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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遇一家子狼

我认识这家子狼,纯属偶然。

那天上午,我带着藏族向导强巴,到高黎贡山南麓,考察灵长类动物滇金丝猴在这一带的分布情况。强巴四十出头,是当地山民,满脸络腮胡子,相貌骁勇剽悍,曾经当过几年猎手,熟悉雪域森林和各种飞禽走兽,是我从事野外研究工作的得力助手。高黎贡山没有公路,我们是沿着采药人、淘金者和马帮踩踏出来的一条羊肠小道,徒步进山的。我怕狗嘹亮的吠叫声会惊吓我所要观察的滇金丝猴群,所以没带猎犬。

来到三岔路口,强巴说,他前两天在野猪经常光顾的臭水塘旁安置了一张捕兽天网,要去看看有无收获,蠢笨的野猪是否落网。

于是,我们朝左拐,拐进一条荒无人烟的山沟。

在地图上,这条山沟名叫野狼谷。地名很凶险,叫人不寒而栗。

钻进山沟,高大挺拔的常绿针叶林遮断阳光,明朗的世界突然间变得阴暗,就在这时,一股冷风吹来,隐约听到呦呦 的叫声,声音很难听,就像婴儿嘶哑的啼哭。

强巴侧耳细听,两条剑眉渐渐拧成疙瘩,脸色变得严峻,取下挎在肩上的双筒猎枪,压低声音对我说:“是狼在叫,哦,还不止一只狼,有好几只狼呢。”

我的心怦怦乱跳,紧张得头皮发麻。我是云南省动物研究所的副研究员,选择高黎贡山和怒江峡谷作为我长期从事野外考察的基地。为了工作方便,我曾阅读大量介绍当地风土人情和历史沿革的文献书籍。

我记得很清楚,当地县志上记载过这么一件事:1944年夏天,侵缅日军派出一支特遣小分队,穿越高黎贡山风雪垭口,企图刺探驻守在此地的中国远征军的情报。这支由十二名全副武装的日寇组成的特遣小分队半夜钻进这条二三十公里长的野狼谷,就再也没有见他们出来,只听得激烈的枪声和狂暴的狼嚎,从深夜一直响到黎明。翌日晨,一名樵夫进山砍柴,在野狼谷发现一堆零乱的白骨,几把三八大盖、一挺歪把子机枪和许多被咬成碎片的日寇军服,军服上斑斑血迹还未完全凝结,在附近还找到七八只被子弹射穿身体的死狼。显然,日寇特遣小分队一进野狼谷就遭遇了庞大的饥饿的狼群,双方展开血腥厮杀,在付出惨重代价后狼群终于获得最后的胜利。从此,很长一段时间,野狼谷成了死亡的代名词,药农不敢进去采药,樵夫不敢进去砍柴,淘金者不敢进去寻觅成色极佳的沙金,就连浩浩荡荡的马帮,宁肯多绕一百里崎岖山路,也不愿从野狼谷穿行。

要真是碰到狼群,麻烦可就大了。虽然强巴端着一支猎枪,虽然我腰带上插着一把防身用的阿昌刀,但我们的火力比当年日寇特遣小分队弱多了,战斗力更是差远了,那些武装到牙齿凶暴残忍绝不亚于虎豹豺狼的日本鬼子尚且不是狼群的对手,我和强巴当然就更免不了要葬身狼腹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趁狼群现在还没发现我们,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这肯定是上策。我想叫强巴撤退,撤退其实就是逃跑,不过是换种好听的说法而已,可话已到了舌尖,又被我强咽了下去。

我看见,强巴双目炯炯地注视着前方,脸上丝毫看不出畏惧,眉峰高挑,下巴拧动,倒有一种冒险的兴奋和激动。他猫着腰,用枪管轻轻拨开树枝和灌木,向狼嚎方向摸过去。

我晓得,生活在滇北高山雪域的藏族同胞,最瞧不起贪生怕死的胆小鬼。假如我现在说要撤退,肯定会招来强巴鄙夷的目光。再说,我身为动物研究员,只是听到几声狼嚎,还没见到狼的影子呢,就吓得屁滚尿流,也实在太丢人现眼了。

没办法,我只有硬起头皮假充好汉,紧握那把随身佩带的雪亮的阿昌刀,忐忑不安地跟随在强巴后面。

越往前走,狼嚎声越清晰可辨。呦 ,咔嚓,呦 ,咔嚓,嗥叫声中还夹杂着噬咬声。我虽然没有与野狼打过交道,但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的野狼馆实习过三个月,对狼嚎声并不陌生。声音也是一种形象,那声嘶力竭的嗥叫声,那咔嚓咔嚓凶猛的噬咬声,在我脑子里幻化成一匹健壮凶暴的大灰狼,正穷凶极恶地盯着我们。我感觉到自己的腿在抖,手也在抖。我告诫自己,要沉住气,要保持镇定,别像个懦夫似的遭人笑话。可四肢根本不听脑子指挥,仍瑟瑟抖个不停,继而身体也开始颤抖,就像害了帕金森综合征。

前面就是臭水塘,微风飘来一股刺鼻的盐碱味。狼嚎声越来越响亮,虽然隔着灌木还看不见狼,但我相信,野狼近在咫尺了。

强巴好像看出了我的胆怯,附在我耳畔悄声说:“沈老师,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先过去看看,摸清情况我再叫你。”

我想了想,点头说:“也好,两个人分开一点距离,彼此也能有个策应,万一有狼从你背后偷袭,我也可以及时掩护你。”

强巴钻进树林。不愧是有经验的猎手,一米八几的个子,高大魁梧的身材,却比野猫还要灵巧,在茂密的树丛间腾挪跳跃,没发出一点声响,很快就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我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每一分钟都是漫长而又痛苦的煎熬。

过了十几分钟,臭水塘方向传来强巴欢快而轻松的喊叫:“沈老师,快来看哪,我的猎网逮住了一匹大母狼,哦,还有五只小狼崽!”

我悬吊的心这才放下来,长长地舒了口气,赶紧将锋利的阿昌刀插进牦牛皮做的刀鞘,然后跳跃式冲出树林,兴致勃勃去看稀罕儿。

臭水塘旁一棵海棠树上,果然用猎网吊着一匹大黄狼!

