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古典音乐开始适应全新的演奏场所,流行音乐也一样。20世纪初,爵士乐与晚期古典音乐同步发展。爵士乐最初的演奏场所多半在酒吧或妓院和小酒馆这类有人跳舞的地方。这类场所残响较少,空间也不是挺宽敞,所以,就像在CBGB一样,音乐的律动既强烈又突出
。
非裔美籍作曲家斯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及其他一些人说过,爵士独奏与即兴创作的出现,其实是为了务实地解决演奏问题:乐手在演奏时,原本“写好”的乐谱会奏完,为了延长乐曲中比较受欢迎的段落,方便意犹未尽的舞客继续摆动身躯,乐手只得一面维持原有的律动,一面在和弦变化内即兴演奏,学会如何拉长或延展乐曲中比较讨喜的片段。这种即兴创作与延长来自需求,一种新的音乐也由此诞生。
到了20世纪中期,爵士已经发展成一种古典音乐,通常在音乐厅里演奏。然而,任何人只要去过自动点唱机酒吧,或在美国新奥尔良的玻璃屋酒吧(Glass House)那一类的地方见过重生乐队(Rebirth)或肮脏铜管乐队(Dirty Dozen)演奏,就一定会看到很多人随着爵士乐起舞。爵士乐的根源是灵魂舞曲。没错,这种灵魂音乐在多数大教堂里恐怕很难入耳。
爵士的乐器也经过修正,以便音乐声能够凌驾于舞客与吧台的喧闹声之上。斑鸠琴(Banjo)的声音比原音吉他更响亮,小喇叭的声音同样也是既好听又洪亮。在扩音设备与麦克风广泛使用之前,用来作曲与演奏的乐器都会略做修正,以满足场景需要。为了让人听得见,乐队的组合方式与作曲家写作的声部也都进化了。
同样,乡村音乐、布鲁斯音乐(又叫作蓝调)、拉丁音乐与摇滚乐也都是(原本就是)舞曲。也都需要压过现场的嘈杂声。音乐录制与扩音技术改变了这一切,只是,直到这些形式都固定下来,人们才开始意识到这些要素。
在古典音乐方面,非但表演场所有了改变,观众的行为也改弦易辙。根据乐评家艾力克斯·罗斯(Alex Ross)的说法,在1900年左右,古典音乐观众再也不能在表演时大呼小叫或饮食谈天。观众必须全神贯注、一动不动地端坐聆听。罗斯暗示道,这是为了把闲杂人等(“庶民”)排除在新的交响乐厅或歌剧院外 [2] (我猜是因为他们认定下层阶级较为吵闹)。以往在多数情况下都对各阶层一视同仁的音乐,如今只供精英人士独享。在当代的古典音乐会里,如果有手机响起,或有人对邻座耳语,整个节目可能会被迫中断。
这种排挤策略也影响了音乐的创作。由于演奏时不会再有人说话、吃东西或跳舞,音乐可以有非常大的变化。作曲家知道观众听得见所有细节,因此他们可以创作一些乐音细若游丝的段落,和声复杂的段落也能够清楚展现。20世纪大多数古典音乐只能在这类社会功能与音质表现都受限的场合演出,当然它们也都是针对这类环境编写的。一种前所未见的新形态音乐由此产生,而未来即将问世且逐步改善的录音技术则会让这种音乐更方便创作、更无所不在。我不免好奇,在音乐厅社交规范被重新定义的过程中,观众的乐趣究竟被牺牲了多少。上流社会似乎有点自作自受,扼杀自己的热情与活力。不过,我想他们有自己的优先考量。
尽管最微弱的和声、力度的细节与乐曲的复杂度如今都能传到观众耳朵里,在这类空间较大、残响较明显的场所演奏,却意味着某些节奏上的元素会更不明确、更为模糊,可以说更不像非洲音乐。就连如今在这类场所演奏的爵士乐也变成了某种室内乐。即使演奏的是古德曼(Goodman)、艾灵顿(Ellington)或马沙里斯(Marsalis)创作的那些会让人忍不住摆动身子的音乐,肯定也不会有人跳舞、喝饮料或高呼“他妈的棒透了”!一些小型的爵士乐俱乐部也有样学样,再也没有人在纽约的蓝音符酒吧(Blue Note)或前卫村酒吧(Village Vanguard)里翩然起舞,酒品的供应也是悄声进行。
可以说,美国优雅音乐厅里那种古怪松散的演奏氛围的消失并非偶然。区隔身体与心灵似乎是刻意造成的,因为想要某样东西显得正经严肃,就不能在一旁大跳狐步舞。(倒不是说有哪种音乐只针对身体或心灵其中一种,这种绝对区隔可以说是智识与社会的产物。)在这种思维里,只有颈部以上的部位可以消化吸收严肃的音乐,颈部以下的部位在社交与道德上不可信任。那些有这种念头、也极力推动这种音乐欣赏方式的人,对具有创新性、曲调繁复的中世纪探戈乐恐怕也不以为然。探戈这种音乐新意十足,与此同时却又很适合伴舞,对20世纪的高雅人士而言,这是一种认知冲突。
1878年录制音乐问世后,人们听音乐的场所改变了。如今音乐必须同时满足两种截然不同的需求。装有留声机的客厅成了全新场景,对许多人而言,它取代了音乐厅或舞厅。
