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被狐狸骗一次》是我三十多年写作生涯中自己较为得意的短篇小说。二十几年前这篇小说在台湾《民生报》首次刊出后,编辑部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和来电,他们都说是流着眼泪读完这篇作品的。
这篇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心,我自己觉得,主要是反差效果起了作用。
在这篇小说中,公狐狸是个主要角色。开头写它的狡诈,写它如何用装死的办法骗走了“我”手里的鸡,但随着情节的展开,读者很快发现,这只狡猾的公狐狸却是一个对家庭充满责任心、为了狐妻和幼狐的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好丈夫和好父亲的形象。狡诈与忠贞,这两种反差很大的品性,却出现在同一个角色身上,使人惊讶与感叹,并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另一个主要角色是“我”,一个刚刚从城市下放到农村的知识青年。在“我”这个人物身上,也有行为与心理的巨大反差。开始时,“我”对狡诈的公狐狸恨之入骨,发誓要以牙还牙,用柴刀劈死狐狸夫妻,以血洗所受的奇耻大辱。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我”却抛弃了复仇的念头,明知狡诈的公狐狸是再一次行骗,却心甘情愿再被骗一次。由仇恨到怜悯,由欲行杀戮到呵护,这种行为上的反差、心理上的转折、精神上的升华,自然会吸引读者一口气看下去。
所谓反差,就是前后有矛盾,就是前后不一致,就是塑造人物时运用两种以上不同的色调。
假如在一张白纸上再画上白的或近似白的颜色,画得再好也是白搭,显不出什么来;假如在一张白纸上画上黑的或近似黑的颜色,便会产生强烈的视觉反差。
反差就是对比,反差就是摩擦,反差就是碰撞。有了反差,作品自然而然就会闪耀出艺术的亮点。
试想一下,我当初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如果没有考虑到人物形象的反差,将作品的前半部分砍去,不去写公狐狸的狡诈和“我”的愤懑以及由此产生的复仇心理,而是直接从“我”发现狐狸窝开始写起,虽然也可表现出公狐狸为了妻子和孩子舍生忘死的精神,但艺术冲击力肯定是要大打折扣了,绝对写不出催人泪下的效果来。
写小说,反差是塑造人物形象的有效手段。在反差中,人物会变得鲜活,形象会变得丰满。譬如写一个好人,虽然奉公廉洁,却因循守旧;譬如写一个坏人,虽然贪得无厌,却才华横溢。这样才能使人物有血有肉,凹凸有致。这也符合生活常理。在真实生活中,绝对意义上的好人很少,绝对意义上的坏人也不多,大多是既有优点又有缺点的普通人。同样一个人,在某种情景下表现得高尚,在某种情景下表现得卑鄙,有时候大方,有时候自私,外表看上去很刚强,感情上却很脆弱,这才是活生生的人。
我经常收到中学生朋友的来信,他们常常会夹寄一些自己的作品让我提意见。我总的感觉是年轻人激情澎湃,语言新潮,多数作品取材于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生活气息浓郁。他们的作品通常的缺陷是文势平淡,色调单一,缺少波澜,人物形象平面化。好人就是好人,从文章的开头一直好到文章的结尾,无非是后面的比前面的更好一点而已;坏人就是坏人,一直坏下去,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就像站在平原的一条直路上,一眼就能看到头,这便会使人感到索然无味。有一句古话说,文似看山喜不平,这是很有道理的经验之谈。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造山运动,把一段本来平淡无奇的生活,经过艺术构思,弄得波澜起伏,形成反差,高原平地互相映衬,曲曲折折,弯弯绕绕,缠缠绵绵,藏藏掖掖,这样才能显出美来。
当然,运用反差手段,也要注意分寸。关键的一点,反差要协调,矛盾要自然。反差不是断裂,要讲究内在的连贯性,要符合生活和艺术的逻辑,让人觉得合理可信,切忌生搬硬套,切忌牵强附会,切忌故弄玄虚。不然的话,就会闹出东施效颦的笑话来。
写作是漫长而艰苦的事业,贵在实践,贵在坚持。相信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中学生朋友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能慢慢积累经验,使自己的作品闪耀出璀璨的艺术光华。
沈石溪
于上海梅陇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