所谓猎网,亦称捕兽天网,是一种原始的狩猎工具。猎网形状类似渔民用的撒网,长宽各约三米,猎人将猎网吊挂在树枝上,将诱饵置放在树下,当猎物经过,嗅闻到诱饵的香味,去抓吃诱饵时,触动连接在诱饵上的机关,那张开的大网便从天而降,将贪食的猎物罩住。猎物免不了挣扎,于是就牵动连接在网绳上的另一个机关,拴绑在树杈上的大石头坠落,猎网刹那间收拢,在杠杆作用下,网绳迅速往上拉升,猎物腾空吊起,上不沾天下不着地,陷入插翅难逃的绝境。

被强巴用来做诱饵的,是一只被绑住双腿的斑鸠,斑鸠还没死,还在扑棱翅膀。

大黄狼离地约一米五,非常方便我们就近观察。见有人靠近,大黄狼凶狠地嗥叫,拼命挣动,还张开狼嘴狠劲咬网绳,企图冲破猎网。但它的努力是徒劳的,用枉费心机来形容恰如其分。

强巴的猎网,是用比手指还粗的尼龙绳编织而成,别说狼了,就是长着锋利獠牙的公野猪,也休想咬破网绳。猎网剧烈摇晃,树枝哗啦啦响,仅落下几片翠绿的树叶。我放心地走到离网兜仅半米远的地方,上下左右全方位观察这匹大黄狼:强巴的猎网网眼很密,每个网眼约有拳头大小,大黄狼四条腿从网眼伸出来,在空中游泳似的划动;尖尖的嘴吻也分成两个部分,上下腭从两个网眼间刺探出来,网兜很大,空间较为宽敞,不管大黄狼在里头如何折腾,网绳也不会勒伤它。

我围着网兜转了几圈,用狼的标准来衡量,这匹大黄狼称得上是个绝色佳丽:皮毛色泽凝重,就像用紫铜铸成的雕像;牙口约三岁,既青春又成熟;身体细长呈流线型,狼尾蓬松如帚,浑身上下不见一处伤疤;四肢细长,腿部肌肉凹凸有致;一口狼牙毫无磨损,如坚冰雕成,闪着耀眼的寒光;一双狼眼白多黑少,闪烁着冷毒的光芒。果真是一匹母狼,腹部十余只乳房,结实饱满,就像吊着十枚鸵鸟蛋。

假如要给这匹大黄狼起名字,叫它黄美人是很恰当的。

这虽然有点冒犯人类的名讳,有点损害人类的尊严,但我想,我们给人起名字或起绰号,常借用动物的名称,什么狗蛋、虎妞、豹哥、牛娃、小燕子等,早就习以为常。人类能这么做,为追求公允,动物也应该能这么做,所以我借用一次人类的尊称来给动物起名,这不算太过分。

在我打量和欣赏黄美人的当儿,强巴已在海棠树下用随身佩带的藏刀挖出一个深约半米的土坑,正往臭水塘边捉拿五只小狼崽。这是一窝看起来出生顶多一个月的小狼崽,叫起来奶声奶气,刚刚学会蹒跚奔走,原来是聚集在海棠树下仰脸向吊挂在半空的大黄狼哀哀叫唤的,看见强巴和我过来,或许也是听到大黄狼的嗥叫报警,出于求生的本能,便四散逃窜。可它们年龄太小,胎毛还未完全褪尽,腿脚还十分稚嫩,根本就跑不快,也不晓得该往哪儿跑。

臭水塘边是一片沙滩,既无洞穴也无灌木,一览无余,没地方躲藏。有两只小狼崽逃到沙滩一块裸岩下,将脑袋拱进沙滩与岩石间的缝隙;有两只小狼崽跑来跑去都在原地转圈圈;有一只浑身漆黑的小狼崽,逃到臭水塘边,不顾一切地扑通跳进水去,它还不会游泳,咕嘟咕嘟灌了两口盐碱水,又狼狈不堪地逃回岸上来。强巴身手矫健,捉这些小狼崽犹如瓮中捉鳖,三下五除二,手到擒来,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就把五只小狼崽全部“捉拿归案”,放进用藏袍下摆捏成的衣兜里,回到海棠树下,准备扔进刚挖好的土坑去。

土坑虽然只有半米深,但这些小狼崽还不会跳跃,更不会攀爬蹿高,就像被关进了插翅难逃的土牢。

我饶有兴味地看着强巴将小狼崽们扔进土坑。强巴的动作稍嫌粗鲁,抓住小狼崽的颈皮,在我面前晃荡一下,让我看清它们的尊容,然后随手扔进土坑去。狼虽说是凶猛的野兽,但小狼崽却胆小软弱,毫无反抗能力。被强巴捏在手里,小狼崽害怕得眼睛闭起,四条小腿和那条小尾巴勾缩在腹部,身体瑟瑟发抖,发出老鼠般吱吱呦呦的哀叫声,就像任人摆布的可怜的小狗。

再凶悍再强大的动物,幼年期都是很虚弱的。

在扔最后一只小狼崽,就是那只跳到臭水塘去浑身漆黑的小狼崽时,发生了小小的意外。当强巴捏着它的颈皮提起来在我面前晃荡时,我看见,这只小狼崽的神态与前面四只小狼崽完全不同。它的眼睛并没有因害怕而紧紧闭上,恰恰相反,两只眼珠子瞪得圆圆的,毫无畏惧地看着我;四条小腿和那条小尾巴没有蜷缩起来,而是肆无忌惮地在空中舞动;身体虽然在臭水塘里浸湿了,却没有发抖;嘴唇上几根细细的胡须挺得笔直,从喉咙深处发出低沉的嗥叫。我立刻想到一个词:张牙舞爪;还想到一句俗语:吹胡子瞪眼。这时,强巴扭动手腕要把黑狼崽扔进土坑,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黑狼崽脖颈儿猛地一扭,在强巴的手臂上啊呜咬了一口。强巴哎哟叫了一声,急忙撒手,黑狼崽扑通一声掉进土坑。

强巴的右手臂上,有一排深深的齿痕,中间两个最深的齿痕里,渗出殷红血丝。

幸亏是只还在吃奶的小狼崽,嘴里只有一排细密的乳牙,要不然的话,被犬牙交错的成年狼这么来一口,强巴这条手臂极有可能就报废了。

强巴气得满脸通红,蹲下身来,在黑狼崽脑壳上狠狠掴了一掌:“小畜生,你敢咬我,我拧断你的脖子!”

