将有关记忆的研究从个体心理领域转入集体心理或社会文化领域的关键人物。他指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因为集体记忆是在一个由人们构成的聚合体中存续着的东西,并且是从群体中吸取力量的;一个社会有多少个群体和机构,就有多少种集体记忆。哈布瓦赫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双重视角研究记忆问题,其出发点是要推翻柏格森强调主观时间和个体主义意识的记忆观。他重点关注宗教领域和家庭领域的集体记忆问题,自始至终强调“群体”对人类记忆的支配性影响。他甚至认为,在历史记忆里,个人并不是直接回忆事件;只有通过阅读或听人讲述,或者在参加纪念活动和节日庆典的场合,人们聚在一起并共同回忆长期分离的群体成员的事迹和成就时,这种记忆才能被间接地激发出来,因此,“过去”是由社会机制存储和解释的。

《论集体记忆》 (On Collective Memory) 是哈布瓦赫的重要代表作。该书的核心观点可概括为:人类记忆本质上是集体记忆,因为它不是纯粹的个体心理现象;个体记忆是受他人、环境的促动或刺激而唤起的;正是在群体的交际活动、社会的文化框架、时代的精神氛围等的影响下,个体才有记忆的唤起、定位、建构、改变、规范、筛选等。显然,在哈布瓦赫看来,不能简单地把记忆视为个体心理之事,因为它是集体或社会建构之事,与文化学、人文学等密不可分。在《论集体记忆》一书中,他系统地探讨了“过去”如何在家庭、宗教群体和社会阶级中被人类记住的问题。

在哈布瓦赫奠定的集体记忆理论框架基础上,我国的一些学者近些年开始结合文学作品、建筑艺术、文物古迹、媒介手段等来研究集体记忆,重点研究民族精神记忆的孕育生成、发展变迁、传承传播等重要内容,代表性成果有黄悦的《神话叙事与集体记忆:〈淮南子〉的文化阐释》,郑培凯、李磷主编的《文化遗产与集体记忆》,张庆园的《传播视野下的集体记忆建构》,徐贲的《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等等。这些研究成果普遍认为,集体记忆是群体成员在互动关系中不断获得并广泛共享的那些有关群体共同元素的结构化信息,集体记忆的建构和强化存在于个人、群体和社会的持续互动过程中。例如,徐贲认为:“记忆显示的是人的群体存在的印记。这是人之所以不能没有记忆的根本原因。”

在研究集体记忆方面,还有一些学者侧重于研究灾难记忆、苦难记忆或创伤记忆,代表性著作有美国学者彼得·诺维克(Peter Novick)的《大屠杀与集体记忆》 (The Holocaust in American Life) ,李红涛、黄顺铭的《记忆的纹理:媒介、创伤与南京大屠杀》,等等。前者关注“纳粹大屠杀”的记忆在美国是如何被设计、描述和修改的,后者关注“南京大屠杀”的记忆在中国是如何被塑造、传播和受到挑战的。中国共产党就有创伤记忆。例如,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出现过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错误给革命事业带来巨大危害的历史事件,它留给我们党的创伤记忆经久难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外一些学者近些年开始重视研究记忆的伦理功能问题。以色列学者阿维夏伊·玛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是这一新方向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记忆的伦理》 (The Ethics of Memory) 就很有影响。该书将“记忆”归于伦理范畴,而不是归于道德范畴,但他承认现实中存在一些使记忆与道德发生关联的情况。玛格利特认为,无论记忆是什么,它都以两种方式存在:一方面,它以与伦理、道德无关的方式存在;另一方面,它以与伦理、道德相关的方式存在。例如,能否记住一个人的名字既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一个伦理问题;然而,一个人是否应该记住犹太人惨遭屠杀则是一个伦理问题。由于“伦理规定我们的浓厚关系” ,所以记忆只有在“浓厚的”人际关系中才会与伦理发生关联。“记忆如同黏合剂把具有浓厚关系的人结合在一起,因此记忆共同体是浓厚关系和伦理的栖息地。” 在伦理语境下,人既是有个性的存在者,也是关系性的存在者,而在人际关系的建构中,记忆发挥着黏合剂的重要作用。人类社会是由一个个记忆共同体构成的,但一个人在记忆共同体中应该记住什么、不应该记住什么,这是由社会的劳动分工决定的。也就是说,“记忆共同体的每一个人都负有竭力分享和保存记忆的义务,但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有牢记一切的义务” 。在人类社会中,有些记忆必须由集体来完成,这就导致了集体记忆的产生,但集体记忆必须“有专门的代理人和代理机构受托” 来保存和传播。能够充当集体记忆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的主体可以被称为“道德见证人” ,其典型特征是不能有道德污点。