到了20世纪30年代,大多数人已经开始听收音机或家用留声机 N 播放的音乐。人们从这些装置里听到的音乐,无论数量还是种类也许会超过他们一生所听到的现场音乐的总和。如今音乐可以完全脱离任何场所,说得更透彻些,如今听音乐的主要场景变成了家中的客厅或自动点唱机前,除了仍受欢迎的舞厅与音乐厅之外,人们有了更多选择。
表演型音乐家如今必须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空间创作:一是现场演奏地点,二是可以播放录音或接收节目的装置。在社会功能与声响特质上,这两种空间有如天壤之别,乐曲却要一模一样!在收音机上听到并喜欢上某首歌的听众,自然而然会想在俱乐部或音乐厅听到同一首歌。
上述两点要求在我看来极不公平。这两种场所需要的演奏技巧完全不同,更别提创作需求、乐器和声响特质了。在习惯看电影的观众眼中,舞台表演者往往音量太高、情感流露太多。同样的道理,音乐媒介的需求往往相互排挤,适合某个场景的,或许在另一个场景也可行,但未必尽然。
表演者很快适应了新科技。收录歌手声音的麦克风改变了歌手们唱歌与弹奏乐器的方式
,强大的肺活量不再是歌手成功必备的要素。弗兰克·辛纳屈(Frank Sinatra)与平·克劳斯贝(Bing Crosby)是“对着麦克风”唱歌的先驱。他们调整了歌声音量,采用过去观众根本听不见的唱法。如今低吟唱法或许不算太极端,而在当时却是全新的歌唱技巧。没有麦克风,根本不可能办得到。
美国爵士小号手兼歌手查特·贝克(Chet Baker)用轻声唱歌,巴西歌手兼吉他手乔安·吉巴托(Joao Gilberto)也是,后来有无数人依样画葫芦。对听众来说,这些人唱歌的方式就像情人在你耳畔低语,声音可完全渗入你的脑海。音乐从来不曾这样被体验过。不消说,少了麦克风,绝不可能感受到这种亲近感。
科技把客厅以及任何设有自动点唱机的小酒吧变身为音乐厅
,这些场合往往会有人跳舞。录制音乐不但改变了声音场景,也使许多没有舞台、也没有乐手现场演出的场所拥有了音乐。DJ可以在中学舞会上播放乐曲,人们可以往自动点唱机中投几个硬币,在酒吧里扭腰摆臀。在客厅里,音乐则是从收音机或留声机里传送出来。终于,一种专为这种无人表演的音乐打造的场所诞生了,那就是迪斯科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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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专为现代迪斯科舞厅创作的音乐通常“只”适合在那种社交场合与实体空间播放,它确实能利用这些场所的音响系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家里用俱乐部的音量听舞曲似乎有点不明智,但确实有人这么做。同样,这种音乐跟早期的嘻哈音乐一样,也是舞曲。嘻哈音乐跟爵士乐一样,都是在跳舞俱乐部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延长乐曲中的某些片段,好让舞者可以炫技或即兴表演。舞者再一次改变了场景,把音乐推往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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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世纪60年代,最畅销的流行歌曲开始在篮球场与体育馆中演奏。那些地方通常音响效果奇差无比,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少数几种音乐能够发挥良好。稳态音乐(音量稳定、织体大致不变、简单的规律性节奏)最适合,但也不多见。震天响的金属音乐也不错,工业音乐就适合工业场所。气势庄严的和弦也许能撑得下去,只是,有些音乐——比方说放克音乐会从墙壁和地板上弹跳开来,变得混乱,律动感被消灭了。不过,有些放克表演依然热烈,主要是因为这些活动不仅仅是音乐表演,它们同时也是社交聚会或典礼可以结识新朋友。这种场合多半挤满白人青少年,音乐往往也是瓦格纳风格。
挤进运动场和体育馆的听众要求音乐发挥与唱片或酒吧不一样的功能——既要满足听觉享受,也要具备社交功能。那些乐队针对这个趋势写出来的音乐——舞台摇滚就纳入了上述因素,创作出热情澎湃又气势磅礡的颂歌。在我听来,那是号召聚会的背景音乐,当你在其他场所听见时,就会重塑那次聚会的记忆或渴望再次参加,在脑海里变成体育馆。