强巴是山里汉子,孔武有力。这一巴掌扇下去,啪的一声脆响,黑狼崽皮球似的在土坑里打了两个滚,似乎被打晕了,梗着脖颈儿挣扎了好一阵才重新站立起来。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它虽然挨了揍,却并不屈服,站立起来后,又龇牙咧嘴朝强巴呦 凶猛嗥叫。

小小年纪,就这么桀骜不驯,就这么倔强好斗,胆子大得出奇,打不怕也打不服,可以预测,长大后肯定是匹八面威风的大公狼!哦,要给它起名的话,叫它黑兵痞蛮合适的。

兵痞者,凶悍不讲理,以杀戮为职业。

强巴被黑兵痞的态度激怒了,扬起手掌又要打,被我一把拉住了。我笑着当和事佬:“算啦,大人不记小人过,大人也不记小狼过,饶了它这一回吧。我背囊里有消炎药,我给你擦擦药吧。”

强巴气咻咻地往自己右臂涂碘酒抹消炎粉。

就在强巴教训黑兵痞的当儿,困在猎网中的黄美人声嘶力竭地咆哮起来,仇恨的眼睛死死盯着强巴,身体拼命颠动,用暴跳如雷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我可以肯定,此时若把黄美人从猎网里放出来,它会不顾一切与我们搏杀的。

打在幼兽身上,疼在母兽心里。

当然,黄美人不可能如愿以偿,暴跳得再厉害也无济于事,反倒被网绳蹭掉了许多狼毛,纷纷扬扬撒了一地。

我不晓得黄美人是怎么被猎网擒获的。这种原始的狩猎工具,通常是用来对付野猪的。野猪比较粗心,警惕性也弱,又特别贪嘴,见到诱饵不顾三七二十一就扑上来撕咬,当然也就稀里糊涂中了猎人的圈套。极少有狼会被猎网罩住,狼生性多疑,智商绝不亚于狐狸,尤其是带崽的母狼,为了确保小狼崽的安全,行为更是谨慎,遇见猎人安置的诱饵,绝不会冒冒失失就来撕咬。狼似乎不相信有天上掉馅饼这等美事,越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东西,狼就越是踟蹰不前,反而会多长一个心眼。狼会小心翼翼地靠近诱饵,东瞧瞧,西看看,左嗅嗅,右闻闻,用锐利的眼和灵敏的鼻,仔仔细细搜索。不管人类将诱饵设置得如何巧妙,伪装得如何天衣无缝,经验丰富的狼总能看出或闻出蛛丝马迹来。

高黎贡山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牧民的羊群屡遭狼害,隔三岔五就会丢失羊羔。牧民非常气愤,就在宰羊时,将老鼠药塞在新鲜的羊肠里,放在狼经常出没的小路上,想毒死这些偷吃他的羊的恶狼,过了两天去看,羊肠四周布满狼的足迹,还屙了七八泡臭烘烘的狼粪,而灌了老鼠药的羊肠却原封不动地留在原地。

我想,黄美人之所以会被猎网擒住,极有可能与这五只小狼崽有关。

我想象着黄美人落难的经过。早晨,黄美人给五只小狼崽喂饱了奶,小家伙虽然才刚刚满月,却活泼好动,吵吵嚷嚷要到巢穴外去玩。正值阳春三月,山顶上的残雪还没融化,山下已经青草泛绿,迎春花绽放嫩黄的花蕾。阳光明媚,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黄美人是个有经验的母亲,晓得整天待在阴暗的巢穴里,不利于小家伙的健康,到户外去呼吸新鲜空气,洗个灿烂的日光浴,在铺满嫩芽的草地上奔跑打闹,对小家伙的身心发育大有裨益。于是,黄美人领着五只小狼崽,跑到山谷来踏青。

小家伙们很淘气,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一会儿扑捉蝴蝶,一会儿追逐雀鸟,玩得不亦乐乎。看着憨态可掬的儿女,黄美人心里充满了骄傲,一颗狼心为之陶醉。但黄美人知道,对毫无防卫能力的小狼崽来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凶险,只要有可能,各种凶禽猛兽都想把小狼崽捉去当美味佳肴呢。因此,黄美人守护在小狼崽身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停地耸动鼻翼嗅闻四周,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唯恐发生意外。就这样,这家子狼来到臭水塘。这时,左侧约两百米远的一丛灌木,枝条摇曳发出异常动静,黄美人的心陡地提到嗓子眼,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那丛灌木上,慢慢走了过去,视觉听觉嗅觉三种感觉器官并用,想探明躲藏在灌木中的究竟是无害的食草兽还是有害的食肉兽。幼狼不知愁滋味,照样玩它们的。

小家伙们来到海棠树下,发现了这只被强巴当作诱饵的斑鸠,便兴致盎然地围了过去,呦呦 ,用细嫩的嗓子嗥叫了起来。这五只小狼崽中,数黑兵痞胆子最大,伸出柔弱的爪子,就要去撕抓斑鸠。斑鸠被绑住双腿,不能飞也无法逃,只能尖厉鸣叫,使劲扑扇翅膀,并做出啄咬状。小狼崽们惊慌地散开。当斑鸠翅膀扇累了,蹲伏下来时,小狼崽们又拥了上去。这个时候,黄美人已弄清楚,两百米开外那丛灌木里,原来是一头野牦牛在觅食。野牦牛属于典型的食草动物,一辈子只吃青草,从来不沾荤腥。你即使把小狼崽当点心送到野牦牛面前,野牦牛也会谢绝不吃的。野牦牛对小狼崽构不成任何威胁。黄美人长长地舒了口气,转身想退回到小狼崽身旁来。

黄美人当然看到了小狼崽在围攻那只斑鸠,当然也听到那只斑鸠扑扇翅膀的声音,它是匹阅历很深的母狼,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立刻看出其中的蹊跷。一只双翅完好无损的鸟,在几只狼崽的骚扰下,竟然不腾飞逃逸,这实在有悖常理,让狼匪夷所思!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那就是狡猾的人类在这只斑鸠身上做了手脚。一想到这一点,黄美人立即发出报警式嗥叫,并飞身向海棠树奔去,想制止小狼崽去扑捉那只怪异的斑鸠,并离开这棵充满危险的海棠树。

