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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与狼亲近

要让这家子狼与我建立朋友关系,首先是要让它们熟悉我的气味。西方动物界有一句名言: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这条定理套用在犬科动物身上,尤其适用。嗅觉在犬科动物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以狼为例,两匹久别重逢的狼,见面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互相嗅闻对方的身体,来验明彼此的身份。

我在海棠树下,哗哗哗撒了一大泡尿。这似乎不太雅观也不太礼貌,但我必须这么做。在狼的社会活动中,尿液具备特殊用途。狼会在自己狩猎领地的周围,将尿撒在树根下或岩石上,布置一道气味边界线,警告那些过路的同类:此地生活着一匹身强力壮的狼,非请莫入!在发情期,尿液是狼爱情的红丝线,无论公狼还是母狼,首先都是通过嗅闻尿液,闻出对方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求偶欲望,然后再决定是不是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狼的尿液中,包含诸多信息,称得上是一张狼的履历表。

在狼家庭中,狼女儿在外面生了小狼崽,到了一定年龄,会带着小狼崽回娘家让小家伙们拜见狼外公狼外婆,每逢这个时候,狼外公狼外婆就会翘起左后腿,将初次见面的小外孙们罩在自己身体底下,淋几滴尿在小家伙们身上,这种仪式,被称之为气味认同。

既然尿在狼的生活中能发挥如此奇特的功能,我干吗不依葫芦画瓢来试一试呢?

阳春三月,高黎贡山南麓气温还有点凉,我的热尿撒在地上,溅起一团蒸汽,刺鼻的尿味迅速弥漫扩散。狼不会捏鼻子,黄美人不想闻也不行,躲也躲不掉,包括五只小狼崽在内,完全笼罩在我的尿味中。长时间受我尿味的熏陶,我相信,它们会对我的气味变得非常熟悉。

陌生会带来敌意,熟悉会产生亲善,这是常识。

我的第二个步骤,就是给黄美人喂食。

有马戏团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要与动物建立感情,最有效也是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投喂食物。民以食为天,动物也以食为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起码在动物界这是条颠扑不破的真理。马戏团新招募一名动物演员,无论是狮子、老虎,还是狗熊、大象,要让它们与人密切配合完成高难度杂技表演,最开始时就是靠食物引诱来驯化它们的。

哦,你肚子饿了,是吗?哦,你盯着我手里的食物馋涎欲滴了,是吗?那好,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按我的吩咐去做,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每每这个时候,脾气再暴躁性子再刚烈的动物,也会变得低眉顺眼,服从驯兽员的调遣。

屈服与妥协,是生命的常态,也是动物的劣根性。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马戏团的经验,值得效仿。

肉食是现成的,我让强巴把那只用来做诱饵的斑鸠宰杀了,将肉切成碎块,又削了副一尺余长的竹筷,动手给黄美人喂食。

斑鸠也就是鸽子般大小,可怜的几两肉而已。我之所以没把整只斑鸠塞进狼嘴,而要不嫌麻烦地将肉切成碎块,是有意要延长喂食的过程。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的目的并非是要解决黄美人的饥饿问题,而是要通过喂食这种形式来建立我与它之间的感情纽带。不断重复喂食过程,当然有利于强化黄美人的记忆,达到我的目的。我之所以要削一副长长的竹筷,而不是直接用手拿着肉块去喂,是怕不小心被狼牙伤着手。

当我把切成碎块的斑鸠肉端到猎网前,黄美人那双眼睛就像被磁石吸引住了似的,紧紧盯着我手中的食物:我往左晃动,那视线也跟着往左晃动;我向右移动,那视线也跟着向右移动。它的眼睛贪婪饥馑,闪动着幽幽绿光,嘴角滴着口水,喉咙深处发出呜呜低吼,也说不清是在催讨,是在埋怨,还是在恳求。

