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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政治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

1.信息技术和政治变革

信息技术进步与民主发展之间的关联,正在成为学者和决策者中日益重要的研究领域。关于这个领域的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民主的、发达的西方国家,它们主要关注的是,信息技术革命是否能够促进和改善当前民主国家的运作。一些乐观的学者认为,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民主的改善之间存在着积极的关联。许多新的术语,例如“数字民主”(digital democracy)、“电子民主”(electronic democracy)和“网络民主”(cyberdemocracy),将互联网和民主紧密捆绑在一起的意味尤其明显,并暗示二者相互强化着对方。

同样,学者们一直以来都认为,信息技术将有助于威权政体向民主政体进行转变。在其研究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著作中,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指出,电视机在制造东欧转型的“雪球效应”或“溢出效应”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学者们认为,互联网在推翻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Suharto)政权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威权主义的中国,学者们发现,互联网也许会对政府施加一个无法克服的威胁,这种威胁可能来自于民众、公民社会、市场力量和国际社会对互联网的运用。

另一方面,一些学者也警告说,互联网对民主发展的影响不应该被高估。在对144个国家进行研究之后,克里斯托弗·科德兹(Christopher Kedzie)发现,按照统计结果,网络连通性和政治自由之间有着重要的相互关联,但是他也指出,这些结果并不能决定性地确定其中的因果关系。类似的,根据皮帕·诺里斯(Pippa Norris)的观点,民主化和人均互联网用户之间,有一个显著的相互关联。不过,她也指出,政治变革是互联网扩散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而非相反。

此外,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对威权主义国家的民主发展是否有影响,也有一些人持悲观的态度。这些学者认为,许多威权主义政府都非常成功地对新兴的信息技术施加了政治控制。互联网自然也不会是个例外。一些学者发现,像古巴和越南这样的威权主义政权,长期以来对其他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了成功的控制,并将这种控制转变为对国内互联网发展的强有力控制。面对来自互联网的挑战,这些威权主义政府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来作出回应,包括限制互联网联入、过滤内容、监控网络行为,甚或完全禁止互联网的使用。此外,威权主义政权通常试图用积极的战略来扩展控制,通过引导媒体的发展来促进政权自身的利益和关切。通过结合被动策略和主动策略,威权主义政权能够反击因互联网的使用而带来的挑战,甚至利用互联网来扩大它的可及范围和权威。这在中国尤其如此。尽管境内外持不同政见者利用互联网来扩展他们的政治影响,但是政府似乎能够有效地控制这些影响。

如何来解读这两种不同的结论呢?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将发展信息技术作为其维系经济增长的长期计划的一部分。为了实现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府作出努力来建立一个监管机制,以此来管理这个正在成长的部门。政府试图建立一个政治控制机制来应对各种意料之外的政治后果。政治控制机制的建立和成长,又导致了各种悲观的观点,这些观点不看好互联网对中国政治变革的影响。这些学者认为互联网对国家进行赋权,而非对民众进行赋权。

但是笔者认为,互联网为中国的政治行为缔造了一个非常不同的政治环境。在越来越多的案例中,社会群体成功地使国家改变了其不受欢迎的政策实践。

在信息技术如何影响了中国的政治变革。笔者回顾了现有著作,这些著作涉及的内容是信息技术如何影响了政治,然后再去检视中国的情况。虽然这方面的著作大多数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的,但是它们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的情况。要探索互联网是否影响了中国政治,就要观察发生了什么样的政治变革,观察那些和互联网发展有关的政治变革。因此,定义什么是政治变革就显得很重要了。为此,笔者根据现有的著作来进行研究,并在政治民主化和政治自由化之间做一个区分。笔者将试图展示,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是如何推动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和政治自由化的。

2.信息技术和公民参与

在探索互联网的政治影响时,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互联网是否能够促进政治参与或公民参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尤其是研究政治学、社会学和新闻传播学的学者,一直对信息技术对公民参与的影响抱有兴趣。然而,在他们中间似乎还没有达成什么共识,分歧依然存在。尽管大多数辩论都集中在发达的西方民主国家的经验上,尤其是集中在三边国家上(北美、西欧和日本),但是,它们对反映威权主义中国的互联网和公民参与也相当有启发意义。在详细阐述民主政治制度和中国威权主义政治制度的制度区别之后,我们将能够发现,信息技术如何能够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下影响公民参与。有关信息技术影响公民参与的著作,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即数字赋权(digital empowerment)和数字离散(digital disengagement)。