可惜,它迟了一步。就在它发出报警式嗥叫的前一秒,黑兵痞已经用爪子搂住斑鸠的身体使劲拉扯了:只听得树冠上哗啦一声响,黄美人刚好就奔到树下,来不及躲闪,被猎网罩了个正着;而那五只小狼崽,在听到黄美人报警式嗥叫后,连滚带爬躲到海棠树背后去了,逃过了一劫。

就在我想象黄美人被猎网罩住的原因时,强巴已用藏刀削了一根沉甸甸的木棍,他摆出打高尔夫球的姿势,嗖地在空中劈了一棍。

“你这是要干什么?”我不解地问,“想把小狼崽当高尔夫球打吗?”

“我要敲碎它的鼻梁。”强巴指着黄美人说,“狼是铜头铁腿豆渣鼻,杀狼跟杀狗一个道理,照准鼻梁狠狠几闷棍下去,就解决问题了。早春的狼毛厚实细密,是上等皮货,准能卖个好价钱。”

“那这五只小狼崽呢,你打算怎么处置它们,也敲碎鼻梁剥皮抽筋吗?”

“嘿,狼崽皮和羔羊皮一样,是皮货市场的抢手货,价钱更俏。”强巴兴奋地说。

“不行,”我说,“你不能伤害它们。”

“为什么不行?是我的猎网抓到了它们,它们是我的猎物,我有权处理它们。再说了,狼是害兽,会偷吃牧民的羊,是我们的死敌。”强巴理直气壮地说。

我大摇其头。我是个动物研究员,我对狼的看法与强巴截然不同。狼是害兽,我认为这是我们人类的传统偏见。不错,狼在饥饿时会偷吃牧民的羊,但绝非狼才会袭击家禽家畜,黄鼠狼会钻进农家小院给鸡“拜年”,山豹会爬到树梢然后像跳水运动员高台跳水那样跳进猪圈从母猪身边强行叼走猪崽,老虎会埋伏在草丛深处袭击过往牛群,金雕会攫抓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羔,水獭会潜入河底咬住鸭掌让农人养的鸭神秘失踪……可以这么说,凡肉食性大中型猛禽走兽,只要有机会,都会扮演小偷或强盗的角色来袭击家禽家畜,为何我们独独憎恨狼,将狼视作害兽,必欲除之而后快呢?

公理何在?公平何在?公正何在?

其实,狼在大自然这根生物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生物考古学上说,狼的生命历史比人类的生命历史更为悠久,在地球上还没有人类的时候,就已经有狼存在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狼也是在不断进化中的高级动物。从生物多样性角度讲,狼是绝对不该被消灭的。狼的适应性很强,分布极广。从赤道到极地,从高山到平原,从荒漠到沼泽,都能找到狼的踪迹。从解剖学上得知,狼的主食是啮齿类动物,主要是鼠类和兔类,这无疑对保护草原和森林是有益的。与老虎、山豹、狮子、猞猁等大型食肉兽相比,狼对生态环境的依赖度要低得多。老虎、山豹、狮子、猞猁等大型食肉兽以牛羊猪鹿等食草动物为主食,生态环境稍有恶化,牛羊猪鹿等食草动物数量减少,它们便无法立足。狼则不同,只要生态环境不是恶化到超过极限,狼就有办法生存。世界上许多生物学家,都把狼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生态环境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志,假如连狼都无法生存,就证明该地区大自然生物链已经断裂,环境已恶化到濒临崩溃的地步,离荒漠化也为期不远了。

狼是野兽,但不是害兽,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各人立场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当然也就不同。

我曾在当地县志上看到这样的话: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搞“大跃进”,群众进野狼谷伐木炼钢,野狼数量锐减;“文革”期间,十年动乱,毁林开荒,遂使野狼谷野狼绝迹。那本县志是当地政府20世纪90年代组织人编写的,也就是说,截至20世纪90年代,官方经过调查做出的正式结论是,野狼谷徒有虚名,已经看不到野狼了。

可现在,这家子狼就在我们面前,野狼谷名副其实又有野狼了,这至少说明,经过几年植树造林,高黎贡山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好转,断裂的大自然生物链正在慢慢得到修补。高黎贡山属于长江上游,是国家级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所以这家子狼的出现弥足珍贵,岂能随意将它们剥皮抽筋!

几张狼皮重要,还是保护生态环境重要?

更要紧的是,就在前几年,狼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狼是违法行为。

更何况,巧遇这家子野狼,对像我这样专门从事野生动物研究的研究者而言,可遇而不可求,是老天爷对我的恩赐,我岂能让强巴为了区区几张狼皮而坏了我的大好事?

“你是我花钱雇来的向导,我是老板,你是伙计,你必须听我的。”我斩钉截铁地说,“除非你先用棍子敲断我的鼻梁,否则我是不会允许你用棍子敲断它们的鼻梁的。”

“用棍子敲断你的鼻梁,我会坐牢的。”强巴说。

“说得真好。你一棍子敲断狼的鼻梁,也会坐牢的。狼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你用棍子打狼,就是在用棍子打法律,起码得在铁窗里蹲三年。”我吓唬他说。

“山高皇帝远,没人知道我剥狼皮了。”强巴撇着嘴满不在乎地说。

“我看见了呀。我发誓,我会告发你的。”我毫不含糊地说。

“我没看出来,你原来是个会出卖朋友的人。”强巴没好气地说,“算我倒霉,碰到了一只人面狼。”

“你能明白这个道理,我很高兴。”我说,“那你就把棍子扔了吧,用实际行动表明你不再想伤害它们了。实话跟你说吧,它们对我很重要,我留着它们,是要进行科学研究,你只有帮助我完成这项科学研究的义务,而没有伤害它们的权利。”

“我不剥它们的皮,就好比丢失了一只钱包。”强巴苦着脸说。

我没好气地说:“你能不能别谈钱,就当是为科学事业做出一点牺牲。”