黄美人肚皮空瘪瘪,被猎网逮住后,又在网中挣扎嗥叫了老半天,巨大的体能消耗,早已使它饥肠辘辘了。

我用长竹筷夹起一小坨肉,送到猎网前。黄美人尖尖的嘴吻从网眼使劲刺伸出来。我把肉块送至狼嘴前约二十厘米远的距离,引诱着召唤着。黄美人把目光聚焦在肉块上,突然身体猛烈跃动,那猎网朝前晃荡,狼嘴微微启开,闪电般一咬,筷头上的那坨斑鸠肉就进了狼嘴。这一小点儿肉,对黄美人这样的成年狼来说,还不够塞牙缝呢。它当然不满足,又瞄准我手中的斑鸠肉,急切地嗥叫着。

中国古代有不吃嗟来之食的说法,这是指有骨气的人。这句话套用到动物界,肯定很荒谬。对动物界芸芸众生来说,一旦肚子饿了,不存在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而是唯恐没有嗟来之食,争着抢着要吃嗟来之食呢。

我慢条斯理地将斑鸠肉一点一点地喂进黄美人的嘴里。刚开始喂第一两口时,它神情还挺高傲的,把斑鸠肉咽进肚去后,颈部狼毛恣张,声色俱厉地冲我嗥叫,好像在对我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你这白痴!喂了十几口后,它高傲的神情有所收敛,颈毛闭谢下来,不再冲我大声嗥叫,目光也不再那么杀气腾腾,态度明显改观。

当一个生命多次接受另一个生命投喂的食物,这个生命便会自然而然地对另一个生命产生感激之情,起码会消解敌意,态度渐渐变得友善起来。

有意思的是,当一只斑鸠喂完,黄美人似乎对我另眼相看了。当强巴走到它面前时,它大声咆哮,凶相毕露;当我走到它面前时,它虽然也嗥叫,但声音却轻得多,面部肌肉也不再绷得那么可怕了。在我和强巴之间,它亲疏有别,态度明显有差异。更微妙的是,当我靠近它,它龇牙咧嘴冲我嗥叫时,我看得很清楚,它的目光总是避免与我的目光对视,或者从我身上游移开,或者干脆将眼睛闭起来,好像心里发虚,不好意思看我似的。

吃人家的嘴软,这条规律在动物界同样有效。

我又用竹筒喂黄美人几口山泉水,让它有吃有喝,我相信它不会白吃白喝的。

接下来,就是喂五只小狼崽吃奶了。我没有乳汁喂它们,当然是由黄美人来喂它们了。我让强巴把猎网放低些,一直放低到四只狼爪刚刚能够站立地面。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高度:站立不动,四只狼爪就能触碰到地面;稍一挣动,猎网晃荡,四只狼爪就会腾空,重新回到被悬吊的状态中去。那猎网刚放下来时,黄美人出于求生本能,狂跳乱蹦,但挣扎几次后,发现每次挣扎的结果是不但不能冲出猎网,反而会使自己受罪。狼是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很快就不再随便挣动了。于是,我将五只小狼崽塞到黄美人的肚皮底下。虽然隔着用尼龙绳编织的猎网,但黄美人大多数乳房都从网眼钻透出来,所以并不影响喂奶。小家伙们熟练地寻找到乳头,争先恐后地吮吸起来。

我采取的第三个步骤,就是抚摸这家子狼。

人类所豢养的猫儿狗儿,无一例外,都喜欢主人去抚摸它们。人类的抚摸,是一种超越物种界限的肢体语言,轻柔的抚摸,传递信任和喜欢。对那些被抚摸的动物来说,不仅能获得生理上的快感,更能获得精神的满足和心灵的慰藉,能感知主人的善心、真诚和亲昵。西方一位动物学家有个著名的论断:人类对动物的爱心是通过抚摸来表达的。甚至有人推测,早期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犬和野猫,之所以心甘情愿放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野外生活,投靠到人类膝下,变成看家护院的家狗和专司捉鼠的家猫,究其缘由,除了人类给它们提供稳定的食物保障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类温柔的抚摸在它们心里种植了难以割舍的“恋人情结”。

