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五年(1060)二月十五日,苏氏一行到达汴京,于西冈租了一栋宅子居住。宋代入仕的途径很多,单是从贡举出来的选人已经不少,官员缺额有限,皇祐年间,就已三人而待一缺,因此,殿试中式的进士,只是得到任官的资格,要做官,尚须通过吏部的典选和注拟。
轼、辙赶往京都,就是为去参加吏部的“流内铨” 。吏部择人之法,举办身、言、书、判四项考试:
身,以体貌丰伟为合格;
言,以言辞辨正为合格;
书,须楷法遒美为合格;
判,须文理优长为合格。
这四项以书、判为重。身、言两项,类似现在的面试;后面书、判两项,则是应用书牍的测验,这是做官的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经过“流内铨”的考试合格,吏部铨派:苏轼授河南福昌县主簿;苏辙授河南渑池县主簿。
吏部铨叙,只能注拟州县官幕职,进士及第者,例授九品,县主簿都是从九品的职官。
这种但凭年资的任用办法,实与北魏崔亮的“停年格”、唐代裴光庭的“循资格”相同,只能培养官僚,不足以拔擢青年才俊,如有奇才异能之士,徒使沦为州县小吏,以后很难出头,实是国家严重的损失。
苏氏兄弟,皆辞不赴。
八月,苏洵被任命为试校书郎。秘书省校书郎,官虽止于从八品,但为士大夫间所最看重的清职,由此可登馆阁,践言路,假如运气好,更迁起居院,就可入侍讲筵也说不定。宋代的清职,几乎无有不试而任的,这次苏洵以布衣召用,不试而任,可以说是非常的恩遇,此盖欧阳修大力斡旋的结果,但是老苏还是不就,他的理由一是待遇太薄,“实以家贫无赀,得六七千钱,诚不足以赡养”;二则此仅“试衔”,忍穷耐老,望而未可必得。
他说:“凡人为官,稍可以纾意快志者,至京朝官始有其仿佛。自此以下,皆劳筋苦骨,摧折精神,为人所役使,去仆隶无几也。”这几句话,虽然道尽了千古小公务员的伤心之处,但其真实的原因还是在于年已老大,不堪磨炼。他说:若为少年,今且守选数年,然后得窥尚书省门,又待阙岁余而到任,幸无差错,又守选,又待阙,如此熬过十四五年,满七八考,又幸有举主五六人,然后才敢希望改官,“至此时也,洵年七十矣。譬如豫章橘柚,非老人所种”,因为等不到它成长结实也。(《上韩丞相书》)
是年,王安石以提点江东刑狱召入为三司度支判官。
安石,字介甫,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真宗天禧五年(1021)生,仁宗庆历二年(1042)成进士。知鄞县四年,通判舒州,中书札召试馆职,以家贫母老而不赴。陈襄首为上荐,将他与一代大儒胡瑷并举,称其笃于古学,而文辞政事,亦都有闻于世。仁宗至和元年,欧阳修荐为谏官,称其“德行文学,为众所推,守道安贫,刚而不屈”。皇祐三年(1051)文彦博、韩维同荐,朝廷任命为集贤校理,但他都借口家累,辞不应命。嘉祐元年王安石为群牧判官,欧阳修第二次于再论水灾状中,以王安石与包拯、张环、吕公著四人共荐,赠诗则曰:“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朱门歌舞争新态,绿绮尘埃拂旧弦。常恨闻名不相识,相逢尊酒盍留连。”比之为李白、韩愈,推许可谓极至。但是安石报诗,却说:“他日傥能窥孟子,此身安得望韩公。”处欧阳为韩愈,而自期为孟子,这样妄自尊大的口气,欧阳修大度宽宏,并不为嫌。
其时,司马光与王安石同为群牧司判官,包拯是他们的顶头上司。院中牡丹盛开,包公邀同赏花,时酒相劝。司马光素来不喜欢喝酒,碍于主人的情面,只好勉强干杯,而安石终席滴酒不沾,包公不能强。司马光说:“光以是知其不屈。”