“买尼龙绳得花钱,请人织一张猎网也得花钱,我家房屋漏雨了,少一分钱,砖瓦厂的老板肯让我把瓦片拉走吗?”强巴理直气壮地说。

“好了,好了。”我咬紧牙关说,“算我倒霉,大出血,给你五百块钱吧。”

“啧啧,六张狼皮才值五百块钱哪。”强巴牙疼似的皱起了眉头,“要是拿到皮货市场,随便走进哪家店铺,不给到一千块钱打死我我也不会出手的。你我虽然是熟人,但你也不能专拿快刀宰熟人,杀价杀得这么狠哪。”

“请你注意,我可不是在向你买狼皮。”我提醒他说,“这六张狼皮现在还在狼身上,将来也肯定会在狼身上。我不跟你做皮货生意,请不要跟我讨价还价。”

“孩子要买电视机,老婆要买新衣裳,我想要辆摩托车,都指望这些狼皮哪。”

“好啦,好啦,别跟我哭穷了,再给你加一壶苞谷酒,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了。”

当地山民都善豪饮,一闻到酒香就会流口水,酒对男人具有不可抗拒的魔力。果然,强巴一听我要送他一壶苞谷酒,哭丧的脸立刻眉开眼笑,一扬手扔了木棍:“成交!”

我是工薪阶层,五百块钱对我来说并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小数目。可我觉得这笔钱得花,也花得值。

至于说该如何与这家子狼交朋友,我阅读过大量动物行为学方面的书籍,有这方面的知识储备,正想大施拳脚,一展身手。 M970yZ5tI3CXHZZbydQJu29g20YIScqNLLLvEIh+dYqbh2GoNvq9FrAjzbn5v2H4



想方设法与狼亲近

要让这家子狼与我建立朋友关系,首先是要让它们熟悉我的气味。西方动物界有一句名言:哺乳动物是靠鼻子思想的。这条定理套用在犬科动物身上,尤其适用。嗅觉在犬科动物日常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以狼为例,两匹久别重逢的狼,见面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互相嗅闻对方的身体,来验明彼此的身份。

我在海棠树下,哗哗哗撒了一大泡尿。这似乎不太雅观也不太礼貌,但我必须这么做。在狼的社会活动中,尿液具备特殊用途。狼会在自己狩猎领地的周围,将尿撒在树根下或岩石上,布置一道气味边界线,警告那些过路的同类:此地生活着一匹身强力壮的狼,非请莫入!在发情期,尿液是狼爱情的红丝线,无论公狼还是母狼,首先都是通过嗅闻尿液,闻出对方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求偶欲望,然后再决定是不是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狼的尿液中,包含诸多信息,称得上是一张狼的履历表。

在狼家庭中,狼女儿在外面生了小狼崽,到了一定年龄,会带着小狼崽回娘家让小家伙们拜见狼外公狼外婆,每逢这个时候,狼外公狼外婆就会翘起左后腿,将初次见面的小外孙们罩在自己身体底下,淋几滴尿在小家伙们身上,这种仪式,被称之为气味认同。

既然尿在狼的生活中能发挥如此奇特的功能,我干吗不依葫芦画瓢来试一试呢?

阳春三月,高黎贡山南麓气温还有点凉,我的热尿撒在地上,溅起一团蒸汽,刺鼻的尿味迅速弥漫扩散。狼不会捏鼻子,黄美人不想闻也不行,躲也躲不掉,包括五只小狼崽在内,完全笼罩在我的尿味中。长时间受我尿味的熏陶,我相信,它们会对我的气味变得非常熟悉。

陌生会带来敌意,熟悉会产生亲善,这是常识。

我的第二个步骤,就是给黄美人喂食。

有马戏团工作经验的人都知道,要与动物建立感情,最有效也是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投喂食物。民以食为天,动物也以食为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起码在动物界这是条颠扑不破的真理。马戏团新招募一名动物演员,无论是狮子、老虎,还是狗熊、大象,要让它们与人密切配合完成高难度杂技表演,最开始时就是靠食物引诱来驯化它们的。

哦,你肚子饿了,是吗?哦,你盯着我手里的食物馋涎欲滴了,是吗?那好,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按我的吩咐去做,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每每这个时候,脾气再暴躁性子再刚烈的动物,也会变得低眉顺眼,服从驯兽员的调遣。

屈服与妥协,是生命的常态,也是动物的劣根性。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马戏团的经验,值得效仿。

肉食是现成的,我让强巴把那只用来做诱饵的斑鸠宰杀了,将肉切成碎块,又削了副一尺余长的竹筷,动手给黄美人喂食。

斑鸠也就是鸽子般大小,可怜的几两肉而已。我之所以没把整只斑鸠塞进狼嘴,而要不嫌麻烦地将肉切成碎块,是有意要延长喂食的过程。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的目的并非是要解决黄美人的饥饿问题,而是要通过喂食这种形式来建立我与它之间的感情纽带。不断重复喂食过程,当然有利于强化黄美人的记忆,达到我的目的。我之所以要削一副长长的竹筷,而不是直接用手拿着肉块去喂,是怕不小心被狼牙伤着手。

当我把切成碎块的斑鸠肉端到猎网前,黄美人那双眼睛就像被磁石吸引住了似的,紧紧盯着我手中的食物:我往左晃动,那视线也跟着往左晃动;我向右移动,那视线也跟着向右移动。它的眼睛贪婪饥馑,闪动着幽幽绿光,嘴角滴着口水,喉咙深处发出呜呜低吼,也说不清是在催讨,是在埋怨,还是在恳求。

黄美人肚皮空瘪瘪,被猎网逮住后,又在网中挣扎嗥叫了老半天,巨大的体能消耗,早已使它饥肠辘辘了。

我用长竹筷夹起一小坨肉,送到猎网前。黄美人尖尖的嘴吻从网眼使劲刺伸出来。我把肉块送至狼嘴前约二十厘米远的距离,引诱着召唤着。黄美人把目光聚焦在肉块上,突然身体猛烈跃动,那猎网朝前晃荡,狼嘴微微启开,闪电般一咬,筷头上的那坨斑鸠肉就进了狼嘴。这一小点儿肉,对黄美人这样的成年狼来说,还不够塞牙缝呢。它当然不满足,又瞄准我手中的斑鸠肉,急切地嗥叫着。