人类的抚摸有如此奇效,我当然愿意在这家子狼身上试一试。

我先从黄美人的尾巴开始。选择狼尾作为突破口,对我来说有两个好处。第一,尾巴是犬科动物的重要器官,对家狗来说,尾巴是传递感情的工具,所谓摇尾乞怜就是这个意思。狼尾虽然不如狗尾那般灵巧,能准确地表达内心情感,但我想,狼和狗同为犬科犬属动物,尾巴的功能应该大同小异,也一定是情感疏通与交流的敏感部位,触摸狼尾巴会比触摸狼身体的其他地方更有效地体现感情的浓度和力度。第二,狼尾长在狼的屁股上,距离狼嘴最远,当然也就最安全。黄美人虽然是被包裹在猎网里,但困兽犹斗。触摸它的身体,极有可能会让它发疯般噬咬,要是不幸被狼咬一口,后果不堪设想。毫无疑问,触摸狼尾肯定比触摸狼身体的其他部位安全系数要高,从避险角度讲,我也该首选狼的尾巴。

黄美人的尾巴被卡在猎网里,我小心翼翼地将那根狼尾巴从网眼中拉出来。我的手刚触碰到狼尾巴,黄美人便惊愕地瞪大眼睛,粗鲁地嗥叫起来。我可以肯定,它自出娘胎以来,还是头一次被人类触摸。它当然不习惯,好像还挺不乐意。它剧烈蹦跶,我毫不怀疑,假如有可能的话,它会扑到我身上来,把我那只触摸它尾巴的手咬得鲜血淋漓。它的罪恶念头当然无法得逞,它是网中困兽,身不由己,再怎么蹦跶也伤害不到我。

黄美人的尾巴因卡在猎网里,尾毛凌乱不堪,我用手指将其梳理捋顺。这是一条漂亮的狼尾巴,光滑如锦缎。我细细地替它梳理着,传达一种类似主人对待宠物的慈爱。

黄美人咆哮抗议,尾巴抡抽甩打,像条活泼的蛇。

我没理会它的抗议,继续我的抚摸行为。这是爱的刑罚,这是强迫的友谊。

抚摸确实是不同物种间最好的交流方式。十几分钟后,黄美人似乎就明白我对它并无恶意。我没弄疼它的尾巴,相反,我的动作轻柔温和,它肯定会有一种身心愉悦感,它不再猛烈蹦跶,也不再穷凶极恶地嗥叫,慢慢安静下来。

我趁机扩大抚摸范围,狼腿、狼背、狼颈。我每一次抚摸到新部位,黄美人的狼脸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很想不通的样子,我这个人脸皮怎么那么厚,老要在它身上摸来摸去的。我不管它的态度如何,专心致志地梳理着它的狼毛,一直捋到了它的两只狼耳朵。它在猎网里朝我作噬咬状,但神态并不像我刚开始触摸它时那般凶暴。

我相信,我的这番友好的抚摸,会给它留下终生难忘的记忆。

接下来,当然就是抚摸五只小狼崽。

我先从一只身体最瘦小的黄毛小狼崽开始。它浑身浅黄色的绒毛,像一朵蒲公英。我将它捧在手上,它害怕得双目紧闭,身体瑟瑟发抖。我的手掌在它额头、颈部和脊背间有节奏地来回移动,不一会儿,它的身体就停止颤抖,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胆怯而又好奇地偷偷看我。我正寻思着给这只黄毛小狼崽起个合适的名字,突然,站在我身旁的强巴指着小家伙的左前腿说:“你看,它这只爪子好像有问题!”我仔细一看,果然,小家伙左前爪与其他三只爪子不一样,明显要大一圈。我翻起那只爪子检查,哦,原来是受了伤,爪掌溃烂,整个爪子肿胀发亮,湿漉漉的,还在淌脓水。更为严重的是,爪掌上四枚指甲,有两枚指甲已经脱落,半只爪子血肉模糊。我让强巴用山泉水冲洗那只爪子,这才看清楚,小家伙爪掌上钉着一根刺!