嘉祐三年(1058)王安石知常州,再移提点江东刑狱,上仁宗皇帝万言书,建言国是。安石虽然不在京师,而朝廷的达官贵人,都已熟闻其名,尤其世方争权夺利之不暇而安石则屡诏不起,自甘于地方小官,远离名利之场,大众都刮目相看,交相延誉。
王安石抵京后,欧阳修劝苏洵往交这位杰出的名士,但苏洵说:“我知道这个人,凡是不近人情者,很少有不为天下之患的。”老苏不愿意有这样一个朋友。
世传苏洵有《辨奸论》一文之作,痛骂王安石“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又说:“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等等,极口丑诋。
此文《嘉祐集》不载,是真是伪,聚讼莫决,若是后人伪作,则张方平所撰墓表及苏轼本集所见《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也都是一连串相关的伪物了。不过,两宋文人,对于王安石抱有甚深的成见,不但普遍排斥,甚且造作许多诡异的故事来中伤他,《宋史》又糊里糊涂地采入引用,此文始见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中,邵氏正是一个颇具偏见的作者,梁启超撰《王荆公传》引李绂(穆堂)之《书〈辨奸论〉后》,断为伪作,非为无见。
老苏求官,千回百转,始终没能得到一个合意的职位。至嘉祐六年,儿子们忙着准备制科试,老苏百无聊赖,他又再函韩(琦)丞相,一则声明上年朝廷除试校书郎,辞不愿赴的原因,继言:“相公若别除一官而幸与之,愿得尽力,就使无补,亦必不至于恣睢漫漶以伤害王民也。……今洵幸为诸公所知,似不甚浅,而相公尤为有意。至于一官,则反复迟疑不决者累岁。嗟夫,岂天下之官,以洵故冗耶!”语意颇有不平。韩琦先曾对老苏说过,“关于你的出处问题,几次想与欧阳修商量。但是见了面,总是忘记,实在很是奇怪”。老苏就抓住这一点,作此函的结尾说:“洵诚惧其或有意欲收之而复忘之,故忍耻而一言。”则仍不免有腼貌求人的畏葸。
嘉祐六年(1061)八月,苏洵得除霸州文安县主簿,命同编纂礼书。这很可能是韩琦与欧阳修商量后协力的结果。
一个月后,欧阳修出任参知政事(副相),兼任提举太常修礼的工作。宋之典礼,初时沿用唐之开元礼,宋太祖开宝年间,曾补遗逸,通以今事,成《开宝通礼》二百卷。现在,欧阳以为太常修订新书,遗略甚多,目前所存简牍,日久残脱,将不能应用,奏请续编建隆以来的遗礼。诏许,即以苏洵与项城令姚辟两人,专领其事。
苏洵的政治理想,见于其所撰《六经论》者,以为人类有惜生、好逸、安常、知耻等各种性情,以儒学之礼、乐、诗、易为用,因其性情而为社会行为之控制,求其演化而进步。
生民之初,自然纵逸,无所谓贵贱尊卑、长幼老少,人民好逸恶劳,如水趋下,久之,不免自相残杀。圣人乃利用惜生之情,设礼制以矫制自然之纵逸,利用人类安常知耻的天性,用礼来服人心。而统治者亦必须立德以取信,使礼成为控制人类行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工具;利用易的宗教性质,倡导尊君崇圣,以巩固政治力量;用乐的正声,化育人民,使有奉事君父之心;用诗来畅发人之天赋情欲;以诗的教化来阻遏人欲横流。所以,治礼书这个工作,适合苏洵政治理想之一部分,他就欣然接受了。
苏洵认为编修礼书,是属于史家的工作,礼书乃史录,所以他主张:“遇事而记之,不择善恶,详其曲折,而使后世得知,善恶自著。”(《嘉祐集·议修礼书状》)
但有一部分朝士,不以为然,他们说:“祖宗所行,不能无过。若不经之事,欲尽芟去,无使存录。”目的是在掩恶讳过,以全臣子之义。苏洵不从,径行其是。
其时,洵年已五十三岁,阅五年而谢世,官止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