中国古代有不吃嗟来之食的说法,这是指有骨气的人。这句话套用到动物界,肯定很荒谬。对动物界芸芸众生来说,一旦肚子饿了,不存在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而是唯恐没有嗟来之食,争着抢着要吃嗟来之食呢。

我慢条斯理地将斑鸠肉一点一点地喂进黄美人的嘴里。刚开始喂第一两口时,它神情还挺高傲的,把斑鸠肉咽进肚去后,颈部狼毛恣张,声色俱厉地冲我嗥叫,好像在对我说: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你这白痴!喂了十几口后,它高傲的神情有所收敛,颈毛闭谢下来,不再冲我大声嗥叫,目光也不再那么杀气腾腾,态度明显改观。

当一个生命多次接受另一个生命投喂的食物,这个生命便会自然而然地对另一个生命产生感激之情,起码会消解敌意,态度渐渐变得友善起来。

有意思的是,当一只斑鸠喂完,黄美人似乎对我另眼相看了。当强巴走到它面前时,它大声咆哮,凶相毕露;当我走到它面前时,它虽然也嗥叫,但声音却轻得多,面部肌肉也不再绷得那么可怕了。在我和强巴之间,它亲疏有别,态度明显有差异。更微妙的是,当我靠近它,它龇牙咧嘴冲我嗥叫时,我看得很清楚,它的目光总是避免与我的目光对视,或者从我身上游移开,或者干脆将眼睛闭起来,好像心里发虚,不好意思看我似的。

吃人家的嘴软,这条规律在动物界同样有效。

我又用竹筒喂黄美人几口山泉水,让它有吃有喝,我相信它不会白吃白喝的。

接下来,就是喂五只小狼崽吃奶了。我没有乳汁喂它们,当然是由黄美人来喂它们了。我让强巴把猎网放低些,一直放低到四只狼爪刚刚能够站立地面。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高度:站立不动,四只狼爪就能触碰到地面;稍一挣动,猎网晃荡,四只狼爪就会腾空,重新回到被悬吊的状态中去。那猎网刚放下来时,黄美人出于求生本能,狂跳乱蹦,但挣扎几次后,发现每次挣扎的结果是不但不能冲出猎网,反而会使自己受罪。狼是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很快就不再随便挣动了。于是,我将五只小狼崽塞到黄美人的肚皮底下。虽然隔着用尼龙绳编织的猎网,但黄美人大多数乳房都从网眼钻透出来,所以并不影响喂奶。小家伙们熟练地寻找到乳头,争先恐后地吮吸起来。

我采取的第三个步骤,就是抚摸这家子狼。

人类所豢养的猫儿狗儿,无一例外,都喜欢主人去抚摸它们。人类的抚摸,是一种超越物种界限的肢体语言,轻柔的抚摸,传递信任和喜欢。对那些被抚摸的动物来说,不仅能获得生理上的快感,更能获得精神的满足和心灵的慰藉,能感知主人的善心、真诚和亲昵。西方一位动物学家有个著名的论断:人类对动物的爱心是通过抚摸来表达的。甚至有人推测,早期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犬和野猫,之所以心甘情愿放弃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野外生活,投靠到人类膝下,变成看家护院的家狗和专司捉鼠的家猫,究其缘由,除了人类给它们提供稳定的食物保障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类温柔的抚摸在它们心里种植了难以割舍的“恋人情结”。

人类的抚摸有如此奇效,我当然愿意在这家子狼身上试一试。

我先从黄美人的尾巴开始。选择狼尾作为突破口,对我来说有两个好处。第一,尾巴是犬科动物的重要器官,对家狗来说,尾巴是传递感情的工具,所谓摇尾乞怜就是这个意思。狼尾虽然不如狗尾那般灵巧,能准确地表达内心情感,但我想,狼和狗同为犬科犬属动物,尾巴的功能应该大同小异,也一定是情感疏通与交流的敏感部位,触摸狼尾巴会比触摸狼身体的其他地方更有效地体现感情的浓度和力度。第二,狼尾长在狼的屁股上,距离狼嘴最远,当然也就最安全。黄美人虽然是被包裹在猎网里,但困兽犹斗。触摸它的身体,极有可能会让它发疯般噬咬,要是不幸被狼咬一口,后果不堪设想。毫无疑问,触摸狼尾肯定比触摸狼身体的其他部位安全系数要高,从避险角度讲,我也该首选狼的尾巴。

黄美人的尾巴被卡在猎网里,我小心翼翼地将那根狼尾巴从网眼中拉出来。我的手刚触碰到狼尾巴,黄美人便惊愕地瞪大眼睛,粗鲁地嗥叫起来。我可以肯定,它自出娘胎以来,还是头一次被人类触摸。它当然不习惯,好像还挺不乐意。它剧烈蹦跶,我毫不怀疑,假如有可能的话,它会扑到我身上来,把我那只触摸它尾巴的手咬得鲜血淋漓。它的罪恶念头当然无法得逞,它是网中困兽,身不由己,再怎么蹦跶也伤害不到我。

黄美人的尾巴因卡在猎网里,尾毛凌乱不堪,我用手指将其梳理捋顺。这是一条漂亮的狼尾巴,光滑如锦缎。我细细地替它梳理着,传达一种类似主人对待宠物的慈爱。

黄美人咆哮抗议,尾巴抡抽甩打,像条活泼的蛇。

我没理会它的抗议,继续我的抚摸行为。这是爱的刑罚,这是强迫的友谊。

抚摸确实是不同物种间最好的交流方式。十几分钟后,黄美人似乎就明白我对它并无恶意。我没弄疼它的尾巴,相反,我的动作轻柔温和,它肯定会有一种身心愉悦感,它不再猛烈蹦跶,也不再穷凶极恶地嗥叫,慢慢安静下来。

我趁机扩大抚摸范围,狼腿、狼背、狼颈。我每一次抚摸到新部位,黄美人的狼脸都会露出惊讶的表情,好像很想不通的样子,我这个人脸皮怎么那么厚,老要在它身上摸来摸去的。我不管它的态度如何,专心致志地梳理着它的狼毛,一直捋到了它的两只狼耳朵。它在猎网里朝我作噬咬状,但神态并不像我刚开始触摸它时那般凶暴。