贯穿《记忆的伦理》一书的中心思想是:存在一种可以被称为“记忆的伦理”的东西,也存在一种可以被称为“遗忘的伦理”的东西;它们告诉我们什么是应该记住和遗忘的东西,什么是不应该记住和遗忘的东西。这一思想是基于对“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严格区分而得以确立的。

该书对我们认识、理解和把握记忆的伦理功能提供了一些理论启示。它从记忆的视角来说明人际关系的本质内涵,并且以此来解析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中包含的哲学智慧确实值得肯定,但它从严格区分“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角度来探析记忆的伦理功能,只承认记忆的伦理或伦理的记忆,不承认记忆的道德或道德的记忆,这种观点又很容易引起争议。事实上,无论“伦理”是什么,它都会借助“道德”来表现自己;“伦理”之所以被称为“活的善”,其原因之一就是它会转化为现实的道德。如果说“记忆的伦理”或“伦理的记忆”是存在的,那么“记忆的道德”或“道德的记忆”就一定也是存在的。

一般来说,哲学家对记忆问题的研究大都以理论思辨为主,而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文化学家和传播学家对记忆问题的研究则大都以突出实证性为主要特征。国内外学术界对记忆问题的研究源远流长,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等诸多学科的视角审视和研究记忆问题,提出了“集体记忆”“个体记忆”“瞬时记忆”“短时记忆”等概念,并且对这些概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供了论证,这些事实能够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记忆问题提供理论启示。

进入21世纪之后,国内外一些学者提出了“道德记忆”概念,并对它的内涵和应用范围进行了探析。美国学者斯蒂芬·P.菲尔德曼(Steven P.Feldman)可能是最先使用“道德记忆”这一概念的西方学者。2002年,他出版了专著《记忆的道德决策功能:伦理在组织文化中的作用》( Memory as a Moral Decision:The Role of Ethics in Organizational Culture )。在该书中,他提出了“道德记忆”概念,将“记忆”界定为连接道德文化、个人和过去的纽带,并且强调记忆具有伦理功能。不过,该书的主要目的不是探析与揭示“道德记忆”的内涵和要义,而是充分论证记忆对道德文化的维护作用,以建构“一种能够研究个人和集体人的内在责任感与外在生活方式之间的张力被消解之事实的文化理论” 。菲尔德曼特别指出,“过去”的重要性很少受到组织文化研究者的关注,而记忆的情感和认知功能事实上在建构组织文化中至关重要。显然,他主要是从广义的“文化”角度来研究记忆的伦理功能问题。

2007年,菲尔德曼还在美国杂志《商业伦理学》( Business Ethics )上发表了题为《道德记忆:道德公司管理传统的原因和方式》(“Moral Memory:Why and How Moral Companies Manage Tradition”)的文章。该文章的主要观点是:关于伦理在组织文化中的作用问题,学术界的论证主要表现为伦理理性主义和伦理相对主义之间的争辩,但学者们在争辩中完全忽略了以“传统”表现的“过去”在促进人的道德反思方面的作用;“道德记忆”这一概念的提出有助于弥补这一不足;所谓“道德记忆”,是一种再现进入道德传统的过去的道德事件和经历的方式,它有助于保持道德传统的连续性。人类的道德传统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连续性。例如,企业中的很多道德传统都源于家庭道德传统。道德传统对公司之间的竞争行为具有强有力的规约作用。

菲尔德曼认为道德传统与道德记忆、道德文化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在他看来,道德传统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道德记忆;道德文化只不过是由人们的道德需要所构成的一个可以共享的体系,它在人们中间发挥着建立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重要作用;道德传统、道德记忆、道德文化是保证企业和商业成功的基本手段。在菲尔德曼的著述中,“道德传统”“道德记忆”“道德文化”是三个可以在含义上贯通的概念。这一观点是可以商榷的。这些概念固然存在可以贯通的一面,但它们却不能完全等同。例如,道德传统肯定是被纳入道德记忆的东西,而进入道德记忆的东西则不一定能够成为道德传统。

在国内,云南大学哲学系的蒋颖荣教授可能是最早使用“道德记忆”这一概念的学者。2013年,她在《唐都学刊》上发表了题为《民族节日与道德记忆》的文章,并在文章中指出:节日是民族文化的个性化和集中化表达,展现不同民族的文化风貌是民族节日活动的精神性特征;民族节日的文化展演强化了共同体成员对民族价值观的道德记忆,民族的道德记忆有利于共同体伦理关系的延续和扩展,有利于激发共同体内部的团结与和谐,是民族身份认同的伦理基础;道德记忆是民族的道德知识,在将道德知识转化为道德实践的过程中,道德濡化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该文是在论述“民族节日”与“道德记忆”之关系的框架内提出“道德记忆”概念的。