3.数字赋权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现代化理论非常盛行,这一理论认为,信息技术是政治进步,尤其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这个学派的学者认为,民主的发展需要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条件,这些条件是通过经济增长、教育、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起来的。在衡量一个社会的社会—经济状况时,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传播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广播和电话的统计数值,对于民主的产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此外,信息技术被视为民主制度运行的保障。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是当代民主理论的重要思想家,根据他的观点,民主运作的主要威胁,更多来自于信息和知识的不平等,而非来自于财富或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通过使政治信息更加随手可及,信息技术或许能够为政治不平等提供重要的矫正措施。达尔认为,信息技术提供了多种手段来减少政治不平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强了获取有关政治议程信息的能力,这反过来促进了民众参与。信息技术也扩大了公民为政治过程做贡献的途径。它使得全体民众对公职人员的观察和监督总体上变得更加容易。由于信息技术扩大了信息和通信的流动,它使得政府更加透明,政府越透明,精英对全体民众所享有的信息优越感就越小。

同样,本杰明·巴伯(Benjamin Barber)声称,对信息技术的使用可以增强公民对民主事务的参与。巴伯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婴儿期”就提出了这个观点,他相信,将电信技术作为一种手段,用于解决大范围民主所造成的问题和创造沟通的论坛(如“市政厅”),是可能的,它可以摆脱空间上的限制。社区理论学派的学者,也很重视信息技术的这种角色,他们声称,信息流动中的技术进步提高了社区的质量,也促成了更强大社区的建设。

在经验层面,学者们发现,现代大众媒体有一个积极的作用,那就是支撑和促进公民参与。学者们展示了报纸是如何动员和强化选民的,以及新闻媒体如何能够帮助全体选民作出明智或理智的选择。现代化使人们拥有一群多样化和专业化的新闻媒体可供选择,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现在的互联网,它们迎合了不同的市场,并为发达的工业化民主国家的公民提供了一个丰富密集的信息环境。对那些对公共事务感兴趣的公民来说,他们获取所需信息的代价大大减少了。现代化还导致了更高水平的识字率和教育,这增强了公民利用他们所获取的信息的能力。所有这些进步,造就了一个对公共事务更具有参与能力且更成熟的选民团体。

自信息时代到来以后,许多学者甚至变得更为乐观,他们相信,互联网能够对民众进行赋权,扩大他们的政治参与。政治家和公民之间的旧式沟通是单向的,出于其在沟通上的互动和互惠本质,人们认为互联网能够抑制这种单向沟通所带来的后果,相比之前公民只能依靠投票和代议制机制来行使他们的主权而言,网络沟通使得民主政府对它的民众更加负责。他们相信,互联网创造了一个技术环境,使熊彼特式的精英民主向直接的大众民主转变。换句话说,由于互联网使得政治过程能够直接和有效地回应公众意见和大众需求,从而克服了代议制民主的两个重要缺陷,即普通公民间接参与政治进程以及与此相关的精英主义,进而重振了民主的古典要素。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本身可以被视为是民主化的代言人。

4.数字鸿沟和公民离散

另一方面,就信息技术对公民参与的影响而言,也有人持悲观的态度。对这个学派的学者来说,信息技术的进步并不必定意味着人类境况的改善。信息技术能否促进公民参与,取决于信息技术运作的政治—制度环境。在陈述这些悲观观点的时候,有两个观点尤其突出。

第一,一些学者认为,新兴的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并不能改变权力和财富的不平等,后两者被视为是公民参与的主要障碍。他们主张,新兴的信息技术释放出了新的权力和财富的不平等,并因此强化了信息富有人群和信息贫乏人群、活跃者和冷漠者之间的鸿沟。全球鸿沟和社会鸿沟的扩大,意味着互联网政治以极不相称的方式使精英受益。

第二,许多其他学者质疑基于互联网的人类互动本质。他们认为,基于互联网的人类互动,往往阻碍公民参与,而非促进公民参与。

5.数字鸿沟和不平等

互联网在政治—制度环境中运行。互联网能否促进公民参与,更多地取决于谁使用它,而非取决于它的技术本质。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利益集团学派的学者们已经强调了信息技术(广播、电视等)如何能够促进政治参与。例如,大卫·杜鲁门(David Truman)写道:“通信手段的革命”是利益集团制度发展的前提条件。大卫·杜鲁门更深入地评论道:“麦迪逊认为,人口的散居是形成利益集团的障碍,而通信技术的革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他的观念已经过时。”今天,学者们依旧强调,组织化的利益集团如何能够克服信息技术在政治上的分权效应。一方面,传统的游说团体和政党正朝着信息技术这个新场域来扩展它们的主导权,另一方面,传统媒体公司也将成功地开拓新技术,保留它们在广播时代建立起来的权力格局。