我相信,我的这番友好的抚摸,会给它留下终生难忘的记忆。

接下来,当然就是抚摸五只小狼崽。

我先从一只身体最瘦小的黄毛小狼崽开始。它浑身浅黄色的绒毛,像一朵蒲公英。我将它捧在手上,它害怕得双目紧闭,身体瑟瑟发抖。我的手掌在它额头、颈部和脊背间有节奏地来回移动,不一会儿,它的身体就停止颤抖,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胆怯而又好奇地偷偷看我。我正寻思着给这只黄毛小狼崽起个合适的名字,突然,站在我身旁的强巴指着小家伙的左前腿说:“你看,它这只爪子好像有问题!”我仔细一看,果然,小家伙左前爪与其他三只爪子不一样,明显要大一圈。我翻起那只爪子检查,哦,原来是受了伤,爪掌溃烂,整个爪子肿胀发亮,湿漉漉的,还在淌脓水。更为严重的是,爪掌上四枚指甲,有两枚指甲已经脱落,半只爪子血肉模糊。我让强巴用山泉水冲洗那只爪子,这才看清楚,小家伙爪掌上钉着一根刺!

怪不得这只黄毛小狼崽在五只小狼崽里显得最瘦弱,原来是个小伤员!

我到野外考察,为防万一,总是随身带着简易药箱。在强巴的帮助下,我用钳子将钉在黄毛小狼崽爪掌上的那根刺拔了出来。这是一根野紫荆条上的刺,呈三角形,有半厘米长。我用碘酒清洗创口,挤掉了一些脓水,撒了一层消炎粉,还用纱布将小家伙的爪掌包扎起来。

从伤口发炎情况推测,这根刺刺进黄毛小狼崽的爪掌少说也有四五天了,不然不会烂到这个程度。不难想象,四五天前,黄美人带着这窝小狼崽到洞穴外玩耍,这只小狼崽钻进灌木丛,一脚踩在荆棘上,爪掌被钉进一根刺。刚开始不是很疼,也不怎么影响走路,但荆棘上的刺是有毒的,一两天后,创口便开始发炎,一走路就疼得慌,可又不能不走路,爪掌沾着泥灰,炎症越来越厉害。黄毛小狼崽吃,吃不好;睡,睡不着,身体迅速消瘦。

黄美人肯定用舌头疗理过黄毛小狼崽的创口,狼会用唾液涂抹在伤口上以治疗炎症,但唾液的功效毕竟有限,无法对付如此严重的伤情。狼牙虽能一口咬断穴兔的喉管,但却无法将一根小小的刺从爪掌里拔出来。动物不穿鞋子,走路时不小心被毒刺刺伤爪掌,这在野外并不罕见。到目前为止,动物界只有宠物医院而无野生动物医院,野生动物生了病或受了伤,只能听天由命。比如不幸被毒刺刺伤,伤口慢慢发炎溃烂,最终引发败血症,危及生命。

我可以断言,一根小小的刺,会酿成一场大大的灾难,这只黄毛小狼崽,要是没遇到我,不给它动这个小小的手术,过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被炎症引起的并发症夺走生命,成为地球上的匆匆过客。毫不夸张地说,我是它的救命恩人。

我替黄毛小狼崽拔掉毒刺,并对创口进行消毒和消炎处理,小家伙的命是保住了,但这只受伤的爪掌能否完全康复,还是个问题。经验告诉我,对狼而言,一只爪掌四枚指甲有两枚溃烂脱落,这只爪掌极有可能会丧失部分功能,落下残疾。

但愿我的这个担心是多余的,这只黄毛小狼崽福大命大,受伤的爪掌能完全恢复功能,能平平安安渡过这道命运难关。

在我给黄毛小狼崽拔掉毒刺和处理伤口的过程中,小家伙好像知道我对它的那番好心。当我翻转它的身体捏住它的左前腿,它一点也不挣扎,当我将碘酒涂抹在它的创口上,它痛得浑身哆嗦,呦呦呻吟。我的手就在它的嘴边,它要是曲解我的好意,以为我是在害它,一伸脖子就可以在我手上咬一口,可它没这么做,自始至终没表现出任何想要反抗的企图,完全听任我的摆布。我替它包扎好纱布后,轻轻将它放回地上,它踮起那条左前腿,一瘸一拐走了几步,又回到我身边,突然伸出粉嫩的舌头,在我手上舔了舔。

我相信,它是在用小狼崽特有的方式,对我表示感激之情。

这真是一只聪明的小狼崽,一只善解人意的小狼崽,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狼崽。

黄毛小狼崽是只小雌狼,望着它跷跷拐拐走路的姿势,我突然就想出要给它起的名字了,哦,就叫它俏妹妹吧。它走路有点跷,俏跷谐音,具有双重含义;妹妹是让人垂怜让人关爱的角色。

我把俏妹妹抱回土坑,捧起下一只小狼崽。这是一只全身浅灰色的小公狼,在五只小狼崽中个头中等,既不强悍也不瘦弱。我将它夹在胳膊肘里,从头至尾抚摸了好几遍。它既不激烈反抗,也没表示出顺从和驯服,态度中庸,逆来顺受,默默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很像人类社会的普通老百姓。我给它起名叫灰布衣,布衣者,普通老百姓的别名也。

轮到下一只小狼崽,是一只皮毛为紫色的小雌狼,用狼的标准来衡量,五官还算端正,但谈不上美丽,容貌平平,性格也有点像灰布衣。我给这只小雌狼起名叫紫荆钗,荆钗者,雌性中的庸常之辈也。

