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古典音乐开始适应全新的演奏场所,流行音乐也一样。20世纪初,爵士乐与晚期古典音乐同步发展。爵士乐最初的演奏场所多半在酒吧或妓院和小酒馆这类有人跳舞的地方。这类场所残响较少,空间也不是挺宽敞,所以,就像在CBGB一样,音乐的律动既强烈又突出 。
非裔美籍作曲家斯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及其他一些人说过,爵士独奏与即兴创作的出现,其实是为了务实地解决演奏问题:乐手在演奏时,原本“写好”的乐谱会奏完,为了延长乐曲中比较受欢迎的段落,方便意犹未尽的舞客继续摆动身躯,乐手只得一面维持原有的律动,一面在和弦变化内即兴演奏,学会如何拉长或延展乐曲中比较讨喜的片段。这种即兴创作与延长来自需求,一种新的音乐也由此诞生。
到了20世纪中期,爵士已经发展成一种古典音乐,通常在音乐厅里演奏。然而,任何人只要去过自动点唱机酒吧,或在美国新奥尔良的玻璃屋酒吧(Glass House)那一类的地方见过重生乐队(Rebirth)或肮脏铜管乐队(Dirty Dozen)演奏,就一定会看到很多人随着爵士乐起舞。爵士乐的根源是灵魂舞曲。没错,这种灵魂音乐在多数大教堂里恐怕很难入耳。
爵士的乐器也经过修正,以便音乐声能够凌驾于舞客与吧台的喧闹声之上。斑鸠琴(Banjo)的声音比原音吉他更响亮,小喇叭的声音同样也是既好听又洪亮。在扩音设备与麦克风广泛使用之前,用来作曲与演奏的乐器都会略做修正,以满足场景需要。为了让人听得见,乐队的组合方式与作曲家写作的声部也都进化了。
同样,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又叫作蓝调)、拉丁音乐与摇滚乐也都是(原本就是)舞曲。也都需要压过现场的嘈杂声。音乐录制与扩音技术改变了这一切,只是,直到这些形式都固定下来,人们才开始意识到这些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