组织化的利益集团能够在虚拟的政治领域中重申它们的控制权,并通过设计互联网来建立它们的主导权。根据安东尼·威廉(Anthony Wilhelm)的观点,“设计”指的是“一种网络建筑,包括一个网络是否是互动的、温和的、安全的和未经审查的,它为非商业目的保留有足够的能力”。网络建筑可以促进或抑制公共交流。事实上,当下的许多通信手段都是由私有的跨国企业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由于企业巨头的主要兴趣在于大型商务和对富有的住宅客户开展服务,因此,互联网的分权效应可以轻易地被规避。尽管商业用途的网络在快速发展,但是家用的高级服务花费依然高昂,它们包括在线服务、电缆或卫星连接、数字广播、数字用户线和其他服务。订阅一份互联网服务供应、有线电视或直播卫星,需要相当一部分的花费。此外,作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利益集团,政府也能够设计互联网,使其对自己有益。例如劳伦斯·莱斯格这样的学者一直认为,政府最有可能管控互联网,管控的方式是控制底层代码和塑造它运行的合法环境。所有的这些制度因素,都能够轻易地减少互联网的政治潜能和公民潜能。

此外,信息富有人群和信息贫乏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也阻碍了有效的公民参与。因为信息技术,例如电子邮件、新闻组(Usenet)和互联网,是不均衡分配、滥用的,设计来使得不对称权力关系具体化的,所以它为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人道的社会秩序施加了巨大的障碍,而非推动一个强健公共领域的发展。

一个人要有效地从事政治参与,就必须事先获得一些资源,例如一些技能和能力,这使得一个人能够参与虚拟的政治公共领域。但事实是,进入一个数字化公共领域的门槛很高,这包括获得或购买价格高昂的硬件,操作和驾驭新媒体环境所需的大众文化普及,以及有效参与公共领域讨论和辩论所需的高级阶段的学习,即沟通技能和批评性思维。因此,许多处在下层阶级的人无法参与公共交流和政治活动,也无法用自己的语言来发出他们的关切和需求。

数字鸿沟也使得数字化的公共空间变得排外而非包容。理想的状态下,民主参与必须是包容的:每一个受到特定政策影响的人,都有机会接近和利用必要的数字媒体,表达他或她的偏好并影响政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接近数字媒体的人能够放大他们对公共事务的声音,同时也可能在进一步边缘化那些无法接近数字媒体的人。

6.网络推动型人类互动的本质

信息技术对公民参与影响的悲观观点还有一个主要来源,它与网络推动型人类互动的本质有关。在这一点上,学者们关心的是民主商谈的系统化步骤可能遭受的破坏,因为数字化发展的节奏和速度在人类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对一些学者而言,社会资本产生了参与式平等,而密集地使用信息技术可能会减少这种社会资本,从而使信息技术的使用抵消了在参与式平等中获得的任何东西。信息技术也许会加快政治的速度,破坏商谈,并通过民意调查来巩固针对政府的潮流。

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研究了电视机对美国政治的影响,他在研究中表示,看电视最多的人,在社交上是最不值得信任的,同时也是最不愿意参加社区生活的。在电视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公民,相比他们的父母一辈,更不愿意信任别人、加入志愿团体和参与投票。电视也许会取代其他的休闲活动和户外的社区参与;在黄金时段收看的电视节目,大多富含暴力和犯罪信息,可能会产生一个“丑陋世界”(mean world)综合征;电视也许还会对儿童暴力(childhood aggression)产生尤其强大的影响。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似乎恶化了这种情况。例如,本杰明·巴伯后来修正了他之前对互联网的乐观观点,并主张当代的信息技术也许破坏了政治商谈的质量和社会互动的本质。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主张,信息技术的革命导致了“公共媒介”(general interest intermediary)的衰落、公众(public commons)的失败和用于取代这些的政治通信制度,这个制度产生了碎片化和两极分化。