第四只小狼崽,是一只脑袋、脊背和尾巴的毛色呈褐黄,腹部与四肢的毛色为土黄的花色小公狼。这只小公狼挺有意思。我是当着黄美人的面抱起小狼崽并抚摸它们的,黄美人出于母性的担忧,唯恐我会伤害它的小宝贝,目光死死盯着我,喉咙里连续不断发出呜呜低嗥声。这只小公狼被我圈在胳膊肘里,当我面朝着黄美人抚摸它,它会犟头倔脑地挣动,呦呜呦呜地嗥叫,表现出抗拒我抚摸的姿态来;可当我转过身,背朝着黄美人,也就是说黄美人的视线被我的身体隔断后,它就停止挣动,也不再嗥叫,收敛起抗拒姿态,乖乖接受我的抚摸,甚至还用柔软的嘴吻摩挲我的手腕。一开始我不相信自己的观察,以为是时间上的一种巧合,刚好我由面朝黄美人转身为背朝黄美人时,小家伙对我抚摸的反应也发生了转变。我又试验了一次,再转回身去面朝黄美人,小家伙态度也立刻大转折,又拼命挣动,汹汹地嗥叫,摆出抗拒的姿态来。我把这个新奇有趣的现象告诉强巴,强巴不相信,抱起这只小狼崽做了一次实验,结果和我说的完全一样。

“这么小小年纪,就会明里暗里两副面孔,简直就是只小狼精!”强巴笑着说。

根据花色小狼崽的这一秉性,我决定给它起名叫花政客。政客者,玩弄权术的投机者也。

只剩下那只名叫黑兵痞的小狼崽没有抚摸了,我的手刚伸过去,还没触碰到它的身体呢,它就张牙舞爪地摆出扑咬状。我心里有点发怵,让强巴帮忙,削根树枝横塞进它的嘴里,这样它再怎么撒野也咬不着我,这才敢将它抱起来抚摸。这家伙对我的抚摸丝毫不感兴趣。我的手落到它身上,就好像火炭溅到它身上,蝎子爬到它身上,毒蛇游到它身上,害得它挣扎蹦跶,唯恐避之不及。它简直就是个小恐怖分子,把树枝咬得咔嚓咔嚓响,让我不寒而栗。我的手指在它脊背上胡乱摸了两个来回,便草草结束这场抚摸游戏,把黑兵痞扔回土坑去。

不管怎么说,我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了与狼交朋友的三大步骤。

不知不觉间,日头偏西,已近黄昏。虽然有强巴这样优秀的猎手做向导,我也不敢和狼一起在森林里过夜。在寂静的夜里,狼嚎声会传得很远很远,万一黄美人的嗥叫声引来其他野狼,我们的处境就会变得相当危险。我该做的都做了,我能做的也都做了,没必要再继续守候在这家子狼身边。再说了,黄美人被困在猎网里已有大半天,身心都很疲惫,再继续让它待在猎网里,万一出点意外,我的观察野狼生活的计划岂不是要鸡飞蛋打了吗?

该释放黄美人和它的五只小狼崽了。

我从背囊里取出一个红色项圈,套到黄美人脖颈儿上。这是我最新装备的无线电脉冲发射器,里头有一个精巧的太阳能电池,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发射脉冲无线电信号,我只要打开手掌大的无线电脉冲接收器,就能清晰地听到嘟嘟嘟的信号声,并能从刻有经纬度的屏幕上看到一个忽亮忽灭的绿色光点,很容易就能确定我所要追踪的目标的准确方位。

这个无线电脉冲发射器的有效距离是五十公里,据我所知,狼的活动半径一般不会超过五十公里,也就是说,若不发生特殊情况,只要我愿意,随时都可利用这套小巧玲珑的无线电装置找到这家子狼。

当然该由我来解开猎网,让黄美人重获自由。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我相信黄美人是匹有相当阅历的母狼,具备判断是非的能力,一定知道是我将它从猎网里拯救出来,从而对我心存感激。

我刚解开猎网的第一个扣子,突然心跳加剧,害怕得手都哆嗦起来。我想起东郭先生的故事,这是编进小学语文课本的一篇文章,凡稍有点文化知识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东郭先生。他老人家好心好意救了一匹被猎人追捕的狼,但当他把狼从口袋里放出来后,狼却要把他当晚餐吃掉。东郭先生因此而遗臭万年,变成乱用慈悲愚蠢透顶的代名词。尽管我晓得恩将仇报的狼绝对比恩将仇报的人不知要少多少倍,遭遇恩将仇报的狼的可能性也绝对比遭遇恩将仇报的人的可能性不知要低多少倍,可我还是无法克服东郭先生这则故事给我带来的恐惧。文化积淀是种很厉害的东西,想忘也忘不掉。万一黄美人就是东郭先生当年碰到的那只中山狼的后裔,该如何是好啊?我好心好意把它从猎网中放出来,它却要把我当晚餐吃掉,我岂不成了东郭先生第二?

气味认同也罢,投喂食物也罢,爱的抚摸也罢,说到底,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是一种主观猜测,并未经过科学论证,能不能因此让黄美人对我另眼相看,我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狼总归是狼,肚子饿了就要杀戮,狼没有不吃人的禁忌,方便的话想来也不会拒绝尝尝人肉的滋味。什么叫狼子野心,什么叫狼心狗肺,我可不能对狼抱太大的幻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转身对强巴说:“请你不要离开我,请你把猎枪握在手里,万一……”

强巴扬起眉毛露出一丝嘲弄的表情,将猎枪打开保险,黑森森的枪口对准黄美人的脑袋:“你放心,它若咬你,我一枪崩掉它的狼头!”

“你也别着急开枪,不到万不得已别伤害它。”我叮咛道,“它对我很有用,我希望它活着。”

有强巴做我的武装警卫,我胆气壮了不少,利索地将猎网的扣子全部解开。

黄美人从猎网里钻了出来,似乎不相信这么容易就获得了自由,站在海棠树下,怔怔地望着我发呆。这时,几分钟前已被我抱出土坑的五只小狼崽拥到黄美人身边,咿咿呜呜地叫。黄美人犹如噩梦惊醒,低嗥一声,拔腿往臭水塘跑去。因为有五只小狼崽拖累,它跑得不算快,边跑还边扭头低嗥,催促小狼崽们跑快些。

不多一会儿,这家子狼就消失在茂密的灌丛了。

我注意到三个细节:第一个细节,黄美人拔腿离开海棠树直到钻进灌丛,再没有看过我一眼;第二个细节,我给它起名叫俏妹妹的小狼崽,由于左前爪有问题,跑起来跷跷拐拐,落在最后面;第三个细节,当这家子狼绕过臭水塘就要钻进灌丛时,俏妹妹突然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M970yZ5tI3CXHZZbydQJu29g20YIScqNLLLvEIh+dYqbh2GoNvq9FrAjzbn5v2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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