怪不得这只黄毛小狼崽在五只小狼崽里显得最瘦弱,原来是个小伤员!

我到野外考察,为防万一,总是随身带着简易药箱。在强巴的帮助下,我用钳子将钉在黄毛小狼崽爪掌上的那根刺拔了出来。这是一根野紫荆条上的刺,呈三角形,有半厘米长。我用碘酒清洗创口,挤掉了一些脓水,撒了一层消炎粉,还用纱布将小家伙的爪掌包扎起来。

从伤口发炎情况推测,这根刺刺进黄毛小狼崽的爪掌少说也有四五天了,不然不会烂到这个程度。不难想象,四五天前,黄美人带着这窝小狼崽到洞穴外玩耍,这只小狼崽钻进灌木丛,一脚踩在荆棘上,爪掌被钉进一根刺。刚开始不是很疼,也不怎么影响走路,但荆棘上的刺是有毒的,一两天后,创口便开始发炎,一走路就疼得慌,可又不能不走路,爪掌沾着泥灰,炎症越来越厉害。黄毛小狼崽吃,吃不好;睡,睡不着,身体迅速消瘦。

黄美人肯定用舌头疗理过黄毛小狼崽的创口,狼会用唾液涂抹在伤口上以治疗炎症,但唾液的功效毕竟有限,无法对付如此严重的伤情。狼牙虽能一口咬断穴兔的喉管,但却无法将一根小小的刺从爪掌里拔出来。动物不穿鞋子,走路时不小心被毒刺刺伤爪掌,这在野外并不罕见。到目前为止,动物界只有宠物医院而无野生动物医院,野生动物生了病或受了伤,只能听天由命。比如不幸被毒刺刺伤,伤口慢慢发炎溃烂,最终引发败血症,危及生命。

我可以断言,一根小小的刺,会酿成一场大大的灾难,这只黄毛小狼崽,要是没遇到我,不给它动这个小小的手术,过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被炎症引起的并发症夺走生命,成为地球上的匆匆过客。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它的救命恩人。

我替黄毛小狼崽拔掉毒刺,并对创口进行消毒和消炎处理,小家伙的命是保住了,但这只受伤的爪掌能否完全康复,还是个问题。经验告诉我,对狼而言,一只爪掌四枚指甲有两枚溃烂脱落,这只爪掌极有可能会丧失部分功能,落下残疾。

但愿我的这个担心是多余的,这只黄毛小狼崽福大命大,受伤的爪掌能完全恢复功能,能平平安安渡过这道命运难关。

在我给黄毛小狼崽拔掉毒刺和处理伤口的过程中,小家伙好像知道我对它的那番好心。当我翻转它的身体捏住它的左前腿,它一点也不挣扎,当我将碘酒涂抹在它的创口上,它痛得浑身哆嗦,呦呦呻吟。我的手就在它的嘴边,它要是曲解我的好意,以为我是在害它,一伸脖子就可以在我手上咬一口,可它没这么做,自始至终没表现出任何想要反抗的企图,完全听任我的摆布。我替它包扎好纱布后,轻轻将它放回地上,它踮起那条左前腿,一瘸一拐走了几步,又回到我身边,突然伸出粉嫩的舌头,在我手上舔了舔。

我相信,它是在用小狼崽特有的方式,对我表示感激之情。

这真是一只聪明的小狼崽,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狼崽,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狼崽。

黄毛小狼崽是只小雌狼,望着它跷跷拐拐走路的姿势,我突然就想出要给它起的名字了,哦,就叫它俏妹妹吧。它走路有点跷,俏跷谐音,具有双重含义;妹妹是让人垂怜让人关爱的角色。