有效的政治商谈要求有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而根据琼·柯恩(Jean Cohen)和安德鲁·阿拉托(Andrew Arato)的观点,公民社会的组成包括了社会化的结构、社团和现实世界中其他组织化形式的通信。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公共领域代表了公民社会中的重要渠道,在这个渠道中,个人和团体可以获得有关议题的信息,自主地讨论和辩论这些议题,并最终对政策议程有所影响。在这样一个公共领域里,相关的民众可以平等地相互谈论,并能够在公共事务上以最佳的方式劝说其他人。但是,信息技术似乎在破坏传统的、面对面的人类互动。根据巴伯的观点,虚拟社区的初始形态是抽象和不定形的,缺少面对面交流时的那种鲜明特征、背景环境和具体可感。他陈述道:“也许,这些坐在电脑屏幕前的无数孤独个体之中,正在发展一种新形式的社区,他们仅仅依靠敲着键盘的指尖和由互联网定义的新网络联系在一起。但是那种‘社区’的政治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数字化的人类互动几乎无法引发民主商谈。根据威廉的观点,在民主商谈里,一场政治辩论的对话者需要提供论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这些论据可以在公共领域内得到主体间的认同。商谈要求在公共领域内进行辩论、讨论和劝诫。个人的思想或孤立的行动不能满足公共性(publicness)的门槛,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他人的监督之下。此外,公共论坛的商谈式参与,不论是面对面的或虚拟的,都意味着参与的人需要花费时间来对另一观点和立场的价值给出反馈,而非仅仅不假思索地回答或表达自己的偏好。

在互联网上的人类互动中,所有的这些功能都无法执行。互联网被认为是一个非文明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在线交流更像是电视的声音字节文化,而非小镇集会或团体会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稳重讨论。在一个数字化的公共领域里,个人的兴趣主要在于为他们个人或私人的利益发声,对于通过劝说、谈判和妥协来适应别人的立场,却几乎不怎么关心。

7.信息、集体行动和政治自由化

研究互联网对一般的威权主义政治制度、特别是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时,既有乐观的观点,也有悲观的观点。新兴的信息技术提供了一个新的政治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国家和社会竞逐着权力。在这场争斗中,宣布谁是赢家,谁又是输家,还言之尚早。国家(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良好的利益集团,毋庸置疑都在利用互联网为自己赋权。然而,也有例子表明,一些组织化程度并不高的社会群体和无组织的下层阶级,也成功地组织了集体行动,挑战了组织良好的利益集团的权力,尤其是挑战了国家的权力。在这些案例中,信息技术使得边缘化的群体克服了资源的局限和其他更为严重的障碍来获得政治权力。

因此,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社会群体,尤其是那些下层阶级中的社会群体,是如何成功地组织了对国家的这种集体挑战的?互联网和公民参与之间的关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来探索互联网的政治影响。

8.自由化与民主化

要探索互联网对中国政治的影响,那么在政治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之间做一个区分,就非常有用。在这里,吉列尔莫·奥唐奈(Guillermo O'Donnell)和菲利普·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给出的定义变得很有意义。根据他们的观点,政治自由化可以定义为“使某些权利生效的过程,这些权利保证个人和社会群体免受来自国家的专断或违法行为”。这是一个与威权主义的惯常实践相背离的过程和运动。这场运动的效果,是降低了个人表达和集体行动的代价(无论是真实代价还是预期代价)。一旦一些行为者敢于公开地行使那些权利,没有受到处罚,并且这样做已经是威权主义政权所能容忍的顶峰,那么其他人也逐渐可能敢于这样做。另一方面,政治自由化指的是,“借由民主化的过程,公民权的规则和程序能够适用于过去由其他原则统治的政治制度,或能够扩大并涵盖过去没有享受这些权利和义务的人,或能够延伸并涵盖过去没有公民参与的问题和机构”。

尽管从政治自由化向政治民主化的转移过程可以被视为是连续的,但是为了分析它们,这二者也可以被视作是两个分开的过程。虽然很难在自由化和民主化之间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但是奥唐奈和施密特隐晦地指出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的一个差别,即民主化需要一个结构上的变革,但是自由化不需要。自由化可以在现有的政治框架内发生。正如他们所指出的:

威权主义的统治者兴许会容忍甚或促进自由化,他们认为,通过向个人和群体的行动开放特定的空间,他们能够减轻各种压力,获得所需的信息和支持,而无须改变权力的结构,也就是说,他们不需要就自己的行为对民众负责或是能够排斥民众要求按照公平和竞争性选举进行治理的诉求。

自由化可以在没有民主化的情况下存在,而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形,那么就产生了奥唐奈和施密特所说的“自由化的威权主义”。尽管中国的政权依然是威权主义的,但是政治自由化时不时都在发生,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例如:一个改革派构成的领导层、新的社会力量,以及政权内部的权力斗争。在这一背景下,笔者认为,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为政治自由化提供了新的机会。如果没有像互联网这样的新兴的信息技术的存在,那么一些特定类型的自由化,例如政权的开放性、透明度和政治责任,将可能无从保障。 l1cCwR7qARPv06YMPjUMe5Awch374enheqhzeycneccvZrNM954pt7fqnxmhhb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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