2014年,我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道德记忆研究”获批立项。同年,我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了题为《人类的集体道德记忆》的文章,继而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道德与文明》《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以研究“道德记忆”为主题的系列论文。2015年,我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上发表了《人类的道德记忆》,在此文中指出:道德记忆是人类道德生活经历在其脑海里留下的印记或印象。道德记忆使人类在过去拥有过的道德风俗和习惯、道德原则和规范、道德思想和精神、道德实践和行为成为可以回顾的东西;道德记忆可以区分为个体道德记忆和集体道德记忆;个体道德记忆是关于个人道德生活经历的记忆,它是在记忆的个体框架内发生的记忆;集体道德记忆是在集体层面展开的,它展现的是一个集体性道德记忆框架,可以通过家庭、企业、社会组织、民族和国家等“集体”形式表现出来;道德记忆是人类道德思维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能够为人类在“现在”和“未来”追求道德、践行道德提供重要依据,能够推动人类对其“过去”承担道德责任。

国内外学术界对“道德记忆”的关注和研究仅仅是近些年的事情。不过,它虽然起步较晚,但目前已经在理论系统化方向上取得一些进展。道德记忆理论研究的问题主要有:“道德记忆”这一概念的内涵和要义,人类生存对道德记忆的依赖性,人类的道德记忆能力,道德记忆的复杂性及其认知路径,道德记忆的存在形态和分类,道德记忆的主要特征,道德记忆与道德生命力的关系,道德记忆与人类道德文化传统的关系,道德记忆与人类教育的关系,道德记忆与家庭伦理的关系,战争中的道德记忆,道德记忆与道德文化自信的关系,等等。

道德记忆理论旨在强调,道德记忆是连接人类道德生活的过去和现在的桥梁或纽带。人类道德生活不可能完全以“现在”为起点。“现在”意味着“当下”或“目前”,但它是“过去”得以延伸的结果。人类在过去拥有的道德生活经历是人类现在过道德生活的本和源,基于它们而形成的道德记忆是人类在“现在”向善、求善和行善的历史依据。人类在漫长道德生活史中留下的道德记忆为当代人类向往、追求和践行道德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和合理性资源。作为人类记忆中的一个特殊领域,道德记忆的重要性不容低估。只要人类道德生活绵延不断,人类的道德记忆就会不断积累。也就是说,只要人类一如既往地向往、追求和践行道德,道德记忆就有存在的理由。道德记忆的存在具有不容忽视的道德价值。它的道德价值从根本上说取决于道德本身的价值。只要道德不死,道德记忆的存在就是必要的。如果说生活于社会和国家中的我们不能不做道德动物,那么我们同时也就不能不做道德记忆动物。我们必须将自己的道德生活经历作为道德记忆的内容予以保留和传承,以确保自己的道德本性与道德生活能够不断得到巩固和延续。

伦理学是探究人类道德生活的学问。人类道德生活世界既简单,也复杂。要探知它的奥秘,我们需要一把永不生锈的钥匙。只要我们作为人类而持续存在,我们的道德生活就不可能停止,我们的道德记忆就会不断被建构。因此,通过深入、系统地了解和研究道德记忆的内涵和要义、存在形态、存在价值、主要特征等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找到一条通往人类道德生活世界的有效理论路径。作为人类,我们的身后拖着一长串道德记忆,它激励着我们不断向善、求善和行善,是我们坚持过道德生活的不竭动力和价值支撑。道德记忆就是我们探知人类道德生活奥秘的那把永不生锈的钥匙。

研究道德记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道德记忆”是国内外伦理学研究领域中一块有待进一步开垦的园地。作为人类记忆的一个重要内容,道德记忆是人类对其经历过的道德生活感受、经验和教训所形成的印象累积,是人类记忆思维活动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由于人类总是可以区分为个体的存在和集体的存在,所以道德记忆也存在两种类型,即个体道德记忆和集体道德记忆。由于人类记忆还存在外显记忆和内隐记忆之分,所以道德记忆也可以区分为外显道德记忆和内隐道德记忆。道德记忆主要有记忆、品质塑造等功能。它既是人类道德生活史的记录者、人类道德品质的重要塑造者,也是人类社会道德风尚得到不断改善的重要原因。人类道德文化传统的历史积淀、人类道德生活实践的现实铺展、人类道德文化传播手段的不断演进等因素,对人类道德记忆的存在状况有着深刻影响。人类道德记忆既可能基于人类的自然记忆能力而建构,也可能基于人工手段而建构。我们借助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形式进行的道德教育对人类道德记忆有着不容忽视的催生和强化作用。另外,我们也可能因为患失忆症、道德苦恼等原因而出现道德失忆现象。

我们的生活世界涉及难以数计的道德记忆问题。它们或者是理论问题,或者是现实问题,对它们的解答都呼唤系统化道德记忆理论的出场。 T1B4y+5PzteN0ydfQ0V5T6YoDQHZg1Sli/Q0KGSteFXZynH/UsAIPBd6h7MkSv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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