我把俏妹妹抱回土坑,捧起下一只小狼崽。这是一只全身浅灰色的小公狼,在五只小狼崽中个头中等,既不强悍也不瘦弱。我将它夹在胳膊肘里,从头至尾抚摸了好几遍。它既不激烈反抗,也没表示出顺从和驯服,态度中庸,逆来顺受,默默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很像人类社会的普通老百姓。我给它起名叫灰布衣,布衣者,普通老百姓的别名也。

轮到下一只小狼崽,是一只皮毛为紫色的小雌狼,用狼的标准来衡量,五官还算端正,但谈不上美丽,容貌平平,性格也有点像灰布衣。我给这只小雌狼起名叫紫荆钗,荆钗者,雌性中的庸常之辈也。

第四只小狼崽,是一只脑袋、脊背和尾巴的毛色呈褐黄,腹部与四肢的毛色为土黄的花色小公狼。这只小公狼挺有意思。我是当着黄美人的面抱起小狼崽并抚摸它们的,黄美人出于母性的担忧,唯恐我会伤害它的小宝贝,目光死死盯着我,喉咙里连续不断发出呜呜低嗥声。这只小公狼被我圈在胳膊肘里,当我面朝着黄美人抚摸它,它会犟头倔脑地挣动,呦呜呦呜地嗥叫,表现出抗拒我抚摸的姿态来;可当我转过身,背朝着黄美人,也就是说黄美人的视线被我的身体隔断后,它就停止挣动,也不再嗥叫,收敛起抗拒姿态,乖乖接受我的抚摸,甚至还用柔软的嘴吻摩挲我的手腕。一开始我不相信自己的观察,以为是时间上的一种巧合,刚好我由面朝黄美人转身为背朝黄美人时,小家伙对我抚摸的反应也发生了转变。我又试验了一次,再转回身去面朝黄美人,小家伙态度也立刻大转折,又拼命挣动,汹汹地嗥叫,摆出抗拒的姿态来。我把这个新奇有趣的现象告诉强巴,强巴不相信,抱起这只小狼崽做了一次实验,结果和我说的完全一样。

“这么小小年纪,就会明里暗里两副面孔,简直就是只小狼精!”强巴笑着说。

根据花色小狼崽的这一秉性,我决定给它起名叫花政客。政客者,玩弄权术的投机者也。

只剩下那只名叫黑兵痞的小狼崽没有抚摸了,我的手刚伸过去,还没触碰到它的身体呢,它就张牙舞爪地摆出扑咬状。我心里有点发怵,让强巴帮忙,削根树枝横塞进它的嘴里,这样它再怎么撒野也咬不着我,这才敢将它抱起来抚摸。这家伙对我的抚摸丝毫不感兴趣。我的手落到它身上,就好像火炭溅到它身上,蝎子爬到它身上,毒蛇游到它身上,害得它挣扎蹦跶,唯恐避之不及。它简直就是个小恐怖分子,把树枝咬得咔嚓咔嚓响,让我不寒而栗。我的手指在它脊背上胡乱摸了两个来回,便草草结束这场抚摸游戏,把黑兵痞扔回土坑去。

不管怎么说,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了与狼交朋友的三大步骤。

不知不觉间,日头偏西,已近黄昏。虽然有强巴这样优秀的猎手做向导,我也不敢和狼一起在森林里过夜。在寂静的夜里,狼嚎声会传得很远很远,万一黄美人的嗥叫声引来其他野狼,我们的处境就会变得相当危险。我该做的都做了,我能做的也都做了,没必要再继续守候在这家子狼身边。再说了,黄美人被困在猎网里已有大半天,身心都很疲惫,再继续让它待在猎网里,万一出点意外,我的观察野狼生活的计划岂不是要鸡飞蛋打了吗?

该释放黄美人和它的五只小狼崽了。

我从背囊里取出一个红色项圈,套到黄美人脖颈儿上。这是我最新装备的无线电脉冲发射器,里头有一个精巧的太阳能电池,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发射脉冲无线电信号,我只要打开手掌大的无线电脉冲接收器,就能清晰地听到嘟嘟嘟的信号声,并能从刻有经纬度的屏幕上看到一个忽亮忽灭的绿色光点,很容易就能确定我所要追踪的目标的准确方位。

这个无线电脉冲发射器的有效距离是五十公里,据我所知,狼的活动半径一般不会超过五十公里,也就是说,若不发生特殊情况,只要我愿意,随时都可利用这套小巧玲珑的无线电装置找到这家子狼。

当然该由我来解开猎网,让黄美人重获自由。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我相信黄美人是匹有相当阅历的母狼,具备判断是非的能力,一定知道是我将它从猎网里拯救出来,从而对我心存感激。

我刚解开猎网的第一个扣子,突然心跳加剧,害怕得手都哆嗦起来。我想起东郭先生的故事,这是编进小学语文课本的一篇文章,凡稍有点文化知识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东郭先生。他老人家好心好意救了一匹被猎人追捕的狼,但当他把狼从口袋里放出来后,狼却要把他当晚餐吃掉。东郭先生因此而遗臭万年,变成乱用慈悲愚蠢透顶的代名词。尽管我晓得恩将仇报的狼绝对比恩将仇报的人不知要少多少倍,遭遇恩将仇报的狼的可能性也绝对比遭遇恩将仇报的人的可能性不知要低多少倍,可我还是无法克服东郭先生这则故事给我带来的恐惧。文化积淀是种很厉害的东西,想忘也忘不掉。万一黄美人就是东郭先生当年碰到的那只中山狼的后裔,该如何是好啊?我好心好意把它从猎网中放出来,它却要把我当晚餐吃掉,我岂不成了东郭先生第二?

气味认同也罢,投喂食物也罢,爱的抚摸也罢,说到底,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是一种主观猜测,并未经过科学论证,能不能因此让黄美人对我另眼相看,我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狼总归是狼,肚子饿了就要杀戮,狼没有不吃人的禁忌,方便的话想来也不会拒绝尝尝人肉的滋味。什么叫狼子野心,什么叫狼心狗肺,我可不能对狼抱太大的幻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转身对强巴说:“请你不要离开我,请你把猎枪握在手里,万一……”

强巴扬起眉毛露出一丝嘲弄的表情,将猎枪打开保险,黑森森的枪口对准黄美人的脑袋:“你放心,它若咬你,我一枪崩掉它的狼头!”

“你也别着急开枪,不到万不得已别伤害它。”我叮咛道,“它对我很有用,我希望它活着。”

有强巴做我的武装警卫,我胆气壮了不少,利索地将猎网的扣子全部解开。

黄美人从猎网里钻了出来,似乎不相信这么容易就获得了自由,站在海棠树下,怔怔地望着我发呆。这时,几分钟前已被我抱出土坑的五只小狼崽拥到黄美人身边,咿咿呜呜地叫。黄美人犹如噩梦惊醒,低嗥一声,拔腿往臭水塘跑去。因为有五只小狼崽拖累,它跑得不算快,边跑还边扭头低嗥,催促小狼崽们跑快些。

不多一会儿,这家子狼就消失在茂密的灌丛了。

我注意到三个细节:第一个细节,黄美人拔腿离开海棠树直到钻进灌丛,再没有看过我一眼;第二个细节,我给它起名叫俏妹妹的小狼崽,由于左前爪有问题,跑起来跷跷拐拐,落在最后面;第三个细节,当这家子狼绕过臭水塘就要钻进灌丛时,俏妹妹突然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mAarweMJAfqf7nxa1BGMXS/dP8YoIi3rRZFny2TNCYpw8CWLIsM7lvz8IIG7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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